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超级警猫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卡尔猫
“为了保护自身可使用致命武力”皮埃斯回到屋里,关上门,叫妻子打
“911”紧急电话报警。警车和救护车赶到后,服部已经奄奄一息,数分钟后因肺部失血过多,回天乏术。
1992年11月4日,皮埃斯在他所在地巴顿鲁基被以杀人罪的罪名起诉。
1993年5月23日,地方法院经过7天的审讯,12名陪审员一致认为,皮埃斯无罪。
皮埃斯被判无罪,法律依据是:为了保护自身和财产的安全,对侵入私宅者可以使用致命武器。
“私宅不受侵犯”的观念和法律,作为保障人身权利和私有财产的一项最低限度的指标,并不是近代的新事物,而是现代人权观确立以前就已形成的一种原始人权,是中西社会共通共享的古老原则。只是到了近代以后,东西分流,西方式制度对于这种理念和法律更加发扬光大;东方式制度却将这种理念和法律摧残殆尽。经过对私有制的极端破坏,经过住宅的集体化,经过“文革”“抄家”的狂飙,本来源远流长的“私宅不受侵犯”观念,已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中无迹可寻。
“夜入民宅,非奸即盗”,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本是极为普遍的观念
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一书中举过一个案例:一名日本留美学生,在夜间误入私人住宅,在男主人发出警告后仍然向前“逼近”,被主人开枪打死。但地方法院判决开枪致人死地的被告无罪释放,引发日本社会的强烈抗议;经过长时间上诉,上诉法院最终确认被告“使用枪支不当”,但仍然只是一项轻罪。林达将这个案例作为引子,引出了关于美国人“私人住所不受侵犯”的观念和法律,以及关于美国宪法第三、第四修正案的讨论。
这个案例多年前给了我相当深刻的印象;但现在想来,林达对这一案例的理解,未免局限于现代人权语境和美国语境,而缺乏更广泛的历史追溯。以下针对林达的论说,尝试作一个补充和修正。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中国人而言,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三部曲,可以视作一部通俗版的《论美国的民主》,与其说我想批评它,不如说我是通过批评它以表示我的敬意。
西方历史上的“私宅不受侵犯”观
美国历史学家a.罗杰埃克奇的《黑夜史》,是关于西方中世纪社会生活史的佳作,正好为我们对“私宅不受侵犯”的法律溯源提供了一个历史参照。
埃克奇指出,在照明条件低劣的时代,古人对黑夜有着精神上本能的恐惧和行动上的客观困难,故对于夜间的犯罪行为异常敏感。中古拉丁语就直接用“夜游的人”一词特指夜间犯罪者,而英格兰1285年颁布的《温彻斯特条例》规定,可以在夜间逮捕一切可疑人物;对于夜间犯罪行为,尤其是入室偷窃,当时的法律总是倾向于从严从重判决,甚至因此放宽在审讯罪犯时的用刑限制,“各种夜晚刑事案件中只有一种行为能得到宽大处理:杀死闯入民宅的人。无论是《十二表法》,还是7世纪中叶的《罗萨尔法令》或者1283年《布法西法令》,早期的法典都认同这一基本原则,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圣奥古斯丁和英格兰的法律。白天构成杀人罪的行为,到了夜间就成了正当防卫。1743年,日内瓦公诉人拒绝指控一位开枪打死夜盗的农民。除了引用摩西律法外,公诉人解释说,这位农民在晚上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想偷东西还是想杀人。”也因此,夜间被误杀是相当常见的危险,例如17世纪英国肯特郡开枪杀人案件中,多数都是家庭自卫过程中发生的,而在法庭上也都被判无罪。此外,类似的论述也见于法国让韦尔东的《中世纪之夜》一书。
很明显,林达所举的那个案例,也可以纳入上述西方法律传统关于黑夜犯罪的范畴;也就是说,林达对这一案例的解读,仅仅强调了“私宅不受侵犯”的一面,而忽略了“对黑夜犯罪的正当防卫”的另一面。更重要的是,如果说,日本人被误杀一案体现了美国“私宅不受侵犯”的观念和法律,那么,这种“私宅不受侵犯”的观念和法律,也就不是美国的专利,在欧洲中世纪,乃至古罗马时代———现代人权观念尚未确定的旧时代———就已经出现了。
其实,由日本留学生被误杀一案所表现出来的“私宅不受侵犯”观念,不仅不是美国独有的,也不是现代独有的,甚至也不是西方独有的。
中国历史上的“私宅不受侵犯”观
对黑夜的恐惧和防卫心理,中西无异;同样,在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中,也有着与西方雷同的制度———针对黑夜犯罪的判决从重规则。而且,这类观念和法律在中国的起源也相当古老。
考古学家陈公柔先生曾有《居延出土汉律散简释义》一文,其中分析了居延汉简中一则关于逮捕法例的条文:“捕律: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毋故入人室律从事。”意思是说,禁止官吏夜间进入私宅逮捕犯罪嫌疑人,违反者一旦被私宅主人杀伤,则按照汉律的“毋故入人室”条例处理。什么是“毋故入人室”条例呢陈先生指出,《周礼秋官朝士》注引郑司农之说:“盗贼群辈若军共攻盗乡邑及家人者,杀之无罪。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郑司农所说的“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云云,即指当时的汉律,也就是居延汉简所指的“毋故入人室律”》,法律出版社,2004,页187)。这就表示,汉代法律不仅规定:无故私入民宅并有犯罪行为者,杀之无罪;还进而规定:政府官吏夜间禁入民宅,否则杀之亦无罪。此外,《汉书胡建传》引托名的《黄帝李法》有云:“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穿窬不繇路”意即不走正路而爬墙;这条托名黄帝的法律规则,似乎也是说私入民宅者可杀。
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中指出,美国宪法第三修正案关于不得占用民房的条例、第四修正案关于不得任意搜查的条例,其用意“是对政府权力的一种限制。它的目的不是把邻居挡在外面,而是要把警察挡在外面”;那么,居延汉简中那条“禁吏毋夜入人庐舍捕人”的法例,不也是“对政府权力的一种限制”,其目的不也是“要把警察挡在外面”尤其值得留意的是,郑司农所说的“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也即汉律所称的“毋故入人室律”,甚至没有加上夜间因素这一限制;换句话说,不管白天黑夜,私闯民宅并有犯罪意图者,皆杀之无罪。这比起《黑夜史》所称引的西方中古“白天构成杀人罪的行为,到了夜间就成了正当防卫”的观念,要更为激进,更有利于住宅所有者。因此,根据汉律这一条例,说汉代已形成“私宅不受侵犯”的明确观念和法律,我以为是毫不过分的。
禁止无故进入私宅的律例,在汉代以后传承不辍。据《隋书刑法志》,北齐律例规定“盗贼群攻乡邑及入人家者,杀之无罪”,这显然延续了汉律的精神。到了唐代,这一条款有所节制,加上了夜间因素的限制,如《唐律疏议》贼律条:“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这是说夜间无故闯入私宅,如果被屋主当场杀死,不论罪。此后,《宋刑统》完全沿袭了《唐律疏议》的条文。《大明律》的相关条例则作:“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这与《唐律疏议》、《宋刑
第125章 我要把你变成艺术品
纽约超级警猫第125章我要把你变成艺术品他从小就怕他,三胞胎的排行老三,家里人肯定要多宠他一些的,好吃好喝的好穿的都是他先吃或者先挑,从小就养成了懦弱胆小无能为力的习惯,他下意识的朝后退去。
“我对你心里想要干什么我根本就不知道了,你赶快放我走,否则我会报警!”
安吉非知道这时自己千万不能露出害怕的样子,他要是怕他,他会加倍欺负他的。
安吉尔听到他的话,只是冷着脸对他笑了笑,似乎他说的话太好笑。
“你以为我把你带来这里,我还会放你走吗”
他大骂了一声,随即一个箭步冲上前来,抓住他的手腕,一把将他甩到了沙发上。
安吉非被他摔得七零八落的,在还没有缓过神来时,安吉尔已经将他的脖子死死地掐住了,铁钳般的手掐得他根本无法动弹。
“松开,恶魔,你在做什么你要掐死我了!”
他挣扎,但无济于事。
“你现在不能掐死我,我还没有见到大哥呢!你杀了我,你能对得起咱妈吗”
“哼!”安吉尔冷哼了一声,表情变的更加的阴沉。
“那是你妈,不是我妈,我恨死她了,她毁了我,你知道吗”
“你觉得我还会让你活着吗你简直是在做梦,你太麻烦了。”
他那嗜血的蓝眼睛恨不得立刻将他撕碎、吞噬。
“你为什么恨妈妈”
“她把最好的机会都给了你,你知道吗”
“来纽约是好机会吗跟那个老古董爷爷生活在一起,是幸福吗简直就是无尽的折磨,你知道吗”
“我还没高中毕业,他就把我赶出了家门,高中一毕业,他马上把我送到了兵营。”
他还想问他什么,但是已经被他粗鲁的用臭袜子堵住了嘴巴,接着是他衣服被撕裂的声音和捆绑的疼痛。
此刻,安吉非害怕的要命,他知道了安吉尔对他们母亲的恨,所以情急之下,一脚踹了下去。
可是,并没有让安吉非吃痛地放开他,反而让他更加的嗜血,更加的疯狂。
“安吉非,这是你自找的,但我会把你的人皮留下,做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艺术品!”
“今天,我不会杀了你,我是不愿意杀掉男人的,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最好的办法让你消失。”
房子外面,大雨依旧如瓢泼,雷电轰隆不停,掩盖了他的求救声,还有一室的鬼魅魍魉。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安吉尔一定不想出生在安家,更不会来纽约,更不会让自己变成一个恶魔。
妈妈,是最爱儿女们的女人,可她为什么那么不喜欢我我还没成人,她就把我迫不及待的推出了家门,送来了纽约,我恨她恨她恨她……
…………
警猫卡尔和贾西贝搜查完安吉非的房子,刚刚离开那个小区,贾西贝的电话又开始唱歌了,她接起电话。
“头儿,你们回警局了吗”
皮皮虾在电话里问。
“我和卡尔在路上。”
贾西贝在电话上说。
“让卡尔尽快来技术室,暗网有消息回复了。”
“好吧!”
丁丁挂断电话。
“丁丁说,暗网给你回复消了。”
贾西贝告诉卡尔。
“喵呜……”
我下了20几单诱饵。
如果能有几单回复的话就有几个贩毒的人
“你一单下了多少钱呢”
卡尔从马甲兜里掏出手机,用猫爪子在上面敲着,他是用摩尔斯密码在跟贾西贝对话。
“一单,我下了两千元钱,告诉他们,我自用。”
“如果能锁定他们的住址就好了。”
“你都在哪个网站上下了诱饵”
贾西贝又问道。
“我主要在商业同业公会网站,还有梦想网站上。”
“我们查了这两个网站的地址,都是假的,而且都是在纽约申请的。”
“对了,我们这次行动代号叫:老枪行动!”
卡尔告诉铲屎官。
“老枪,名字起的挺好的。”
“给鲜花恶魔案也起个行动代号吧!破案快!”
“我看叫:桃花行动!”
“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命犯桃花。”
卡尔认真的对贾西贝用摩尔斯密码说。
贾西贝沉默了一会儿。
“有一个女诗人写了200首桃花的十四行诗歌。”
“你能读一首给我听听吗”
卡尔用摩儿斯密码说。
…………
昨夜我被自己的眼泪淹没
是谁在我的梦境里让伤口流血
你在我的恶梦里逃亡
我只抓住你的一颗纽扣
…………
那是我住的房间
与你同盖的被子
此时已经空无一物
我被一切黑暗淹没
…………
深夜开始失眠
我已经失去了桃花的芬芳
秋风吹裂了我的嘴唇
…………
在死亡的边缘不能自拔
我还能做什么谁是
我生命中的人和无尽的等待
…………
“写的挺忧伤,有时间把这些桃花的诗歌,都读给我!”
卡尔用摩尔斯密码说道。
车已经开进了警局,贾西贝让卡尔先下车去技术科,她停好车,也过去。
…………
下午安吉尔回到了废弃的别墅,他给安吉非带回来一份麦当劳的鱼香汉堡。
“我已经想好了,我要把你做成人皮唐卡,永远保存下来。”
“我已经研究过很久这种艺术形式,不认识的人,我是绝不用这种方式和方法来分享我的研究。”
安吉非正吃着汉堡喝着可乐,他吓得一口吐出了已经喝在嘴里的口乐。
“不要哇,大哥!”
“你就用枪打死我吧……”
人皮唐卡,即用人的皮肤做的唐卡。
先在身体上纹绘唐卡,然后将人固定直立在一个木桩上。
在人的天灵盖上钻一个小孔,孔的四周用刀将皮与骨肉分开约2公分,而后用水银一点一点灌入皮肉之间的裂缝。
因为水银很重,所以会顺着天灵盖头皮与骨肉之间割开的缝隙从上至下很快流遍全身,这时,人皮就与全部肉身彻底分离了。
而后会有专门修习这种技法的人将皮很快取下来,而被扒皮的人当时还是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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