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哉小先生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单人吾
洛芷的贴身丫鬟欢儿也站在一旁观看,这个新来的小先生虽然耍了诈,骗了大小姐一百两银子,可看起来真的很帅,也不像是坏人,不禁有些希望他能通过考察,留下教导大小姐。
别人不清楚,可她清楚得很,大小姐为了能在七夕诗会代表洛家,争夺那个本就属于洛家的位置,花了有多大的功夫,欢儿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在夜里仍然看到大小姐的厢房里还亮着灯,挑灯夜读。
欢儿的思绪又渐渐回到了大堂,面前的这位小先生能不能通过考察呢洛家是金陵数一数二的大家,大小姐二小姐都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又长的出落水灵,带着各种各样目的来洛府的人数不胜数,可没一个能通过夫人的考察的。不仅是她这么担心,在场的下人,洛府的管家贾叔都不看好这个年轻人。
林榛心道,怪不得这个大小姐热爱诗词,原来是受夫人影响,怪不得整个府上的装饰显得书香气十足,这便是对我的考验了吧
他看向院中,三两海棠开的正旺盛,一汪碧水点缀绿植之中,从簇花朵争艳在香樟树之下,正是典型的江南私家小园林。略一沉吟,便开口道:“香樟曲虬云似妆,海棠旖旎风为裳,花开两朵碧玉中,书香满门气自庄。”
三步成诗!林榛胸有成竹,且不说自己记忆中,那些这里还没出现过的诗词,单凭自己的才学,这种小诗也可信手拈来。
这首诗全是林榛急智所做,虽略不工整却胜在速度,才思考了两三秒便有了能看的过眼的作品,不仅有了院中之景,还暗喻了一番在场的夫人和大小姐,更是夸了府上的风气,也算是难得的游戏之作。
果然,洛夫人听了之后略一思索,眼中便浮上了藏不住的喜意,这书生不仅长相俊秀,看起来人畜无害,极容易让人产生好感,还真有几分急智,三步成诗不说,诗中还藏有暗寓。谁不喜欢被夸呢难不成洛家这次误打误撞捡了个宝贝
就连一旁的管家贾叔和欢儿等一众下人也惊呆了,这诗写的怎么样,他们是不太明白的,可他们不瞎,从夫人的表情中就可看出此人的才学,更可怕的是,这书生模样的年轻人刚才用了多长时间做的,不过三息左右吧他们从没见过甚至从没听过作诗如此迅速之人!那史书上有名的曹植几步成诗,七步!那这三步,究竟算是什么样的才学
林榛向夫人抱了抱拳,说道:“让夫人见笑了。不过小生未有任何功名在身,只是对诗词略懂一二。”
在一边默不作声的大小姐刚想说话,便被夫人抬手制止了,夫人起身说道:“先生才思敏捷,足以指导婉儿,便麻烦先生费心了,只不过这七夕诗会结束后,婉儿可能另有
第四章 秦淮烟火 (新书求推荐票求收藏)
第二天一大早,周二就来敲了门,冲里面喊道“林哥,林大公子,林先生,快上早课了,你可赶紧起来”
正在梦里重回前世课堂的林榛这才悠悠转醒,揉了揉眼睛,起身开门,心里暗啐两声,这才什么时辰就上早课怎么比早自习还早。
他打开门,才发现,天已经大亮,整个洛府此时还没起床的,可能只有他了。
一边抱怨着早起影响一天心情,一边麻利的收拾着自己,起身,穿衣,漱口。那小丫头现在估计恨他恨得牙痒痒,他可不想被抓住什么可以被报复的把柄。
周二带着他穿过零零散散的后院,来到了学堂,学堂很大,两根木柱门神一样的立在门口,一张案牍正对门外,想来这就是他的讲台了。
这里是洛家集中授课的地方,此时却不见什么人,连他的唯一学生——大小姐都不在,问了周二才知道,原来洛家嫡传的现在只有大小姐和她的妹妹,这个林榛从没见过的二小姐,据说是前不久回京城的分家了,过了七夕临近中秋才回来。
豪门规矩颇多,按照家规,年满八岁的孩子就要进入学堂学习了,但大小姐,二小姐全都遗传了夫人的聪慧,把一群族弟甚至族兄全甩在了身后,所以她们二人则是上午单独上课,下午才是族内孩童的集体课业时间。
敢情是这么回事,林榛不免有些头疼,你说这规矩谁定的两位小姐的课放到下午不是更好吗睡眠不足导致上课质量不好,这个锅他林某人可不想背。何况,真的很困。
周二还有其他事物要办,在上官府,周二算得上是“天子近臣”,夫人见他机灵能干,大大小小的琐事除了府上的管家贾叔之外,也是他周二一手操办的,此时府上没什么大事,却也得回夫人身边候着。
林榛打量着这个学堂,心里不免打鼓,毕竟第一次上课,又一不小心和学生结了梁子,
他正想着,大小姐便走了进来,带着怀疑的目光是上下打量着他,像是不经意地说道“昨天我走了之后,晚上又去了一趟亭子,发现那五十两不见了,会不会被下人捡走了”
说完,白了林榛一眼。
林榛讪讪一笑,全然没有答话的意思,走到案牍后坐下,问道“平日里,之前的先生是怎么授课的”
大小姐见他没有回答的意思,只能作罢,在学堂里,他是先生,她是学生,只好乖乖坐下,回答道“朱先生之前主讲典史,对接下来的七夕诗会没有太大的帮助,而七夕诗会对我洛家十分重要,所以你才有机会站在这里,”
林榛略一沉吟,据他所了解的,这个时代全然不同于他所熟知的任何历史,或者说,文明的起源一样,上古时代神话和夏商周时代皆是相同,但历史的分歧出现在了上一世的唐代。
他现在所处的时代,国号为“华”,隋朝末年取而代之,皇帝老子也不姓李,姓赵。
虽说朝代已经变化,但文化却几乎没有变化,这里也有论语,也有儒家所尊崇的天地君亲师,而且和唐代一样,诗词到了这个年代成为文学主流,在八股还没出现之前,在科举中诗词都占有相当的比重。
怎么给大小姐上好第一课,最起码不要被大小姐赶出去,才是林榛要考虑的事情,洛家给的待遇不错,工作也轻松,不管之后有何打算,此时在洛家暂时落脚,是个最佳的选择。
过了片刻,林榛才开口道“上课吧”
…
转眼之间便到了晌午,林榛从案牍后站了起来,揉了揉已经盘坐的有些麻木的双腿,对大小姐说道“上午的课业结束了”
经过这一上午的课业,他对大小姐的诗文水平有了初步的了解,着实是被吓了一跳,这时他才知道,她的金陵第一才女这个称号并非浪得虚名。
不仅典史掌握的极好,诗词歌赋也有着独到的见解,只是碍于年龄太小,缺少经验的积累。
大小姐离开学案,拎起长裙正要踏出学堂,却被林先生喊住“等等,别走”
大小姐转过头带着压抑的怒火瞪着他,林榛嘴角抽笑道“别想多了,我不是和你过不去,只是我觉得针对你的情况,要想在七夕诗会上力压你口中的臭男人,得在其他方面多花点功夫。”
脸色这才有些好转的大小姐看了看他,问道“那你的意思是?”
“收拾一下,下午和我出去,采风”
大小姐愣在了原地,采风这个先生怎么和我以前遇到的有些不一样
…
正是夏末好时节,空气中依然留着还未褪去的燥热,但这十里秦淮旁却凉意习习,河面吹来的风打在脸上,带着江南独有的令人陶醉的味道。
看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的人群,林榛有一种不真实的错觉,放佛又回到了上辈子那个烟雨秦淮,但身边与后世略微不同的方言和来往路人的打扮,却提醒着他,这里已经不是他所熟知的二十一世纪了。
林榛轻轻感慨“无论时代怎么变化,这十里秦淮还是美的让人心颤”,他回头望去,却只见大小姐远远的缀在他的后面,仿佛靠近他就会传染上什么可怕的疾病。
他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来想和大小姐缓和关系,任重而道远。
他把手搭在嘴边,冲着洛芷喊道“快点跟上了,人这么多,你这样跟着,就不怕走丢了给人拐去山里卖给熊瞎子吗”
听了这话,大小姐身体一顿,赶忙快步走过来,骂道“不会说
第五章 迷路(新书求收藏和推荐)
天幕上七彩的烟花逐渐凋零,林榛跟着大小姐穿行在混乱的人群中,想到刚才那个骚包的某家少爷,漫不经心问道“刚才那是谁啊”
大小姐头也不回的说道“是魏家的那个死苍蝇,天天没事纠缠着我,魏爷爷这么厉害的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草包的一个孙子。”
林榛心想,那个公子模样挺周正的,细皮嫩肉,和我比起来也仅仅差了半个吴彦祖的距离,丢在鸭院里那也是妥妥的头牌,再加上看起来读过点诗书,那不就和前世的小卡片上印着的“大学生”三个字一样,深受欢迎怎么看也不太像草包,啧,真是猪不可貌相,还想拱我家的白菜,放在以前,敢打他的女学生主意的,那就是打电话叫家长素质二连。
“魏爷爷金陵有姓魏的世家吗”林榛自从入了洛家的门,已然把自己当作了以后要混入万恶统治阶级的人,打听好金陵的各大家族,以后扯着洛家这个虎皮为非作歹,哦不,行侠仗义的时候才能躲开铁板。
“是魏征爷爷啦,祖父当年还受过他的提拔,所以我也不太好和魏华翻脸。”
林榛一个踉跄,差点没咬到舌头,我的个乖乖隆地洞,不是说这里不是唐朝的吗怎么唐朝的能人大牛一个接一个的出来了这才几天就听到了个前世名相,难道真的是无论历史怎么改变,金子总会发光吗。
不对啊,周二说当今相爷正是洛靖,那魏征呢再不济,魏征也应该还留在京城吧,这魏华怎么跑金陵来了。提拔过当今宰相的人,可不会被轻易踢出局。
林榛怀着满肚子的疑惑跟在大小姐后面,想问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开口,他要是问这种问题,可是要丢了先生的威严的。殊不知,在洛芷的心里,从没把他真正当过先生,要是林榛在她心里有地位的话,最多也就和书童差不多,只是不敢违背娘亲的命令,明面上还得尊重他。
“这个糖葫芦怎么卖”正在林榛出神的时候,大小姐已经找到了城楼上看到的,那家糖葫芦串。
“五文钱一串,谢绝还价。”
好一个谢绝还价,还从没有我林某人砍不下来价格,林榛正要上前。
“你这摊我包了,十两银子”
林榛回头望去,“得,糖葫芦太甜,把苍蝇找来了”。来人正是魏华,大小姐听他学自己一样,骂魏华苍蝇,不由白了他一眼,但眼里的笑意根本藏不住。一个讨厌的人和一个更讨厌的人,她选择站在那个讨厌的人一边。
在自己追求的女神面前受到侮辱,这可不是这种公子爷忍受的了的。魏华当场就怒了“你谁啊你你才是苍蝇!来人,给我掌嘴”
还没等魏华身后的狗腿子冲上来,林榛便摆了摆手,道“等等,先说好,苍蝇骂谁”
“苍蝇骂你!”
扑哧,这下可不止大小姐掩嘴偷笑了,连魏华身后的狗腿子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林榛更是笑出了声,这小傻子还真是憨的可爱啊。
魏华后面连忙有一个狗头师爷一样的小胡子跑了出来,凑到他的耳朵说了几句,魏华这才反应过来,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这样戏耍,智商被踩在地上凌辱,这让他以后怎么见洛芷。魏华气的一佛升天,二佛跳墙,怒骂道“快给我打死这个狗东西,往死里打,打死了算我的。”
林榛没想到魏华真敢当街纵人行凶,拉着大小姐转身就跑,他习惯了二十一世纪的法治社会,经常说的把人气死,但却从没和人动过手,他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忘记了上次在玄武湖被人痛扁的经历了,还当这个魏华是个什么善茬。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万一这帮家丁偷学了两手三脚猫功夫,别说和上次一样讹银子了,小命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
也亏的秦淮河边,路人众多,林榛带着大小姐左钻右蹿,愣是没有被抓住。
“停一下,我不行了,我跑不动了”大小姐气喘吁吁的停住了脚步,平时连走路走的远一点都得坐轿子,此时的她哪里经得住这样折腾。她看着林榛,骂道“你要跑你就自己跑,你非拉着我干嘛,他们又不敢打我,祸是你惹的,干嘛拉着我。”
废话,
第六章 打淫贼
那老翁显然也是看到了林榛,面带疑惑的看着他。
林榛开口道“敢问老丈,我从城中出来,天色已晚,又不记得来时的路,要想回城里,该怎么走”
老翁紧盯着自己的鱼漂,目不转睛,林榛等了一会,都不见老人家开口,还以为人老了耳朵不好使,刚想再次开口。
“从此地向南走,约莫一两里地就到了城门,此处就在城边,只是天色黑了,林子又高密,你们才不知道你们在哪里罢了。”
林榛好奇的看了看这个老头,心想,还真是个奇怪的老人家。又听他话中似有所指,便也有了点兴趣。既然已经知道了归路,那也不急这一时半会,可怜的大小姐这是也被他抛之脑后。
“老人家,别人都是都白天钓鱼,你怎么晚上出来钓鱼”
“有些大家伙,白天不敢出来觅食,到了晚上,没人看得见的时候,他们才敢出来。”
又来了,这个老头还真有点意思,话里总像带着话。林榛又问道“这么晚了,看得见鱼漂吗”
“这月亮照的我亮堂着呢。”
“敢问老丈,您说的是这天上的月,还是河里的月”
…
老人家沉默良久,开口道“我心中的月亮。”
林榛笑了,冲着老丈抱了抱拳,行了礼,道了谢,说道“老人家,我得走了,您一个人在这钓鱼,小心点,要是遇到了什么吃人的老虎,报我的名号,我叫林榛”
“哦报你的名号,他就不吃我了”老人抬起头,此时也带着笑意望着林榛。
林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笑着说“那倒不是,我还没跟这里的老虎吃过饭,不熟,就是想让您老人家到时候体面一点。”
老头不怒反笑,骂道“臭小子,快走吧,谁说老朽是一个人了,不还有这月亮和灯笼陪着我”
林榛又冲老者抱了抱拳,转身走了。
那老者望着林榛离开的方向,低声说了句“有意思”,他转头冲着身边的树问道“你觉得呢”。一人从树后阴影里慢慢走出,恭敬的道“此人确实有趣。”
林榛丝毫没有察觉到刚才的谈话还有一人在场,他正在回去找大小姐的路上,正迎面遇到了大小姐。
“你怎么过来了”
“我听到这边有声音,就循着声音过来了。”
林榛望着大小姐有些慌乱的神色,和眼中还没褪下的恐惧,略一思索,便猜到大小姐定是一个人害怕,自己又许久未归,这才鼓起勇气过来看看。他也不道破,领着大小姐顺着老人家指引的方向回城了。
…
那老人家说的没错,那片树林就在城门外不远,小河甚至是秦淮河的支流,他们是慌乱中沿着河跑出城才误入树林的。
远远的望着城门,只见城门口聚集了不少人,人人手里都拿着火把,为首一人正指指点点,冲着人群喊着什么。只是距离太远,林榛也听不真切,就是看那人身形甚是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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