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有理,但更多的,是他说服自己不要去在意唐小丑的恶作剧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理由,所以唐小丑才会说出这些话来,给自己增加一些麻烦,否则如果自己真的是小丑团的关键人物,唐小丑又怎么会故意给自己找这么大的麻烦呢?毕竟那些大团队中,有很多人动动手指,就足以将自己碾碎,即便他们不出手,随便拿出一些东西来,就可以吸引到很多人为他们出手杀自己的。
稍微说服自己不要在意唐小丑的恶作剧后,于博书的身体又软了一点。
“在家里裸奔真是舒服啊~~~!”
没有束缚,也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目光,外面寒冷,屋里却能裸着吃冰棍,这样的强烈对比,能让人心里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这身体一软,肚子就饿了。
看看钟,现在是晚上十一点钟,不过外卖是二十四小时都有的,这倒不用担心。
打开手机,随手点了个三人份的外卖,以前他就能吃两人份的,现在由于体制超乎正常人类后,他可以吃得更多了,三人份对现在的他而言,也不过是八成饱而已。
外卖要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接外卖时,不可能赤身**的去接,所以于博书回到卧室里穿好了内裤和平日的普通睡衣,说是睡衣,但其实也不过是沙滩裤和纯棉短袖t恤而已。
穿好衣服后,他突然想起自己的床头柜里,还有一个冥想的技能球。
将技能球拿到客厅,坐在沙发上,他有些犹豫。
“如果用了这个,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我现在的身体。”作为宅男,他也是玩过不少游戏的,一些游戏中,在转职成法师或战士后,游戏人物的属性,会因为职业的成长方向不同而有加成,甚至会减少。
他不知道梦魇乐园中,如果走精神力路线,会不会让他现在的身体能力,有影响。
“应该不会吧,这毕竟是现实,梦魇乐园比那些游戏要复杂多了。”他犹豫着,突然想到白甜甜说过,也有人走双向路线的,如果走单条路线,无非就是身体的成长速度减缓而已,但强大的精神,应该也需要强壮的身体的,现在的身体强度,他觉得已经足够了,再强大如超人那般,他从没想过。
于博书之所以突然想起拿出这冥想技能来用,主要还是因为上一次的游戏,近战格斗,他发现自己太弱了,而且也没有那个天赋,但用新月玫瑰辅助白甜甜,效果却出奇的不错。
特别是在白甜甜意外被那名游戏者用枪打伤后,他发觉了,像那个三人组一样,三人都是近战的,一旦三人被缠上,就很可能陷入绝境,必须要有人支援。
“甜甜的猫族血统是近战血统,我虽然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得到什么样的血统,但至少现在,我还是用远程支援她更好。”仔细想了一下,他并没有将自己限定死,毕竟以后还会得到更多的技能,和强大的血统能力,走什么样的方向,还是可以改变的,不过现在他有新月玫瑰,在三级,甚至四级游戏中,都算得上是比较好的武器了,不管是对游戏世界中的怪物,还是对游戏者,
想了足有二十分钟的时间,至少暂时,他把能想到的可能都想了,没有发现自己使用冥想技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他将那技能球放进了储物箱中使用。
冥想技能球被使用后,于博书感觉到一股热流进入了他的身体中,并流进了他的脑袋里。
这种奇怪的热流在大脑里盘踞了下来,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但还好能知道这是使用了技能球,否则谁都会害怕,毕竟谁知道这是一股热流,还是食脑虫呢?
热流在他的大脑里盘踞了没两分钟,就缓缓消失了,就像是热米糕融化后,与大脑融合在了一起一样。
于博书突然感觉精神微微一振,他感觉思维略微敏锐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如常了,如果不是此时他正全神贯注的体会着技能球给自己带来的效果,可能还不能发现呢。
除了在终端机中兑换的能力以外,他也是使用过技能球的,那是在第二次新人游戏中,杀死了一个人形厨师助手怪物获得的技能,叫做吸食的技能,这个技能可以靠吃东西来恢复伤势。
但他这几次游戏中,受伤时没空吃东西,而吃东西时,又没有受伤,所以一直看不到这技能的效果。
不过,与使用吸食技能球不同的是,在使用了冥想技能球后,除了精神微微一振外,他的脑子里,还出现了一串文字,突然出现在大脑里的文字,他却没有任何的异样感觉,就好像这串文字,是他看到的写在纸上的一样自然。
这串文字,是冥想技能的使用方法,这是其它技能球所没有的,是冥想的技能球的特殊附赠。
根据使用方法中说的,冥想技能其实算不上技能,不过是一种冥想法而已,在使用这套冥想法后,就可以微微增加精神力,增加得不多,但更大的作用,是加强精神力的恢复速度,毕竟许多技能,是依靠精神力来使用的,一般人的精神力恢复速度很慢,需要大量的时间休息恢复,而用了冥想法后,恢复速度可以提升三到八倍,依据个人身体条件和资质,效果不同,这就有了持续作战的可能。
冥想时,周围安静安全,效果是最好的,注意力越集中,也能提升更多的精神力。
“我是不是应该考虑弄点远程技能?”于博书想到,在上次的游戏中,那个偷袭了白甜甜的游戏者,在地下通道口时,曾用精神力控制匕首飞起,凌空射出杀人,他虽然有新月玫瑰,但新月玫瑰毕竟是物理攻击,而且装填速度太慢,如果让敌人,特别是近战敌人近身,光靠能量手枪,是无法防御住的,如果有一些中近程的技能,他就足以自保,甚至能给白甜甜更多的支援了。
在吃完叫的外卖后,于博书便迫不及待的到卧室里,脱光了坐在床上,使用冥想法。
不过练习了一个小时,他都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力有一丝增长,虽然知道精神力的增长练习,是长时间的事情,但这样的效果,还是让他有些失望。
第两百一十一章 醉鬼
捡尸体,这并不是在战场上的词语,也不是在梦魇乐园游戏中的专属词语。
捡尸体,指的是,在许多酒吧中,一些喝得烂醉了的女人,倒在酒吧里或街道上,醉得如同尸体一样不省人事,一些不怀好意的男人,会将醉酒的女人带回家伙旅馆发生关系。
捡尸体是一种违法且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于博书从来不去酒吧,即便在公司时,有同时,甚至上司邀请,他也不会去酒吧,作为一个宅男,他讨厌那种人太多,而且太嘈杂的环境,即便有朋友同事请他喝酒,也不过是在小饭馆里,要上两瓶啤酒,一人一瓶,喝完就算了的程度。
他对自己的酒量十分清楚,因为平常不喜欢喝酒,所以酒量非常差,白酒也许三两,就会让他晕头转向,只能扶墙走了,再多,他就成尸体了。
去酒吧里喝酒,谁都难免因为环境的影响而喝多的,如果自己去酒吧喝多了变成尸体,那就糟糕透顶了,毕竟酒吧里非常复杂,谁也不知道变成尸体后会不会被人捡走,也不会知道捡走自己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在从梦魇乐园回来后,好好的休息了一天,虽然想通了一些事情后,心情轻松了许多,但于博书并没有再次回到梦魇乐园,他并非不想与白甜甜一起,只是,在周六时,白甜甜就会来了,他想在这几天里,难得的好好渡过自己仅剩的单身日子。
在白甜甜租的梦魇乐园的房子里时,他就发现,因为单身太久,他有些不适应和人同居一屋之内了。
他并没有总在家呆着,宅多了,偶尔也会出门转转,至少去超市买点零食和饮料,以及补充点家里的生活用品。
当他从超市提着有五公斤左右的袋子,走在回答的路上时,他遇到了一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如同尸体般的女人。
大冷天的,那女人居然还穿着裙子,腿上是单薄的黑色丝袜,这简直就是找死的穿着。
在梦魇乐园中,不知道见过多少的尸体的于博书,自然不会害怕一具尸体,他自己都杀过不少人了,如果有军人或有经验的警察,一定能在遇到他时,从他身上察觉到那种杀过人的特有的感觉,这也是他不喜欢出门太多的原因,毕竟梦魇乐园的事情,就算说出来也没人会相信,但自己怎么杀人的,自然也无法说清了。
作为具有公德心的人,他赶紧提着自己买的东西,小跑向那个趴着不动的女人身边。
刚接近那女人,一股浓烈的酒精味,就熏得不喜欢喝酒的于博书忍不住向后仰了。
一般而言,喝过酒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身上散发的酒味透过皮肤传出时,会因为身体中的杂质,和经过肠道细菌的加工,散发出来的酒精味中,会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臭味,这比单纯的酒精味还要臭,这也是为什么喝醉酒的人会让人讨厌的一个原因。
但这个一动不动的女人不同,酒精味中,居然有股淡淡的香味,虽然酒精味对于博书来说十分刺鼻,但那股香味,却让他没有因此后退几步避开酒气。
这是一具‘尸体’,从酒吧中出来的‘尸体’,依据这个女人是身上的酒气的浓度,估计从酒吧出来,还不久就趴在这了。
他强屏住呼吸,伸手试探了一下,这具‘尸体’还有呼吸,因为酒精给予身体的热量,让她没有因为单薄的穿着而在这寒冷得接近了零度的气温下被立刻冻死,但等酒精的热量消耗许多后,她的下场,还是会被冻死的。
因为气温很低,所以出门的人相对而言很少,这具‘尸体’所在的位置又有些偏,如果不是自己出门买东西,估计她就死在这了。
虽然没有看到脸,但因为衣装单薄的原因,于博书可以看到,这个‘尸体’的身材很好,一米七的个子,黑色的长发,纤细的腰围,一双套着黑丝袜的长腿,十分诱人,是许多喜欢捡尸体的男人都会忍不住的类型,只要脸不是太丑,一般来说,在没有冻死前,甚至是刚出酒吧时,恐怕就会被人捡走了。
但于博书不同,自认为道德高尚的人的他,讨厌喝酒过度,特别是在酒吧这种环境复杂的地方,还喝酒过度,没有警戒心的女人。
他也不会去捡尸体,毕竟白甜甜很可爱很漂亮,变成猫娘后,也很性感,有这样的女朋友,他不需要去捡尸体。
确认‘尸体’还没死,于博书当机立断的打了报警电话,请警察过来,否则这个女人就会被冻死在这了。
在确认了警察到来的时间内,不足以让这个女人冻死后,他抬腿就准备回家了,他可不想和这种酒鬼有什么牵扯,更不想被警察询问,如果警察中,有经验老道的人,看到他后,察觉他杀过人,那他就麻烦了,他只是想做个普通的小市民而已,不想惹麻烦,在梦魇乐园中遇到麻烦,他还能逃回地球上,可如果地球上遇到麻烦,他还能逃到哪呢?
没走两步,他就走不动了,因为他的左腿被一双纤细的双手给缠住了,缠得很紧。
白甜甜虽然身材娇小,但在变成猫娘以前并不瘦,手臂上还是有些肉的,但此刻缠住他左脚的这双手,却纤细得没什么肉,十分骨感。
虽然两只手很细,但力道却不小,至少身体整体已经达到了人类平均水准之上的于博书,挣脱了两次,居然都没法挣脱,他的裤子都快被那两只手给拉下来了。
“水,水。”拉着他腿,低着头的女人,从嘴里含糊不清的说出了自己的需求。
于博书赶紧从自己的购物袋里,掏出半瓶矿泉水来,这不是他在超市买的,只是路上在小买铺里临时买的,如果是以前,他即便再口渴,也会忍到回家后再喝水的,但现在他有钱了,也不用为钱的来源担心了,偶尔的浪费,对他来说,是可以容忍的。
他妄想着,给了水,这女人就可以松开他的腿了。
此时女人已经顺着他的腿爬了上来,抱住他的大腿了。
当她用醉眼,朦胧的看着于博书递过来的半瓶矿泉水后,使劲的摇了摇头“不,不要,我要可乐。”说完,头又埋在于博书的大腿上,似乎非常享受这个枕头。
于博书一脸的黑线,虽然他知道世界上有许多人非常特别,但他在现实中,第一次看到这么无赖的女人。
刺鼻的酒精味让他心情郁闷,他顾不得收敛了,之前还担心自己会弄伤这个女人,没有用力,但面对这样让人无奈的女人,他狠下心来,一手按住女人的头,使劲抽出自己的腿。
虽然他没有注射过力量(强)药剂,力量还处于人类的范畴之中,但他的力量也与一些专业的力量运动员差不多了,如果他去健身房,一些经受过多年力量训练的人,恐怕力量都还不如他呢。
但让他惊讶的是,他居然无法将那个女人从他的腿上推下去。
于博书腿上拖着一个人的走了几米,地面上都出现了明显的拖拽痕迹了,也没法让那个女人从他的腿上下去。
想到很快警察就来了,他无奈且心痛的立即从袋子里拿出两升装的可乐来“给你,可乐。”
但让他再次一头黑线的是,那个女人看了看可乐,只是嘟囔了一句“没打开。”然后也没有松手,并且已经从于博书的大腿上,爬上了他的腰部,抱着他的腰,脸埋在他的肚子上,抱得很紧。
于博书寻思,自己也没有喷好感香水,或是穿戴了什么能让人好感大增的物品啊,为什么这个女人会缠上自己?
女人的脸不错,虽然还比不上花想容,但也算是一张网红脸了,只是就算是醉酒,这个女人的脸上,都有一股冷意,不是像贺紫嫣那种因为心情而表情冰冷,更像是淡然冷感的那种。
他再次寻思,自己似乎不是在梦魇乐园中啊,也不是在游戏中啊,怎么会有这么难缠的女人,但为了尽快摆脱这个女人,他赶紧拧开可乐,送到她嘴边,给她喝下,十分贴心周到,他想不周到也不行,不然这个女人就不放开他的。
但让他无语的是,醉酒的女人喝了一大口可乐后,抬头望了他一眼,没有任何表情,但能看出,她的眼睛非常朦胧,然后就听到她说道“带我回去,去你家,我要睡觉。”
于博书懵逼了,他没想过居然还有主动上门的‘尸体’,如果是一般的男人,看到这样的女人主动上门,肯定乐坏了,但他不是,他毕竟没有和陌生女人上床的习惯,即便在遇到白甜甜之前,他保持了三十年的处男身,也没想过去做大宝剑解决,更别说现在了,而且这奇怪的女人来历不明,他可不想把一个不知底细的人放进家中,谁知道她是不是游戏者,毕竟虽然她手上没有终端机,但自己手上的终端机,也被隐藏了起来,除了自己外,别人是看不到,也摸不到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再过两天,就是周六了,白甜甜就要来了,要是到时候因为让这个女人进了家里,落下什么痕迹而被白甜甜误会的话,那就糟糕了,说不定白甜甜气急之下,选择分手都是轻的了,要是她要把自己分尸,那自己就死得太冤了。
“大姐,求求你,放过我好吗,你要什么,我给你,你要钱吗?都给你,都给你。”于博书哀求着已经像贞子一样,爬到他后背,搂着他的脖子的女人,从女人搭在他肩膀上的头,散发出浓浓的酒气,没有因为喝了自己半瓶可乐而有减少。
女人搭在于博书肩膀上的头,用醉醺醺的口气说道“不要,我要睡觉。”
于博书双手用力,都无法拉动这个女人搂住自己脖子的手臂,这时候,他心都凉了,不是因为被个奇怪的女人缠上了,而是因为,凭他的力量,居然无法拉开一个醉鬼的手,这怎么想都不可能,有这样力量的人,只有注射过梦魇乐园中强化药剂的人,也就是说,这个醉鬼是游戏者。
他开始猜测,这个醉鬼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
但因为警察快来了,他赶紧离开这里,不过至少不能带这个醉鬼回家,否则不管是精神还是身体上,他都受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