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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的魔法之旅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雷普顿
约翰的魔法之旅
作者:雷普顿
魔兽践踏,巨龙咆哮,巫师诅咒,魔法璀璨之光照耀知识灯塔!



第一章 启程
    波吉亚帝国,是这片魔法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没有之一。而我们的故事,将从帝国东北区域的一个小镇开始说起。

    帝国历二五五年十月八日。

    “一路小心。”爱德华拍拍儿子的肩膀说道。

    站在约翰面前的正是他的父亲-爱德华.德普,虽然年仅四十多岁,他的鬓角却因长期劳累而染上一丝灰白,与漆黑的眼睛形成强烈的对比。

    内心虽然有着无数的话想说,父子二人都不约而同选择了沉默。对爱德华而言,表露过多的关心会显得自己很矫情。而约翰只是单纯觉得男人之间不需要那么多的言语沟通。在一片静默之中,约翰踏出了家门。

    这是十二岁的约翰第一次出的远门,他将要离开一起生活了十二年的乡亲,到距离村子最近的阿诺德城求学。

    约翰对阿诺德城并不陌生,早在他七岁的时候约翰就曾跟父亲到城里接受魔法亲和力测试,那是一个强制的评定,目的是让帝国得以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适合的魔法人才。

    约翰的测试评级是‘良’,这代表他并不是什么十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但他也比大多数人的魔法天赋要好。

    这让爱德华意识到约翰并不能像自己一样在工地里终日惶惶干活,他希望约翰能成为高高在上,在皇室面前也不用跪拜的魔法师。

    而这就是约翰来阿诺德城的目的,他将要报考城里唯一的魔法学校-克鲁伊夫魔法学院。

    克鲁伊夫魔法学院是帝国东北区域里第二好的魔法学校,仅此于马拉多纳魔法学院,这也是爱德华最初的目的,但高昂的学费让他不得不望而却步。

    虽然对于魔法人才而言学院一般会给予学费减免,可是减免过后的学费依然是大多数普通家庭无法承担的,这也导致了百年来魔法师大多都出身于有钱人家以及贵族。

    当然也有例外,创建克鲁伊夫学院的八级魔法师克鲁伊夫便是平民出身,当年七岁的他在魔法亲和力测试中被评为‘越’。所谓越,便是超越众人的意思,数十万人之中才能找到这样一个天才。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也并不代表什么,毕竟东北八百万人的人口中还是有不少‘越’评级的少男少女的,但是克鲁伊夫却在这群天才之中硬生生地开启了自己的一个时代,十一岁便在高等学院毕业,十五岁发明一个七级魔法,三十岁开创了人类史上第四种魔法--光元素魔法。

    这已经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境界,只是单纯回忆起克鲁伊夫的些许丰功伟绩,就让约翰忍不住心血澎湃了起来。

    因为平民出身的关系,克鲁伊夫学院的学费较为便宜,但要求也很严格,入读者必须先经过测试,否则不予取录。

    说实话,约翰心里也不是很有信心,一想起父亲的期望,他就感觉万丈高山在压着他的腰背,让他呼吸不了。

    我好歹也是良的评级,没问题的!约翰心里给自己打气道。

    这段旅程说远不远,说短也不短,走走停停之下约翰在下午带着疲态看到了阿诺德城的城门,这花了他足足五天的时间,幸好完整的官路让他不用攀山涉水,只需跟着那用低等土魔法筑成的大路即可。

    把守城门的是几个穿着盔甲的士兵,在一一检查来往百姓的包袱。城门前的群众排成一条直线,约翰漫步走到队尾,安静耐心地排着队。

    等了大约一个小时后,约翰终于看到了那几个士兵,士兵看到他是来应考克鲁伊夫学院的也没有为难他,随便应付检查一下就放行了约翰。就这样,约翰踏入了阿诺德城。

    已经几年没有来过城里,约翰不禁感到周边的一切都略显陌生,他一边走着路,一边回忆起脑海中的记忆。

    他准备借宿父亲的朋友-格尔曼.班纳特叔叔的家里,虽然不知道对方是否欢迎他,但是缺钱的他也只好出此下策。几年前约翰曾经与父亲拜访过他,因此前往的路他还大概认得。毕竟约翰的记忆力还是很好的,迴迴转转的石板路和交叉口虽然难认但也不至于让他迷路。

    希望班纳特叔叔还记得我吧。这样想着的约翰不知不觉便走到了父亲故友家门前,他拍拍眼前的木门,等待着回应。

    在脑海里,他已经开始组织着语言。班纳特叔叔,你好我是爱德华.德普的儿子。我应该这样说吗他应该还记得我父亲吧对,然后我就说明我的来意......

    正当约翰还在胡思乱想之际,身前木门却已经被打开。眼前出现的是一位穿着粉蓝色长裙的少女,比一米七的约翰矮了差不多一个头。

    她有着黑色的长发,面上带着可爱的婴儿肥,但整体看上去却偏瘦,约翰目测少女应该和自己有着差不多的年龄。虽然没有见过这个女孩,约翰却觉得她身上似乎有种熟悉的感觉。

    “请问阁下是”少女疑惑地抬高头望着约翰。

    怎么是个女的啊爱德华你这个坑儿子的没告诉我班纳特叔叔有女儿啊,我记忆中也应该没有啊

    脑袋这么想着,略显紧张的约翰只好把预先想好的台词说出来回应道,“你好,我是来找班纳特叔叔的。因为我最近要去应考克鲁伊夫魔法学院,所以我想请问......”

    “你找错地方了。”不等约翰说完,少女便反了他一个白眼,把木门直接大力关上。

    你先让我说完话啊......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怎么这么没耐心呢。约翰纳闷地想着。不对我应该没有找错的啊,北斯顿街九号,没错啊,难道叔叔搬家了,我又被老爹坑了!

    如此想着的他再一次敲响了眼前的木门,希望能从少女口中打听班纳特叔叔搬家的位置。

    五分钟过去了。

    十分钟过去了。

    我服了真的不开门啊都,约翰感觉自己快要疯了,自己不过就是想打听一下而已,难道少女以为自己是那种变态色情魔,吓得不敢开门,约翰自问自己虽然不是很帅但也不至如此啊。

    我呸!约翰再拍了一次门后灰溜溜地转身离去。

    那我住哪里啊约翰内心呐喊道。他略加思索便走到了旁边的小巷子里,因为有人定期清扫的关系路上并不是很脏,而在他眼前便有一位穿着破烂衣服的中年大叔疲软地睡在几块大木板上。

    那木板非常薄,几块加起来也没有手掌厚。而大叔就这样躺在板上,随便拿一些路边捡的废布当作被子盖在身体。

    睡在这也不错。约翰内心苦笑道,然后心想哪里能找到一个木板。被子我倒是不用担心,背包里的衣服充当一下就好,主要是里面的钱,等下睡觉一定要好好抱着。

    想到背包里的巨额钞票,约翰的眼神不由得变得警惕起来,毕竟这将会是他未来一年的学费,如果他能考进的话。

    要不我问他借一块木板约翰看着眼前的中年大叔想道,但他毕竟在熟睡中,约翰也不好意思打扰人家清梦。没事,反正我有很多时间,等呗。约翰心想道。

    距离克鲁伊夫魔法学院公开考试还有五天时间,约翰一边站着一边手拿着眼前的魔法知识点一次又一次背诵。

    魔法知识点是公开考试笔试部分的审核内容,范围从魔法基础知识到魔法史无所不有,全书共八百三十五页。

    约翰虽然不勤劳,但也早把这本书倒背如流,这么厚的书他当然不会从家里带出来,现在他手中拿着的只是自己做的简单笔记,目标是巩固自己的记忆,以免考试的时候因为压力而出现遗忘的问题。

    咋眼看上去这考试很公平,但克鲁伊夫学院的考试已经持续了三十五年,短短八百多页的书无疑早就被考官玩出花来。

    于是后来的考官把考题越出越刁钻,甚至把题目出到知识点之外的内容。他们美其名曰:“魔法师不应该只会一本书的内容。”

    但他们也不想想在这一方面,平民是具天生的劣势的,因为他们没有贵族那么多的书籍,那么多的资源,代表他们天生掌握的知识肯定没有贵族多。

    而在笔试,这往往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笔试并不是考试的全部,但每年都出现评级为‘庸’的贵族顺利入校而评级为‘良’的平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天赋不如自己的贵族走进自己心目中的伟大学府。

    当然相比直接用高昂学费逼退穷苦百姓的马拉多纳魔法学院,克鲁伊夫学院还是比较良心的,至少它给了平民一个名义上的机会,当然能不能把握在乎与你。

    爱德华从小就对约翰抱有很大的期望,因此他辛苦挣来的钱除了日常开支大多都给约翰买各种魔法书籍。约翰知道以前父亲在母亲死后那一段日子里常常喝的大醉,但自从他七岁被评为‘良’的那一天,他就再没见过父亲喝过一次酒。虽然约翰嘴上常常抱怨着,他的心里还是很感激父亲的。



第二章 准备
    克鲁伊夫魔法学院的新生测试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笔试,实战和魔法亲和力测试。其中实战占分比最多,约为百分之五十,其次是百分之三十的笔试和百分之二十的亲和力测试。

    此刻约翰正在准备的就是笔试,一般而言实战水平在短短五天内无法提升太多,至于亲和力则是完完全全依靠天赋异禀,当然笔试也很依靠平时的积累,此刻约翰读书说实话也只是单纯给自己一个交代罢了。

    正当约翰读得晕头晕脑的时候,一阵浓郁的香味传入了他的小房间,令他不禁吞咽了一下唾沫。随之而到来的是节奏有序的脚步声,约翰放下书本转头看向门外,那正是班纳特叔叔的高大身影。

    “小约翰,先休息一下来吃个晚饭吧。”格尔曼笑道。

    约翰本能地想礼貌拒绝,但是胃却不争气地发出了贪婪的叫声,他不禁面上一红一白,轻声点头说道,“麻烦你了。”

    漫步下楼后呈现在约翰眼前的是一张大木桌和几张黑木椅子,桌上中间放着的是一个已经揭开盖子的大炖锅,不时有雾气从里面冒出。

    锅里放着几个大土豆和大量炖的早已烂掉的羔羊肉,一直传来的香气让约翰的眼神不由自主地变得期待了起来。炖锅旁边的是两大锅米饭,一想到鲜甜的肉汁拌上爽口的米饭,约翰的唾沫又一次不由自主地疯狂分泌了起来。

    “来,一人一碗。”格尔曼一边说道,一边把两锅米饭分别推向自己和约翰。

    你管这叫碗这是我一天的饭量好吗!看到眼前的一大锅米饭,约翰瞬间感到无法入口,只好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个,班纳特叔叔,有碗吗”说完又怕他误解了‘碗’的意思,连忙补上一句,“那种很小的碗。”

    “哦那种啊,厨房里有,我去给你拿来。”格尔曼很快便风风火火拿来了一个大碗。

    这还是挺大的.......约翰心中默默吐槽了一句,但他没有再次要求换碗,毕竟这样下去就有点无礼了。

    约翰用勺子从锅里盛起两大勺饭放入碗中,然后拿起叉子叉了块土豆,稚嫩的口感加上羔羊肉渗透进去的味道,让约翰不由自主地赞叹着造物主的光荣。约翰又尝了下羔羊肉,炖的烂烂的它刚进去约翰的嘴里便不自觉地融化了起来,将汁水的滋味彻底渗透进他的舌头,把肉香爆发出来,让整个口腔充满着那入口即融的口感。

    约翰脑海突然出现了一幅画面,他看到了在青青草原生活着的小羊羔,牠们奔跑着,跳动着,微笑着。牠们是那么美妙啊,就好像一首天籁之音一般。

    约翰不知不觉地吃完了一块又一块羊肉,碗里的饭也早已盛起一碗又一碗。他不禁露出了满足的笑容,然后突然发现眼前的班纳特叔叔还在大快朵颐。

    十分钟过去了。

    三十分钟过去了。

    格尔曼的嘴却依然暴风般摄入桌上的美食,让约翰看得目定口呆。不知道过去了多少分钟,格尔曼终于停了下来,像之前的约翰一样发出了满足的笑容。

    “班纳特叔叔,你的厨艺让我不禁感叹造物主的美好。”约翰委婉地赞美着这顿美食。

    “不,不,不,这是丽迪亚做的。”格尔曼笑道。

    没想到这位少女厨艺这么好啊......约翰心想,随即又道出自己的疑惑,问道,“丽迪亚小姐不来吃饭吗”诶我怎么吃完饭才问啊,约翰不由自主地为自己的无礼在心里道歉了一句,随即又抱怨这都是菜太好吃的关系。

    “她说要减肥!那小娃子,瘦到都要见骨头了还说减肥,真不知道怎么想的。”格尔曼叹息道。

    我怎么感觉她是要避开我......约翰没有追问下去,以免让班纳特叔叔觉得他在惦记自己的宝贝女儿。饭后的约翰主动承担了洗碗的工作,一顿清洗之后他将眼神再一次投向丽迪亚的房间。还是没有开过门啊,约翰心里想道。

    约翰拉开木门,打算在附近散步舒缓一下读书的烦躁,顺便也帮助一下胃里的消化。路过旁边的小巷子时,他发现之前的中年大叔还睡在那里,约翰看着他,而中年大叔察觉到了他的眼神也转过头来看着他,一时之间两人竟出现了好几秒钟的沉默。

    无法忍受这种场面的约翰忍不住想说些话出来,但内心却想不到有什么话题,结果还是中年大叔先打破了这种沉默。

    “演示一下‘火球术’给我看看。”中年大叔沉声道。

    ‘火球术’,和‘照明’一样是火元素一级魔法。原理是将约五百个火元素汇在一起然后发射以释放光和热,但它和照明有些许不同,因为火球术的重点是聚焦,而照明的重点是排列。

    “打在我身上。”中年大叔见约翰显得有些盲目,于是补充道。

    你叫我打就打啊,那我不就很没有脸子?内心这么想着,但约翰却依然开始用亲和力感受身边的火元素,试图将它们聚焦在十立方厘米里。

    随着约翰一个响指‘啪’一声,一个小火球直直地向中年大叔飞去,中年大叔用手一挡,那火球在大叔的手上留下一个红点后便消声灭迹。

    这就是一级魔法的威力,完全无害,通常只是用来辅佐日常所需,事实上火球术发明出来并不是为了伤人,当初发明者的出发点只是想让魔法师在野外时能生火罢了。然而一个火球所发出来的热量实在是太低,因此生一次火往往需要连发十到二十个火球,才能让些许干木柴堆燃起火种。

    “连发几个火球给我看看。”中年大叔似乎不满意地说道。

    连发那是那么容易的啊......约翰纳闷地想到。连排列五千火元素的照明都做不到精通的他,最多一次只能连发十多个火球,而且每一个火球发射之间还要间隔一到两秒。一般来说,这能通过不断练习而提高,当然天生的元素亲和力也会影响施法速度。

    随着连续几下响指,约莫十个火球先后被中年大叔用手稳稳接着。

    “不错。”中年大叔微微笑道,眼前的约翰却早因不断的连发而呼吸变得沉重起来,他的脸上也不知不觉流下了些许汗水。

    刚微微笑完的中年大叔很快就换回了他的冷漠表情,然后转身从之前他一直躺在上面的几块木板中抽出一块,扔到约翰面前道,“试试点燃它。”

    约翰的背上虽然不断留着汗水,但他手上的动作却没有丝毫停滞,又是数十下响指的声音,一个又一个的火球便应声而出,在那薄薄的木板上点起了一丝火花。

    不能停!约翰心中想道,他强行克服身心的疲惫,朝着木板再一次连发了几个火球,那木板上的火花终于稍微变大了起来,虽然火种还是很小但只要不被熄灭很快就能蔓延出去。

    成功啦.......约翰不禁在心中叹息道,这一次他成功突破了自己以往的极限,连发了约十六个火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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