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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天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风无语13

    渐渐地,暮色四起,周一天想起了弟弟周一山,有心想回北大街接应一下周一山去,又觉得现如今周一山和那小子可能已经离开北大街很久了。

    周一天对于把周一山独自留下,监视那个卷毛臭小子,倒不是很担心,毕竟,会颖王都的地头,并没有出到他们周家的势力范围之外。想来一旦发生什么争执,周一山只需向往来巡城的金吾卫亮出将军府二公子的身份,自会有人协助他缉拿两个小贼的。

    想到那个白白净净的卷毛小子,周一天又开始牙齿发痒起来,周一天恨恨地想,千万别让自己再遇上那个臭卷毛小子,不然,他一定要揍得那个臭小子此后永远找不到北大街在哪里!

    周一天一个人孑孓独行着,闷闷不乐地,直接回了将军府。

    周一天回到将军府时,想不到周一山竟然已经到家了,正焦急得不行,一看周一天回来,朝哥哥使个眼色,二人进了周一天的房间。

    周一山反手关上房门,才朝周一天急急地道:“哥,你知道那‘卷毛’去了什么地方吗”

    周一天狐疑地看着周一山,周一山附耳上去,在周一天耳边低声说了一句,周一天听后,面色大变,他望着周一山,眼中尽是吃惊和不可置信。

    而周一山脸上,也是一脸严峻,颇有些紧张的样子。

    “你是说,那个‘卷毛’是雪国使馆的人”周一天拧着眉头道。

    “是的,我从北大街一直跟着他到了御桥街,然后,那卷毛小子就进了雪国国馆了,看门的两个守卫也没有拦阻盘问他。”

    周一天捏着鼻子,在地板上踱了几步。然后摇了摇手道:“那卷毛小子是国馆人员的可能性不大。我们和雪国有约定,双方派驻到对方国馆的全部人员都要向对方进行报备,从没听说雪国国馆有这样一个小子。况且看那卷毛小子的年纪,顶多也就十五、六岁,雪国不大可能派出这般年纪的人担任驻外国馆的使节。

    顿了顿,周一天又道:“倒是使臣的可能性比较大。无论我们,还是雪国,送一些机密文件给驻外使节的时候,为免泄密,往往宁愿派出人员去到国外的使馆里,当面交代。

    “你也知道的,我们在雪国国馆周围,以及会颖北郊设有几个基地,专门捕捉雪国信鸽,甚至父亲他




第九十二章 不安
    第二天一早,周一山就出了将军府,去到雪国国馆所在的御桥街,在一个小吃摊上边吃早餐,边监视着百花坛后面雪国国馆的大门。

    周一天则找来了“花狐狸”和“刺猬”二人,这二人和周一天嘀咕一番后,又迅速地找来“猴子”、于蒙、王钧、许跃前,几个人就在将门学堂里开了一个小会,由周一天说了大致情况。

    “刺猬”提议,首先还是要搞清楚那卷毛小子的真实身份。国馆人员无论是常驻的,还是持通关文牒往来的临时使臣,都需要向宗伯府和会颖府衙做报备,刺猬表示,他府衙那边有亲戚,打点一下,应该可以打听出消息。

    周一天于是拿了些碎银子给“刺猬”,又让“花狐狸”陪同“刺猬”,俩人一起去会颖衙门打听消息去了。

    周一天给其余人排了班,两人一组,大伙儿轮流监视雪国国馆,盯紧那个白净小子。

    会议一结束,周一天就去御桥街雪国国馆门口找周一山去了。周一山隐躲在附近巷子里,见到周一天过来,朝他悄悄招手,将他进入暗处。周一天向周一山说了大伙儿开会的内容,然后问了周一山这边的监视情况,周一山说,那卷毛小子今天还没出来过。

    俩人刚说了几句,就见到昨日那个臭卷毛小子正从大门里出来,俩人赶紧隐藏好自己。

    这一次,那卷毛小子不是一个人出来了,大致是因为昨天被人暴揍过的原因,有两个国馆人员跟在他后面,一个较为年轻,一个是中年人。

    周一天和周一山散开来,小心地跟在三人后面。

    那卷毛小子换下了昨天的破衣裳,今天穿了一件清爽的淡青色衣衫,脸上的青肿也消褪了不少,基本又变回了那个让周一天看一眼就恨得牙痒痒的白净小子的模样。

    卷毛小子在两个跟班的陪同护卫下,一整天就是美滋滋地“呢呵”着,在王都几处热闹之地到处溜达,走马观花,对什么都极为好奇新鲜,买了不少东西,让两个随从抱着跟在后面,典型一副乡下财主进城,没见过世面的孬样子。周一天心里对其鄙薄不已。

    周一山和周一天这样跟在后面,也是逛了一天,累得够呛。晚上回到府里,用过晚膳没多久,“花狐狸”和“刺猬”就来了,他们已经打听到了消息。

    原来,那卷毛小子果然是持通关文牒而来的雪国使臣,雪国的报备文书并未具体言明卷毛小子是什么身份,什么官衔,只说是雪国王上的使臣,代表雪国王上慰问国馆人员来了,已经在会颖王都呆了大半年。卷毛小子的通关文牒有效期是一年,算上回程路上需要的时间,估计最近就得启程回雪国了。

    周一天回想今日的跟踪监视,一路上那两个陪同人员,一直也只是“公子”、“公子”地称呼那卷毛小子,并未有官衔之类的称谓带出。想来,那卷毛小子目前应该尚无官阶,只是一介贵胄公子的身份。

    接下来的日子,大伙儿继续按照分工轮流监视雪国国馆,那小子倒是日日出馆溜达逛街,吃饭喝茶,听戏,有时只采购一两件小玩意,有时却一下子着商家送到雪国国馆一大堆东西。

    陪他的人有时候一个,有时候两个,有两日是卷毛小子独自出来溜达的,他甚至只身走到了巷子僻静处。这对于周一天他们来说,原本是教训小子的好机会,但是,既然知道了对方是外交使臣的身份,周一天就算牙齿再发痒,也不敢轻举妄动,以免引起外事争端。

    这一天,是于蒙和王钧当班进行监视,俩人一到将军府就说,那卷毛小子要离开王都了。因为他们听到有人在帮那卷毛小子雇马车,好像那卷毛小子在王都采购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几辆车往雪国拉呢。

    “花狐狸”忽然眨巴了眨巴眼睛,低声说了句:“雪国欺侮我们多年,那‘卷毛’这一趟带的,都是些不义之财,咱们要不要来个半路劫镖”

    众人听了都是一愣,但是一伙少年人却都悄悄兴奋起来,大家热切地望向周一天。

    拦路抢劫雪国使臣的马车,这事可大可小,周一天是小将军,他不说可以,大家就算有贼心,也不敢轻举妄动。

    周一天沉吟良久,然后低声说道:“密切监视‘卷毛’的出京时间,到时候我们相机行事。”

    众人立刻会议,一群少年血都悄悄沸腾起来。周一天这话的意思明显就是到时候可以相机干一票啊!

    这帮将门子弟,个个习武多年,一直没机会上阵杀敌,平日里也不敢做杀人放火的勾当,总觉得怀才不遇,一身本领没地方用。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一只雪国绵羊入口,还是一只大肥羊,人人热血沸腾,摩拳擦掌,都觉得他们行侠仗义



第九十三章 此心已无救
    如果一棵树自甘枯萎,没有人能阻挡它的死亡。

    秋凉馆后院的栀子树已垂垂老矣,枝稀叶疏。当此花发时节,整株树只是七零八落地开了数得清的几朵花,虽说花姿依旧挺拔,花色依旧灼灼,却始终难掩那其中透出的一段凄凉。

    负责侍弄花草的仆佣将这株老树的不妥报告了总管高轩,高轩很快请来一个有经验的老花工。

    老花工围着栀子树转了好几圈,又是摸,又是闻,还使劲抱了抱树杆,末了,老人家摘下腰间的旱烟杆,猫下腰,用杆头在树上轻轻一扣,再侧耳聆听,接着,又是轻轻一扣,再附耳上去,好像树洞里住着一个树仙,他们在一问一答地对话。

    如此这般,几段往来问答之后,老花工直起腰,将烟杆别回腰后。一众人等都静静地等老花工说话。

    老花工先是叹了口气,然后才摇摇头说:“此树死心已决,无救。”

    老花工此言一出,高轩不由一愣,沈鹿呦却怦然心动。

    高轩送老花工离去后,沈鹿呦盯着那棵栀子树看了许久,恍如初相识。那些雪白而傲骄的花朵,含笑望过来,风里微微颔首,明眸善睐。

    沈鹿呦的泪止不住地潸然而下——原来,这世上,除了自己,还有另一个生命,决绝地选择在阳光里徐徐老去,不眷顾,不留恋,迈向另一个世界,在那里寻找新生。

    从那天起,沈鹿呦黯然的心忽然明亮起来,她几乎将自己的卧室搬到了那株栀子树下,流连不返。

    而此时,距离秋凉馆的百年华诞,距离那场惨淡的色诱事件,时光已流转过三个年头。

    三年来,沈鹿呦将自己困在秋凉馆后院,颓废、糜顿,像一株自甘枯萎的花。馆内大小事宜,不闻不问,全都扔给了总管高轩做主操持。

    如今,老花工的一句话,为她在这举目无亲的会颖城中找到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她面前那漂泊无定的前路,或许能因此不那么孤单和寒冷。

    这些日子来,老花工那句谶语一样的话,常常响起在她的耳畔:“此树死心已决,无救。”

    而她自己,她知道,也已无救。

    沈鹿呦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时光重回那一片闪闪发光的李树林,她是否还愿意跟着沈双走

    答案是:她愿意。

    这样的回答,让她自己也忍不住为自己一阵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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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善饮也会醉
    沈鹿呦善饮,这是进出秋凉馆的人都知道的事。

    这么多年来,只在沈鹿呦初临会颖那年,人们不知她的根底,不知她酒量的深浅,曾有位“赤红公子”做过一件令自己一生后悔、令会颖人一生乐道的事情——就是和这头小鹿斗酒,输者脱衣去衫。

    当年,这位公子爷的斗酒挑战,是在秋凉馆众男宾的起哄下发出的,很快就传遍了整个馆舍,甚至有些女宾听了也暗暗兴奋。

    彼时,沈鹿呦正在前院拿个陶罐到处拨拉梅雪,准备给沈双泡茶用,忽听几个仆佣在低声议论大堂里又有人邀她斗酒。

    沈鹿呦初时并不在意,毕竟,这种斗酒邀请太多了。可以说,自她来到这秋凉馆,自她举着酒壶追着几个酒鬼绕馆子跑了几圈,这种邀约就没断过。沈鹿呦对此从来都嗤之以鼻,概不应战,她还没觉得谁值得她战一场呢。

    可这次不同,听几个仆佣的说法,那位公子爷似乎想以“脱衣去衫”为赌注耶,那可是蛮刺激的!

    沈鹿呦黑宝石般的眼睛突然就一闪一闪起来,还不断地“噼里啪啦”往外蹦星星。

    沈鹿呦二话不说,扔下手中的陶罐,转身笑吟吟直杀大堂。

    于是,在满堂客人兴奋不已的目光里,就看到当时尚未满十五岁的沈鹿呦,两手各拎一小坛酒,扭着小蛮腰,如弱柳扶风,婀娜而至。

    沈鹿呦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似笑非笑,瞄着那位公子爷上上下下扫个不停,舍不得放过对方身上任何一处,像蜘蛛洞里的妖精,打量着将要下嘴的高僧。

    沈鹿呦的目光还不时“噼噼啪啪”冒几点火星出来,直把那位公子爷扫瞄得浑身发毛,连连后退。要不是被众人拦着,扯着,不许他开溜,那位公子爷说不定早已逃之夭夭。倒好像发出斗酒挑战的不是他,反是沈鹿呦了。

    终于,那位公子爷看明白了局势,知道反悔是没可能的了,只好硬着头皮,梗起脖子强充好汉,桌子一拍,大喝一声,开始和沈鹿呦斗酒。

    整个斗酒过程,沈鹿呦就一直没坐过,她站在堂中,先饮为敬,拎起酒坛,“咕咚咕咚”一口气就灭了一坛。那位公子爷看直了眼睛,却只得也跟着举起酒坛。

    俩人一坛接着一坛,每尽一坛旁边就有人立即递上另一坛酒。到后来,那位公子爷半是酒意、半是羞愧,从脸到脖子、到胳膊,到凡是已经脱衣去衫的每寸肌肤,全都是一片通红。

    该人于是不得不另辟蹊径,一会儿请假跑厕所,一会请假要吃菜,沈鹿呦嬉笑着一一允准,却又一一应对,她不依不饶,寸步不离,连那位公子爷去厕所如厕,沈鹿呦也都拎着酒坛子,等在茅厕门口。

    嘿,想逃,哪里那么容易呢!

    最后,终于,在满堂客人哄堂大笑、瞠目结舌中,一个红彤彤的“红公子”,几乎是赤条条地从堂内雅间奔出,腰里仅剩一块遮羞的方布——那块方布是秋凉馆餐台上的桌布。

    “红公子”穿帘飞燕一般穿堂而过,又穿过秋凉馆一院梅花、半天飞雪,在大家尚自眼花之际,捂着桌布“嗖”一声蹿进了自家候在馆门外的马车里。车夫愣怔很久,才在主人隔着轿帘的喝骂声中,急忙忙打马而去。

    几个时辰后,那位连内裤都输掉的“赤红公子”——赤条条又红彤彤——已经名满王都,秋凉馆那头善饮的小鹿也一战成名。

    自此,再无人敢与沈鹿呦斗酒,就算正在互相扯着脖子叫阵的几位酒鬼,沈鹿呦只需倒茶添水时“偶然”路过一下,就可以让他们马上变成鸦雀,噤声无语。

    但是,善饮的沈鹿呦却并不嗜酒。沈双在世时,她只在酒会或应酬场合,或是沈双私下与她小酌时



第九十五章 花下沈无双
    夏日的阳光照耀着栀子花,阳光奔放热烈。

    像每年这个时候一样,沈鹿呦安排人将沈双的衣衫取出来,在秋凉馆后院清洗、晾晒、保养。

    于是,秋凉馆后院开始到处都飘着沈双的身影,他们或凌空、或倚树、或临花,每一个沈双都光彩照人。

    那些衣袖和裤脚在轻风里微微摆动,像一个个沈双缓步走来。

    忽然,不知从何处吹来一股劲风,正在凌波微步的沈双“呼”一声旋身回望,顾盼之间神采飞扬。

    二十七岁的沈鹿呦又是杯酒而倒,躺在栀子树下的凉榻上,半梦半醒之间,感受着四面八方沈双的行走和包围。

    阳光从树叶间漏下来,斑斑驳驳,金子一般洒在沈双们的身上,所有的沈双都在闪闪发光。

    沈鹿呦的目光渐渐迷离,眼前除了那株栀子花,似乎又慢慢地长起一株株妩媚妖娆的李树。与她和沈双初逢时一样,满院的李花在阳光下宝石般闪耀着光芒。沈双们浑身发光立于其间,笑吟吟望将过来,目光柔软而温暖。

    每一次这样的场景浮现,都会令沈鹿呦激动不已,乃至盈盈而泣,她不可抑制地陷入对沈双的疯狂思念之中。

    可是,有的时候,那个站在李树下全身发光的白衣男子却又突然幻化,变成默王闾丘渐含笑走来,沈鹿呦的心迷茫起来,她有些分不清自己究竟是思念沈双,还是思念闾丘渐。

    院子里那些沈双的白衣在翩翩起舞,沈鹿呦想起无论沈双,还是闾丘渐,都喜欢穿白衣。

    沈鹿呦试着挑了一件沈双的白衫穿了起来,她几乎是马上就喜欢上那种长襟广袖、白衣飘飘的感觉。

    沈双身前不喜欢给衣服熏香,他更喜欢阳光的味道,凡经晾晒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他马上就能闻到阳光的味道。沈鹿呦记得,当沈双第一次和她说阳光是有味道的时候,她笑得好开怀,那是她第一次听闻这样的奇谈怪论。

    如今,穿着沈双的衣服,沈鹿呦对于阳光是有味道的一说已是深信不疑,她也和沈双一样,能够闻到沈双衣服上带着的阳光的味道了,那味道是如此的干爽、清新,带着让人感动的温煦和柔和,甚至还有丝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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