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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秦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绾尤

    物尽其用才是硬道理。

    毕竟,乡游缴也不过百将,手下有壮士能取数个人头,那也是笔不小的功劳,多砍几次,他怕不是就升爵了。

    “这可如何是好”秦人闻战而喜,蜀郡虽然达不到关中老秦人的地步,但经过李冰治蜀,蜀人对于战争这件事情,还是颇有动力的。

    听了张仲的冷水,张季才开始从盲目的期待中醒来,开始正视战争这件残酷的事情,才想到战场之上不仅仅有军功得爵,还有埋骨他乡。

    “倒也不用过于担心。”张仲有些怀疑自己用力过猛了,把这小子给吓到了。

    “以兄长的勇力,活下来的机会,比别人大了太多。”

    才怪。

    战场之上,哪里是逞个人武力的地方,双方战阵交锋,刀枪如林,就是铁打的身子,又能受得了几颗钉

    除非,这个世界的武力,能达到玄幻世界那般,截江断流,一人成军的地步。

    但若是那样的话。

    普通士卒的生存率,岂不是更低了。

    毕竟,一个人一刀就是99999个,几刀下来,全军覆没,打个毛线。

    至于说什么高手有高手看顾。

    扯淡,他再是被人看着,还能腾不出几次出手

    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被人看着

    就算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哪怕上厕所都有人看着,打架的时候,余波总能行吧。

    扫到一下,就是99999点伤害,那多扫几次,不一样全军覆没

    “嗯嗯。”张季复又开心起来,笑着说道。“兄长的勇力,自然是...




8,闻鸡起武
    “咯咯咯!”一声声高亢的鸡鸣声响起,张仲猛然惊醒,翻身便下了床,他穿上昨日里又被咬破了一个洞的麻衣,将草鞋套在脚上,便走了出去。

    不过四点多钟,大门却已经打开了,濛已经坐在阶前编起了竹篓,而细正在摘着野菜。

    “仲哥儿,又起这么早”

    “嗯,左右睡不着,便起来了。”张仲笑着应了一声,随后拿起了一根儿臂粗细的棍子,棍子长有丈余,乃是按照秦军制式的长矛尺寸做成的。

    除了有些粗,几乎便是一根上好的矛杆。

    这也并不稀奇,秦国全民皆兵,蜀郡也差不了太多,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制作一些兵器的配件。

    他家的两个仆人,濛和细,便是制作矛杆的好手。

    里中甚至还有户人家,能制造材士所用的强弓。

    材士便是秦国弓箭手的称谓,秦国强弓劲弩冠绝天下,臂张弩,蹶张弩都是秦国的制式兵器,但最普遍的,还是弓。

    将矛杆在手上掂量了几下,张仲便开始挥舞起来,他不懂得什么技法,但长矛这种东西,原本就不是为了技击而出现的,它是战场上的杀人兵器,作为步战,来回也就那么几个动作。

    按照濛所说,习好这几个动作,功法若是练得不错的,便可称之为锐士。

    但只练几个简单的动作,说实在话,是十分枯燥的。

    但这毕竟是战场上,能保全性命,并夺得功劳的东西,哪怕十分枯燥,张仲练得也很是认真。

    没有技巧,来回就那么几下没关系,小兵原本也不需要什么技巧,熟练即可。

    毕竟,没有人会要求小兵在战场上,能挡住万人敌的猛将。

    那不是小兵应该做的事情。

    而张仲,纵然有爵位,但秦国的底层爵位可不少见,他入军能当个什长就不错了。

    但这样的底层军官,其实,本质上,还是小兵。

    挥舞了一阵,张仲渐入佳境,长棍所用的材料,张仲不太清楚,但就这矛杆,以张仲的力气使来,却也没有任何要崩断的倾向。

    这就很是惊人了。

    数千斤的力道,若是在前世,小碗粗细的树木也玩断了,但这杆子,却无甚损伤。

    击打地面,甚至还能打出一个个大坑。

    要知道门口地坝里的泥土,可是用夯夯实过的,纵然比不得秦国的道路,却也不是轻易能损坏的。

    “你这娃子,就不知道轻点。”

    张仲回头,只见张母已经走了出来,她端着一个竹制的簸箕,正看着地上的坑满脸怒气。“你这打出来的这大坑,一会儿濛还得修。”

    张仲挠了挠头,侧头看了看那个正在编织竹篓的质朴汉子。

    濛见得张仲看他,便放下竹篓,笑着说道。“不妨事,仲哥儿练武要紧。”

    张仲将长矛杆收起,郑重其事的对着濛说道。“是仲之过。”

    濛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手足无措的说道。“不妨事,不妨事,左右也就是一挑泥土的事情。”

    张母也不再多说,只看了看张仲的手,有些心疼的说道。“练武用那么大力作甚,手疼不疼”

    我觉得地比较疼。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受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好的,便笑着说道。“无甚损伤。”

    “那就好。”张母也不再多说,转身回房去了。

    将长棍放在墙边,张仲拿着戳箕便走向门前的泥地。

    “仲哥儿,使不得,使不得。”濛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天知道他残了半只脚掌的腿,是怎么跑到这么快的。

    伸手一把抢过张仲手中的戳箕,濛一边朝着泥地走过去,一边低声说道。“仲哥儿还要去监工,若是脏了衣服,那该如何是好”

    “那.....有劳了。”眼见濛



9,帝国大事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咸阳,正发生着一件影响帝国命运的大事。

    一辆镶金嵌玉的马车,正在千余人的拥护下,缓缓从咸阳宫中使出,在大雪地中,留下无数的车辙,脚印。

    白须白发的老者掀开车帘,看向那居住了不知道多久的庞大城池,这城中,一草一木,一宫一室他都无比熟悉,这个国家的运作,每一条政令,他都曾经参与过。

    但今天,他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秦国最庞大的城池。

    “多少年了”

    驾车的苍老御者并未回头,只轻声说道。“自随主人入咸阳以来,已二十年矣。”

    “二十年了。”

    “遇见异人,是在哪一年”

    老御者顿了顿,似乎在细想,好一会儿才再次说道。“昭襄王四十六年,距今已二十有五矣。”(秦昭襄王四十六年,公元前262年。)

    “二十五年了。”老者喃喃自语,从赵国开始,从那次行商出发,以五百金结交那个公子开始,他就对这座城池,这个国家,进行了一次次的暗中操纵。

    直到掌握这个国家的命脉,直到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

    千金的投资,终于换来了无数倍的回报。

    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天下七国,尽数在他的脸色下颤抖。

    召集天下贤才,著吕氏春秋。

    他的人生,可谓圆满。

    老者回过头,将帘子再次拉上,不再去看那个熟悉的城池,只从旁边的书架上拿下一卷竹简,那是他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

    远比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还要骄傲。

    “王上,相......吕不韦已经前往封地。”

    秦王政低下头,目光从高高的阁楼上,望向城外的大雪,望向那多达千人的队伍,再将目光环视,望向那万里的江山。

    这是秦国十数代的先王的积累。

    也曾为人所谋,也曾被六国所围,但终究,有了气吞天下的底蕴。

    而这一切,现在,都被他握在了手中。

    曾经在邯郸受人欺辱,曾经被父亲所抛下,险些被愤怒的赵人杀死的少年,如今,已握住了这大秦,这天下的缰绳。

    吕不韦,曾经那个教他帝王心术,教他权谋机变,教他隐藏自己喜怒的人,终究,作茧自缚。(我知道那时候没有这个成语,但有作法自毙,不过用起来感觉不对。)

    “寡人,送相国。”

    “恭送相国。”气势磅礴的大喊,从吕不韦的车队后方传来,响彻云霄。

    吕不韦掀开车帘,自车中走出,站在车门前。

    白色的雪花,不过瞬间,就沾满了他华丽的袍服,随侍的从骑御者赶紧将伞打上,为他遮住。

    “不必了。”吕不韦将御者的伞推开,任由雪花落在身上,他抬起头,看向天空中的雪白。

    好一会儿,才开口道。“我记得,那年送异人回来,似乎也是这么大的雪。”

    “不,比今年还要大。”

    驾车的老者抖了抖手中的缰绳,让马车行得更慢一些,随后开口道。“那年的雪,是更大一些。”

    吕不韦没有回答,他其实也不想有人回答,他转过身,看向那高高的宫墙。

    从墙外到墙内,站满了黑甲的秦军士卒,刚刚的大喊,便是从他们口中发出,而这些秦人甲士,便是声闻天下的秦军中的精锐,卫尉军。

    吕不韦的目光从众多甲士身上一点点移动,直到望到那高高的阁楼,那里,站着一个穿着黑龙袍服的年轻男子,隔得太远,他已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想来,应当如同他每次,在朝堂之上,那般沉静。

    “赵政,是个好学生。”

    老车夫不敢答话,只抖动着手中的缰绳,让马走得更稳一些。

    随着车辆向前,城楼上的面容愈发的不清晰,但却渐渐的,和当初那个在他面前,学王心术,学习治国方略,学习兵法剑技的孩子,融为一体。

    鬓发花白的老者,站在一个少年的



10,里中老人
    张仲自然不知道帝国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刚刚用过早饭的他,将挂在墙上的青铜短剑取下,套在腰间,再将那传自他父兄的甲胄穿在身上。

    “甲却有些小了。”张母上下打量了一下,忧心忡忡的说道。“吾儿尚在长身子,以后却如何穿得”

    张仲拍了拍甲上的灰,笑着说道。“不妨事,他日,军中亦有。”

    “别人着得双甲,吾儿也须得有。”

    秦军制式甲胄是由军队发放的,但许多军功人家有余钱,便会多打造一幅。

    张母来回踱步,好一会儿才眼睛一亮,继续说道。“家中无钱,但我与你父亲时,曾有些许嫁妆,制甲却也够了。”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自己可以打猎去换。

    只笑着说道。“这甲胄,尚还穿得。”

    张母没有再说,只帮张仲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褶皱。“且去吧!”

    张仲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家中的众人,随后笑着拍了拍张季的头。“你要好好学字。”

    “是,兄长。”

    “我出去了,汝要照顾好家。”说罢,张仲转过身走向屋外,走得几步,他再次转过身来,看着在阶上站着,正要送他出门的妇人。

    想了想,张仲尽量让自己表情看起来轻松一些。“野菜……就不必去采了。”

    “最近有亡人流窜,等过些时日再出门吧!”

    “有亡人”听得消息的濛愣了愣,杨树里地处不算偏远,离广都县也不过一日的功夫,所以,治安还算良好,几乎不会有流寇亡人。

    骤然间听到这样的消息,濛很有些难以置信。

    “对,我已让丑夫和大夯留于里中巡视。”

    “事有异,便高呼他们。”秦朝的里,是比邻而居的,就算蜀中多丘陵,很多地方无法连在一起建房子,也隔得不甚远。

    一声大吼,足够附近的人赶过来了。

    “好,吾儿也须得小心。”

    “放心。”

    “濛,走吧!”

    濛点了点头,收拾好东西,跟着张仲一起向前走去,身为隶臣,他也是要服役的。

    不过,因为腿脚不便,他倒是不用去拖石头。

    他是打石头的。

    说起打石头这样的事情,秦国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国家,张仲第一次见到打石的工具时,还很有些惊讶,因为,这东西,是铁制的。

    材质比他腰间配的短剑还要好。

    也是看到这些他才知道,原来,在战国时,铁的冶炼技艺便已经成熟到了能大批量产出的地步。

    但秦国的匠人却很有意思,他们未曾将铁用于军队,也不曾将它们铸成兵器,而是用来做了农具,不仅仅打石头用的纤,锤,甚至锄头,犁,都是为铁所铸。

    而战场上所用的兵器,却大多都是青铜铸造的。

    张仲不太懂是为什么,在他的想法中,对于全民好战的秦国来说,兵器才应该是第一位的,毕竟,兵刃锋利,才能杀更多的敌人。

    但对于秦国的黔首来说,这也算是好事,毕竟青铜太脆,并不适合用来耕地。

    “我帮你。”张仲看了看濛的背上,那是一个很大的背篓,里面是一些大锤,二锤之类的工具,数量种类不少,并且,这些工具都是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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