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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小卒没过河
而整个世界,也不过是一块被称为‘主物质位面’的位面,在位面之外,还有其他位面存在。
位面也不仅只有主物质位面这一种,还有许多其他种类的位面,不过罗德尼爵士只知道有其他种类的位面,至于到底有些什么种类,那就超越了罗德尼的极限。
即使如此,罗德尼爵士依然为安德找来不少书籍和吟游诗人,尽力为安德解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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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迪威破口大骂道:“小杂种!你怎么敢接决斗手套?想死的话,你过来,老子成全你!”
骑士的手套并非我们日常见惯的、轻飘飘的棉麻质手套。虽然今天史迪威骑士并未穿着全套骑士铠甲,但是这所谓的轻甲,配套的手套上依然镶嵌着铁片保护指节。
他扔出手套就是为了砸罗德尼勋爵一个满脸开花,半路却被小白脸截下手套,史迪威骑士大人心中的不满,急需向这个不知死活的混蛋发泄出来。
他这一句怒骂出口,整个车队的前端顿时安静了下来。
雄狮一声怒吼,鬣狗鸦雀无声——史迪威自我感觉良好,心中得意之极,忍不住洋洋得意的用眼角瞥了一眼同伴。
他这个骑士水分着实不少,平日里面对其他真正骑士的时候,心里总有点发虚。
别说主动扔出骑士手套要求决斗,就算别人扔给他骑士手套,他都不敢接。
现在面对罗德尼这倒霉蛋,他总算可以过一把主动扔手套的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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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说罗德尼爵士是倒霉蛋?
罗德尼家族原本是史考特家族的附庸家族,现任史考特家族家主安普顿*史考特,年轻时曾经在王立学院求学,和这位罗德尼爵士的女儿迪莉娅相识。
安普顿大人希望迪莉娅能成为他的情人——正式妻子当然不行,因为史考特家族不会接受一位勋爵的女儿成为家主的正式妻子。
结果迪莉娅不识抬举,硬是与北地的一个乡巴佬订婚,打了史考特家族一个耳光。
当时的史考特家族家族还是老史考特,安普顿大人虽然觉得愤怒,却也无法任性作为。
可偏偏不久以后,老史考特一命呜呼,安普顿大人继任子爵,顺手就封住了通往罗德尼家族领地的道路——罗德尼家族领地位于史考特家族领地内部,想要去罗德尼家族领地,必然要通过史考特家的领地。
从此以后,罗德尼爵士就有家难归,眼睁睁看着家族领地一步步败落下去,只能靠王都里一些生意来维持生活。
看看他现在的模样,都一头白发苍苍,还得跟着商队奔走经营。
如果不是看到罗德尼的家徽,他还不敢特意跑来拦路挑衅呢。
毕竟这年头谁都知道柿子得捡软的捏,这么大规模的商队,万一是那家惹不起的势力,说不定主君就会把自己扔出去赔罪。
现在,为了让主君不再跟在商队后面吃灰,自己英勇的提出决斗,并大吼一声震慑住这许多人马,对改善自己在史考特家族的形象,应该有正面作用——至少身边这个混蛋,应该不敢看不起自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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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我看这个人交给我来处理吧。”
安斯艾尔策马走上两步,站在安德身边低声说道,在他身后,两名骑士也跟了上来。
他当然不想和一位实地子爵直接冲突,不过既然和安德一路同行,这时候可不能后退——敢辱骂安德为‘小杂种’,这等货色不死,简直就是把传奇剑圣的面子扔在粪坑里浸泡。
再说了,根据智囊们的分析,那位夜魔多半是以某种身份混在这车队之中,说不定此刻,那位剑圣正看着这里呢。
这时候不表现,什么时候表现?
“阿尔,不用你手下的骑士出手——罗比,你去试试,如果可以的话就杀了他。”安德摆摆手,随口交代下去。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从冬天到现在,五名学徒已经培训了半年多,也应该拿出来试试成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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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一百三十四章 咳嗽
从去年秋天开始,安德的五名弟子光是锻炼身体、做各种基础训练,每天就要花上三个多小时,傍晚更有一次安德亲自导引潮汐波动的机会,让他们体验到能量在体内运行的感觉。
原本他们还只觉得这是一种职业者的前期训练。
等安斯艾尔带着手下骑士加入车队以后,为了拉拢安德,安斯艾尔命令手下骑士协助训练安德的弟子和部下,作为安德的亲传弟子,他们五人自然受到重点照顾。
直到这时,罗比他们才知道,能够催动能量在体内运转,乃是初阶战职者的专利!
这下,五名少年自信心顿时膨胀起来,虽然不敢说自己可以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但是也跃跃欲试,一心想要找个合适的对手,试试剑锋如何。
而且罗比他们五人都不是出身于富裕人家,能够成为安德的学徒已经是机缘巧合,安德成为爵士以后,他们更是鸡犬升天。
不但他们自己受人尊重,光是家人生活条件改善、家庭社会地位跃升,已经让他们有拼命的理由。
尤其是从格拉城离开的这段路程,他们度过潮汐波动的筑基阶段、可以自行引导潮汐波动,加长了潮汐波动的修行时间。
他们正处于身体发育阶段,营养供应也跟得上,五个人无论体质、耐力、力量和速度全都突飞猛进。
要知道,潮汐波动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连绵不绝的发力,而在于这种气血运行法可以将营养尽可能推送到全身上下每一个角落。
这对于还处于发育期的少年男女来说,就意味着真正的身体全面发展——追随安德的十个月时间,五名学徒平均每人长高了十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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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老师。”
听到安德的命令,罗比从车队人群中挤了出来,他双手握剑,兴奋的向前走去。
胸怀利器,杀心自起!
好不容易有一展身手的机会,这可不能被人抢走了——没看见哈里他们还眼红着呢?
至于杀人会不会有心理障碍?
那大可不必担心,这个世界走在路上,说不定就能看到倒毙在路边的尸体。
北地大多数人对于杀人都没啥感觉,当热闹看的人倒是很多——每次莱斯特镇公开处死罪犯的时候,看热闹的人都能挤满广场。
“混蛋,让一个毛头小子和我决斗,你是在侮辱骑士吗?”史迪威大怒。
“你能击败他,我自然会给你一个交代。”安德冷冷的说。
史迪威黑着脸,翻身下马、抽出挂在战马身上的大剑,快步向前走去——手套是他自己扔出去的,罗德尼爵士又是文职人员,找一个人来替自己决斗是完全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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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斯艾尔轻轻侧头,向跟上来的手下骑士问道:“他有把握吗?”
“大人放心,罗比已经很不错了。”骑士艾文低声回答。
那位史迪威骑士连骑马的动作都不严整,说是骑士实在有些勉强。
如果他全副武装、一身重铠,倒也能占点优势,可现在他穿着轻甲,战斗力未必就比一位四级战士强到哪里去。
而少年罗比气力悠长,速度惊人,比史迪威还要强上一两分——只是战斗经验有些欠缺,未必能杀掉这个水货骑士就是了。
“你们多注意一些,不能让罗比有生命危险。”
“明白,德克斯就在那边看着。”德克斯是安斯艾尔的一名护卫、斥候职业者出身,以飞刀和快速移动见长。
“那就好。”安斯艾尔点点头。
如今,罗比在安德指导下辛苦锻炼了近十个月,甭管他如今战力如何,但外形倒是精悍了不少。
罗比头上的棕色头发,被剪得只留下一寸长,显得人很是精神;方形下巴上,刚刚冒出几根还有些稚嫩的胡须,他双手握着剑,一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紧紧盯着迎面而来的史迪威骑士。
“史迪威,小心点,对方不简单。”与史迪威同来的另一名骑士提醒道。
“放心,比斯克,一个小毛孩子而已,敢和骑士对抗,简直是不知死活。”史迪威不以为然。
“当面侮辱我的老师,我看不知死活的是你!”罗比狠狠的回了一句。
说着,罗比一声大喝,一剑暴斩而下。
‘落刃斩!’——这是爱蜜莉雅惯用的起手剑法。
这一剑,是以挥舞双手大剑的惯性,带动人体前冲跳跃——这是狂战士们常用的起手剑势。
当对手以为两人间还有三米左右安全距离时,这一跃一斩之下,突然一剑临头——很多时候,狂战士这第一剑就能奠定胜局。
“铛——”一声大响。
史迪威横剑格挡,两柄大剑碰撞在一起。
毕竟有同伴警告在先,史迪威嘴巴虽然硬,可依然谨慎了不少。
“吱嘎嘎——”刺耳的声音在两人之间响起。
两柄大剑之间,摩擦出一溜火花。
罗比想在落刃斩之后接上顺势斩;而史迪威则希望用倾斜的剑身卸开对方的冲击力。
两个人一左一右,各自奋力提抽双手大剑,结果就是两柄剑剑刃咬合在一起,在抽拉中硬生生摩擦出一片火花。
“这两柄剑完蛋了。”艾文骑士低声说道。
在剑刃咬合的情况下,也敢玩这种滑移剑身的技巧?罗比也就罢了,那史迪威号称骑士,居然也会犯这种错误?
罗比倒退一步,剑柄下沉,剑锋上指,做出防御姿势。
在他对面,史迪威也做出一个类似姿势——这姿势是吉尔特王国军用剑术的标准防御姿态。
安德微微摇头,罗比的表现让他有些失望。
在他看来,罗比此刻的表现,既没有狂战士一往无前、决死无当的勇猛;也没有吉尔特王国军用剑术攻守平衡,谨慎自持的周全,在两者之间不但没有取长补短相互融合,反而有些弄巧成拙了。
狂战士剑技和军用剑术两者的剑术思想南辕北辙,两者只学其一倒还好些,可是同时学习,却不是一般人能掌握好平衡。
——这是一场菜鸡互啄的比赛。
不过,周围的观众们似乎并不这么想,他们觉得这才是一场精彩的决斗。
两柄大剑上下挥舞,叮叮当当如同打铁铺子一般——你下劈我横斩、你前进我后退,两人对格挡和劈砍都用的非常熟练。
至于刺抹挑撩这些细节***,在这两位决斗者手里根本看不见。
吃瓜群众们的喝彩声连绵不绝。
这样磨磨蹭蹭的打下去,就算罗比能占到上风,也不可能顺利击杀对手。
“咳咳。”安德低声咳嗽了两声。
罗比正要向前迈进半步,双手剑斜向上撩。
可是就在这一瞬间,他体内的气血突然不听使唤的向上一涌,原本斜向上撩的双手剑向上划出一道微妙的圆弧,剑锋一缩一伸,绕开对方格挡的剑身,先上撩再横扫,一扫而过!
这出其不意的一剑,斩断了史迪威骑士大半个脖子,鲜血飞溅,史迪威惊诧的瞪大了眼睛,他想说什么,却始终没能说出话来。
‘窟通——’他仰天跌倒在地。
“你、你们真的杀了他?”
事发突然,来不及救助史迪威的比斯克骑士又惊又怒。
和北地不同,在这里,所谓的‘骑士决斗’,一般是不出人命的。
除非有深仇大恨,只要分出胜负即可——大家混到骑士爵位,好不容易能享福了,合作表演一下就好了嘛,又何苦拼命?
“决斗嘛,哪有不死人的。”望着横尸在地的史迪威,罗德尼爵士心怀大畅。
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安普顿*史考特固然可恶,可论起让人厌恶,还得说是这几个狗腿子。
当年老史考特子爵其实不是那么不讲理,只是安普顿*史考特上位以后,他在这些狗腿子的撺掇下,才让罗德尼家族不得不和效忠了数百年的史考特家族彻底翻脸。
“请让我为他收敛尸体。这件事我会原原本本向主君报告。”形式比人强,比斯克骑士只能低头认输。
“恐怕不行,按照决斗的规矩,他身上的一切,都是我们的战利品。”罗德尼爵士坚持道。
“罗德尼爵士,请您保持贵族的风度。”比斯克猛然抬头,一字一句的说道。
“对不起,我只是按照决斗法则——您可以为他赎买尸体,我想三百个金币是一个合适的价格。”老爵士狮子大开口。
“你这是讹诈!”比斯克额头青筋暴起。
“请您注意,这样诽谤一位老爵士的荣誉,您可能会挑起另一场决斗。”罗德尼爵士微笑着说道。
在他身边,安德胯下战马突然向前走了两步,挡在罗德尼身前。
现在罗德尼老头底气足的很,首先有安德在身边,肯定不会看着他吃亏;其次,车队还有安斯艾尔这尊大神坐镇,别说只是史考特家族的一名骑士、就算史考特子爵亲自站在这里,又能把他怎么样?
反正翻脸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能看到史考特家族吃瘪,老爵士心里爽的很——要不然,史迪威拦路的时候,老爵士也不会直接说‘滚’了。
“我——我,哼!”比斯克骑士怒哼一声,拨马便走。
“安德,还请您注意一下车队后面,安普顿*史考特子爵是个性情急躁的人,也许他会袭击我们的商队。”望着疾驰而去的比斯克骑士,罗德尼向安德提醒道。
“我们车队后面的史考特子爵有多少人?”安德扭头问道。
“大概有两百人左右。”一位车队护卫回答道。
“罗德尼先生,史考特子爵和您有深仇大恨?”安德问。
大家都不是瞎子,罗德尼爵士平日说话可不会这么冲——这明明就是故意挑起争端,逼着对方撕破脸大打出手的节奏。
“是的。”
罗德尼爵士将罗德尼家族和史考特家族从附庸到反目成仇的过程一一道来。(前面已经说过,这里不再复述占字数。)
“那您是希望?”安德自己就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他也不觉得罗德尼爵士挖坑给史考特子爵跳,有什么不对。
“如果史考特子爵真的发动袭击,我希望您能将他俘虏,让我能把领地置换出来。”
罗德尼家族的领地被史考特家族包围其中,得罪了史考特家族,这块领地对罗德尼家族来说,和没有也没啥区别——但是如果放弃了这块领地,罗德尼家族可就变成无地贵族了。
“我没有把握能生擒史考特子爵。”安德摇摇头:“如果仅仅是击杀他,倒是还有几分把握。”
如果他可以化身夜魔亲自出手,活捉史考特子爵应该并非难事。
但是安斯艾尔就在自己身边,如果他用安德的身份展现出夜魔的力量,恐怕会引发一些难以预测的变数。
安德从未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上次遇到伏击也给了他一个教训。
如果不是在此之前为了帮助爱蜜莉雅晋升狂战士,他正巧炼成一道超高频波动,是不是能施展出‘天罡*驭虹’脱困反扑,还在两可之间。
这个世界上聪明人多的很,自己这点小聪明不算什么,谨言慎行才是最重要的。
“安德,这件事交给我来安排好了。”安斯艾尔在一边说道。
“啊,太谢谢您了,安斯艾尔先生。”罗德尼一脸惊喜。
“这没什么,这不光是为了您,那人竟敢如此辱骂安德,仅仅是死亡,还不能洗刷他的罪责。”安斯艾尔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不屑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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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史迪威发起决斗,还被他们杀死了?你连尸体都要不回来?”史考特子爵从马车车窗里探出头来,难以置信的问。
“是的,子爵大人,那个罗德尼爵士还说,史迪威的装备和尸体是决斗的战利品,想要拿回尸体,您需要付三百枚金币。”
比斯克骑士策马走在马车边上,老老实实的说。
“什么?!罗德尼敢这样说?他找死!”
罗德尼这个老王八蛋,竟然敢如此嚣张?
当年的事情,史考特其实忘得差不多了——只是一个没能到手的情妇而已,他又不缺女人,何必盯着一个迪莉娅不放?
刚才他命人去拦住前面的车队,只是不想跟着大队人马后面吃灰。
他甚至连罗德尼家族的家徽长什么样都忘记了,只知道前面的商队是一位勋爵带领。
勋爵和骑士只是贵族的,很多老牌贵族甚至不认为勋爵和骑士算是真正的贵族——史考特子爵就是这种老牌贵族。
在他看来,要求一支商队给他子爵让路,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甚至不需要专门提出要求,只要手下过去向商队之主提起,有一位高贵的子爵跟在商队后面,商队就该主动让开道路。
小小一个勋爵,竟然敢杀死自己的骑士,还扣下骑士的尸体——这等侮辱如果不能立刻回报,史考特子爵家族就会在吉尔特王国沦为笑柄。
“停车,士兵列队!”史考特子爵愤怒的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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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一百三十五章 活捉
安斯艾尔虽然拍着胸口说能活捉史考特子爵。
但是他这二少爷身骄肉贵,所谓出手活捉史考特子爵,其实就是带着安德和爱蜜莉雅跑到车顶上,坐着喝茶并负责观战而已。
大家分宾主落座,有侍女端上温度适中的奶茶。
安德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这里的茶以奶茶为主,倒是比地球上那种清苦的茶叶更符合安德胃口。
放下茶杯,安德问道:“阿尔,我在莱斯特领也见过一些战争场面,他们的作战队列似乎和你们不太一样?”
他有些疑惑,在北方四领作战时,大家的方阵规模更大、队伍更紧密,更接近地球上冷兵器时代的军阵。
而眼前无论是安斯艾尔手下的骑士,还是史考特子爵的士兵,都是十个八个人一组,组与组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与其说是军队列阵作战,不如说是以小队形式独立作战,这样的战法,根本无法发挥大方阵作战的优势。
“这是有原因的。北方四领、不,整个伦纳德山脉都属于低魔区,所以那里的士兵才会排成大方阵作战。”安斯艾尔解释道。
“什么是低魔区?”安德更加疑惑,低魔区这个词语他从未听说过。
“这世界上有些区域,魔能活跃性很弱,在这些区域里构建塑能系法术模型就会非常困难,伦纳德山脉就是其中之一。”
“而到了这边,想要释放魔法就容易多了,低阶施法者也可以通过卷轴和法杖,施展出火球术——如果士兵的阵列过于密集,一个火球术就会造成巨大伤害。”
安德点点头,涨了知识。
在北方四领的时候他就有些疑惑,哪怕是最强大的领主莱斯特男爵,身边也只有两个低阶施法者,而且他们只会施展一些扩音术之类的小把戏——像是火球术之类的杀伤性法术,从来没听说他们用过。
以前,安德还以是初阶施法者不能释放中阶法术,可是到了格拉城,他遇到好几位初阶施法者,都可以通过附魔装备施展出中阶法术。
(所谓中阶法术,是指四到六环的法术,一环法术是戏法,二到三环是初阶法术,七、八、九环法术则是高阶法术),
如果说,北方四领根本不适合施法者生存,那就说得过去了。
马蹄声响起,两军对战、骑士先行。
安斯艾尔一方只有四名骑士,带着八名骑士扈从出阵;而史考特子爵一方足有七名骑士列阵冲锋。
双方骑士身上都有光华缭绕,应该是被加持了法术。不过,安斯艾尔这边的骑士人数虽少,可他们身上亮得简直像是点起了彩灯一样,光是从视觉效果来说,要比对面要强的多了。
双方对冲,战马交错,史考特子爵一方足足跌落了五名骑士,而安斯艾尔这边的骑士毫发无伤,连骑士扈从都稳稳坐在马上——史考特一方还有一名骑士,就是被安斯艾尔这边的骑士扈从击落马下的。
“杀!”
安斯艾尔手下的士兵,以及随后奔出的商队护卫士气大振。
本来莱斯特领联合商队的武装人员就超过三百人,葛吉尔骑士带来的正规士兵也有一百人左右,安斯艾尔加入车队以后,也带来上百名士兵,更别提其中还配备有五名施法者。
双方实力本来就颇为悬殊,而史考特子爵的骑士们还以为自己面对的是一只普通商队,根本没做好失败的准备,结果骑士正面交锋被击败以后,整个队伍在商队优势兵力掩杀之下一败涂地,根本没有挽回局面的机会。
此时,史考特子爵还大摇大摆坐在马车里,连出来看一眼都懒得看。
在史考特子爵看来,区区一只由勋爵带领的大型商队,里面绝大多数人肯定都是伙计和车夫,哪怕有些商队护卫,又怎能和自己身边精锐骑士和正规士兵抗衡?
更何况自己的骑士身边还配有一名施法者——那些来自北方的土包子们,知道什么叫法、骑协同作战吗?
等下将车队俘虏,自己总得找个合适的理由,才能把这商队吞下,贴补一下史考特家族这些年来的财政空洞。
嗯,这个理由一定要找得好,在法庭上的演讲一定要义正辞严,牢牢占据道义上风才行。
不然,堂堂子爵亲自带人抢劫商队,实在太有失身份——对,就用这商队主动袭击子爵车驾的理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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