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猎命斗兽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冷得像风

    “玄字令”看到了这个“玄”字,鲜一扬的心中莫名其妙的就想起了雨相玄那个神秘又喜怒无常的女人,直到现在,他还分不清对方到底是敌是友。

    “玄字令”成均重复了一句他的话,总觉得这个东西在哪里听人提起过,好像就在嘴边,“我记得老鱼好像跟咱们提起过,当年鲜家有‘天’、‘地’、‘玄’、‘黄’四个分部,每一个分部都有他们自己的掌门人和令牌,四位掌门人直接听命于鲜家的总掌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玄部的令牌好像就是‘玄字令’。”

    “可是,当年的四大分部早就已经经过事变合并了,这些令牌也已经成为历史了,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一个西方大陆人用一口流利的华夏语,插了一句嘴。

    这的确是个问题。他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有“玄字令”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一个又一个无法解开的疑问在他们的心上蒙上了一层阴影。

    “第一个任务就这么刺激,真是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面对困境,成均总是这样乐观,这也实在是一种本事。

    晕,鲜一场吃惊的望着成均,这样步步死人的年终考核,幸好是一年一次,否则,鲜家不会别人来攻击,自己就灭绝了。

    “对了,第一个任务的信物是什么你找到了吗”

    鲜一扬摇摇头,说:“这里是当年专诸刺杀吴王僚的地方。老鱼曾经说过,对于一个刺客来说,武器就是他最好的搭档,所以我怀疑跟鱼肠剑有关。我刚到这里就被那几个废物袭击了,还没来得及寻找。”

     




第三十四章:徐夫人匕首
    第一个信物明显是被人拿走了,到底是谁这么可恶!鲜一扬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还有那些身上带着玄字令的黑衣人,他们又是谁派出来的,到底意欲何为这些问题就像一块巨石一样压在他的心口,让他喘不过气来。

    原本,成均是要和他一起走的,但是鲜一扬这些年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活动,于是就婉拒了他,自己另选了一条道路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去。

    第二个任务给出的信息是“荆轲刺秦”。

    据《战国策?燕策三》记载,当年燕国太子丹在秦国做质子,因为不满秦王政对他的态度而逃回了燕国。他眼见着秦国渐渐地吞并东方六国,秦兵逼近易水,心中万分焦虑。

    后来,太子丹在谋士的推荐下找到了荆轲,并请求他到秦国行刺秦王政。荆轲答应了,带着由太子丹特意命人加工过的徐夫人匕首与燕国地形图、樊於期首级两个信物去了秦国。

    大殿之上,荆轲图穷匕首见,拿着徐夫人匕首追着秦王政满屋子跑。但是,或许是秦王政命不该绝,荆轲连续两次都没能刺中他,反而还被秦王政削断了腿,送了命。

    这就是“荆轲刺秦”的前后始末。

    ……

    鲜一扬看过了资料后,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感慨道:“时势造英雄,生逢乱世时,为什么不找一个明主投靠呢太子丹优柔寡断,妇人之仁,为什么你们就看不明白呢那时秦王风头正盛,志在天下,荆轲刺秦完全是逆天而行,这样又怎么会成功呢”

    他摇了摇头,在纸上写下了“徐夫人匕首”五个字。虽然荆轲刺秦之后徐夫人匕首就不知所踪,但是在鲜家档案室的资料中,却有着一点关于它的蛛丝马迹。

    当年荆轲刺秦失败之后,大殿之上有一个官员被荆轲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趁乱收走了徐夫人匕首。

    没有人注意到究竟是谁拿走了匕首,也没有人在意匕首的下落。直到十七年后,早已统一六国平定天下的秦始皇驾崩于沙丘平台,徐夫人匕首才重现人间。

    持匕首的是一个年轻男子,他的名字叫“沾蘷”,是一名新入职的刺客,他的刺杀对象是阉贼丞相赵高。奈何赵高与秦始皇待得久了,脾气秉性差不多,尤其是疑心病极重,出门必有左右护卫层层防护,府中家丁甚多,要想近身刺杀这个狗贼,还需要等待时机。

    那天听说赵高要买一头鹿,他便投其所好送了他一头鹿,一头白鹿。古时候便有白鹿为仙的说法,赵高对此自然是深信不疑。沾蘷从此成为了他的门中客、座上宾。

    忽然有一日,赵高趁着群臣进宫朝贺之时命人将把头白鹿牵了进来,对秦二世说:“臣进献一匹白马供陛下赏玩。”

    胡亥又不是瞎子,是鹿是马他难道还分不清楚吗他哑然失笑,缓缓说:“丞相说笑了,这明明是一头鹿,怎么会是马呢”

    赵高板起脸来,质问大殿上的群臣:“你们说,这是鹿还是马”

    群臣反应不一,有的善于恶意奉承便顺着他的话说是马,有的刚正不阿便照实说了。沾蘷在一旁看的清清楚楚,心里也知道,这老贼是想借此机会看清朝中有哪些是自己人,好借此时机铲除异己。

    果然,秦二世看到这样的场景还以为是自己冲撞了神灵,眼瞎了,于是就在赵高的安排下打着斋戒沐浴的幌子到上林苑去游猎了。秦二世前脚刚走,赵高就将那些在大殿上直言不讳的文武百官诛杀。沾蘷知道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当夜,他潜进了赵高的卧房。月光如水,他能够看到赵高的床铺上有一团隆起,于是悄悄摸近床边,掏出徐夫人匕首对着他就刺了下去。这一下他就感觉到了事情不对,这手感,底下不是人。

    此时门忽然打开,一大队人马冲了进来将他团团围住。赵高在护卫的簇拥下走了进来。

    沾蘷知道事情败露,目露凶光,拿着匕首对准他就刺了过去。护卫们拿着武器就冲他砍了过去。身



第三十五章:莫明失忆
    胳膊很疼,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

    鲜一扬在朦朦胧胧之间听到好像有说话的声音。他费力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色。大约过了一分钟左右,他才明白这是刷了白漆的天花板。

    “你醒了”

    这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年轻女孩儿的声音,清脆中还带着一些雀跃,一些羞涩。他微微侧过脸去看她,是一个大约十六岁左右的小姑娘,长相清秀,最好看的是她的那一双大大的眼睛,就好像是夜空里的星星一样璀璨动人。他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和她的这一身家居穿着,暗自推测,这应该是她的家。

    他挣扎着要坐起来,但是身上实在是使不上劲,刚刚挪动了一点儿,就支撑不住又倒了下去。

    “你别动,大夫说了你这是失血过多,需要静养。”小姑娘赶紧把他按在床上,还笑着解释说,“我叫小婉,这里是我家,我看你倒在我家的稻草堆里,还流了好多血,就把你带回来了。”

    “谢谢。”鲜一扬躺在床上,虚弱的说。

    小婉微笑着说:“不用客气。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伤成这样啊”

    鲜一扬回答说:“你叫我‘一扬’就好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想不起来了。”

    “啊你不会是失忆了吧”小婉惊讶的说。

    就在这时,一股奇怪的味道传了过来,她惊慌失措的大叫一声“哎呀,药糊了!”之后,小婉就手忙脚乱的跑出去了。

    鲜一扬一个人躺在床上,感觉头有些疼: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的伤是怎么来的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我去做。可恶!竟然想不起来了!到底是什么

    没过一会儿,小婉便回来了,她皱着眉头,双手端着一碗黑乎乎的冒着难闻气味的东西走了过来。

    鲜一扬看着她手里的那碗东西,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大夫说,这药一天三次,连喝三天,你的伤就会好了。”小婉的五官都聚在了一起,分明是被这药呛得灵魂出窍了。

    这药能喝吗鲜一扬闻着这个味道,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拒绝。

    小婉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也是嫌弃这个药的味道,于是尴尬的说:“都说良药苦口,这个药这么苦,相信效果一定很好。你就将就着喝吧。”

    看鲜一扬还是拒绝,她眼珠一转,把药放到桌子上,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包糖,半哄半骗的说,“你看,这里有糖,你要是觉得苦就吃一块糖。怎么样”

    鲜一扬顿时感觉到一阵无奈,心中暗自吐槽: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哪里还用得着吃糖!

    “把药给我。”

    小婉赶紧把药端给了他,笑着说:“小心烫啊。”

    鲜一扬哼了一声,接过药,这一股子味道直接冲入鼻腔,大脑顿时被迫清醒了许多,他面无表情的看着这黑乎乎的药,心里琢磨着:烫算得了什么,又苦又臭才是要了命的!

    他闭上眼睛,仰头将药一股脑的全都倒进了嘴里,趁着味蕾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赶紧把药咽了下去。这药不仅又苦又臭,它还回味无穷,余味绵长。

    鲜一扬的五官顿时就拧在了一起,恐怕,这辈子,他都忘记不了这股味道了。

    小婉马上就把一颗糖果塞进了他的嘴里,看着他愣愣的样子,不免觉得有些好笑。“怎么样,是不是吃了糖就觉得没有那么苦了”

    鲜一扬的嘴里现在是五味杂陈,这糖好像并没有为他减轻多少苦味,反倒是和苦味结成联盟一起来摧残自己的味蕾。虽然是这样的事实,但是看到小婉满怀期待的眼神,他还是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

    小婉满意的笑了,侧着头说:“我就说嘛,没有什么是一颗糖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颗。”

    鲜一扬看到她的笑容,也不自觉的感到开心,这药好像真的没有那么苦了。

    三天,每一天他都要吃这种苦了吧唧的药,但是每一次小婉都会给他一颗糖吃,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在小婉的细心照料下他的伤口很快就好了,只是这消失不见的记忆却始终没能找回来。

    小婉从外面回来,看到



第三十六章:再也难忘记的考验
    虽然记忆还是没有恢复的迹象,但是鲜一扬已经不在乎了。他觉得每天忙忙碌碌的日子其实也是很幸福的。他从来没有像这几天一样,睡得那么香过。

    美好的日子总是让人有所依恋,鲜一扬渐渐的爱上了这样的生活。每天跟着小婉出去卖杏花糕,晚上她去买菜,他在家里打扫一下庭院,等着她回家。

    这天晚上,小婉像往常一样外出买菜,依照往常的情况来看,她早该回来了。鲜一扬打扫完了庭院,在台阶上坐着等她,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她回来,心里开始有些担忧。

    最后,他实在是坐不住了,于是,就出门找她。

    他顺着小婉买菜的路线去找她,路上行人稀少,天色也逐渐变得有些阴沉。他抬头看了看天,好像快要下雨了,得赶紧找到小婉带她回家才行。

    也不知道为什么,越走他心里就越慌,越慌张脚下的步伐就越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一道闪电照亮了天际,紧接着就是一道响雷。鲜一扬脚下一滑,被绊了个趔趄。

    他稳住身形,正准备往前走的时候,余光瞥到了旁边的小巷里的一幕,顿时就愣在了原地。巷子里有一个女孩子,浑身精赤的躺在那里,看身形很熟悉。

    “不会的……不会的……”他不敢再想下去了,一步一步的靠近,心里却十分希望躺着的那个人不是她。

    他慢慢的走近了,扣在一旁的菜篮子他再熟悉不过了,那就是小婉平时买菜用的,地上散落着很多青椒,她说,今天要给他做他最爱吃的青椒炒蛋。

    他慢慢的蹲下了身,轻轻拨开盖在女孩子脸上的头发,露出了她的相貌。

    真的是她,真的是小婉!

    鲜一扬赶紧脱下了自己的外衣,把它盖在了小婉的身上。他眼中含着泪,把小婉抱在怀里,慌乱无措的说:“我来了,我来带你回家了。我们……我们回家。”

    又一声响雷,紧接着就是瓢泼大雨。

    “为什么!啊!”鲜一扬抱着她的尸体在暴雨中呐喊,泪水和雨水混合在一起在他的脸上肆意流淌。

    雨下得很大,他已经忘记了后来发生了什么,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小婉带回家的。他笨拙的帮小婉穿上了她最喜欢的衣服,坐在床边看着她,就好像当日,她救了他也曾在床边这样等着他醒来时一样。

    可是小婉再也不会醒过来了,他再也看不到她的那双,好像天上星一样的眼睛和甜美的笑容了。

    她就这样沉睡了,永远的沉睡了。

    鲜一扬在床边枯坐了三天,然后将小婉火葬了,登上了高山将她的骨灰撒向了三川五岳。

    做完了这一切,他就像一个孤魂野鬼一样在街上漫无目的的游荡。小婉不在了,他也不敢再回到那间小屋,生怕触景伤情。这时,街上的几个小混混从酒馆里走出来,一边走一边讨论着之前做的那些让人作呕的事情。

    “前几天那个小妞真不错,就是脾气烈了点。”

    “哎呀,现在能有那样的货色就不错了,你还挑什么!”

    小混混们一边走一边调笑,一个没看见就跟鲜一扬撞了个满怀。鲜一扬倒是什么事情都没有,但是小混混却被撞翻在地,一个玉佩掉在地上碎掉了。

    鲜一扬没有理会他们,继续往前走。

    但是小混混们却不依不饶,跳起来拽着他不让他走,还把碎掉的玉佩拿在手里一唱一和的向他索赔。

    “怎么的啊兄弟,撞了人就想走啊”

    “就是啊,你看我这玉佩都被你给撞碎了,你不得赔啊!”

    鲜一扬瞥了一眼他掌心中的碎玉佩,眼神顿时就移不开了,他将玉佩拿了起来,眼眶有些湿润。

    这是小婉的玉佩,小婉寸步不离身,怎么会在他们手里难道……

    “哎哎哎,你一个大男人哭什么,你别以为你哭就不用赔了啊!我给你算算啊,你得赔我……”

    “玉佩哪来的”鲜一扬沙哑着嗓子,忍住怒气问他。

    “什么”小混混没听清,追问一句。

    “我问你玉佩哪来的”他的眼睛开始变得血红。

    小混混觉得事情有些不对,转身就要跑,却被鲜一扬拎住了后衣领。鲜一扬双手向外一翻,这两人就被提起来摔在了地上。其他的小混混看到这样的场景互相通了眼神下,就一起对鲜一扬发起了攻击。

    很明显,他们很快就七扭八扭的躺在地上直哼哼。

    鲜一扬找到那玉佩的小混混,厉声质问他:“我再问你一遍,玉佩哪来的”

    “是……是在一个女孩身上抢的……”

    &




第三十七章:常何遗书
    成均在赶往荆轲刺秦目的地的路上中了埋伏,跟着他的那几个西方大陆门人全都死了。

    他是公输家的后人,擅长机关之术,他利用这几个西方大陆人的尸体引来了黑衣人,将他们一举歼灭。令人意外的是,这些人身上居然有刻着鲜家标志的鱼肠剑。看来,就是他们从宴客厅那边将剑取走的。
1...89101112...16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