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是啊。”
“这不就行了,反正咱又没他们高,咱就看乐子就是了,该开心就开心,该乐呵就乐呵。”
“也是。”
“嗯对了,你要不要来一点啤酒”
安律师从自己身后的背包里又掏出一罐啤酒递给了中年男子,然后干脆原地坐了下来。
前面,
在下雨,
但雨水的面积只局限于交战区域,
可能老板那边还在下雨吧,
自己这边却连风都没怎么变大。
中年男子也坐了下来,同时,接过了啤酒。
“来,第二次见面,咱干一杯。”
中年男子举起啤酒罐,和安律师碰了一下。
其实,
二人不是第一次喝酒了。
“老哥啊…………”
安律师伸手搭在了中年男子的肩膀上。
中年男子微微皱眉,
好在也不是第一次被安律师搭着肩膀了,
倒是比第一次稍微能忍受了一点儿。
任何事情都是一样,第一次总是带着点深色,之后就润滑了。
“老哥啊,真的,我第一次看见你时,就觉得和你投缘。”
前面,
老猴子还在和阎王干架,
这边,
安律师开始拉起了关系。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智慧,小人物也有着小人物的生存之道。
如果你的头一直在朝上看的话,你会发现,无论你爬得多高,你永远还是一个小人物。
你要在他们面前,笑、闹、唱、跳,
你表现得越滑稽,越二,越逗,越出丑,可能坐在上面的人才会对你放心,才会……觉得你有趣。
现在很多人写自我介绍时,常常会写一句“不喜欢社交,喜欢一个人待着”,然后总觉得自己很特殊很奇特,但实际上那些在外面应酬来应酬去的人,又有几个是真心喜欢去社交去应酬
“是么。”
中年男子又喝了一口酒,
似乎浑然不在意自己的法身现在整备一只老猴子蹂躏的事实。
不过,
他眼睛里的血丝,
倒是在慢慢地消退。
“可不是嘛,咱是真的投缘,如果不是怕唐突和怕老哥你觉得我高攀,我都想和你斩鸡头结拜了。”
“嗯,确实高攀了。”
“…………”安律师。
“这个,老哥,交朋友呢,其实是不分什么高低贵贱的,也不去在乎什么身份高低的,否则怎么可能结交到真正的朋友,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中年男子放下了啤酒罐,
抿了抿嘴唇,
道:
“‘朋’字,其实是对等的两串钱。”
“…………”安律师。
安律师忽然觉得有些难以交流了,但他还是继续硬着头皮道:
“老哥,我是什么身份,你能看得出来么”
“戴罪之身。”
“嗯,其实我能看出来你看出了我的身份了。”
这话有点绕,
中年男子消化了一下,
才点点头。
“但我就是佩服老哥你这种不拿有色眼镜看人的习惯,这才是真正的大人物所应该有的心胸,这才是真正男人的胸怀!”
安律师脑子里回忆着曾经红极一时地一款手机广告词,嗯,据说那家手机现在已经破产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
“没啥,老哥,以后有什么路子可以支应我一声,有什么发财搞事情的好事儿,也可以提携弟弟我一把。
老哥你待会儿还是要下去的吧”
中年男子点点头。
“这行啊,反正我在上头,你上上下下地也不方便不是
以后有事儿可以喊我。”
“你不是说,你已经在做个体了么”
“是在干个体,但我现在跟的那位老板吧,人好是好,但就是太咸鱼,反正我也没其他事儿干,空余的时间大把。”
这是个大人物,
如果可以拉好关系,
对于书屋以后的发展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中年男子点点头,
“好。”
“老哥痛快,待会儿咱们留一下坐标啥的,以后常联系,逢年过节我也给你烧点儿孝敬下去,别嫌少就是了,都是我这个做弟弟的一点心意。”
“你现在就帮我做一件事吧。”
“啥事儿”
安律师有些好笑,自己这边按头当弟弟了,结果人家还真直接使唤上了。
但生活就是这样,为什么现在“霸道总裁”题材的作品这么受欢迎
原因很简单,因为大部分人现实生活里只能做孙子……
中年男子伸手指了指前面,
“帮我上去喊一句话。”
“喊话”
安律师愣了一下,忙道:
“这个,咱就坐这边看戏就是了,干嘛硬往上凑啊,那些大人物反正也不把咱们放眼里。”
中年男子看着安律师,笑而不语。
第九百六十章 斩阎罗!(1)
耳边,
是风的声音,
胸口,
也因为出现了这个巨大的贯穿伤,同样的出现了风的呼啸。
那些风啊,
在自己的骨骼,在自己的肌体中穿梭、碰撞,回旋,
似响起了交响乐的序章。
而这,
对于自己来说,
却是最后的终章音符。
老猴子清楚,
自己结束了,
终于结束了,
苟了这么久,
终究没办法继续苟下去了。
人在临死前,似乎会习惯性地去忽略时间的流速,脑海中会出现很多的画面;
就像是法官对一个人行使判决前,会对你做一个总结;
这一刻,
从阎王法身身上摔下来时,
老猴子那逐渐丧失神采的眼眸,
仿佛看见了那个夏夜里的一团篝火,
一个身穿着白衣的男子来到了野林,
当时,
自己和搬山苦力为了争夺林子里的一处灵泉而打得不可开交。
那个男人出现了,
他说了,
别急,
他来帮忙调解。
然后,
他把自己和搬山苦力都揍了一顿。
调解结束,
灵泉归他了,
后来,
他在灵泉旁边盖了一座茅草屋。
当时的他和搬山苦力都还没成年,只是因为血脉的原因,在当地妖怪之中也算是不可小觑之辈。
见到这么一个仙风道骨的中年男子出现,
而且对方这么厉害,
自己和搬山苦力被揍了一顿后,
跪伏在他的脚下,
喊着请“仙人”收下我们。
然后,
他把自己和搬山苦力又揍了一顿。
他说,
别和他提“仙人”俩字,
“仙”,就是个屁,臭不可闻。
不过,
他说,
可以收下一个,这是规矩,只能收一个。
他说他也不喜欢这个规矩,他还说,他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克服了自己对毛发的过敏。
但这规矩是他祖宗定下来了,没办法。
他觉得自己的上一代,自己的上上一代,自己的上上上一代,可能都不喜欢猴子,但谁叫最老的祖宗喜欢呢。
一代代的抓猴,最好还不能重样的。
他说他找了好久,才找到自己和搬山。
他有些无奈,也有些嫌弃,
叹息着;
凑合着用吧。
他将一只萤火虫丢入了老林子里,挥挥手,自己拿起一壶酒,自斟自饮,
同时笑道:
“去找吧。”
他的笑像是一条恶犬,撞乱了自己和搬山的心弦;
自己和搬山苦力真的像是两条猎犬一样,一起窜进了林子,开始去找。
三天后,
自己抓住了那只萤火虫,兴高采烈地出来;
搬山苦力垂头丧气;
但他却说,
“他要收的,是没找到的那个。”
然后,
他收下了搬山苦力。
自己很不解,一直到现在,自己都不能理解,
自己到底是哪里差了,
会被这般区别对待
这是一个游戏,胜负输赢,全凭他一念之间;
那个夏天,
自己抓住了一只萤火虫,
却因此丢了自己想要的明天。
他在林子里住了十年,
虽说没收下自己,
平时却把自己和搬山苦力一视同仁地教导修行。
自己费尽千般心思,
去讨好,
去进步,
自己想要挤掉搬山苦力,想要取而代之,
又或者,
让他破一下规矩,收俩!
但十年后,
他要走了,
他带走了搬山苦力,
留下了自己。
那也是一个夏夜,
他没有像仙人那般腾云驾驭地上天,
而是直接下了地,
他自己也说过,他喜欢上天,但天上太破了,房子又贵,亭台楼阁水榭歌台都是骗人的广告,时机上全是老破小。
他还说,他也觉得下地有点土得掉渣,但谁叫他家产业在地下呢,出来玩了十年,一事无成,唉,只能回去继承整个地狱的家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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