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逆袭:这个宿主有点坏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佛系土豆丝
不为什么,因为她是人类,对于飞鸟族而言就是吃的。
算了,到时候再说吧,要是真的死了……那就死吧,谁让她是人类,人类……和怪物,天生就是死对头。最多到时候,他会把她的骨头埋起来。
这已经是他的仁慈。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不管怎么样还是得过去。”安好看着南方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转头拍了一下盘穹,“走吧,发什么呆。”
被拍了一下的盘穹这才反应过来,习惯性的笑了一下,接着就跟着安好一起朝着南边走去。
话说回来,怎么感觉这个人类和他相处的时候就那么随意呢他记得飞鸟族里的飞鸟,无论是谁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的带上一份尊敬。
难道……是因为不是一个种族的缘故
emmm……
他觉得更是因为这个人类很没心没肺,对什么事情都特别的无所谓。
“还没有找到”融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脸色特别阴沉,血色的眼眸中也满是冷漠,“继续找,尤其是接近王城的周围。他一定会想办法回来,回来的话就一定会经过王城外面……加强巡逻,务必在盘穹的人和王的人找到他之前找到盘穹,杀了他!”
他筹备了那么久,怎么可以让他那么轻易的逃脱
盘穹……必须死!!!
“是!大人!”
此刻,飞鸟族王城外。
“我去,这一片的飞鸟也太多了一点吧”这会儿安好和盘穹正躲在一棵茂盛的树上,在刚刚的时候安好就发现天上的飞鸟多了起来,于是她赶紧拉着盘穹躲了起来。
盘穹看着天上飞的那些飞鸟……全都是融御的部下。
他皱了皱眉,看来融御早就料到自己自己会经过这里,所以事先派了飞鸟在这里等着。
这下……有点麻烦了。
安好也是一脸惆怅的看着天上飞来飞去的飞鸟,这丫的让她怎么玩儿开局一套运动服,后期全都靠自己打认真的吗
玩游戏都没那么坑爹的游戏诶。
精神力虽然厉害,但是也没有隐身的功效,最多比较容易让人忽视而已——但人家又不瞎,这么两个大活人都能全都无视掉。
“拼了。”
最后的最后,安好还是想不出来有什么好主意。
毕竟敌方不是人类,如果是在古代的战场
第四百零四章 末世法则的绝地求生14
在出发前,盘穹拿了一块怪物皮蒙住了脸。虽然并没什么作用,但至少可以让融御的人没那么快反应过来是他,毕竟对付普通人类不用那么多的飞鸟。
“三、二、一,跑!”
安好拉着盘穹,眯了眯眼,小声的喊完之后便立马朝着前面狂奔了起来!
她的速度无疑很快,而盘穹的速度……更快!
安好本以为盘穹受了伤跑不快的,结果没一会儿便是盘穹拉着她往前跑,她感觉自己都快被盘穹拉的飞起来了。
安好:
我去,原来这货一直在扮猪吃老虎
不过此刻的情况根本不允许安好多问什么,这会儿只能牟足了劲往前狂奔。但即使安好和盘穹跑的再快,到底还是被天上的飞鸟给发现了。
“有人类!”
第一个发现安好和盘穹的飞鸟没有多想什么,直接就朝着他们的方向飞来。
见自己被发现,盘穹和安好顿时在奔跑中身体往后一仰,躲开了这只飞鸟的攻击,接着又迅速的往前。
而这个时候,其他的飞鸟注意到了这里的动静,其中有飞鸟认出了盘穹的身份:“快过来!盘穹在这里!”盘穹的身材很好,虽然他蒙着脸,但还是一看就能看出来。
顿时,接收到消息的所有融御的部下全都赶了过来,天空中乌压压的一片,全都是展翅高飞的飞鸟!
看到这一幕的安好顿时瞳孔一缩:“怎么会这么多!”
这……着实有些夸张!
事到如今,安好看向盘穹的目光顿时不一样了起来……他,到底是谁绝对不会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间谍!
不过安好也没往飞鸟身上想,她只以为是盘穹在人类中的身份特别高。
“快走!”安好冷哼了一声,接着松开了盘穹的手,同时快速的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一根坚硬的骨头,用怪物皮做成的绳子绑着,然后拿着这特殊的武器朝着飞鸟打去!
她飞不了,但不代表她伤不了飞鸟族!
早在之前,她就想过如果自己遇到了飞鸟族该怎么办,这种武器就是专门用来对付飞鸟族的。
“噗!”
有着精神力的精密控制,安好很精确的刺中了一只飞鸟的胸口!
金色的血液顺着骨头流淌下来,安好冷着脸将骨头锥子给扯了回来,接着余光就瞥见有一只飞鸟拿着一把尖锐的东西朝着盘穹刺去!
安好顿时下意识的喊道:“盘穹小心!”接着,手中的骨头顿时朝着那把尖锐的东西打去,同时,安好抓住了盘穹的肩膀,将他拉到了自己的身后。
骨头将尖锐的东西给打飞了出去,安好收回自己的武器。
微微歪头,安好说道:“你的伤还没好,躲着点。”
这会儿的局面很是恢弘,安好和盘穹背靠背站着,周围则是一圈的飞鸟——他们已经被飞鸟包围了。
这是安好没有想到的局面,她想着自己和盘穹只是人类,人类脆弱,飞鸟族不可能会为了两个人类这么大动干戈——但是事实却是她低估了盘穹的身份。
这个人类……这么护着自己
在这半个月的相处里,盘穹觉得安好是一个感情很淡的人,她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动,没有大笑,没有大哭,没有大愁……一直都是很淡定。
所以他觉得,在危险的时候,安好一定会把自己推开。
但是……出乎意料,她没有。
反而一直护着自己。
难道这就是人类中的“刀子嘴豆腐心”
嗯……
好像有点不太准确。
应该是……冷面心热
盘穹不知道。
飞鸟族是冷血怪物,他们的感情都很淡。
而此刻面对这么多的飞鸟,盘穹第一次有了不想暴露自己身份的冲动——总觉得,如果让安好知道自己是飞鸟,会发生什么不可预估的事情。
可如今的局面根本不允许他任性。
&
第四百零五章 末世法则的绝地求生15
感受着命运的领子被盘穹这只傻鸟给揪住,安好微微一笑:“盘穹,我知道我是人类,和你们飞鸟是死对头……但我好歹也救了你一命……我要求也不高,你就放了我这一次,下一次要是遇上了,你往死里灭我都行,怎么样”
她这个要求够低了吧
她可是救了盘穹一命,还拖着这货半个月,吃饭都包了。
这个要求真不过分。
闻言,盘穹金色的眼眸盯着安好的眼睛,最后缓缓开口:“不怎么样。”
说完,他抬头看向了自己的部下:“回王城。”
说完这句话,盘穹直接抱住了安好,身后的翅膀张开,带着安好直接朝着王城的方向飞去。
抱了盘穹这只傻鸟好几次的安好这回终于轮到自己被抱了……emmm,她之前咋就没有一个手抖把盘穹摔下去摔死呢真是后悔。
不过如今后悔也没用了。
只是看盘穹这架势……应该没那么快杀她。
脸上被疾风刮过,脸上有些火辣辣的;不过很显然,盘穹这只傻鸟可不是什么暖男,他只顾着朝王城飞去。
飞鸟族的王城很大,而且很豪华。
如果不是知道这是飞鸟族的领地,安好都要以为是人类的住所了。
王城里的建筑和人类的建筑很相似,唯一不同的就是比人类的房屋更加华丽,屋子上就镶嵌着各种宝石珠宝,闪闪发光的特别好看。
其中,位于王城中心的宫殿最为华丽。
而盘穹就是带着安好飞往了这宫殿中,后面的部下跟在盘穹的身后。
好不容易找了地,安好还没站稳呢,盘穹就看向了自己的其中一位部下,开口吩咐道:“她是遗落在外的飞鸟,此次我就是被她所救。左洛,看好她,在我回来之前我不想知道她被吃掉的消息。”
那名部下点了点头,面无表情:“是,大人。”
谁都知道安好不是飞鸟,而是人类,不过盘穹说她是遗落在外的飞鸟,那就是飞鸟。
睁眼说瞎话而已。
“王现在在哪里”吩咐完了左洛,盘穹又继续问道。
左洛说:“王现在就在大殿内,亲王大人也在。”
“你们呆在这里,我去见王。”说完,盘穹就朝着大殿的位置飞去。
眼瞅着盘穹离开,安好看着将自己将自己围起来的这十几个飞鸟,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了笑:“你们……介意放我离开吗”
十几只飞鸟全都面无表情:……
安好这会儿虽然没啥紧张的,但是却不想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好不容易熬了这么久才熬出点头,就因为手贱救了个人……啊不是,救了个蠢鸟,害的现在这么被动……万一给她读档重来怎么整
她也是无语,飞鸟族就飞鸟族,不能长得多像鸟一样吗没了翅膀和人基本就没差……怎么不叫鸟人呢
也不知道是哪个脑残二百五的设定,这么坑爹。
本以为是个钻石队友,没想到是个王者对手。
emmm……
“你叫左洛对吧你应该是你们家大人的得力助手吧”安好觉得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哪怕已经到了最麻烦的时候,也得尽一尽力,“我觉得,如果你真的为了你家大人,你就应该把我送出去。”
左洛:面无表情。
安好也不介意,就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你想想看,我是人类,和飞鸟族那是死对头啊。虽然你们家大人比较冷,但是我好歹救了你们家大人,你们家大人肯定不会轻易杀了我。但是把我留下那就是个祸害,我
一心一意写自己喜欢的故事
【懒得看的可以直接略过,和小说正文没什么关系】
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在刚刚给工作室的编辑说,不写了。
或许帮工作室写稿子来钱快,但是故事不属于自己,写的时候就像是在完成任务,和写自己的小说完全不一样。
写自己的小说,写的时候就沉浸在这个世界里,有趣、心里很开心;写工作室的稿子,怎么说呢……盯着大纲看了很久,还是没有动一下。
因为发现那本书里的很多观点和自己是不一样的——男女主会谈恋爱,还有男二,他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但是大纲里说女主给他一直写信劝他,然后再加上前线的事情,最后男二就放弃了打仗。
然后有一段是男女主分手了,但是又有点藕断丝连……就,感觉有点怪怪的。
最后就盯着那个大纲看了又看,盯着自己写的稿子看了又看……看了一个多小时,憋出了几百个字。
最近还在写《复仇笔记本》,一个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的故事,时间好像也有点不够。
有点不道德吧,但我不想勉强自己——有点任性。
可我就活那么久,我希望我可以在约束里活的尽量轻松惬意随心。
工作室有压稿三万字,三万字算是我的赔偿了。
以后,就好好写自己的故事。
有了更多的时间,把自己的小说写的更好。
虽然有时候自己也会有卡文的时候,但是写自己喜欢的故事,卡文卡的也开心——反正卡完了就会老流畅了,写起来爽。
我废话有点多,有时候有点矫情。
我的感情其实有点淡,但有时候又很浓。
我不知道其他的小说作家是怎样的,但在我看来,能够坚持下来写小说,写一本书的人,都是热爱小说的(前提,原创),无论ta写的怎么样,我都觉得应该敬佩。
可以不喜欢看,点掉不看就可以,没必要一边看一边给差评一边骂,你根本不知道一个读者对作者的话有多重要(小白作者,比如咱)。
尤其是一直连续不断更的(没夸我自己哈,咱只是吃过亏了而已)。
之前就说过,这不是土豆丝写的第一本书。第一本书是另一个号写的,那个号已经不用了。
第一本书是在初三,启蒙我喜欢上小说的是三少的《斗罗大陆》,小学六年级。那会儿就跟疯了一样喜欢上了小说,初中了就把饭钱省下来买书看。
我想每一个写小说的作者,都是深爱小说的人。
初三的时候,我开始了自己的创作之路。收到签的短信的时候真的是欣喜若狂,就开着电脑一天,等着编辑的通过。以为自己走上了创作之路,但其实才是刚刚开始罢了。
写啊写啊,没成绩,忍着继续写。
后来初三下半学期作业一堆,日更变成了一天隔一天更,然后是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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