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笔记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打开信箱1978
小武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芙妹,怎么会怀孕呢!”
小武就像突然得到了某种鼓励一般,开始在郭芙身上疯狂地肆虐起来,郭芙摇晃着身体,半推半就道:“不行,我不能和你生孩子,不行,你不能这样。”
竹林里的雪纷纷扬扬地飘着,北风呼呼地吹,可是小武却感觉浑身上下都热血沸腾,他解开了郭芙身上那件貂皮大衣的扣子,以及里面那件带花贴身狐毛小内衣,终于,小
第110章:杨过的乞丐装
杨过走在嘉兴城最繁华的锦绣大街上,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他可以说交上了桃花运,就在昨天晚上,他和郭芙发生了那种亲密的身体关系,说得直白一些,那就是杨过把郭芙睡了。在杨过的心目中,他其实并不喜欢郭芙,郭芙身上那种娇生惯养的富家大小姐脾气让他打心眼里觉得厌恶。吃东西挑食,有时一天要换好几套衣服,说话总是带着娇滴滴的幼儿声,而且毫无女人的矜持,脾气还特别坏,无缘无故就突然生气,生气的时候下手还没轻没重的。
有一次,杨过在院子里砍柴,郭芙来找他玩,意思是想找他一起去逛街,杨过说没空,在砍柴呢!郭芙说,柴有什么好砍的,陪我去逛街。杨过说,砍柴要紧,这是师母交代的任务。郭芙生气地说,在你眼里,我难道还没有这一捆柴重要吗杨过没再搭理他,继续砍他的柴,而且还蹲着马步,做足了砍柴的架势,郭芙当时就站在杨过身后,她冷不丁地就朝杨过的裆下部位来了一脚,杨过当时完全没注意这突然而来的一脚,只感到胯下一阵剧痛,然后就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郭芙的那一脚,直接导致杨过的胯下部位肿起来有一个多月才慢慢恢复正常,也正因为郭芙的这一脚,才导致了黄蓉后来为杨过检查身体的时候发现了他身上的本钱大小,才会有后来,黄蓉为杨过做那种低三下四的见不得人的事情,这是多么虚幻的现实啊!表面看上去如此端庄美丽、一本正经的江湖大人物,在私底下竟也是如此的荒诞,以至于杨过从心底里更认同了他恩公所说的那句话:“一个苦难中的人,看起来才真正像一个人!”
锦绣大街真是热闹,街上人声鼎沸,街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摊,有吃的,有玩的,有穿的,有古董字画、各色古玩,有各种生活所用的杂器,还有女人的闺房用品,比如胭脂水粉,铜镜梳子,还有那造型别致的大红雕花马桶,真是琳琅满目,热闹的很!
杨过刚在大街的一个角落里,花了十两银子买了乞丐身上那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那个乞丐乐意得
第111章:小龙女的眼泪
锦绣街的人民广场具有历史的纪念意义,是为了纪念当年的那些在抗金战争中牺牲的英雄将士而建的。
此时,人民广场上黑压压围观了一大堆吃瓜群众,他们正在兴致勃勃地围观一场热闹的人间怪事——两个蒙古鞑子正在企图侮辱一个貌美如花的人间仙女。
从容貌上来看,那两个蒙古鞑子,其中有一个长得还算英俊,而且身材挺拔,五官的相貌也具有练武之人的那种阳刚之气,只是他的那双眼睛很特别,居然是淡蓝色的,仔细地看的话,那眼睛里似乎能发出一种奇怪的光芒,让人自然而然地感觉到他身上的那种神秘的邪气。另一个蒙古鞑子样貌显得更独特,独特的地方在于他浑身上下那一身肥肉,简直就像一座会行走的肉山,而且此人额骨高耸,两只眼睛大得就像两盏灯笼,嘴唇厚厚的往外翻着,有点像动画片里的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傻逼人物。
——“小龙女,你还是从了我吧!你要是从了我,我就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你这么丢人了,反正我是无所谓的,这种事情,我也不是第一次干。”
——“霍都,你杀了我吧!”
——“杀了你实在太可惜了,像你这么脱俗的美人,我这辈子还真是头一回遇见,说实话,我是打心底里喜欢你,你要是答应做我的妻子,我霍都对天发誓,从今往后只死心塌地对你一个人好,怎么样我霍都说到做到,绝不反悔。”
——“你休想。”
——“小龙女,看不出来你还真有点顽固,可是你现在已经中了我密宗的红花合欢散,不出半个时辰,要是没有一个男子与你交合,你会很难受的。”
——“你好卑鄙。”小龙女显然已经内息大乱,连说话也听起来比较费力了。
——“小龙女,你看看你们南宋的这些猪狗,有一个愿意为你挺身而出吗我看你也不要白费力气喊救命了,实话告诉你,就是你们南宋的皇帝,见了我和我师父,也都是客客气气的,像你们这种软弱的民族,不灭亡,简直是天理难容!你要是做了我妻子,来日你再帮我生下一
第112章:外国畜生霍都
霍都的手当时正按在小龙女的胸口上,小龙女的肌肤洁白如雪,她胸口上用来遮羞的那件翠绿色的肚兜越发地显得光彩照人。
围观的人群当时都快沸腾了,有些不知好歹的王八蛋甚至在一旁吆喝起来:“别婆婆妈妈的,快点动手啊!”
霍都淡蓝色的眼睛里隐隐地发出一种邪光,他按在小龙女胸口上的那只手正想撕扯掉那块翠绿色的遮羞布,可他突然发现,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乞丐,已经站在他面前了,并且还在气呼呼地呵斥他。
——“外国畜生,住手。”
霍都一愣,哈哈大笑道:“小乞丐,你活得不耐烦了,敢来管本少爷的闲事,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是畜生,外国的畜生。”
霍都没想到眼前这个小乞丐竟如此大义凛然,这不免让他开始对眼前的这个小乞丐刮目相看起来:“小乞丐,我是蒙古国第一国师金轮法王座下的弟子霍都,连你们的皇帝见到我都客客气气的,你这样的乞丐,我弄死你,就像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你难道真不想活命了”
霍都说得都是实话,蒙古国自从灭了西夏,灭了大辽,又借道南宋灭了大金,在整个华夏大地上,只剩下南宋一个独立的王国还未被消灭,蒙古国在当时世界上的地位,一点也不比现在的美国差。
南宋之所以还未被蒙古消灭,最主要的原因是南宋的人口实在是太多了,当时官方的统计人口数量是八千一百零五万,而当时蒙古国的总人口才区区七十五万,还不到南宋人口的百分之一。
南宋当时尽管贫富悬殊很大,但其科技文化水平非常发达,其gdp占当时世界总量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说,在经济实力方面比如今的美国还要牛逼,可是这样一个经济实力number one的国家, 却一直奉行重文轻武的国策,一个在战场上打了胜仗的将军,还不如一个读书人金榜题名来得光彩。所以,尽管南宋人口众多,经济实力世界第一,但在和蒙古国的几次边疆战斗中却都打了败仗。打了败仗之后,南宋自然是赔款,赔了蒙古国一大笔巨款,反正南宋有的是钱。
蒙古国身处北方草原,环境气候恶劣,生产条件也十分艰苦,南宋一次战争赔款的钱就相当于蒙古国整个国家十年的生产总值,也因此,战争和对外掠夺成了蒙古国的第一国策。
在这种情况之下,南宋皇帝不得不以忍辱负重,时刻讨好蒙古人的姿态来维系这一个表面繁华,实际上已经摇摇欲坠的政权。
南宋的权贵阶层也深知国家已经
第113章:阎氏
那阎氏不是别人,是王小二的亲生母亲,是浙江绍兴阎家的女儿,当初,赵昀还没当上皇帝之前,曾和阎氏有过几次亲密的肌肤之亲,后来,阎氏怀上了赵昀的孩子(也就是王小二)。在古代社会,未婚生子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阎氏怀上赵昀的孩子之后,自知无脸见人,就离开了绍兴,一个人来到嘉兴独自闯荡,一个女人独自闯荡江湖是很不容易的,幸亏阎氏长得很有几分姿色,有一个姓董的员外看上了她,并娶她为妾,阎氏因此倒也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后来,赵昀当上皇帝之后,一直生不出儿子,就派贾似道去绍兴找寻阎氏的下落,贾似道经过一番打听,终于找到了阎氏。当时阎氏已经将近五十岁,但看起来徐娘半老的还很有风韵,贾似道不愧是一位老谋深算的大奸臣,他在董员外面前亮出了他钦差的身份,那个董员外吓得五体投地,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当贾似道向他表明了想要带走阎氏的意思之后,董员外连连点头,大气都不敢喘一声。贾似道把阎氏接到府上,好生伺候着,那阎氏见贾似道对她百般照顾,再加上贾似道乃当朝丞相,位高权重,没过多久,阎氏就做了贾府的女主人。
贾似道的心里一直在盘算着一个很大的计划,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他知道皇帝赵昀找阎氏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传宗接代,阎氏跟赵昀到底有没有生下一儿半女,这个只有阎氏一个人知道,只要把阎氏搞定了,让她乖乖听他的话,以后整个大宋的江山就是他贾家的了。
经过一番恩威并重的手段之后,阎氏心甘情愿地做了贾府的女主人,贾似道也从阎氏嘴里得知,阎氏当年确实在金华兰溪的一处稻草堆旁生下了一个男婴,那个男婴就是她和赵昀的孩子,只是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二十年了,如今她的儿子到底长什么样子阎氏也忘了,阎氏只记得她把孩子送给了金华兰溪一户叫王大拿的屠夫家里,其他的事情,她就不知道了
第114章:商人之妇
那商人之妇长得很有风韵,体态丰盈,身材很圆润丰满,很像年轻时候的宁静,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脸蛋看起来很端庄,脸上的表情毫不做作,让人感觉很舒服,身材却长得很丰满,仿佛一颗熟透了的水蜜桃,让你见了就想咬上一口,尝尝那饱满多汁的味道。
商人之妇长得美,身材又好,商人也深知其中的厉害关系,他虽然常年在外经商,难得回家与妻子团聚,但如此一个美娇娃放在家里,总是不放心。因此,商人特意花钱找了一个丫鬟,一天到晚陪着他老婆,名义上说是陪伴,实则是监视,防止商人之妇红杏出墙,给他戴绿帽。
为了防止那些不怀好意的浪荡公子哥来他家里串门唠嗑,商人特意在家里养了一条大白狗,那大白狗长得差不多有半人高,一身白毛,看起来很雄伟,而且样子看起来很凶,见到陌生人就跑过去汪汪直叫,吓得对方赶紧撒腿就跑,因为这个,商人家里倒真的没有人敢来瞎串门,主要是怕他家里那条大白狗,那凶神恶煞的气势实在是太吓人了!
商人之妇正值二十**的虎狼之年,而且但凡像她这种丰满白皙的女人,在那方面的**比普通女子要强烈一些,商人又常年不在家,她这样一个年轻的女人长时间地独守空房,那身心自然相当寂寞难耐。
也因此
第115章:荒诞的事情
商人之妇发现那条大白狗正吐出舌头在喘气,而她的身上还带着那条大白狗的气味,很明显,刚才这畜生一定在她身上做了些什么
——“我这是被狗舔了吗还是被狗r了”
商人之妇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慌,可是那条大白狗还是不断地往她身上蹭,不断伸出舌头来舔她。
就这样,商人之妇和那条大白狗之间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以至于到了后来,商人之妇天天和大白狗同处一室,晚上就在一张床上睡觉,简直禽兽不如。
直到有一天晚上,商人回来了,晚上和商人之妇睡在一起,半夜的时候,那条大白狗突然破门而入冲了进来,跃到床上去残忍地咬死了商人,并且和商人之妇在床上苟且起来。这不可思议的一幕正好被那个服侍商人之妇的丫鬟看到了,那丫鬟就去官府报了官,当时正好王小二接待了这件案子。
王小二叫衙役把商人之妇押到堂上来,看到商人之妇的第一眼,王小二就傻眼了:“如此风情万种的一个女人竟让狗给r了,天理何在啊!”
起初的时候,商人之妇死活不承认她和狗之间有那种事情,她一直坚称是大白狗发疯,咬死了商人,这一切与她毫不相干,她是受害者家属,不该承受这个荒唐的罪名。
王小二早就被商人之妇的美貌给迷住了,连连点头:“我也不相信那丫鬟所说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事情呢!”
可是那个丫鬟坚持说:“青天大老爷,我对天发誓,我说得每一个字都是实话,青天大老爷要是不相信我,就把那条大白狗带到堂上来,一试就知道了。”
丫鬟说完这句话之后,商人之妇吓得脸色发白,整个人就像是虚脱了一样。在县衙的大堂上还有许多听堂的人,王小二虽说是县令,但他也不可能一手遮天,于是,不得不传令把那条大白狗带到堂上来。
结果,让人无比震惊的一幕发生了——那条大白狗一见到商人之妇就上去撕破了她的衣
第116章:王小二的眼泪
商人之妇自知无脸活在这个世上,在狱中,她曾几次尝试自杀,可都被救了回来,一个人要想死,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最后,商人之妇就选择绝食,把自己活活饿死,总行了吧!
王小二知道董氏绝食的事情之后,第一时间赶到狱中来,但当他在狱中见到一脸决绝的商人之妇,他的心里竟产生了一丝暧昧的怜悯,不那不是怜悯,而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爱情!
他亲自给商人之妇喂粥。起初的时候,商人之妇并不领这个县官大老爷的情,商人之妇摇着头,拒绝喝粥,王小二看着商人之妇脸上那坚毅的表情,竟动情地流下了眼泪:“董氏,我知道你心里还在恨我,你的恨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在你游街示众的那两天,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实在是我之前没意料到的,那两个衙役,我已经把他们开除了,希望你重新振作起来,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只要你好好表现,我会尽量为你争取减刑的机会的。”
商人之妇那颗原本已经麻木的灵魂似乎被王小二的真诚打动了:“我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上,还是让我死了吧!不过临死之前,能听到老爷你的这一番话,我也知足了!”
——“董氏,你别死。”
——“老爷,我实在是没脸再活在这个世上了,你还是让我去死吧!”
——“董氏,你别死,我舍不得你死,我喜欢你。”
王小二终于流着眼泪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老爷,你别跟我开这样的玩笑了,我知道你这是为了让我放弃绝食才故意这样说的,像我这样的女人,怎么还敢奢求大老爷你的爱呢!”
——“董氏,我没骗你,我会向你证明我的真心的,只要你先把这碗粥喝了,把身体养好,我一定会向你证明的
第117章:大自然的奥秘
这爱情来得实在让人猝不及防,但就像一剂强心针,打在了商人之妇的心坎上,打得她猛地燃起了对于生命和未来的渴望。
商人之妇喝掉了王小二手里的那碗稀饭,并且真的开始安心地在狱中服刑,服刑的过程中,王小二时不时来探望她,给她带来一些滋补的食物。在狱中服刑半年之后,董氏就以‘莫须有’的理由保外就医,被秘密地安排住进了王小二的府上,这样一来,王小二就可以在董氏身上一亲芳泽了!
王小二从小生活在浙江兰溪农村,农村的孩子有个特点,那就是与大自然的接触比城里孩子要密切许多,风里来、雨里去的经常会接受大自然的考验。大自然中蕴含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很少有人能真正领悟,当年李云深曾跟我讲过这样的话:“没事的时候,多去野外走走,多感受一下大自然的气息,多呼吸一些大自然的空气,这样你身上的男子气概就会足一些,对你未来的整个人生都是有好处的!”
当时我也不明白多去野外走走,跟我身上的男子气概究竟有什么关系我也不明白多去野外的大自然里走一走,为什么能给我的人生带来好处后来的某一天,我终于顿悟了,因为我的嗅觉比正常人要敏感的原因,我似乎能闻到野外大自然的空气中蕴含着一种神奇的粒子,这种粒子覆盖在野外那些动植物的身体表面,以至于这些动植物在太阳强烈的紫外线的辐射之下,依然能健康地存活,这种粒子不但能抵御太阳紫外线的辐射,而且还能抵御各种有毒液体的侵蚀。后来我突然想起来,这种物质很有可能就是现代人所说的臭氧层粒子,是整个大自然乃至整个地球的保护伞,地球上的生灵,要是没有臭氧层的保护,大多都会被太阳的紫外线晒死。因此,一个人要是多去野外的大自然里走一走,看一看,就有机会
第118章:董氏之死
那天晚上,当童贯带着一队精兵闯进王小二家卧室的时候,王小二当时正和董氏在窗边嘿咻。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王小二觉得他和董氏在床上的活动好像没有以前那么刺激了,而站在窗边的这个打破常规的体位却能一下子就点燃董氏身上的那团火,用王小二的话来说,站着搞就是比较刺激些。
这其实是王小二的身体开始有点虚了,因为再好的身体也经不住一天好几次的折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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