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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鹿鼎记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轩樟
西班牙方阵是两种兵种的组合,长枪和火枪。
长枪手组成密集方阵防守,然后火枪手在方阵四周射击,一旦敌人接近就躲进方阵。
这种战法源于航海时代全盛的西班牙,没落于十七世纪的德意志三十年战争。
而排队枪毙是晚一些的事。
到了十八世纪,刺刀的发明和训练的进步使得火枪手可以直接对付骑兵。
长枪手就退出历史舞台。
为了增大火力面,步兵开始排成纵深短的横列。尤其是三段击战术发明后大家都排成三列。
轮流开枪,就是所谓的排队枪毙。
排队枪毙的精义是排队。
对面一轮排枪,其实打不死很多人,但是如果纪律不严明训练不精,很可能瞬间崩溃。
所以排队枪毙年代,欧洲各国训练极严。
尤其是普鲁士。
太平天国的年代,双方都是很多新征的兵,能不能站得住不乱跑都是问题。
所以很可能大量装备火枪对射,但是估计组织不起排队枪毙。
火枪装备后战死率上升,淮军是学排队枪毙的,从外国军官那里学来的,程学启和潘鼎新,张树声,刘铭传都有研究。
湘军外表看上去跟古斯塔夫二世的方阵很像,但实际上比不上,至少步兵火力差太多,而且缺乏有力的骑兵和炮兵。
湘军多用两磅劈山炮,比不上瑞典的军团炮。
吉尔福德战役中格林将军的三道防线都未能阻挡坚韧的英军。
会战开始,英军向第一道防线进发,民兵进行了几次齐射,但是当英军靠近森林后就崩溃了。
英军部队穿过森林向第二道防线进攻的的时候遭到了两翼狙击手的射击。
康华里把他的第二梯队投入战斗,双方陷入激战。
部分英军率先突破了第二道防线后,没等在森林里混战的友军就向第三道防线进攻,反被击退。
格林抓住这个时机,命令大陆军的两个马兰里团反击英军,战斗进入最白热化的阶段。
康华里不得不命令自己的炮兵不分敌我的向正在厮杀中的两军射击,不少英军倒在自己人的炮火之下。
最终大陆军被逐出,只剩下右翼还在坚持作战,随着后续英军部队的陆续达到,格林意识到已经输掉了会战,也只能下令撤退。
吉尔福德的殊死近战,会战后英军康华里勋爵曾这样赞美他的士兵:这支规模很小的部队的官兵们,其所作所为完全超出了他们享有的荣誉。
这场持续90分钟的会战,美军死伤约300人,战后大量的民兵也无力再战,解散回家。
英军靠着坚韧赢得了会战,但是也付出了高于防守方,死伤500人的惨重代价。
虽然最终的结局是康华里不得不放弃内地,然后向北开往弗吉尼亚,最终在约克敦遭到围攻输掉战争。
这场会战也说明了,训练不足的美军,虽然有着人数和地形的优势,即便在取得了良好的伤亡交换比的情况下,仍然不足以抵挡英军训练有素的推进。
独立战争一种广为流传的映象是身穿自然色外衣的美国战士在战场上能够准确的瞄准射击身穿耀眼服装排着笨拙队形的英国战士,并以此获得了整个战争的胜利。
然而并不真实。
美国战士的好枪法,由于操练不足,队列松散。
很多时候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华盛顿在围困波士顿时候清点部队人数时曾感叹当时美军的效率低下:“常备军一个小时就能做完的事情竟然用了八天时间。”
直到大陆军吸取了经验教训,从欧洲教官那里学到战术技巧,美国步兵才发展成一支有效的力量。
弗德里希·威廉·冯·斯徒本男爵是从普鲁士来的志愿教官,曾在七年战争时期担任腓特烈大帝的陆军中担任参谋。
他逐字逐句的翻译普鲁士军队的纪律和战术条令结合美军的情况进行教范,并将教范原则制定成小册子,命名为《斯氏美军命令和训练守则(1779年)》,在美军中沿用了33年之久。
在其他方面,斯氏还改组了大陆军的编制、调整了行军队形,使美军的在战场的行动更灵活,展开更迅速。
在邦克山战役等一系列的战斗中,民兵依托地形等优势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战果,振奋了士气。但如果不配合大陆军那样的核心力量,仅靠他们无法赢得战争。
很显然,斯氏提高了美军的素质,让美军成为了一支典型的欧洲式军队,用着欧洲式的武器和欧洲式的战术。
但是华盛顿依然避免同英国军队正面对决,一方面是斯氏的改革渗透不足,另一方面是缺乏优秀的军官队伍,这使大陆军在会战中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这种不稳定在使美军在对抗英军往往陷入困难的境地,因此华盛顿只能慢慢消耗敌人。
这种行为让他获得了一个“美国费边”的雅号,这或许是对华盛顿指挥艺术的赞誉,却也反映出美国军队战斗效率低下的无奈事实。
散兵战术本身也并非无组织无纪律,仅靠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轻松驾驭。
大陆议会曾组建过类似英法殖民战争时期的别动队,来完成侦查和骚扰任务。
但是由于其纪律散漫被华盛顿视为祸害更甚于财富。
英军为了发挥别动队的长处又避免其短板,在每个正规团都挑选一些步兵,在正常训练以外,还进行类似于别动队的战术训练:卧姿,跪姿装填弹药,懂得树下隐蔽和单独作战。
在1770年时候北美的英军每个团都有一个敏捷灵活,熟悉非正规战法的轻型步兵连,同时战术上也做能出适应性的改变。
队形开始有些松散,并越来越强调以小型队形试探虚实,同时提高射击技术。
华盛顿的轻步兵的尝试也是仿造英军先例的而来的,每个团在挑选轻步兵时都十分慎重。
散兵战术往往是要由常备军中精选的人员,有组织和计划来实施。
另一方面,在美国南部的民兵在于印第安战争中积累了不少非正规战的本领,同时南部人烟稀少地形也适合这些本领的发挥。
民兵们乘马机动,下马作战然后又扬长而去,在战争过程中对英军和征粮队和传令兵进行百般骚扰,这种游击战对一些小分队和军需护送队造成了打击,为独立战争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比起这些成效,首先起作用的还是他和格林的正规战。
非正规战并没能起到决定性作用,最终是约克敦的正规战赢得了战争。
他曾这样总结到:“只有常备军才能应付现代战争的紧急状况,无论防御还是进攻都是如此。任何民兵都不能拥有与常备军相对抗的必备特质。真正战场所需要的那种坚强性,只有通过不断的战斗和训练获得。”
无论美军还是英军,他们的革新只不过是一个大题目下做的不同文章,这大题目就是欧洲标准的战争模式。华盛顿同英军的作战,是仿造他目睹过的英军与法军的作战而来的。
即以美国民兵为辅,以欧洲式的常备军为主。
华盛顿一直苦恼于他的军队不能同英国军队进行对等的作战。
散兵本身早在冷兵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传统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散兵,无论是使用投石绳还是标枪或者弓箭,他们在作战中总是各自为战而不是排成密集队形。
到了16世纪,大部分依托长矛方阵的火绳枪手还依然使用传统的散兵战术。
随着方阵的纵深越来越浅,火枪手不需要脱离方阵就能充分发挥火力,他们和长矛兵结合的更紧密了,也几乎放弃了散兵战术。
之后刺刀的发展火绳枪手和长矛兵合二为一更使战术队形变成又了单一的紧密队形。
但是如果采用传统散兵战术,士兵就能充分的利用战场上的掩护物来规避齐射火力打击,同时还能有效的侦查和袭击对方交通线和后勤基地。
早期的火绳枪手更多是作为散兵作战。
奥地利军队是最早意识到散兵价值的军队之一,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中,玛丽特·特蕾莎将长期守卫土耳其边界防御的当地民兵突击队并入野战军。
事实证明这些狂野的“克罗地亚人”使敌人穷于应付,打乱了敌人的部署。
他们的优秀战绩使得腓特烈大帝不得不进行骑兵上的强化以应对,在七年战争中为了对付奥地利的散兵部队也临时组建了“自由营”。
尽管腓特列大帝对这些纪律散漫的散兵部队深恶痛绝,并在此之后进行了三次的散兵强化改革,至此散兵部队在普鲁士军中正式成为正规部队并预热战场。
英国在美洲意识到这种部队的重要性,出现了“罗杰斯别动队”这样学习印第安人打法的尝试,之后更是出现了由来复枪手组成别动队。
在1770年后,在每个前线营中,常备编配一个轻步兵连和一个手榴弹连,这两种连队迅速成为中间力量,并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作为“侧翼连队”而经常用于执行特殊的作战任务。
其他的军队也很快开始组建起承担类似任务的部队,到18世纪80年代,各国都有了采用类似战术的“轻步兵”部队。
在18世纪初,法国的军事思想受萨瓦埃里·福拉德和莫里斯·戴德克斯的熏陶,不怎么相信火力和威力和线式编队的优点,更迷恋于冷兵器冲击。
向古罗马军团那样把陆军大部队沿着前线间隔一定距离纵阵排列。
这种观点被法国人接受,并在50年代正式进入训练课程。
但是早期的纵队战术却并不怎么成功,因为创造者轻视火力环境,阵列部署的也很糟糕。
纵队在冲击时往往行动迟缓或造成混乱,失去了其应有的突击效果,并且妨碍了大部分战士使用枪支施展火力。
大部分法国人在七年战争同普鲁士作战之后就对这种战术失去了信心。
法国的混合编队,散兵,横队和纵队有机结合各自发挥特长达到互补的效果。
大革命之前,步兵应当采取何种战术和部署方式,在法国军事家之间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吉贝尔伯爵改进了纵队的机动方法和部署模式,并且强调要使部队能在敌人面前自由变动,从而取得比旧式军队更大的灵活性。
他认为尽管横队在火力控制和防御方面是很好的部署,但是进攻的时候纵队更有效。
而且在战场上,以营为单位纵队更容易展开,调动也更迅速。
他指出,决定胜负的进攻是集中压倒性优势火力打击敌人横队,继而发起冲锋一举消灭。
大革命时期法国大量勇敢却训练不足的热情战士难以维持传统的横队,松散队形是自然而然的反应。
随着士兵获取经验,下一步就是要由专门训练的散兵为纵队的冲击提供准备,毕竟有效的散兵作战和横队一样都需要训练有素的战士。
法军在战斗通常是由多股小群的先遣散兵打响,在加上格里博瓦尔体系下的先进炮兵支援,达到牵制敌人火力和消弱敌人兵力的目的。
如果敌人顽强抵抗,后方的纵队便展开为横队与之交火。
如果敌人动摇,纵队便发起冲击彻底粉碎敌人。
到了1795年到1796年,这种新式混合编队作战趋于完美。
多种队形的灵活结合,加上炮兵骑兵的有力支援,足以应付不同战况。
拿破仑麾下的法国军队正是用散兵和密集队形横扫了整个欧洲,在战斗中被证明比传统的线式战术更为优越。
耶拿会战中普法两军代表两个时代,法国新式的灵活的散兵战术彻底取代了上个世纪呆板的横队战术,使其彻底破产。
英军常趋于防守战术以最大限度发挥火力,著名的后坡战术就是其代表。
法国人的对手,长期与之对抗的反法联军自然不会坐以待毙,他们也会改进旧战术以应对法军战术革新的挑战。
以反法联军中英军的变革来说,英法散兵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英军的战术是将灵活机动的散兵部队跟坚强而稳固的横队主力部队结合起来,在对抗法军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约翰摩尔和威灵顿公爵的领导下的英军常采用趋于防守战术的以最大限度发挥火力。
著名的后坡战术就是其代表,只有两排纵深的横队部署在山后,以地形为掩护,规避法军远程火力的削弱。
等到法国纵队靠近时,英军居高临下的横队再发挥出毁灭性的齐射,辅以散兵精准的火力作为补充,以此粉碎法军的进攻。
而在平原地形作战中,英军的散兵就要负担起掩护主力,防止其被法军散兵袭扰和削弱的职责。
在那个时代如果没有纪律严明的士兵组成密集队形,很难想象仅凭疏散队形的射手去抵御骑兵的冲锋。
因此,虽然非正规军的作用逐渐增大和火力环境的变化似乎表明松散的队形应该取代密集的队形;但如果说密集队形已经无用,那在在武器进一步改进之前,还为时尚早。
毕竟完全依赖轻步兵的军队还是会遭到失败的。
著名军事家若米尼曾把战争原则简化为“决定性地点投入最大兵力的艺术”,战场上打破僵局最简单的做法依旧是集中优势兵力火力打击敌人薄弱点。
横队能让所有火枪一起射击,纵队能让所有刺刀一起冲锋,战场也依然需要传统的密集队形。
密集队形作战效能的发挥的离不开灵活散兵的掩护和支援;散兵战术效能的发挥也需要训练有素的密集阵列来作为依托,他们之间又回到了16世纪火绳枪手和长矛方阵的关系,相辅相成互为裨益。
19世纪欧洲士兵的典型装备是一支带有刺刀的燧发枪。
以英国为例,英军的制式武器是配有一支长约14英寸的刺刀,重约15磅的单发前装式燧发枪。
其约3英尺8英寸,约1米长的枪管可以发射出0.75英寸的铅弹。
一般来说,训练有素的士兵可以一分钟发射3发子弹。
当时燧发枪是命中率低下的武器,因此才需要密集的横队来提高火力。
拿破仑战争时期的几场战役后,当时步枪的实战命中率在90米内约5.5%,90米到180米约2-2.5%。
“布朗贝斯”步枪服务了英国一个多世纪,有一些也在独立战争中被美军缴获,被用来攻击他们原本的主人。
其实燧发枪本身的精度并不是很差,皮卡尔在1800年测试燧发枪,使之攻击一个高1.75米宽3米的靶子时,在150米都取得了40%的命中率。
这也就意味着使用燧发枪在百米命中敌人虽然不是一个简单,但也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
实战中降低命中率的主要因素是战场各种环境的干扰和射手的素质,当然连续射击也会让武器本身的状态下降。
战场上因为黑火药的运用,浓烟的环境无法改变,但射手的准确度却可以通过改进训练方式和本身的素质来弥补,因此轻步兵大部分情况下的使用的武器和线列步兵并无二致。
著名的肯塔基,或宾昔法尼亚长步枪,带有膛线使它的射击更为精准,发射约0.5英寸的子弹。
在殖民地战争,独立战争和1812年的战争中都有少量的运用。
不过除了训练射手外,还有一种的方法也能提高准确度,那就是改进武器。
枪的准确度很大程度上受到枪管工艺的影响。
除了把枪管做得更直更光滑之外,人们还发现膛线也能提高准确度,这是因为螺旋型的膛线可以让子弹旋转而使弹道更稳定。
这种改进让武器的有效射程和准确度大为提升,也让优秀的射手在较远距离击杀特定的目标更为可能。
在萨拉托加战役中,手持带膛线肯塔基步枪的莫西·墨菲成功在300码之外的距离击杀了英国将领弗雷格。
带有膛线的步枪在当时是先进的武器,但是本身并没有较为普遍的装备部队,甚至有反对之声。
一方面是切割膛线的困难,使成本大为提高,难以批量生产;另一方面是大部分来复枪,装填比较复杂,导致射速降低,不能提供足够的火力密度。
英军的来复枪,带有膛线的枪被称为来复枪部队。
来复枪被认为是适合散兵使用的武器。
散兵和线列步兵最主要的区别并非是武器,而是作战方式。
就像宝军,可以散兵作战,也可以线列步兵,用排队枪毙战术作战。
对于宝军来说,他们拥有最高标准的军纪,拥有碾压对手的武器,所以,用排队枪毙战术更简单,更有效,杀伤力可以达到最大化。
就像现在,增加了两万步军之后的建奴大军,也只是抵抗了不到二十分钟,便全面崩溃了。
如果没有步军加入,光是建奴铁骑四五千人在原地打转,四面出击,还有一定的回旋空间。
因为他们只要不退回大营,就不算是逃跑,空间比较大,给宝军射击造成了困难。
宝军的排队枪毙战术,用于攻击迎面冲过来的,如同潮水一样的进攻部队,威力才能最大化。
如果对方四处乱窜,肯定不如迎面冲过来好对付。
在宝军的逼迫下,建奴铁骑和步军只有被动挨打的份。
根本没有办法扎住脚跟,形成稳定的防御阵型。
最可笑的是,本来建奴一方应该是进攻方,现在他们变成了完全的防守方。
首先崩溃的是建奴的步军,虽然躲在骑兵之后,并没有挨到多少子弹,可掷弹筒的炮弹威力并不比步兵炮小多少,尤其一排连发过来,前面骑兵死状太吓人了,让这些汉人不由自主的开始四散蹦跳。
建奴将领们,拼命用杀人的方式弹压,无奈这是整体性的溃逃,根本拦不住,不是杀人就能解决问题的。
“娘的,混蛋,都给老子顶上去,别跑!”阿敏举着马刀到处杀人。
莽古尔泰也一样。
一群将领都杀红了眼,见人就杀,只可惜,杀的都是自己人,并不宝军。
他们是没有本事冲上去砍宝军的,无奈之下,见大局已定,只能赶紧逃回大营。
好在建奴兵士们也没有全部乱跑,有近半数人是往大营跑。
这种冰天雪地之中,跑到野外,没有粮食,只能饿死。
若是没有建奴骑兵在前面挡着,很多人会当场给宝军跪下投降的,当场哗变,这些伪军武装本来就没有战斗力,更没有战斗意志。
这时候,留守大营的皇太极赶紧让人鸣金收兵。
兵士稍有迟疑,便被果断的皇太极刺死了。
皇太极亲自击打铁片。
叮叮叮,叮叮叮!
急促的鸣金之声传来,战场上的所有建奴如蒙大赦,一起往回冲。
宝军两个骑兵连后发先至,赶在步军之前砍杀。
只可惜,砍杀的距离太短,一两里地的距离,建奴已经有人进入了大营。
大营的营门太小,不可能让上万人一窝蜂通过,很多人想爬过高大的栅栏,被宝军骑兵赶上砍死,或者终于找到了跪地投降的机会。
宝军的步军也全线压上。
双方胶着在一起,皇太极很清楚,大营没法守了,只能下令:“快护送大汗撤离!打起大汗的大旗,一起往西北方向跑,往大漠跑!绕过小凌河去义州!”
代善也催促亲兵,按照皇太极的话做。
就这样,宝军在建奴的大营外不停杀伤建奴,收拢建奴俘虏,建奴大营中在紧急收拢残部逃跑。





明鹿鼎记 【1037 向大明朝廷索要二百五十万两补贴】
整个战场够乱的了,有点像是小孩子过家家。
情势紧迫,皇太极也顾不上排场了,只用一部装草料的车,让人用毛毯裹着,让郎中和两名亲信,护送努尔哈赤在其中。
大营内的二百多人有皇太极的亲兵和代善的亲兵,还有一些是努尔哈赤的贴身护卫,他们率先从大营的后门冲出去。
其余陆陆续续进入大营的建奴兵,以及没有进入大营,往更远的开阔地跑的建奴,看到努尔哈赤的红色汗旗,赶紧跟上。
来的时候带了六万七八千人过来,走的时候,只有三千多骑兵,步军根本就跟不上的。
谭疯子让由教导队和总裁卫队临时组成的千人骑兵,正好分成两个骑兵营追赶。
不用上去拼杀,咬住就行。
谭疯子的意思是不让建奴得到休息的机会,最大限度杀伤建奴,如果把建奴拖垮了,能抓住努尔哈赤或者其他建奴贝子就更好了。
但也不要把建奴逼疯了,毕竟预防狗急跳墙,宝军别说临时组合成的骑兵,就是正规的宝军骑兵团,战斗力也绝对不能碾压建奴,甚至还稍有不如。
教导队是即将接替成为总裁卫队的士官们组成,总裁卫队是从军队中成长起来的士官,并且在军校接受过一年教育,并且即将返回军队带队的士官们组成。
这是宝军的一个循环,一来为了整个体系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二来,让这些士官有机会在总裁身边担任半年护卫,能让总裁对军官们更加熟悉,彼此更有感情。
这也是为了韦总裁牢牢的掌控军队。
建奴一共死了四万左右,投降的有两万三四千人,剩余就是建奴逃走的三千余骑兵残部了。
大家兴高采烈的打扫战场,谭疯子亲自来询问韦总裁:“总裁,这些俘虏怎么办?还有,下一阶段对建奴的战略怎么安排?现在建奴主力被我们一口吃掉了,我军一万人便可直接拿下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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