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雨传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犬夜叉与戈薇
倏然,一条毒蛇趁虚而入,张开大口,咬了过来,林冬雨的蛛丝来不及回防,只能身体避让。
毒蛇却在半空中,调整角度,咬向了她的腰间。
被咬后,林冬雨却不感觉疼,她大惊,难道自己已经累的麻木了,被咬了都不感觉疼。
蛛丝飞射,将可恶的毒蛇撕裂。
林冬雨看向腰间,原来它咬在了口袋上,而口袋里面有硬邦邦的东西。
她想起来了,是李湖山送给她的信号弹,哎呀,这个信号弹真是好,关键时刻,还能替自己挡一咬。
抓过信号弹,嗖,一颗红色的火球飞射向天空。
男子眼中露出了异样光彩,乐声陡然一变,一部分毒蛇撤回,在他身边聚集,护卫他的安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援兵没有来到,林冬雨心里悲呼,你奶奶的,怎么还不来,在不来,老娘我就要被毒蛇们分尸了。
倏然,眼光一扫,感觉一道影子射来,闭眼,在睁开,果然没看错。
那影子追风射电,像是一抹星光,自天边而来,比风还快,像是鬼魅一样,飘荡而来,脚步凌空飞渡,像是踩在云间的大神通者。
手持一柄雪白色利剑,剑尖发射寒光点点,直射男子的后心。
毒蛇飞射而起,血盆大口一开,露出了尖尖利牙。
影子无视毒蛇,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前方吹音乐的男子。
这是生与死的较量,影子的速度快,才能击杀男子,保命,若慢,则会被毒蛇咬死。
林冬雨为影子捏了一把汗。
男子发现异常,回头时,剑刺入了他的咽喉,用力一拔,血液迸射,影子的剑一划,将四周近在咫尺的毒蛇,一剑全部砍死。
剑法快,准,狠,林冬雨不禁佩服。
男子已死,毒蛇们失去了控制,纷纷四散而逃。
影子渐渐清晰,看身形是一个魁梧的男人,带着面具,看不清容貌,他朝林冬雨走来,拱礼道“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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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设套
杨明带人在樱花居巡逻,他是三品武将,本该在京城卫戍部队任职,但他却主动请求,来这里和司马俊一起看守霍皓轩。
他的如意算盘是打算除掉霍皓轩,毕竟他带兵杀了很多霍家的人,霍皓轩是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霍皓轩武功虽高,但他是不怕的,他怕的是霍皓轩背后的凌阳势力,那可是一个庞然大物。
经过长廊,听到了不远处传来了讥笑声,一听,才知道谈论的是自己。
“世子,你知道吗,咱们京城有一个将军,外号,癞蛤蟆。”林冬雨道。
霍皓轩蹙起眉头,问道“这个,没听说过”
“孤陋寡闻,就是杨明,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有这个外号吗听我细细讲来,当初,他喜欢昭和郡主,但人家是个美人,根本就看不上他。某日,他喝醉了,跟人家当众表白,被拒绝后,竟然拉住人家的衣袖不让她走。
气的郡主大骂道“杨明,你是个什么东西,不学无术,就连这个官职,还是陛下看你可怜,赐给你的。”
后来,在京城里,人们背地里都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林冬雨说完,哈哈大笑,笑完,眼角余光瞄到了某个怒气冲冲的人身上,心情更是愉快。
杨明听不下去了,这件事是他心里的痛,他自然知道,背后的那些流言,但当面没人敢这么说。
“大胆,不想活了吗”杨明喝道。
林冬雨站了起来,笑道“哎呀,说癞蛤蟆,癞蛤蟆就到了。真是人生处处有惊喜。”
“来人,把这个贱婢衣服扒了,吊在大门口。”杨明怒道。
“慢着,我看你们谁敢”霍皓轩说完,挡在了林冬雨面前,像座铁塔。
士兵们面面相觑,不敢动作,毕竟那是世子,一旦出了问题,罪责可不是他们可以承担的。
林冬雨从他身后绕过,走到杨明面前。
“杨明,你可想清楚了,本姑奶奶可不是好惹的,我救过李贵妃的命,是红玉公主的干姐姐,还有,我跟睿王关系很好,另外我是陛下派到这里,伺候世子的。你打我,侮辱我,某些人,可不会饶你。
将来若是我成为王妃,皇后,你可想过,你杨家的结局会怎样吗”林冬雨道。
杨明心惊,昨日,睿王单独请他和司马俊喝茶,开始是闲聊,随后进入正题,睿王警告两人,对林冬雨要好,若是不听话,将来霍家的下场就是你们家族的下场。杨明自然知道,如今陛下中意睿王,睿王已经开始帮助陛下管理国政了,这样的人,岂能得罪。
杨明刚才说的,也不过是吓唬一下她,结果,人家看出来了。
杨明摔袖,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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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心殿内,青铜香炉,冒着氤氲而起,缥缈的雾气,带着几分梦幻和香气缠绕在殿中。
上官明低头批改奏章,闻见一股莲子汤的味道。
抬头一看,是上官红玉端着托盘,上面是热气腾腾的莲子汤。
“儿臣拜见父皇,父皇,这是儿臣做的莲子汤,味道不如御膳房做的好,但它是儿臣的一片心意。”上官红玉笑道。
上官明感觉心里甜蜜蜜的,这个女儿没什么城府,直来直去,是真心对他好,不像其他女儿一个个都比猴精,就知道算计这个,算计那个。
他尝了尝莲子汤,赞道“味道,还不错,不错。你的手怎么了”
上官红玉举着左手的伤口说道“刚才做莲子汤时,不小心划到的。”
“这么不小心,下次就不要做了,让奴婢们去做即可,记得按时抹药。”上官明疼惜道。
上官红玉点了点头,道“父皇,您太劳累了,头上都有白发了。”
上官明感觉心里一暖,想起了小时候,她躺在自己怀中,看见白发,就下手就拽,当真是顽皮。
“父皇,老在宫里批改奏折,多累呀,咱们出宫,去转转,多好呀。”上官红玉道。
上官明看着外面,已经傍晚,太阳渐渐西沉,道“今日太晚了,明日去吧。”
“父皇,去欣赏京城的夜景也是不错的,去嘛,父皇,儿臣看见您这么辛苦,该放松放松了。”上官红玉像小时候一样,摇着他的胳膊。
上官明笑了,那个父亲对撒娇的女儿能不理不睬。
“好,依你,带上大内侍卫,让他们乔装打扮,咱们一起去,赏京城的夜景。”上官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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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居,茶气飘散,茶水如玉般清润,点点叶片在碧绿色的水面飘浮。霍皓轩盯着茶水,问道“鱼儿会上钩吗”
“会的,你没看到杨明今天气的鼻子都歪了,今晚,他必定有所行动。”林冬雨道。
倏然,一支飞镖直射进屋内的柱子上,飞镖的尾部有一块布条,上面写着,陛下已出宫,鱼儿已行动。
林冬雨笑道,她提前通知了司马玉,告诉了自己的计划,让他派人监视杨明,一有动静,就通知公主。
大戏已经开演,下一步就是主角们该登场了。
霍皓轩举起茶杯,茶水灌入喉内,道“该是咱们上场的时候了。”
三人点了点头,天罗地网早已布好,就能着鱼儿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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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一盏盏悬挂在街角,屋檐,房门等处,璀璨明亮,光华似锦,人潮如海,欢声笑语不断。
上官明看着这一幕,想起了二十多年前,自己是太子,经常和梁翠英偷偷出宫,两人都是武艺高强之人,也不带护卫。
在街上说说笑笑,她笑靥如花,明眸皓齿,性格爽朗,当时,自己心花怒放,有她在身边,就觉得这世间如此美好。
如今景色健在,可是人却不在,天人永隔,多少次午夜梦回,想起她,心痛不已。
上官红玉拉着他的手,说道“听说西边有座蓝羽亭,我想去看看。”
西边,那里不就是霍皓轩的囚禁之所,樱花居吗
这孩子,在京城已经十一年了,可以说是看着他长大的,天生勇武过人,谋略非凡,是块治国安邦的好材料。可惜,他有野心,性格狂傲。不知道,他如今过的如何
“走,去看看。”上官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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嗖,嗖,几十条黑影窜入了樱花居,他们来到了霍皓轩的房间,推门而入,倏然,霍皓轩从屋内的房梁落下,骑在当先一人的身上,一拳击出,那人连惨叫声都没来的及发出,就一命呜呼了。
而后,林冬雨和水幽云一左一右从旁边杀出。
三人互为犄角之势,配合默契,同心协力杀敌。
林冬雨的蛛丝飞卷,翻腾时,布下了一张血网,血网拂动,所过之处,鲜血淋漓,生命消散。
蛛丝上下翻飞,行踪不定,在加上蛛丝极细,即使在白日里,都很难看清,更何况是黑暗的夜空下。
当发觉蛛丝时,已经为时已晚。
诡秘蛛丝,夺人性命,毫不手软。
水幽云的剑,飘柔灵动,像是柳条一样,软弱无力,但却诡异变化无常,明明是刺向胸口,结果在眨眼间,就刺向眉心,剑挡眉心处,却发
第八十章 美人计
林冬雨走进屋内,看着凳子不顺眼,一脚踢开,随后坐在桌子上,双臂抱胸,一副凶巴巴的模样,散发出生人勿近的信号。
“都怪我,大意了,早就该料到,陛下的密探会在这里,而司马俊等人要想有什么动作,一定要先买通密探。这次打草惊蛇,后患无穷。”林冬雨自责道。
霍皓轩微笑道“不急,慢慢来,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至少陛下也看出,再让司马俊,杨明看守我,我必定会出事,他一定会换人。”
水幽云眸光一转,问道:“会派谁来呢”
霍皓轩眉头紧锁,沉思。
林冬雨道“我想,陛下不会让朝廷大臣来,他们大多与杨如德,赵达有瓜葛,而黑暗魅影也不会,司马玉和霍皓轩交好,人尽皆知。我想,陛下会从御林军抽调人手,由睿王统领,负责看守。”
“要是那样的话,咱们就安全了,睿王和咱们没有利益冲突,为人和善。”霍皓轩道。
第二日,果然如林冬雨所料,御林军负责接管樱花居的看守。
一名御林军的军官走进大厅内,朗声道“林姑娘,睿王,单独召见你,请。”
林冬雨跟着军官走出,身后霍皓轩脸色一变,他很担心,林冬雨这次出去,就不在回来了,他手微微伸出,想抓住那苦中仅存的幸福,理智就像利剑一般,劈斩下来,豁然清醒,他告诉自己,不论林冬雨做出何种选择,他都会支持,就算结果是他不愿意接受的,他也会理解,毕竟人都愿意生活的更好,更舒服。
此处是龙潭虎穴,长留于此,性命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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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的山坡上,风轻轻的吹动睿王的衣角,掀起了衣角上金丝镶玉飞龙花纹,一眼看去,像是玉龙在飞,增添了几分王者之气。他伫立在那里,眉眼含笑,身后站着八个女子,手持金盘,盘中物体凸起,被红布盖上。
睿王看见林冬雨过来,明亮的肌肤有些憔悴,如秋水般的眸子内含着淡淡,细细的血丝,眼角有些发黑,显然是休息不好。柔顺如锦缎的发丝,也变得如同干草一样,无光泽。只是神情更坚毅,走路时,依然抬头挺胸,一副自信的模样。
他在心里赞叹,如此险恶的环境下,她就像一朵生命力极强的花朵,任由狂风吹,雨击打,烈日嗮,依然伸展着片片粉嫩的花瓣,露出晶莹,美丽的花蕊,不愧是我相中的女子。
林冬雨看着睿王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自己,此时他有些不同,那眼神中还带着期盼,他在期盼什么,身后的女子端着的金盘内装的是什么,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她怔怔的看着睿王,却不知,假如自己猜中了,该如何作答。
睿王见她愣住了,笑道“怎么了,被我玉树临风的气质,惊呆”
林冬雨偏了偏头,道“切,见过自恋,没见过你这样自恋的,什么事,说吧,我还要回去打扫屋子呢。”
睿王收起了笑容,脸色渐渐红润,像是红花刚刚盛开时,露出的第一抹红润。
他走到左边第一个女子身边,揭开了金盘的红布,露出了里面的物体,是一个玉如意,光泽润滑,带着眩光,闪烁着华贵的光彩。接着他揭开了第二个金盘的红布,以此类推,林冬雨终于确定,自己想的没错。
这是天齐国皇子娶妻时,下的标准聘礼。
林冬雨眼眶湿润,心里感动,并非为了情,而是觉得在古代,以睿王的地位,对一个刚刚脱了奴籍的平民有这般尊重,很是难得。
天齐国讲究出身,像睿王这样的身份,即使娶一个平民,也是当妾,不能为妻。
而他的聘礼,是迎娶王妃时该有的八样礼物,象征着福瑞绵长。
他话语轻轻,说道:“林冬雨,你明白我的心意,我有很多的不足,我不如霍皓轩那么帅,也不如司马玉博学多才,有大智慧。但我有一颗真心,一颗璀璨,值得考验的真心。你和我之前遇到的女孩都不同,她们都是庸脂俗粉,只有你是那颗高悬在空中的明珠,你的光芒照耀四方,很美。”
林冬雨心道,睿王这老实孩子,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词呀,古代也没有言情剧,这完全是言情剧的套路。看来古人和现代人的思维还是相通的。人家这是一番诚意,自己当面拒绝也不好,可是不拒绝更不好。睿王的年纪也不小了,该是大婚的时候,不能为了她耽误了。
想了想,还是写封信,让睿王一个人看到,明白自己的心意就好。
林冬雨道“拿笔墨纸砚。”
结果,还真有,林冬雨背着众人,唰,唰,挥笔而动,写完后,将纸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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