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白蛇之许仙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东门小司
方博叹了口气,这一切不过是他咎由自取,但是很快,转念一想,如果不是许仙,自己也不会落得这么一个下场,于是乎,他又将许仙视为害自己的人,认为许仙该死。
只见方博站了起来,双眼目光夹杂着愤恨,他仇视的看了一眼许仙,然后便灰溜溜的离开了。这应星楼他显然是待不下去了。
一场闹剧也随着方博离开,就此结束了。
此时,几位大儒也站在了人群之中,只不过是站在最前面。
“既然方公子认输,那么这场比试,便是小许公子获胜了。大家可有异议”
“没有!”
“当然么有,我可对不出这么好的对子!”
“就是说啊!许公子师承学友先生,文采必然斐然啊。”
有着楚英这么一个先生在,众人对许仙也就不再存在什么怀疑的心思了,在这个时代,面子,名气,名节都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是谁,都不会丢下这些去帮助别人。这很现实。
“既然如此,那么第二轮比试,便是诗词了,今次诗会诗词,便以上元节为题,有想法的,尽可上来一试。”
以上元节为题作诗,其实并不难,毕竟在做的都是包揽诗书之人,当然也有看客,除却看客之外,便是学子了。所以对他们来说,想要作出一手好诗并不难。
难就难在,此时再做的还有几位大儒,有他们在,不管自己作何,都觉得弱了几分。
过了许久,均无人开口。
许仙说道“看来没人想要第一个作诗了,那么,我来吧。”
他倒不是无故放矢,也是想了许久,毕竟他前世在地球,上学的时候也学过不少诗词,但是古诗大多以唐代为雄,到了宋代以词为胜,故而有唐诗宋词的叫法。
而要知道,词的篇幅可要比诗要长的多。很是南北,过了这么多年,唯一能记住的也都是前人的,比如苏轼,比如欧阳修之流。
思来想去,最后暂时只想到了一首。
只听他念道“青玉案元夕。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念到此处,许仙稍作停顿,继续念到“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首诗原本是宋代诗人辛弃疾所写,许仙记得,辛弃疾为南宋人,此时北宋还没结束,想来辛弃疾应该还不
0009 文抄公
一场上元诗会,让许仙成为了钱塘县家喻户晓的人物,天才,神童的名号也随之而来,当然其中最盛的莫过于是‘钱塘第一才子’。
钱塘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也就半个杭州城,能够成为这半个杭州城中的no.1,这可不是随便谁都有资格的,或者说是谁都能做到的。
但是,许仙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做到了。
当晚他怀中揣着赢来的五十两银子回家。许仙原以为老板会直接给铜钱,他还犯难说该怎么把那么重的铜钱运回来,好在应星楼的老板想到了铜钱不易携带的特点,给换成了银子。
回到家,姐姐许娇容看到许仙突然拿出五十两银子自然会过问,要知道在钱塘县,五十两银子足够他们过上几个月好日子。
面对这么一笔‘巨款’,许娇容自然得问清楚来历,毕竟许家虽然破败,但是做人的骨气还是要有的,她可不希望自己的弟弟为了赚钱而去作奸犯科。
随后,许仙也针对这银子的来历做了解释。
在得知自己弟弟居然拿了诗会魁首,还赚了五十两银子,顿时喜不自禁,正巧李公甫从屋外进来,便立即拉着丈夫说了此事。
“真是好事啊!我这小舅子这么多年的书,可算没白读啊。”李公甫打趣的说道。
许仙尴尬的挠了挠脑袋,讪笑着。他其实有点害羞,毕竟自己能获胜,还是因为站在了巨人的肩旁上的缘故,并不是真的完全依靠自己的实力,所以听到姐夫跟姐姐的夸奖,许仙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的。
“那也是我们许家风水好,许仙得先人保佑。”许娇容笑呵呵的说道。
李公甫立即点头应是“对对对,你们许家人杰地灵。好了,你看,现在时间不早了,小乙呢也忙了一晚上,就让他早点休息吧。”
此时,李公甫双手搭在许娇容的肩旁上,然后推搡着他离开许仙的房间。
许娇容脸上笑呵呵的,拗不过丈夫,回过头冲着许仙说道“嗯,小乙你早点休息,我明日在过来。”
今日许娇容脸上的笑容便比往日多出许多,显然是因为弟弟变得如此有出息而开心的。
而许仙觉得,这是姐姐自从家中生故后最开心的一天。
她过去好歹也是一个大小姐,但是因为家道中落,再加上父母双亡,只留下弟弟相依为命。所以,骨子里她同样希望自己的弟弟能够有出息,光复许家。
许仙点了点头,将姐姐与姐夫送出门之后,也并不打算就这么睡觉。
他之前一直在想改怎么改善生活,但是却一直不得其法,但是经过这一次诗会,许仙却想到了。
“之前一直沉溺于表象,却从未想过,方法就在自己身边。”许仙叹了口气,紧接着,坐在桌子前,然后拿起毛笔,在纸上写下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许仙前世所看的一本小说的名字。
没错,许仙所想的办法便是当一次文抄公。
作为一个穿越者,再加上记忆随着修炼《五禽戏》加强了许多,很多过去不曾想起的事情或者是片段,全都浮现在脑海之间,所看过的东西,也都记忆犹新,宛如初见。
所以,作为一个穿越者,还是记忆超凡的穿越者,许仙有的是办法,但是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许仙推敲过,自己记忆中的所有方法,全都需要建立在有本金的前提上。
但是本金,许仙从哪里去获得靠姐姐跟姐夫么
许仙并不想依靠他们,而且即便是姐姐姐夫,一下子也拿不出一大笔钱来让他去做这些,所以,他只能另外想办法了。
许仙两世为人,但是骨子里的高傲却也两世重叠在了一起。所以,他并不想碰到任何事情都依靠别人,甚至是至亲。
因此,写书,便成了许仙目前唯一的出路了,他这几日也在钱塘县考察过,同时也翻阅过古籍,大致的了解了一下这个这时大宋的一些书籍与故事。
这个时代,不要说仙侠了,就连武侠小说也只停留在传记上面,根本不存在一个真正的完整体系。
直至明代中叶时期,有着著名学者、诗人和文艺批评家、诗论家之称,被誉为明中后期“末五子”之一的胡应麟,在其所写的《少室山房笔丛》中,将古代小说分为六类,分别是:一、志怪:神、异、宣、阳等。二、传奇:燕、真、莺、玉等。三、杂录:世、林、言、话等。四、丛谈:斋、溪、谷、山等。五、辩订:鼠、鸡、暇、疑等。六。箴规:训、范、劝、省等。
也就是说,到了明代开始,小说的形式才开始变得多样,而宋代,只是刚刚展露出一些苗头而已。
而现在,对许仙来说,写书,或许是他唯一能够在极短时间里赚取打量银子的方法了。再加上他现在拿了一个‘钱塘第一才子’的美称,在这个称呼之下,自己所写的小说,只要内容不差,必定会给自己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毕竟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名人效应,还是很显著的。
然而许仙早就已经确定自己第一部写的小说,不对,应该是第一部抄的小说是什么了,所以他此时一门心思便是想要将其写出来。
此时,只见许仙提笔狂书,以他今时今日的书法造诣,书写速度极快,毕竟故事的情节完全无需多想,照着抄便是。
从卷首开始
0010 金鳞书斋
李公甫带着许仙所写的小说来到了临安城唯一一家书斋。
此书斋名为‘金鳞书斋’,是临安府内为数不多的书斋之一,坐落在钱塘县境内。按道理来说,宋代对学子是极其优待的,相比较于文人,武将的地位就远远不如了。
但是想要办书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你要办书斋,你就必须有名家字画,可以是当代名人之作,也可以是古人的著作。所以,想要办一个书斋也要有这方面的门路与底蕴。
而大多创办书斋的,都是世家子弟,极少有私人创办的,哪怕是私人创办,大多也都是集资的,独资的基本没有。
李公甫带着小说找到‘金鳞书斋’的掌柜。
书斋掌柜名唤孙哲,今年三十有二。‘金鳞书斋’便是由他所创。书斋内的字画大多都是当代名人文笔,也有一些古董。
只是字画一旦与古董挂钩,那么相对的,也就会变成非卖品,用来抬高书斋地位用的。毕竟古董字画就那么些,卖一副少一副。因此大多都是当做镇店之宝供着,只有极少的情况才会拿出去售卖。
李公甫来到书斋,是孙哲亲自接待的,李公甫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县捕头,这些店家多少都要给点面子,毕竟他也算是保护他们平安的人。
“今天李捕头怎么有空来我这书斋了,快请坐”孙哲笑呵呵的问道,然后示意下人准备茶水。
“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来的确是有要是相求。”。
孙哲继续笑着,问道“李捕头请说。只要我能做到的,您且放心说来。”
“到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小舅子,最近写了一本……小说,嗯,没错,是叫小说,想要找你来投稿,你且给看看。”说完,李公甫从一叠纸中抽出前面几张递给孙哲。
虽然许仙将整本小说全数给了李公甫,但是李公甫也没蠢到整本交给孙哲,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哦你小舅子莫不是哪位昨日在应星楼写下绝对,有着钱塘第一才子之称的许仙,许公子”
“钱塘第一才子啊,应该是吧,如果没有第二个叫许仙的,便是他了。”李公甫一开始还有些懵,然后回想起刚才来时路上的情形,他此时才明白,为什么刚才在来的路上,四周百姓对他指指点点,感情是因为自家小舅子得了‘钱塘第一才子’的名号。
作为姐夫,小舅子得到如此殊荣,脸上也有光,不禁又沾沾自喜起来。
“了不得,了不得啊。李捕头且慢坐,我先看看许公子的书稿。”说着,二话不说接过了李公甫递过来的书稿,然后仔细的阅读起来。
事实上,在古代,写这种东西的都是被文人所不齿的,毕竟文人认为自己有底线,但是许仙却不在乎,他所在乎的是一家子的生计,如果能让家里人过得好,让他做什么都什么。
比如君子远庖厨什么的,在许仙看来就是扯淡,你要是连饭都吃不上了,难道还要顾及自己的底线么当然,许仙也并不是那种认为所有底线都可以不要就一定是好的,有底线固然是好的,但是,如果在放弃一些底线就可以改变家里经济或者是环境的,为什么还要死守那不必要的底线呢
如果一味死守那些不必要的底线,只会让人成为一个迂腐的人,不管任何朝代,这种人都占据文人的大部分,而许仙并不希望自己成为那样的人。
李公甫交给孙哲的书稿只是小说的第一章部分,所以他没花多少时间便全部读下来了。
当他看完手上的书稿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尽然有一种沉迷进去的感觉,同时也对这个故事的后续发展有所期待。
而读过太多文章,传记的他,很清楚的明白,这部被称之为小说的作品,必然会大卖。
“故事,我已经看完了,我只能说,许公子不负‘钱塘第一才子’之名,所写的故事的确引人入胜,我想,只要经过一些推广,便能获得不错的效益,因此,我决定与他合作。至于利润,则五五分。”
李公甫并没有替续许仙答应下来,因为他看过全文,到现在对故事还记忆犹新,所以很清楚自己那小舅子弄出来的这部小说有什么样的魔力,同样也清楚这东西有多大的价值,因此,他觉得还是让小舅子自己来做决定为好。
“这样吧,这件事情,先这样,至于如何,我还得问过他才行,如果可以,明日,我让他自己来这里与你细说。”李公甫没拒绝也没答应,只是先将事情暂且压下,然后交给许仙自己决定。
孙哲想了想,这本书是许仙所学,李公甫自然无法全权代理,然后欣然同意。
&
0011 卖书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对孙哲来说,许仙便是那风云,自己这家金鳞书斋如果真的傍上了许仙这尊大佛,那么金鳞书斋就真的成了金龙书斋了。
他原本在外面与客商谈生意,听到店内小厮急急忙忙的来巡,一问之下,居然是许仙已经来了,二话不说丢下正在攀谈的生意,匆匆忙忙的赶回店里。
进了内堂,立即冲着许仙拱手说道“抱歉,实在抱歉,刚才出去谈了点事情,怠慢许公子了,还请许公子不要介意。”
孙哲十分的客气,说话用词拿捏十分准确。只是赶回来匆忙,满头大汗。如果换做其他人,肯定会十分感动,但是许仙是谁穿越者,对于商人的那一套,他早就司空见惯了。
难道古人的这点把戏,现代人还不懂早就被人玩烂了的招数。
只是,哪怕如此,许仙也没有因此而自傲,没必要的,别人给你三分脸面,那是客气,千万不要蹬鼻子上脸,觉得谁都好欺负。俗话说的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保不准那一天你落魄了,还得求对方呢。
许仙立即回应道“不会不会,孙掌柜毕竟是一店之长,自然得顾全自家生意,而且我也刚来不久,你看,我连一杯茶都还未喝完呢。”说着,指着桌子上那纹丝未动的凉水,说道。
作为商人,孙哲何等精明,知道许仙这是给他台阶下,自然也就不再继续往上爬了,朝着小厮使了个眼色,然后坐到主人位,问道“今日许公子来,可是为了您亲自所写的那本传记”
“嗯,你与我姐夫所说的事情,我都了解了,所以今日亲自过来一趟,咱们聊聊细节。不过,我所写的东西,并不算是传记,我将其取名为小说。”
“小说这是何意”孙哲一直不明白许仙为什么如何执着于自己起的名字,于是问道。
小说,这两个字,或者说这个词,最早出自于《庄子外物》,其上书:「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庄子所谓的「小说」,是指琐碎的言论,与许仙所说的小说观念相差甚远。
直至东汉时期,一个叫桓谭的人,在其所写的《新论》中写到「小说家合残丛小语,近取譬喻,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以及,班固在其所写的《汉书.艺文志》中将「小说家」列为十家之后,其下的定义为:「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才稍与小说的意义相近。
而自宋代开始,便出现了两种小说体系,分别是,文言文与白话文两种。当然,此时的大宋还没有这样的区分,因为这个时候的小说,还是以文言小说为主,但是文言小说,在日常之中,又不被人称之为小说,更多的是被称之为杂事、异闻和故事,随后逐渐形成笔记与传奇两种小说类型。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