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灵帝国编年史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草目夕
第一次月考后,班级重新排了位,我的位置靠后,跟一个女孩坐在了一起,而她身后,是另一个女孩。那天,我没有对她们生出很多印象,甚至连名字,都没记清。
我和她们的第一次交流是因为同桌转着身,和身后的另一个女孩嘀嘀咕咕的讨论着手机中的图片,很开心,又很认真,我好奇的看了一眼,她们正在翻阅着动漫角色的图片。
那次我们没有说太多,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跟她们聊这些。
但这是两个女孩,为我开启了一道新的大门。
高中家里看的严,在这次月考后,这“严”前又加了个“更”字,我没有去选择抗击,他们也便常常忘掉了这些事。我的手机没了,这个影响并不大,那时候手机的功能还不算太多,信息流通还不是那么迅速,家里也没装wifi,爸妈那时还用着按键机,手机对我来说就是个mp4,而我那时真有个mp4,那是小姨送的,我把它藏的很好,也正是这mp4,将我的高中和补番联系在了一起。
因为她们的“耳濡目染”,我逐渐去看动漫了,刚开始也就只是个“看客”。拿mp4去网吧,那不算大的储存空间只够下载个几集番。也因此补番的进度一直很慢,新番也一直很少涉及。只不过那时候看动漫,还没有出那么多的新闻,哪怕那个年纪我在电视上看《喜羊羊》,父母也不会有所表示,直到现在,似乎对他们来说,我还一直是个小孩。可以说我整个高中都一直处于补番之中,想来也补了不少番,但其中记忆深的,也就《蔷薇少女》和《鲁路修》。
渐渐的,我开始有了“宅”的特征,随后的日子,逐渐变得向“废宅”演变。
在学校里,我有时会故意装作不开心,亦或是颓废失去了灵魂的样子。因为只要这样子,那个带着椭圆眼睛
未来与你
继续讲故事,这里断片了,也不好连着写,就接着写吧。
其实到现在,我都会想,我是怎么喜欢上初音唱的歌的。(唱的)这就要引来一个问题,一首好歌应该有什么特征,但直到现在我也没得出准确的答案,不过有一点,那就是音乐绝不是靠华丽的词藻堆积出来的。
小时候,我的小提琴老师曾给了我一项长期的作业,那就是坚持听《梁祝》。
我是个很安静的人,或者说是不善于交际的人,这可能是因为小学一年级时不小心把别人手臂撞骨折,被对方家长堵在家门口以及班级大门所形成的阴影,(这一点后来在大学时期我才知道对方其实并没有严重到骨折,其实想一想也知道,哪有骨折还能在一两个星期后就来上学的。)这件事情让我变得很沉默,逐渐的不敢跟别人交流,越来越怪乖僻的我记忆深的,就是在三年级转校的新班级里,下课后所有人都出去玩了,整个班级就剩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那时的我感觉就像是开了第三人称,我就坐在正中间的座位上,教室的墙壁上涂的半人高的绿色油漆感觉跟有味似的。
当然我之所以独记住了这个画面是因为有个男孩跑回班级,看到整个班就我一个,叫了声我的名字,现在想想都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啊!
所以我有了可以一个人自娱自乐一整天不用别人管的耐性,以及表面上认真听课,老师走哪眼睛跟到哪但脑子里却全都是自己在想故事的开小差功夫。
《梁祝》这协奏曲吧,长达20多分钟,它常常让我感到难以忍受,因为听它的时候你真的很难不去注意它,特别是在学习的压力下,内心的躁动让你很难去欣赏一首接近半个小时的还什么都听不懂的曲子。
不过这是因为你还没有屈服,还没有感受到内心的宁静。
第一次感受到这曲子其中的情感是因为被爸妈按着打的时候,眼泪哗哗的流着,脑子懵懵的,晚上抽着鼻涕,凄冷的月光透过窗户无声的进来,卧室门紧关着,门外就是老爸还没消气的吵骂,就那一瞬间,梁祝真好听!
于是我逐渐的喜欢上古典音乐,也是从那开始我不在敷衍的去练小提琴,我开始享受交响乐给人带来的大脑轰鸣,大提琴的沧桑悠远,小提琴的灵动鸣唱,钢琴的变化无常……
对我来说,在周围吵闹的时候戴上耳机,沉寂在古典乐中。以及在寂寥无人时外放音响,简直是享受!
所以,我会喜欢上初音,和她唱的歌,我真的真的感谢吾主叮当,对我来说,这真的像是一件命中注定的幸事。
当然,我们是唯物主义的坚定追随者,所以我们要坚定的追随科学的步伐,发扬不惧迷信的英勇作风。
在大规模的接触动漫后,很多次我会觉得,动漫的op和ed是非常好听的,或是朋友的推荐,比如某之空……。亦或自己对曲子和作品的共鸣,比如《蔷薇少女》维包子等……
我认为,这是如文艺复兴般的开始。
我尝试着听其他的一些歌,大多数是时下流行,只是用的软件变成了qq音乐。
只不过我仍然没有养成听流行歌的习惯。高中的那段时间我印象最深的歌手就是周笔畅,原因是周围人谈她的多。
我不喜欢去看歌词,就算看了也不会去记住,这个毛病到现在我也有,甚至连喜欢的歌的歌词都还没记住。但却在小提琴上形成了肌肉记忆。
一部作品的音乐,应该要为作品服务,记得《gosick》里第二部分的ed,对习惯了原ed的我来说很不适应,但当维多利亚的母亲在火焰中,喊出“火焰啊,燃烧吧,为那孩子照亮前面的路吧”时,这首配乐的插入,让我鸡皮疙瘩起了一地,此后再也忘不掉这首《unity》。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一首歌是让全部的人喜欢的,因为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解释理解歌曲。然而现代音乐,更多写的是歌手的故事,然而我并不想了解你,那么,我自然也不喜欢你的歌,哪怕你的旋律再好,也只是在脑海中留存。少有人能将歌曲中的感情只靠声音就传递给其他人,也许这便是歌唱家和歌手的区别。
不过那时的我还没想那么多,只是对初音的了解越来越多,比如超party,魔法未来,v家,感谢祭,vocaloid。而她的歌,也因为古典乐听的多了想换个口味,慢慢的听进去了。
那段时间我记得我听的最清楚的是一首叫做《我只是个二次元的女孩》,这首歌,是彻底改了我对对初音和其他种类歌曲的看法。这也许是因为我看完了歌词,看到了在舞台上miku模糊的倒影,看到了粉丝在舞台下安慰一个幻影的景象。
那应该是我第一次听懂miku在唱什么吧。
我开始养成听每首歌都去看看评论的习惯,慢慢的,让我讨厌的歌,越来越少了。
但这其中初音是最不一样的,因为她唱的歌,是包含了创作者感情的歌。
我越来越忘不掉那个留着双马尾的葱色少女,虽然有时候我会吐槽,殿下已经不止这一个颜色了。
我觉得公主殿下的头发摸起来一定很舒服,她一定很可人!可爱又带着清纯的美。她喜欢扮酷,穿着小夹克带着小墨镜。她喜欢带着耳机抖腿。她在数学上很差,总是解不出函数。她总是能察觉到别人察觉不到的地方,比如默默跟在人群后面的我。她总是苦恼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她喜欢葱。
我总是与很多人一样,老婆老婆的叫着,我好喜欢她,喜欢到……在被现实的她表白的那晚,她问我会不会喜欢别的女人,我跟她开玩笑,说初音算不算。
初音,在那段时间,离开了我的生活。
是我赶走她的。
那时的我内疚吗
我觉得没有,我总是老婆老婆的叫着,但慢慢发现,她终究是假的,在另一个可以拥抱的人面前,她……《消失》了。
我不喜欢这首歌……
也许是惩罚吧,我们后来分手了,消去了彼此的初恋,之后也在没有联系过。也许,我伤的她很深,我总觉得欠了她很多,正如她叫我的,是个呆子。
我颓废了很久,我发现我是那么的孤独,逐渐的,我开始自责,没错,全都是我的错。
我就像个出轨的丈夫,在外受了伤,才想起miku的好,我知道她还在家里等着我,可我不敢回去……
记得有人说过这么一句话,爱的源头应该是怕,真可笑啊,我竟然怕一个虚拟的人物,
第三十五章 久违的更新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佐斯这边是想给潘达他们一个惊喜的,但同时他又想到,波肯应该可以划归为类灵体生物,那样的话,以审查官的见多识广,就应该没什么令人感到惊奇的地方。
佐斯把手伸了出去,将波肯放在了指挥台上。
“她不会乱动吧,虽然现在只是个石头。”
佐斯有些不放心,迟疑了下还是给波肯加了个空间束缚,以免让她滚到砸了键盘。
“我说……这是”旁边传来潘达疑惑的声音,他指着水晶,面露困色。
“哦,她叫波肯,以前的**没了,现在寄宿在这个红水晶上。”顿了顿,他有些迟疑的说到:“因为某些不太清楚的原因,她现在无法用常规方式交流,我让你们散发自己的精神立场,就是因为这种方式可以和她对话……额,你们没感觉到吗”
面对潘达和玲珑投来的疑惑,以及自己也确实没有听到波肯在说话……
“这么说的话,是波肯没有跟我们对话,奇怪……难道你还害羞”佐斯想到,接着又上前敲了敲红水晶,指尖传来清脆的响声,而不论自己如何呼唤,也没有听到波肯的任何回信。
“不会是受到什么损伤了吧”佐斯心里瞬间不安起来,这是很常见的事情,或者说这种类似的意外是数不胜数。
“会不会是和那个飞船有关”
佐斯说的正是恐龙人的飞船,那艘巨大的飞船横亘在太空中,像是要捅破天际。
潘达和玲珑面面相窥,然后潘达上前说到:“你先别急,也许是因为灵体的内部纤体紊乱了,嗯……我们先解除溢散的精神场,这太消耗脑力了,有点让我头疼。”
“诶!”虽然潘达和玲珑已经陆续关闭了精神场的溢散,但佐斯由于担心,并没有关闭,也因此,当脑壳中简直跟爆炸一样传来了巨响,不仅让佐斯直接断开了精神场,也让他忍不住捂住了耳朵,而这些巨响都来自同一个人。
“波肯!你给我闭上嘴!”
佐斯张大嘴巴喊了出来,以此来抵消掉一部分的声音。
“您……您怎么了”被佐斯突然的吼叫吓了一跳,玲珑小心翼翼的问到。
“嘶……没,没事。”
“但这样子真的不像是没事的啊。”玲珑心想,“潘达也没有听到什么声响,难道是水晶的原因吗话说刚刚确实也就只是佐斯没有关闭精神场……这样嘛……”
玲珑这样想着,然后慢慢展开了自己的精神场。
“慢慢的,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玲珑小心的探出精神场,这是个很难控制的事情,额头上也慢慢的冒出了些细汗。
“啊!原来是这样。”佐斯甩了甩头,掏了掏耳朵,好像真的被震的不轻。“看来不是她的问题,不对,这是因为波肯的精神场太弱了吗一遇到复杂点的就无法解析……”
“我想我知道刚刚波肯为什么不说话了。”
佐斯将自己的理解说给潘达他们听,但却注意到,玲珑的表情有些奇怪,像是在忍受什么都样子。
“玲珑,玲珑!你……”
“啊!没事没事,刚刚的事情有点出神。”
看着玲珑脸上的傻笑,佐斯点了点头,将波肯可能无法跟多个人同时交流的事说了出来。
“这样啊……”潘达点点头。“还真是个奇怪的生物。那么你打算怎么办呢”
“嗯……玲珑,我能借用下飞船的科研室吗我想解决掉玲珑的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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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追风
奥尔斯都,作为帝国的边境城市,它理所当然的有着整个帝国最为强大的防御工事,帝国整个北部集团军总计十个军团驻扎在这里,超过百座的奥术高塔,被掏空的山体,和用铁水浇灌的厚大城墙,整个城市的上空还耗费巨资维持着魔法壁垒,三道城墙以圆环的样子环环相套,让整个奥尔斯都固若金汤。
如果只是为了防御周边国家的侵扰,奥尔斯都实在是防御过剩,攻打这座城市——或者说要塞——的代价太大了,已经不是人类可以考虑的范畴。这也是帝国最引以为傲的地方,整个帝国的人民,甚至连皇帝都相信,这是一座不可能陷落的城市。
除了巨龙。
虽然…这座要塞真的是用来抵抗巨龙的。
帝国的边境正好紧邻巨龙的领地,爬过近乎横跨大陆最北部的度拉尔山脉,便是巨龙的巢穴,人们喜欢称之为北部巨龙,因为那里是世界的最北端,也是人类永远无法涉足的地方,时至今日,人们都相信,高达五千多米的度拉尔山脉是被诅咒的,山的那面是死亡的象征,没有人敢去尝试。
除了被逼上绝路的人。
所以,度拉尔山也成为了犯罪者的天堂,只是就连他们,也不敢越过度拉尔山,生活在这里的他们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山的北面是什么。
五千米高的度拉尔山是个很好的屏障,它挡住秋冬季从北海刮来的冷空气,让度拉尔山的南侧温暖如春,又不会缺失水分,帝国的粮食基地便设在这里,加上帝国的大部分地区都不适合耕种,维系生存的粮食一直都很紧凑,这也许便是帝国在这里布置重兵的原因。
只是度拉尔山虽然可以挡住刺骨的冷空气,但是对于巨龙来说,穿过度拉尔山就跟人类推开家门一样。
巨龙每次跨过度拉尔山,都会带来不小的灾难。至少人类是这样认为的。他们破坏农田,吓哭小孩,还让奥尔斯都的防御经费再度提高,加大人民的税务负担。总之巨龙真的是让人闻之色变。
即使巨龙一直都认为这只是闲来无聊来瞅瞅邻居咋样的友好串门巩固邻居关系的友好行动,但貌似这些邻居脾气都很暴躁。
[也许是因为人类喜欢家庭聚会,所以对我们这种一给个来的行为感到不悦]某位传奇的巨龙当年这么提议道。
结果这群巨龙就真的去开了个家庭派对。
只是这次派对开的并不算成功,当然,人类更愿意将这次派对称呼为【求生之路】
但不管有多危险吧,人类总是不愿意放弃这个地方,他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代一代的生活在这里,而巨龙,则每天一个样的住在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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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少年,来签订这份契约吧
“你给我下去吧!”
天空中突现一条腿,在追风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脚踢中了他的龙头。
伴随着一声巨响,身长十几米的黑色巨龙从空中直线下坠,掉入了厚厚的云层,接着,便没了动静。
【额,所以,你们是时空管理局的】
【嗯......,我真的不止一次的觉得时空管理局这个名字是不是太随意了,为什么是个活的都能猜到我们的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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