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重生

汉乡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可是啊,这件事不能提,连想都不能想,如果说出来,第一个找云琅拼命的人就是太宰。

    被人打了闷棍,今天就没法子去宜春宫了,云琅搜检了三个猎夫的遗物,基本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就是那个叫做彭毒的家伙身上有一块古玉样子还不错,云琅顺手解了下来,这东西将来穿文山衣的时候用来压袍子还是不错的。

    太宰看着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有些意动,对云琅道:我们掳掠些黔首回来如何?

    云琅绝望的摇头道:我们要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是心甘情愿跟我们在一起隐居深山的人,否则,每多一个心怀叵测的家伙,我们就会倒霉一次,说不定就会因为用人不当最后产生毁灭性的结果,那样,还不如我们两个人守山呢。

    太宰遗憾的道:以前倒是发现了两个逃奴,结果,被我给杀了,要不然至少有两个可用的人了。

    云琅笑道:会有的,不着急,刘彻既然放出售卖上林苑土地的风声,就会有跟进的策略,因为土地这东西要有人经营才能有产出,否则花一大堆的钱买一些荒地来做什么?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第二十二章卫青?卫青!

    清明过后,上林苑又恢复了往日的寂静,山林里野兽继续横行,猎夫依旧在这个春和景明的好日子里狩猎。

    远处农田里的黔首继续光着屁股在农田里劳作,除了除了麦苗,谷子苗糜子苗长高了一些在没有什么变化。

    云琅依旧在山里啃晦涩难懂的大篆,半猜半蒙的也认识了很对字。

    只是太宰满怀期望的拿来的《连山易《归藏易云琅一个字都看不懂,尤其是那些符号,更是让他如坠云雾。

    这东西不知道是谁家的秘藏,简牍的第一行就写着非我族裔,读者必死!的恶毒话。

    后面还有一连串诡秘的符号,还是用朱砂写成,红的如同血,最后还用朱砂画了一个鬼脸,非常的具有楚地图腾的古朴美感。

    自从上会谈话之后,太宰就把云琅归类于智者的行列,他很希望云琅能够解开这两本上古绝学,好窥探一下未来的模样。

    学问可通神!

    见云琅随手把两本看不懂的《易经丢出窗户,连忙一个虎扑凌空接住了竹简。

    小心的放在架子最上端。

    家里最郁闷的就是老虎,因为家里忽然多了两只小鹿。

    母鹿在食物最丰沛的五月产下了小崽子,因为整个冬天母鹿就没有饿过肚子,丰盛。

    因此,两个小鹿都健壮的活下来了,它们生下来就对老虎没有什么畏惧感,还总是喜欢跑去老虎的肚皮下面找奶喝。

    这给大王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好几次把小鹿的脑袋含在嘴里,最终还是没有咬下去

    而小鹿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游戏,没事干就把脑袋往老虎的嘴边送。

    大王为了保持自己兽中之王的威严,曾经把这座山里的另外两只老虎打跑了,以至于,他现在想要找一个伙伴都没办法。

    别的老虎只要闻到大王带有强烈性激素的尿液味道,就自动远遁十里之外。

    一堆黑色的粉末在桌子上剧烈燃烧冒出一股浓烟之后就变成了一堆渣滓。

    木炭不合适,硫磺不合适,硝石不合适,什么都不合适,云琅的经典火药配方就不准,屁用没有。

    身体成了少年人,再加上每日都摄入大量的肉食,每日早起的男人状况让他非常的满意,为了消耗多余的精力,他与老虎大王几乎走遍了骊山后山。

    一座山的珍贵与否在于他的产出,就像一个男人英俊与否跟头发有很大的关系。

    此时的骊山远不是后世那座骊山所能比拟的,仅仅是随处可见的溪流,瀑布,就让云琅欣喜若狂。

    在这里吟诵飞流直下三千尺,非常的应景,却也非常的无耻。

    狗熊打不过老虎,就用肥厚的爪子抱着脑袋把肥硕的屁股露出来,希望老虎从他屁股上咬一块肉吃莫要伤害它的性命。

    云琅赶走了老虎,狗熊快速的逃进山林,临走的那一瞥,满是感激。

    老虎每年都要把山里的猛兽都要挑逗一遍,用来树立他兽中之王的地位。

    很原始,却很有效。

    看看狗熊伤痕累累的屁股就知道在过去的几年中,它的遭遇有多么的凄惨。

    笃!

    一枝羽箭撕破了空气,瞬间就钉在一根侧立的木桩上,白色的尾羽猛地炸开,像是一朵被风撕碎的蒲公英。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去病的鼻子还是有些歪,云琅那一拳彻底砸塌了他的鼻梁骨,这个地方的软骨想要完全长好,需要很长的时间。

    霍去病只要照一次镜子,他的怒火就爆发一回。

    卫青穿着一袭青色的深衣,外袍上的带子没有系上,被晨风吹得猎猎作响。

    他站在后花园看霍去病射箭已经很久了,见霍去病又把羽箭牢牢地钉在箭靶子上,忍不住扬声道:弓开八分!

    霍去病不但没听,反而将手里的弓箭重重的丢在地上,还狠狠地踩了一脚。

    卫青面无表情的走过去,霍然抬脚,一脚踹在霍去病的屁股上,这一脚是如此之重,霍去病腾空飞行了一丈远,屁股落地之后还在花园的草地上滑行了很远。

    卫青弯腰捡起弓箭,掸掉上面的泥土,整理了羽箭的尾羽,这才将弓箭一一归位。

    不尊重自己武器的人不配用武器。

    卫青淡淡的说了一句,就不再理睬撒泼打滚的霍去病,径直去了凉亭。

    长平公主是一个很恬淡的女人,父亲要她嫁给长平侯曹寿,她就嫁给曹寿,曹寿死后,父亲要她嫁给汝阴侯夏侯颇,她就下嫁夏侯颇,夏侯颇死后,弟弟觉得夫人去世后单身带着三个孩子的卫青人不错,她就很听话的嫁给了大将军卫青。

    虽然嫁了三次,长平公主依旧风姿绰约,最重要的是,长平公主嫁给卫青算是皇帝对卫青的最大奖赏。

    如果有人问大汉权势最大的女人是谁,众人一定会说是皇太后王娡,如果问全大汉最有钱的女人是谁,那么,只有两个人选,一个是大长公主刘嫖,另一个就是长平公主。

    一个是因为收受了太多的贿赂从而巨富,另一个却是依靠不断地嫁人积累了大量的财货。

    如今,大将军府的吃穿用度之所以豪奢,都要托长平公主的福气。

    鬓角微微有几丝白发的卫青刚刚坐定,长平公主就给卫青倒了一杯淡酒笑道:你又何苦为难去病儿?

    卫青哼了一声道:少年人本性跳挞,相互殴斗乃是常事,因一场斗殴失败就心绪难平,将来如何担当大任?

    长平公主笑道:他不若你,你自幼孤苦,靠坚韧不拔的性子自奴隶到将军,吃过苦,受过罪,自然知晓人间冷暖。

    去病儿与你不同,他母亲私通平阳县吏霍仲孺才有了他。

    这让他自幼就有极强的自卑之心,将每一场胜利当做对过去的反击,突然被一个同龄的乡野少年击败,自然气愤难平。

    卫青皱眉道:未曾找到!

    长平公主呀了一声道:缙云氏乃是名门大族,云琅之名也颇有古意,血鹿一说不过是少年胡诌,然血参之名却名副其实。

    本宫将去病儿拿来的血参找侍医试验过,确实是补血,生血,通经舒络的上好药材,如果能够配伍成方,会成为最好的金疮药。

    如此有名有姓,又有学识的人怎么可能会找不到?

    卫青摇头道:确实没有找到,三辅之内云姓不过三户,两为黔首,一为行商,左奴查询过,这三家都没有一个叫做云琅的子侄。

    而且,这三家也没有培育出云琅这种人才的环境。

    长平公主有些失望

    卫青探手握住长平的手笑道:明年清明,去病儿与云琅有约还要撕斗一场,到时候他会现身的。

    何以见得?

    哈哈哈,老秦人慷慨赴死,死不旋踵,他既然给自己冠上老秦人之名,就不容他不出战。

    他敢不来,我翻遍三辅也要找他出来,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霍去病来到卫青,长平面前,咬牙切齿的道。

    长平笑道:照你所述,你将要面对的是一个狡猾之辈,从头到尾,你们一群人就没有占到任何便宜。

    你确定明年清明能够击败他?

    霍去病道:我回想了整个经过,发现这家伙不过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当时不去想鼻子的事情,拼着鼻子再挨两拳,即便是一拳换一拳,我也能打赢他。

    卫青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下一次打回来就是,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若是勉强给自己找理由,那才是真正的输了。

    霍去病高声道:舅父有所不知,那家伙鼻子很好看,眼睛很好看,嘴巴长得也不错,可就是,这三样东西长在一张脸上,就让人有一种要打一拳的冲动。

    长平笑的直不起腰,拍打着软塌笑道:哎哟哟,笑死我了,如此有趣的少年不可不见,明年清明你们比试的时候记得叫上舅母,真的很想看看一张脸长成什么模样才会让人生出殴打之心来。

    卫青看着脸上逐渐浮出笑意的外甥,心中隐隐觉得那里似乎不对。

    这种感觉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不由得摇摇头,觉得自己好像多疑了。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可以用在家里,明年,大军就要出定襄。

    汉皇一句骑兵逐远,贼人能在大漠称雄,朕同样可往的话,也不知道明年又会有多少袍泽血染黄沙。

    两次云中大战,仅仅是左谷蠡王座下的骑兵就让不擅骑射的汉军吃了大亏。

    虽然将左谷蠡王驱逐出云中,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汉军北逐,匈奴王就带着部族牛羊远遁,汉军归塞,匈奴王就重新带着部族牛羊再回来。

    远征对大汉军队来说,需要消耗山一般多的钱粮,对匈奴人来说,不过是秋日的一场远足而已。

    如何以最快捷的方式驱逐匈奴,如何以最简单的方式为大汉解除匈奴的威胁,这让卫青大将军愁白了青丝。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第二十三章大丈夫当如是?

    家里有三只鹿,因为有一只母鹿,很快就变成了四只。

    因为那只公鹿不是好东西,没事干跑出去两天,回来之后又带了两只母鹿然后就来了好大一群。

    于是,云琅就不得不开始修鹿圈

    翻过大石头,石头前面有好大一片空地,空地前面就是一个缓缓地山坡地。

    鹿群喜欢围绕着大石头居住,它们对老虎的威严已经视而不见了。

    直到一只野外的公鹿闻着母鹿的味道闯到大石头前面的时候,被忍无可忍的老虎分尸之后,鹿群才意识到老虎并不像它们平日里认为的那样无害。

    种群的自然扩大,当然会有一个优胜劣汰的问题,除过给他喝的那头母鹿之外,云琅并不在意老虎吃掉一两只鹿。

    养鹿其实是个不错的营生,身体虚弱怕冷的太宰需要每日饮用一杯鹿血。

    云琅也需要鹿群为他提供一张张完整的鹿皮,来制作各种各样的东西。

    直到两个漂亮的鹿皮背包出现在太宰面前,他沉默了很久。

    你是做大事的人

    背包好看不?你看啊,你可以往里面装你所有的零碎,不管装多少,因为是双肩背包,都能极大的减轻你的负担。

    等以后,我再给你弄一个更大的,可以把帐篷,被子,衣服,武器,吃喝,全部装进去,天下虽大,我们那里不能去?

    这个背包是作战的时候用的?

    对啊,你不觉得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无所事事的干这些小事?

    你看啊,如果我再给背包订上一个漂亮的老虎模样的铭牌,他就更加完美了

    太宰急切的希望云琅开始筹划反汉复秦大计,即便是不能立刻执行,也需要处理迫在眉睫的秦陵安全问题。

    山下无聊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装备整齐,队伍严整,声势极为浩大。

    八千名骑兵在荒原上呼喝奔驰,驱赶野兽,中间还夹杂着披着红色斗篷的羽林。

    无数的猎犬被放入荒原,无数只猎鹰被扔上了高空。

    皇帝的黑龙背日旗哗啦啦在风中招展,旗下的文仪,武卫一样不缺。

    各色旗帜几乎铺满了骊山下的平原。仅仅是皇帝中军大帐,就是一片黑色的海洋。

    云琅趴在树梢上羡慕的看着骊山下的军阵,觉得皇帝与其说是狩猎,不如说是屠杀。

    一队骑兵来回驰骋,将野兽从山谷里驱赶出来,一群群野猪,野鹿,野羊,野牛,野狗,野狼,野熊,野豹子野兔成群结队的仓皇出逃。

    大大小小的混杂在一起,谁也顾不上谁,最可怜的是那两条肥硕的野蟒蛇也混在队伍里,时不时地被野兽踩上几脚,凄惨至极。

    留在山谷只要藏好或许还有活命的机会,出了山谷就是死路一条。

    平原上的骑兵纵横交错,围追堵截,逼着发疯的野兽沿着规定好的路线狂奔。

    然后,皇帝站在高大的珞车上,弯弓搭箭,射脚底下的野兽。

    皇帝每射出一箭,周围的群臣就轰然叫好,立刻就有不怕死的猛士冲进兽潮大军里,能把皇帝猎杀的猎物拿回来的就是真猛士,会有丰厚的赏赐。

    不小心被兽潮吞噬了的就是假猛士,只会招来无穷的羞辱。

    这当然没有射中射不中的问题,距离皇帝不到十步远的地方,就是兽潮大军,要是射不中才是怪事情。

    当然了,万一皇帝的运气不好,真的没有射到,也有太宰一类的官员偷偷地拿着皇帝的金纰箭插在骑兵打来的野兽身上,骑兵要是敢说出去,就会被满门抄斩。
1...1314151617...764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