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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魂惊梦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萧瑟戏秋风

    俗话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萧冬早就将两个徒弟当做自己的孩子,而在姬宏和常十三眼里,萧冬早就如同自己的父亲一般。

    小小玉玦,这份礼的重量,已经胜过了所有的金珠玉器。

    常十三将玉玦捧在手中,此时自己代表的是师傅萧冬。越是这种时候,越感觉师傅离自己很近,仿佛就身后看着自己一般。

    但是他不敢回头,因为回头看过去,师傅就会离他而去。实际上哪里是离他而去,他的身后根本就没有任何人。

    可是常十三宁愿这样傻傻地欺骗自己,活在想象之中。

    每次想起师傅,常十三都控住不住自己。但是今天他必须坚强,要提高情绪。因为师兄大婚,这是师兄的好日子。

    师傅在九泉之下不知道有多欣慰。而他马上要代表师傅送上祝福,所以这一刻,不管心中多痛,都要给师兄一个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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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漠海重戈
    中原之外,西有漠海。

    西域不似中土平原坦荡,而是一片无垠的大漠,被中原人称为“漠海”。

    漠海的金沙,一直铺到天边。沙丘耸立,跟随烈风变换着姿态。

    漠海虽然环境相对恶劣,但大小国度都在上面建立起来。这里的人们深爱这里的土地,享受阳光的炙热。

    因为漠海已经不属于中原地界,许多招惹江湖麻烦的人就会躲避到此,远离中原纷争。

    如果有人想在漠海找到自己的仇家并取走他的性命,那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人,一个穿着一身红衣的男人——重戈。

    “漠海重戈人莫见,穿云落雪鬼神愁。”

    重戈本是中原人士,后浪迹漠海,做起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生意”。

    所谓生意,就是杀人买卖。要价高、成事快。重戈的生意招牌就是“好货不便宜。”

    只要钱给的足够,重戈不会在乎为谁杀人,杀什么人。几年过来,从未失手。

    一把穿云剑,纵横漠海,未遇敌手。

    重戈的杀招名叫“穿云落雪”。大漠之上整日烈日,重戈的穿云剑就如同下一场大雪一样,令人胆寒。

    来到漠海躲避事端的人们都在说着一句话:“莫遇重戈。”

    ……

    大漠待久了,重戈想换个环境,同时拓展一下自己的经营范围。

    于是他来到了中原。

    谁想到,中原人们大多数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初到中原就发生了一件事,让他大跌眼镜。

    走在路上,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小哥。小哥也是火气大,得理不饶人。嘴上就开始抱怨起来。

    小哥愤怒呵斥道:“喂,你谁啊长不长眼睛。”

    “重戈。”漠海里面听到这两个字,没有一个人不吓得打哆嗦。本来想说出名字震慑一下这个人。

    小哥怒气冲冲给了一个白眼儿:“重哥占便宜啊,你是谁哥啊真不要脸!”

    重戈对这小哥的反应吃了一惊!漠海待久了,谁这样和自己说话还真不适应。

    不要说自己的名字能震慑江湖中人了,就连大街上的小哥都不屑一顾。

    这可怎么办。

    中原做生意,别人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就更不了解自己这一身杀人的功夫了。那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漠海造就的名声,在这中原一点儿也不起作用。这就好像本来一个秀才都考上了状元,登上了顶峰。反过来却让他去学绣花。那这秀才绣花的手艺怎能和他当状元的名气相提并论。

    必须想个办法,能让人们知道自己这号人,并且了解自己的武功造诣。

    怎样能以最快的速度闯出名气呢

    重戈左思右想,一个妙招涌上心头——挑战常十三。

    中原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常十三是天下第一。

    如果有人主动上门挑战常十三,那一定会成为江湖上的大事。

    重戈虽然是漠海第一,但是对决中原第一的常十三,自己心中也没底。毕竟常十三名声这么响,武功绝对是中原的巅峰。

    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

    打得过,自然是最好不过。自己会成为下一个中原第一。

    打不过,能和常十三走上几十招,他重戈的名气也会远扬。中原能成和常十三走几十招的人恐怕并不多见,足够让人们记住重戈这个名字了。

    有了名气,自然就会有源源不断的生意找上门。

    听闻天云山派舵主姬宏大婚,这个时候去找常十三过招,天赐良机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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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名剑对决
    穿云剑之所以叫做“穿云”,是因为剑身细长,越往尖端越细,剑锋越利。

    一般来说,刀砍片,剑走线。穿云剑并不是走线,而是专走“刺”的招式。

    子明的残阳剑虽然进攻凶猛,但穿云剑却总能直击防守薄弱之处,重戈出招甚是高明。

    没过几招,残阳剑的攻势已经被完全压制住了。子明的功夫在江湖中也是高手中的高手了,但是在重戈面前一点儿也占不到便宜。

    子明应对的阵脚略显慌乱,穿云见缝游走,重戈一个回旋,腰间发力——

    穿云剑躲过残阳剑的格挡,“嗖!”穿云剑锋距离子明咽喉仅仅差了两寸。

    几位舵主一阵心惊,子明竟然在这人面前如此不堪!

    重戈,当真配得上漠海第一的名头!

    重戈收手之时,常十三从大堂中走了出来,手中握着墨阳剑,看来沉睡的墨阳,今日就要出鞘了——因为它遇到了一个难得的对手,这足以让它激动不已。

    “帮主。”众人拱手行礼。

    顶峰人物最害怕的就是孤独,没有对手的人是最空虚的存在。

    天云山决战以来,墨阳剑再也没有遇上过像样的对手,它已沉睡了太久。

    常十三一旁观看重戈与子明的对战,内心已是波澜澎湃——对手来了。

    常十三道:“我若败了,天下第一自然就是你的。你若败了,替我做一件事。”

    “成交!常帮主请赐教!”重戈的穿云剑一瞬间发力,朝着常十三迅速击冲过来。

    常十三闭上双眼,听风辩位,一个躲闪,顺势拔出墨阳剑——瞬间眼睛睁开,凌厉的眼神与墨阳通体血色纹路融为一体。

    常十三手腕微微旋转,墨阳剑前端软处如同闪电般快速游走,剑光闪闪,与他逍遥的身姿相互配合。

    鬼魅般的走步,进身重戈三次,游刃有余。

    穿云剑嘶嘶破风,重戈点剑而起,顿时剑气萦绕,一道道气浪点缀在空中。

    “砰——”两把绝世名剑相接,一声碰撞的脆响,带着冲天的霹雳,引得二人发丝抖动。

    刹那间,众人接连后退。

    二人再次相离。追逐于墙边。

    常十三退无可退,忽然沿着树干直冲而上。落叶纷崩,剑光斗转,二人再次交接在一起。

    穿云带着凌厉的寒光只取常十三的咽喉。

    常十三一个躲闪,慢迟半寸,被穿云剑侧面剑锋削掉了一缕长发。

    墨阳再次抖动,如春日飞燕,高低转起,回旋起舞。

    一个轻灵走位,墨阳瞬间发力,挑起穿云剑柄,“当——”

    穿云剑被墨阳向上轰起,脱离重戈之手。

    重戈脚尖点地,向上迎剑。

    常十三顺势转击,一个凌空翻身,反手驭剑——重戈来不及躲闪,墨阳剑锋落在了重戈肩膀之上。

    二人从空中下落,稳稳踏在了地上。穿云剑尖朝下,直直插入地中。

    众人目不暇接,屏住呼吸,神魂未定。

    一个字——快!

    出手如雷鸣闪电,短短时间内,两人的功力发挥极致。

    高手对决,不是几百招相互对拆,而是招招杀机,步步见真章。无需数量上多的招式,便能分出高下。

    这一刻就像时间停滞——常十三与重戈稳定心神,收起煞气。二人眼神恢复了平静。

    “嗖——”墨阳收归剑鞘,这一场,可谓是酣畅淋漓!

    高手过招,精彩绝伦!

    常十三抱拳道:“重戈兄弟,承让。”

    重戈抱拳:“在下甘拜下风。”

    二人的声音传入到众人的耳朵里,就像敲响了还魂钟声,将他们从梦中惊醒。

    “红衣重戈,果真是名不虚传!好身手,佩服佩服。”萧近满嘴夸赞。

    太久没有见过如此高绝的武林中人了。虽说常十三略胜一筹,但重戈的武功,这几位舵主绝对没有一个能敌得过。



第四十六章 回家
    天云山,本是一座山的名字。坐落在中原北域。素有“仙山”之美誉。

    后建起城池,并以“天云山”三字命名。

    这里,人口数量不似青山城那般多,也不似青山城那般繁华,却拥有举世无双的好风光。

    地势的原因,这里的天更蓝,空中云雾缭绕,一片片云干净如洗,似乎伸手便能碰到。

    天云山远远望去,就像勾画出来的一般。夏季流水潺潺,水花飞溅;冬季万丈白雪,银装素裹。

    平缓处与平原别无他样,陡峻处磅礴似刀削斧劈,若飞龙入云,大气磅礴。

    天云山派从此处发迹,百十年来,从扎根天云山到门徒遍及四海,一代代门人将门派发扬光大。

    但是不管开辟多少处分舵,天云山永远是门派的根,是所有门人的家。

    天云山给了常十三所有的记忆,他走过这里的每一个角落,把这里的一草一木都装进了自己的心里。

    ……

    姬宏大婚结束,是时候各回各的领地了。各个分舵的事情都要舵主拿主意,几位舵主当然要尽快赶回去。

    萧近、苍意远、栾子明在婚宴结束后的大清早,就和常十三辞了行。

    目前与石门关系不好不坏,石化纯不会轻易有大动作。但是明觉派却是令人琢磨不透,不知道伯良羽在背后搞什么名堂。

    几位舵主是分舵的主心骨,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在分舵坐镇。

    兄弟之间,情谊深厚,好不容易有机会重逢。但是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份职责,他们不得不选择尽快分离。

    相见总是短暂的,多数时间是天各一方。

    人与人之间的情谊,会慢慢转化为相互牵挂。把对方放在心里,有时候已是足够。

    ……

    “十三哥,我们何时回天云山”少安问道。

    “怎么,想家了”常十三漫不经心地搭着话。和少安两个人的时候,总是能自在轻松。

    “阿福不是想学武功嘛。回家之后正好教教他。”少安陪着阿福逛了一天的青山城,但是阿福心中最想做的,仍然是学武功。

    也难怪,阿福身边的这些人都是高手,而自己却什么也不会。想和这些人打成一片,自然要学些功夫。一起聊天也能插得上话。

    常十三脸上笑容微露:”你那两把刷子,当心别给小徒弟教坏了。“

    少安武功不差,教教阿福绰绰有余。只不过常十三就想这样说,拿着少安打趣也是一件不错的乐事。

    没想到,少安这次并没有一点点生气,反倒是高兴极了。“十三哥,这话你可是说对了。我不行,教阿福还得是你出手。”

    阿福想学打花生。手指上的功夫,少安可是并不擅长。本来不知道怎么和十三开口,这下好了,十三的一句打趣的话正中下怀。

    “你说什么我没听错吧。你徒弟,我来教要你这个师傅干嘛!”常十三说道。

    少安本来心里也是有些不爽的。

    收了一个小徒弟,没想到徒弟非要学十三哥会的东西。自己变成了无用武之地的人了。

    少安道:“谁叫你客栈里面打花生,阿福现在就想学这招。我也不能不会胡乱教吧,回头阿福什么也练不成,人家可不会说我不是。”少安凑到十三的身边。“人家都会指着阿福说,你看看这个小子,功夫烂到家了,亏他还叫常十三一声十三伯。”

    少安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坊间嚼舌根的人多得是。

    这些人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事不关己,却要妄加评论。

    阿福有一个常十三这样的阿伯,却连这点功夫都学不会。那一定是常十三没有传授。功夫留给自己,不教别人,生怕别人也学会了。真是小人心肠啊!

    不定还有多少人会这样想法,到时候一旦传开,即便常十三不是这样的人,人们也把他看成这样的人。

    少安这个激将法果然奏效。江湖中人虽然不看重利,但却视声誉为生命。

    “嘿,我说你小子就是成心给我找事儿干。是不是看我最近太闲了。以后我的剑法是不是也得教他啊!”常十三想着,这不会是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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