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乡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霍去病很想反驳一下云琅,不过,考虑到这家伙总能给人带来惊喜,就决定等他弄完之后再做评判。
既然隔壁是长平家,云琅就觉得没必要客气,站在二楼上就能看见人家的后花园。
十几个造型威猛的兽头喷出的水柱足足头半尺粗,水柱砸在汉白玉石板上,如同瀑布轰鸣。
有钱人家就是这样的,不求最好,只求最有气势。
从你家接一个水管子过来让我冲厕所行不?
兽头是陛下赏赐的,你要从上面接水槽引水冲茅厕?
你家地势高,我家地势低,不从你家引水,难道让梁翁每天提水上楼?
对啊,仆役就是这么用的!你每日冲茅厕能用多少水,让仆役提水。
我还要在茅厕里洗澡
霍去病干呕两声,挥挥手决定结束关于茅厕的谈话,他今天是来告诉云琅他舅母明日要过来。
丑庸很自然的霸占了楼下一层左面的房间,安顿好之后,就开始给云琅跟霍去病煮茶。
碧绿的茶叶泥,配上油炸过后的豌豆,以及炒好的芝麻,活在一起用开水一煮,鲜香扑鼻。
云琅弄不到茶叶,这些茶叶还是从平叟那里抢来的,炒茶是没法子了,只好弄成擂茶喝,刚开始还有些喝不惯,时间长了也就喜欢上了这种带着咸味的茶汤了。
至于放糖去茶叶苦涩这种事情他已经不敢想了,阳陵邑的柞浆(蔗糖)是真正的价比黄金。
我想搬出来住!
好啊,自由,要不要我帮你找院子?
你的院子都是我帮你找的,我的意思是我打算般你家来住。
为何?大院子住腻味了?打算品尝一下小户人家的生活?
不是的,总有些人让我看了不舒服。
估计你要是搬过来了,你舅舅如果不打断你表哥表弟的腿,就是打断你的腿。
我会好好说的,就说是我自己想要过的宽松一些。
那你完蛋了,你舅舅一定会打断你的腿,可能还有我的!
第四十六章淮南王秘术
第四十六章淮南王秘术?
在一个吃野菜已经成为日常的时代里,吃一盘经过驯化的白菜,就是一种享受。
其实姜汁菠菜这道菜是云琅最喜欢吃的绿叶菜,至于姜汁白菜就差了那么一点意思,主要是白菜发甜,没有菠菜的那股子清爽味道。
云琅很希望已经出使西域的张骞能够把他心爱的菠菜带回来,不要让这道菜到了唐朝才出现。
他能想象的道,在西域,菠菜这东西一定长得漫山遍野都是
长平要来,家里总要准备一点菜肴招待的,霍去病说的很清楚,长平过来的时候不用仪仗,不带多余的随从,就带着霍去病跟两个宫女过来。
这就是当通家之好来交往了。
梁翁体弱多病的老婆很细心,一缸黄豆芽被照料的白白胖胖的只可惜没有菠菜
粉条也没有为了添加一点好看的颜色,只好用荠荠菜了。
一勺子热油浇下去,葱蒜的香味就弥漫了整间屋子。
豆腐不小心做稀了,最后变成了豆花不管了,霍去病也已喝了两碗,估计长平也喜欢。
最不能缺少的就是红烧蹄髈,瓦罐子里小火煨了一天,筷子轻轻一戳,就有晶莹的油脂从红亮的外皮缺口处流出来,喷香酥烂,轻轻一抖骨肉就会自动分离。
没有污染的大草鱼本来非常适合红烧,只可惜云琅家里的豆油太少,只好加了姜葱清蒸,大火熏蒸之下,外面的鱼皮爆开,露出里面蒜瓣一般的白肉,沾上用葱姜腌过醋水,这味道应该比什么羊肉鲜美的多。
云琅没见过大户人家的厨子是怎么做饭的,不过,就那两个给长平打头阵的侍女不断流口水的样子,云琅就不再对长平侯家的饭菜抱什么希望了。
鸡这个东西天生就适合炖汤,一砂锅飘着淡淡油花,却清澈透明的汤水,再配上一整只黄澄澄的肥鸡,只要撒上碧绿的小葱,就是一道再好不过的开胃汤水。
我舅母喜欢吃素!
已经开始吃第四个猪蹄的霍去病满嘴油花,含糊不清的指导云琅。
云琅面无表情的用勺子指指霍去病道:你不是说从来不吃豕肉的吗?
霍去病笑道:以前哪知道豕肉这么好吃。
因为是分餐,每种菜肴云琅都做了两份,一份专门给长平准备的,另一份是他跟霍去病的。
有洁癖的霍去病现在已经对两人吃一份饭菜没有丝毫的抗拒了。
在大汉以前,庖厨从来都是一个很高级的职业,甚至有过因为做饭做得好成为权贵的传奇。
只是这几年风气不好,人们渐渐不大看得起庖厨,认为这是贱业。
不过主人亲手做羹,本身就是对客人最大的尊敬,云琅为了拍长平的马屁,也算是无所不用其极。
长平没有动用仪仗,可是她的马车本身就是仪仗,再加上一个喜欢耀武扬威的马夫,仅仅走了一条街,大槐里的所有官宦都知道了一件事——新搬来的那家人与长平交情莫逆
站在门口迎接长平的时候,云琅有一种屁股上被人盖了章子的感觉,那个章子上还刻着——公主专用四个字。
什么时候见长平,她都是一副母仪天下的模样,即便是下马车这种小事,她也能做到迈腿而身体不对,头上的金步摇只是微微晃动,人就已经下了马车。
下了马车还不抓紧进院子,而是朝四周敛身施礼,然后收获一大堆微臣不敢的屁话。
好不容易进了院子,总有长相妖艳男女仆人也不问云琅这个主人,就往云家不断地塞东西。
从吃饭的金碗银筷到上好的白玉席子,酒水,乃至于镶金嵌玉的屏风,马桶,铺地的红毡一样都不缺。
长平笑眯眯的坐在上首,满意的看着面前的佳肴,似乎非常的满意。
然后她就命服侍她的宫人,将云琅跟霍去病面前的佳肴,一份份的赏赐给了那些送东西来的官宦人家。
到了最后,云琅跟霍去病面前就只剩下一盘子凉拌豆芽
还算有心!
长平用云家特有的铜勺子挖了豆花吃了一口,闭上眼睛仔细的品尝,然后就命宫人去厨子那里要秘方
五道菜吃了一遍,就要了五次秘方
霍去病跟狗腿子一样的蹲在舅母跟前,一道道的讲解,反正云琅做饭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看着,而且,他已经吃饱了。
云琅没工夫吃仅有的豆芽,光是写菜谱就用来一柱香的时间。
等他放下毛笔,长平已经吃完了,正在擦嘴,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今天中午没什么胃口,没想到晚膳倒是进的多。
云琅很想回答她,是啊,能把五道菜差不多吃光的女人还真是不多见。
长平是从来都不剩饭的,她刚刚吃完,手里捧着霍去病敬献的擂茶,吩咐宫人们把剩饭吃光,不准剩下一粒米
两个宫人似乎也很开心,装了两大盘子米饭,然后就各种窃喜,看样子不可能剩下什么饭菜。
擂茶?
这倒是新鲜,味道不错,喝了五脏六腑都舒坦,走的时候拿一点。
话音刚落,见云琅眼巴巴的瞅着她,莞尔一笑指着宫人带来的藤箱道:在里面,看你猴急的样子,一个小小的羽林郎就把你盼的脖颈都长了,可怜的
云琅很想骂人,又不敢,只好傻笑着打开箱子,瞅着里面的铠甲跟印鉴傻笑。
十天之后就跟去病儿一起去郎中令公孙敖那里入籍,想要更大的官,就要看你自己了。
侯府只能帮你打开大门,至于走到那一步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将相本无主,男儿当自强,我能做的,能帮的以此为限,男儿家不好扶持过甚,如果受不了军中苦楚,就回来,少府还是能进的。
云琅捧着印信施礼道:长辈赏赐,云琅无话可说,大恩不言谢。
长平笑眯眯的道:小郎可曾在淮南停留过?
云琅迷惑的摇摇头道:蔡地在西,淮南在东,云琅未曾去过。
长平叹息一声道:想来也是,只是这豆羹之术你是从何处习来?
豆羹?
长平见云琅一头雾水,就指指已经被宫人吃干净的豆腐脑碗。
云琅皱眉道:这是豆花,也叫豆腐脑,如果用麻布包裹,放在木盒,压上重物,就会变成豆腐,如果放在浅盘里面继续压榨,就会变成豆干。
小子还从未听说过什么豆羹!
长平叹口气道:蔡地云姓找不到你的踪迹
云琅一脸黯然的从怀里取出申报完毕的户籍记录简牍递给长平道:我现在是京兆阳陵邑人氏。
中山国乱,波及蔡地,逃户无数,云氏已经不可考。
云琅,你告诉我,你因何会淮南王秘术?
云琅听到长平说蔡地云氏已经不可考,绷紧的头皮立刻就松弛了下来。
只是,淮南王秘术是什么?
长平继续叹口气道:去岁,淮南王进京,给陛下敬献了名曰豆羹之物,听说是黑豆制成,我恰好在座,有幸分得一碗,与你今日所作豆花极为相似,只是一个干,一个稀,与你所说的豆腐更为相似,只是你做的豆花闻不到丝毫的豆腥味,也比淮南王敬献的豆羹白润的多,你做和解?
只要长平不追究蔡地云家,云琅就毫无畏惧,皱着眉头小声道:淮南王是磨豆腐的?
磨?
是啊,把豆子泡水发胀,然后放在石磨上磨成浆,用麻布过滤掉渣滓,然后放进大锅里烧煮,如果此时不点卤,就是豆浆,喝起来与牛乳相似,每日喝一碗有延年益寿之功效。
如果将少量盐卤水倒进豆浆里面,豆浆就会变成豆腐脑也就是豆花一样的东西,只要再把豆花挖出来,用麻布包裹,压上重物豆腐就成了。
长平愣住了,过了片刻才道:这么简单?
云琅皱眉道:这应该是人人都会的手艺啊,我还奇怪,家中老仆出去购买豆腐,他竟然没有买回来,只好自己做,难道说诺大的阳陵邑没有豆腐吃?
等等您说的淮南王秘术就是怎么做豆腐?
第四十七章可怜的人
第四十七章可怜的人
迷迷糊糊的云琅总觉得哪里不对头,淮南王他知道,那就是一个想当皇帝想疯了的人。
难道说豆腐是他发明的?
一个王侯不好好的治理侯国,研究什么豆腐啊?
云琅别的迷糊,有一点却很清楚,离淮南王越远越好。
在这个完全属于伪帝刘彻的时代里,谁敢跟他作对,只有死路一条。
不论是匈奴王,还是大臣,还是藩王,凡是被他看不顺眼的,最后都死无葬身之地。
长平公主走的时候,云琅赫然发现,他居然答应了长平合伙开一家豆腐作坊
豆菽比黍粟耐活,不挑地,反而肥地,种植豆菽之后的田地再种黍粟,收获要高于去年种黍粟的地,只是豆子吃多了胀气,不耐受,因此一直作为牲口的口粮种植。
吃了豆腐则不会有胀气一说,算是真正把豆子的用处显出来了。
这些天哪里都不要去,好好地琢磨豆腐,只要弄出来了,算你大功一件!
长平走的时候,交代的话有些语重心长,看得出来她的忧思很重。
云琅总觉得国家大事关他屁事,只想好好地把埋始皇帝的那块地买下里,然后在上面种满大树荆棘粮食,果树,弄一个大大的庄园,把可怜的太宰奉养到死,然后愉快的在大汉的土地上生活。
反正这个时代里高手如云,酷吏如雨,阴谋遍地,愚昧重重,皇帝又是一个心思重而且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不用担心会被异族欺负,过好自己的日子就不错了,没必要强出头。
世界上的能人异士无数,死的最多的就是喜欢出风头的。
丑庸关上大门,梁翁的老婆跟小虫一起给云琅做了一碗面条,
云琅蹲在竹林下,大口的吃饭,看到婆娑的竹影竟然如同一头老虎,鼻子猛地一酸,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丑庸正要安慰他,就听云琅抽噎着道:以后不要给我拿独头蒜
藤箱里的铠甲很合身,这样小的铠甲军中并不多,直到云琅在胸甲里面看到了霍去病的名字,才知道是这家伙把他的铠甲拿来了。
以前做梦都想要到一身羽林郎的铠甲,现在它就安静的放在箱子里,云琅却没了穿它的心思。
羽林郎的制式武器很糟糕,至少比不上云琅自己的武器,而羽林军的武器已经是汉军中配置最好的武器了。
秦国出品依旧是质量的保证,从这一点上看,大汉目前的战争潜力,还比不上大秦一统天下的时候。
在高楼酣眠最大的好处就是容易中风,穿堂风刮得呼呼地,也不知道那些高士为什么喜欢袒胸露乳在高楼上酣眠,云琅觉得这些家伙完全是为了出名而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
到处漏风的房子睡一夜就伤风,鼻子塞得厉害,勉强起身之后,让丑庸打来冰凉的井水,咬着牙把脸塞进去,全身打了几个寒颤之后,浑浑噩噩的脑子终于渐渐变得清明。
他最强大的武器就是脑子,现在是非常时刻,一个应付不对,就会成为淮南王的探子。
是不是探子的人也不知道被大汉廷尉府杀掉了多少,那是真正的宁可杀错不可放过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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