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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汉乡
作者:孑与2
我们接受了祖先的遗产,这让中华辉煌了数千年,我们是如此的心安理得,从未想过要回归那个在刀耕火种中苦苦寻找出路的时代。反哺我们苦难的祖先,并从中找到故乡的真正意义,将是本书要讲的故事。



第一章 预言
    第一章预言

    除了没用的**自杀和精神逃避,第三种自杀的态度是坚持奋斗,对抗人生的荒谬。

    这是加缪,一个存在主义大师说的,云琅非常的认同这句话。

    痛苦的人有各自痛苦的理由,很容易从已经存在的哲学领域里找到共鸣之处。

    英雄却不会这样,他们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反抗或者拯救。

    走别人不走的路这是英雄的特点。

    反抗与镇压永远都是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篇章,在这些篇章里,人性的美丽以及阴暗都**裸的摆在桌面上,就像是一道道供饕餮饱食的大餐,美不胜收之外,还滋味隽永。

    统治这个世界的永远是坏人,好人就只配反抗,反抗成功的好人也很快就会变成坏人,千万年以来莫不如是。

    国家如此,群体如此,家庭自然也是如此,他们之间是如此的相似且不可逆转。

    据说,人类有一种叫做盲从性的病,也就是别人的行为或者思维会影响到另外一群人。

    这可能是存在的,一呼百应揭竿而起的起义者就是被这种病症所控制之后的结果。

    压迫与反抗从来都是对立的,也是亘古存在的,只是这两种行为都只是针对一小部分人。

    具有伟大或者邪恶情操的人终究是少数,就像你我一样庸庸碌碌,在经历出生,成长,交配,繁衍,然后衰老的人,很少有机会参与这种伟大的进程。

    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也是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

    越是激烈的社会环境,往往就能产生很多伟大的蛊惑者,比如刘邦。

    他们用自己的思维影响了一群人,然后利用这群人去影响更多的人。

    这是病毒式的传播方式,伟大的思想与邪恶的思想在传播方式上别无二致。

    以上,就是云琅对于世界本质的看法,很透彻,也非常的深邃,不过,这些思想基本上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是在无聊的时候表现一下自己还有思想,还有看法,不是一根腐烂的木头。

    身体与思想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思想指明的道路,身体限于现实,往往会走一条孑然不同的道路,

    这是一个非常无奈的事情。

    所有的反抗者在反抗之前都是对将要承受的后果预估不足。

    后果显现的时候,已经没了退路,只能一步步的走下去,付出的代价越多,反抗的意志就越是坚强。

    此时,反抗的最初原因已经消失不见了,此时的反抗只是想让自己的付出与收获相等。

    寻求付出与得到之间的平衡,对于人类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过,坚定的意志将人的能力放大了很多,持之以恒的干一件事情,总能做出一些成绩来的,这是事物发展的本质所决定的。

    门开了,高跟皮鞋特有的咔哒声蕴含着怒气。

    云琅微微叹口气,恋恋不舍的放下手里的《史记,从历史的迷幻中清醒过来,换上一张灿烂的笑脸去迎接回家的女王。

    云琅现在的生活过的不错,没有什么想要反抗的地方。

    因为是孤儿的原因,自从云婆婆长眠之后,他的亲人就只剩下一起生活了两年的女友了。

    只是,女朋友对他的满意度也越来越差。

    认为他除了满世界乱跑之外,剩下的时间就是看书,修破飞机。

    这在两人初恋的时候是优点,然而,到了现在,准备成家立业的时候,全部变成了缺点,毕竟什么都要钱说话。

    昨日就因为云琅宁愿看书也不去参加上司的上司举办的升迁宴,两人弄得不欢而散。

    云琅没办法让她明白,一个修飞机的工程师,靠的是手艺吃饭,不是交际,再说,他讨厌那个该死的妖人。

    假如不是云琅做的一手饭菜实在是难以割舍,女朋友早就跑了。

    能透过迷雾一眼看到事物的本质是云琅为数不多的优点。

    很小的时候在孤儿院里,云琅就是这里最乖的一个孩子,听话,聪明,干净,自律,上进,总之,所有别人家孩子所能具有的美德在他身上都能找到。

    只是,当孤儿院里的孩子陆陆续续的被一些和善的人领走之后。

    这里就只剩下云琅跟一些智力有残疾的伙伴,在这里,一脸微笑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忧虑心思的云琅就如同阳光底下最茁壮的那朵向日葵,出挑的如同天使的孩子。

    有时候,云琅总是想,是不是那个慈祥的云婆婆刻意做了什么手脚,不许别人领养他。

    这个念头才生出来,他就有一种浓烈的罪恶感,云婆婆几乎是在用生命来爱护他

    云婆婆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逝去了,她走的时候没有什么遗憾,只是一遍遍的用枯槁的手抚摸云琅的面庞舍不得离开。

    一遍一遍的告诉云琅:你是神的孩子,你注定要做一番大事的。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这个可怜的一生都没有婚嫁的老妇人在无限的期望中离开了人世,被云琅亲手埋进了黑暗潮湿的泥土中。

    她信奉了一辈子的上帝,没有把她的身体跟灵魂一起带去天堂,而是腐烂在泥土里。

    云婆婆一辈子干的事情就是喋喋不休的告诉云琅他将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和大部分的英雄故事一样,在英雄的懵懂期总有一个光辉的引导者。

    他们一般负责将英雄领到他即将要走的崎岖小路上,然后就死去这已经是很老的套路了。

    云琅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从小到大一向如此,既然云婆婆已经做了这么多,加上女朋友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估计分手已经被她提上了生活日程,且会在三天之内发生。

    他觉得该到反抗自己沉闷,无聊,痛苦生活的时候了。

    于是,他向自己年轻的上司请了年假,二十天的时间足够他去寻找或者完成他的伟大。

    时间再长,就会丢工作,再找很麻烦。

    在女友‘你不用再回来了’这种殷切的嘱咐声中,云琅离开了,去找属于他自己的伟大。

    你是神的孩子,你的将来注定不会平凡,我看见你的时候,你身上有光

    云婆婆慈祥的脸似乎就倒映在高大的玻璃幕墙上。

    云琅笑了,这又是英雄道路的庸俗开端。

    上帝用了七天制造了世界,女蜗造人也用了七天。

    上帝用七天制造了世界,却把制造人类的任务交给了亚当与夏娃。

    女娲就不同了,世界是盘古制造的,她不管,让世界自由的生长,她只是专心的造人,用手捏出来的注定是贵族,用柳条枝子甩出来的注定是平民。

    云琅很坚定的认为,既然制造世界以及人类都只需要七天,自己想要寻找伟大,二十天应该绰绰有余。

    既然想到了人类的起源,云琅自然是要去拜谒一下人祖女娲。

    骊山的后山上就有一座人种庙。

    华清池畔,杨贵妃丰腴的白玉像很美,只是丰满的胸口被无良的游人抚摸的黑乎乎的。

    如果李隆基权势依旧,应该会五马分尸很多人。

    避开大道,秋日苍凉的山脊上,蜿蜒着一条灰黑的路,有的劈山开取,有的顺势而上。犹如蟒蛇匍匐,弯弯曲曲,渐升渐高。

    山上就是伏羲女娲交合了整整三千年的地方。



第二章 被烧焦了
    第二章被烧焦了

    云琅躺在草丛里,想了整整一天一夜,还是没有想通他为什么会没有死。

    如果伟大就是被旱雷烧焦,他宁愿不要这样的伟大。

    的确,他现在就是一副死人模样,焦黑的手,焦黑的胳膊,焦黑的全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睛没事。

    如果要他找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他觉得烤猪这个词很符合他现在的模样,还是一只没有烤透的猪。

    这不符合常理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包裹在蚕茧里的蚕,而不像是一个被烤熟的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依旧很痛,却不是那种让人发疯的灼伤痛,更像是新的生命在经历最初的生长痛。

    蝴蝶就是这么从茧子里出生的?

    被旱雷击中是这种感觉?

    在这一天一夜中,总共有四只狼,一只豹子,一头狗熊,一群野猪来看望过他,其中一头野猪还调皮的将他的身体拱了一下,得以让他由趴着变成仰面朝天。

    云琅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悲剧,明明已经烤的很香了,那些一看就是野兽的邻居们也不愿意吃他一口,好早点结束他悲惨的命运。

    天色湛蓝,柔柔的飘着几朵白云,其中有一朵还特意帮云琅遮住了太阳。

    松树上的猴子愉快的跳跃着,一头肥大的猴王在云朗的眼前临幸了他其中的一个妃子,志得意满之后,就从一颗李子树上摘下青青的李子,不断地往云琅身上丢,算是一种事后的游戏吧。

    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就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就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在野三七的产地云南都见不到几颗真正的野三七,这里却长着好大一片。

    当学问与现实相抵触的时候,具有时限性的学问就变得很可笑。

    这是一个很大的发现——云琅暗自揣摩。

    做学问的心思起来了,云琅暂时就不想死了,毕竟,霍金都轻松愉快的活着,自己虽然焦了点,只要有大发现,活着也不错,只要有点食物,活过来的问题不是很大。

    烧焦也有烧焦的好处,那就是温度高,再加上浑身漆黑比较吸热,一条三尺长的菜花蛇试探了几次之后,见云琅一动不动,就把身体懒洋洋的盘在他的脸上,开始晒太阳。

    很久以后,云琅见到蛇就害怕,尤其是被蛇盘在脖子上的感觉能让他疯狂。

    好在冰凉的蛇血为他补充了很多能量,蛇皮下面的蛇肉跟蛇皮给他补充了一些蛋白质,让他得以熬过又一个难熬的夜晚。

    希望总在第二天早上,这是婆婆说的话,每当云琅失望灰心的时候婆婆就这样安慰他。

    婆婆的话总是对的,至少被旱雷击中的那一刻他确实在发光,焦炭的余味帮助了他很多,在昨天晚上,连蚊子都没有光顾他。

    手脚依旧不能动弹,这让云琅想要弄一点野三七块茎补血的想法落空了。

    昨日里匆匆离去的狼群又来了,其中有一头雪白色的母狼,身形高大,肚腹下面的一排又红又涨,看样子,这是一匹带着崽子的母狼。

    经过昨日的接触,云琅知道这些狼对自己烧焦的肉不感兴趣,这时候,他非常的希望母狼能趴到他的脸上,好让他有机会喝两口狼奶。

    这自然是一种奢望,等了足足一个小时,那匹母狼却没有任何靠近的意思,反而把身体隐藏在不远处的蒿草从中。

    云琅苦笑起来,这些狼的目标是昨日出现的那些野猪,自己充当了人家狩猎的诱饵。

    太阳很快就偏西了,那群欢乐的野猪带着满身的泥浆从树林子里钻出来,珍贵的野三七被他们用獠牙跟大嘴一株株的拱翻,露出地下肥厚的块茎。

    一头满是伤痕且瞎了一只眼睛的野猪只是负责把野三七的块茎翻出来,那群小野猪就跟在父亲屁股后面抢着吃野三七块茎。

    云琅也很想吃大野猪似乎感受到了云琅的渴望,一鼻子就把躺在一株野三七下面的云琅拱到了一边,继续用嘴巴给自己的孩子弄吃的。

    云琅本来想要警告大野猪一下,告诉他这是一个陷阱,可是这一鼻子拱的他全身痛如刀割,自然就放弃了做什么好人的意愿。

    一条白色的闪电从云琅的眼前掠过,那几对红艳艳的告诉云琅,那匹母狼开始进攻了。

    从高处被拱到低处,云琅翻了几个圈,听到旁边传来凄厉的猪叫声,眼前却被蒿草遮的严严实实什么都看不见。

    不断地有狼从他的身上越过,矫健而迅捷,就像是骑兵发起了最凶猛的冲锋。

    一声惨厉的猪叫声在云琅的耳边响起,只见那头硕大的野猪背上背着一匹狼冲开蒿草,还用獠牙划开了另外一匹狼的腰背,而后,沉重的蹄子就狠狠地踩在来不及站起来的狼脖子上,然后凌空转了一个圈,把背上的那匹狼也狠狠地甩了出去,虽然脖子上被撕掉了巴掌大的一块皮肉,依旧威风凛凛与那匹白色的母狼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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