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影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蜕变无常
叶宣栋的目光突然落在内城墙下密密麻麻堆在一起的装有黑色油的木桶上,转身指着问:
“此乃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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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火 火烧攻城槌
叶宣栋从一具已经死亡的士兵身上扯下衣衫,在一只弓箭上头上绑紧,将弓箭伸进油桶里面搅得一搅,命士兵拿来火折子点燃,弯弓搭箭,嗖的一声,那带着火苗的弓箭准确的射在悬挂着’铅笔’的厚木板上。
“照我的办法,集中射击那防护木板!”
数十只带着火苗的弓箭不停的射击在厚重木板上,虽然有射歪或者熄灭的火箭,但是一轮又一轮的火箭插在厚木板上,最终还是将木板引燃,厚厚的防护木板开始发出浓浓的烟柱。
“他这是要干啥”苟逊睁大眼睛问道。
“聪明如斯,他这是要用火烧掉防御木板,最终的目的是射杀下面扶着长木的人。”一旁的黄云龙显然清楚对方目的。
“来人,速速抬水上去!”
数十个靳国士兵手提木桶,在藤盾兵的掩护下,冒着箭雨快速的奔向已经烧得越来越大的防护木板,虽然一半的士兵在中途就被城楼上的飞箭射杀,但仍然有十来个士兵将木桶中的水泼了上去。
而这些泼水的士兵的后果无一例外,都是被雨点般的弓箭射杀。
饶是如此,燃烧的木板的火势还是得到了控制,木板上到处冒着滚滚黑烟。
纵使防护木板被烧掉部分,但因其极其厚重,仍然能抵挡城墙上的飞箭,对下面努力扶着铅笔攻击的士兵依然没有威胁。
“将军,怎么办”看着一匹有一批拼命运送木桶上前浇灭防护木板上的大火的士兵,卫兵焦急的询问道。
将军和士兵主要的区别在于,士兵遇到问题就会问将军怎么办,而作为将军则需要提出解决办法的问题。
叶宣栋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很快,叶宣栋大声的命令着周围的士兵和冲上来的城内平民,将剩下的黑油全部倾倒而下,厚重而粘稠的黑油顿时将城门外一大片地方,包括厚重的防护木板全部淋了一个遍。
“放火箭!”
随着叶宣栋的命令,无数只燃着的火箭疯狂的倾斜而下,那些火苗一遇到黑油,便轰的一声快速燃烧起来,迅速蔓延开来,将城门外十数丈的范围化为了一片火海。
“啊……”
“噗通……”
“噗嗤……”
靳国士兵完全没有想到,刚才还好好的城门外面,突然到处都是火焰,火焰燃烧产生的高温很快的烧掉藤盾兵的盾牌,防护木板也重新开始燃起熊熊大火。
如果只是防护木板被点燃,光是烧掉这个木板,都至少需要两个时辰,但是周围火焰燃烧产生的高温,厚木板产生的高温,让人体已经无法承受。
纵使勇猛而顽强的攻击城门的靳国士兵,很快被烧伤烧死不少。
随着最后一声撞击城门的沉闷声传来,城门咔嚓一声歪裂开来,但仍然有大部城门和城墙紧紧的连在一起。
而攻击城门的铅笔则轰隆一声坠地,将措不及防的几个光膀子士兵死死的压在下面,随之而来的是四散奔逃,没有任何防护的攻城兵,毫无悬念,这些奔逃的士兵无一例外的都被箭雨射杀!
“唉!”
远处观战的苟逊长长的叹息了一声,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只有数架云梯还斜靠在城墙上,而每每冲上去的藤甲兵都被数只长枪给挑下城墙。
城墙下方堆积着大量的石块,云梯残骸和一地的死尸,殷红的鲜血来不及被坚硬的泥土吸收,顺着斜坡缓缓的流淌。
城墙上方的形势也不容乐观,不停的有人被弓箭射中倒下,不时的伤兵被抬走,但此刻武上城却出奇的安静,除了房屋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和伤兵的呻吟声之外,唯一能听见的就是脚步声,命令声和偶尔传来的狗叫声。
“其他几个城门如何”苟逊对于这种血腥而残忍的场面倒也见得颇多,
第八十六章 冤一对冤家
靳国的体制和这片大路上其他国家类似,都实行封王封侯,不过这些王侯往往都是当今皇上的亲戚或者大功臣,就如华夏历史上的周朝一般。靳国也有四个王八个侯,靳国虽然国家不大,但是王侯却还是不少。
王侯封得多了自然有利有弊,利在于王侯多了,自然每个王侯的地盘就小了,其势力自然得到遏制。
弊端在于王侯多了,总有那么一些王侯心比天高,暗中搞些事情出来。
而这位靳尚东的父亲东安王就属于这一类人。
其将二子送到苟逊帐下,一来拉拢和苟逊的关系,毕竟苟逊虽然年龄大了,但却是靳国的擎天一柱,威望奇高。
二来让其子在军队中磨练成长,伺机掌握兵权。
由于东安王善于经营,深得靳国皇上青睐,被委以右卿的职位,大意就是整个朝廷文官的领导。
而苟逊自然对东安王的安排心知肚明,和东安王搞好关系没什么坏处,万一以后东安王上位之后,自己也会跟着沾光。
所以苟逊才会把攻打都灵这只弱旅的差事交给靳尚东。
在他看来,都灵带来的这只援兵,没有重型装备,没有重装步兵和骑兵,没有防御用的器械,完全就是一副待宰的羔羊。
苟逊分析的没错,都灵的这只队伍的确如他设想的一样,而且比他设想的还糟糕。
这只一直驻扎在上菱郡的地方队伍,由于长期没有战事,战斗力急剧下降。
而这么一只垃圾队伍,偏偏还遇上一个从未领兵打仗的黄毛女将领。
屋漏偏逢连夜雨,队伍里的士兵,倒霉如斯!
在这么一个倒霉的队伍里,实在不行逃命也行,就如华夏历史上很多逃命将军,虽然遗臭万年,但好歹保住了小命。
但很不幸的是,他们这只队伍的女将领,偏偏还是那种自己认为有骨气的女人!
这么一只战斗力低下、类似于后勤的队伍,又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黄毛女子领军,而且还被自己军队包围,自己一方人数又占优的情况下,就是坐着喝茶,都可以将对方干掉。
这么大的一个便宜,丢给靳尚东,不得不说苟逊用心良苦。
也许他是对的,如果是他亲自出马,或者任意选一个人来主持这场战斗,恐怕这次战斗都毫无悬念,两个冲锋就剩下抓散兵,打扫战场了。
可偏偏他选的这位靳尚东靳世子,和都灵也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都灵虽然没有经验,但至少从小饱读战书,理论知识不少,而且本身从小习武道,再加上家族观念,宁死也不愿意丢都家的脸。
反观这位靳世子,和大陆上其他很多国家的世子一样,一无是处,除了逗鸟把妹,就是夜夜笙歌,寻欢作乐。
自己的老子是当朝右卿,自己堂堂的东安王世子,可吃不得那些苦头。
俗话说用得多了,迟早都会还的,而这位靳世子还的时间,就是在西风岭战场。
废话太多,继续战事。
当靳尚东一接到攻击命令的时候,兴奋得手舞足蹈,似乎胜利就在朝他招手,幻想着将对方那位妙龄统帅生擒而来,再加以各种摧残,实在是莫大的幸事。
这位靳世子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深知自己不是领兵打仗的料,所以事事都严格按照苟逊的命令来行事,绝不自己拿主意。
苟逊命令他在西风岭的西风口两侧埋伏,他照做了,各在峡谷的两侧茂密丛林中埋伏了五千刀兵和弓箭手。
苟逊命令他一旦都灵的队伍进入峡谷,就从南北两侧将其包围,他照做了,南北两侧各两万部队,包括藤盾兵、长枪兵、刀兵、钩镰兵、重装步兵和重装骑兵。
但刚才他突然接到苟逊的命令,让他发起攻击
第八十七章 猫捉老鼠
“嘻嘻,就是那位啊,看起来还真是养眼啊,比那些庸脂俗粉看起来赏心悦目多了。嗯,就是她了,哈哈。”
靳尚东骑在马上,从远处看着那道红色丽影在靳兵队伍里来回的冲杀着,手中的红缨长枪犹如毒蛇出信一般,数十个靳兵被她挑翻在地。
在都灵的身后,十几个和普通南丹国士兵装束完全不同的年青姑娘,同样手持各种兵器,紧紧跟随都灵的战马,正大开杀戒。十几个穿着鲜艳的目标,在黑白为主的战场上,显得极其显眼。
“够狠的娘们,等我捉住了你们,看我怎么折磨你们。来人,传我将令,集中部队,将那些人团团围住,务必给我拿下。”
“另外只准活捉,不得有误,活捉敌主帅者,官升三级,赏千金,捉得任一女将者,官升一级,赏百金。”
靳尚东虽然对指挥战事一窍不通,但对于人心的把握却一点不含糊,他自然知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道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而作为大陆主宰的人类,自然也无法逃脱升官加爵、封荫妻子的极力诱惑,要知道在靳国,一两银子可以够一家普通的人生活一个月了。
而百金、千金的诱惑力有多大,自然可想而知。
一般来说参军入伍的人,大多来自下层的人,这种如重磅一样的命令一发布,靳国士兵的积极性全部都被调动了起来,只见西风口北部,靳军象蚂蚁一样蜂拥而至,全部涌向了都灵和她身后的十四个女兵。
一时间,整个战场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风景,那靓丽的一抹红妆,被黑压压的靳**队疯狂的进攻,不得不到处疯狂的躲避,犹如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一首小舟随波逐流,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而这首漂浮的小船一直没有倾覆的原因,一方面得益于都灵的拼死冲杀,以及她身手十四个女兵的勇猛顽强,以及她带出来的数百人的拼死保护,另外一方面她得感谢靳尚东的那个只能活捉的命令。
靳国士兵其实心里都清楚,靳尚东为什么要活捉这位角色女子,所以很多致命的攻击并没有招呼向那些女兵和都灵,而南丹国跟随都灵出战的男兵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数百人的队伍很快时间就被蜂拥而来的蚂蚁啃得所剩无几了。
但靳国的狩猎军队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且不说被那些南丹国士兵反抗时击杀不少,光是都灵和她的十四位女兵都至少斩杀了上百名靳国士兵。
另外趁靳兵围攻都灵的间隙,站在坑道边上保护挖坑队伍的南丹国数排弓箭兵,射杀至少上千的靳国士兵。
本来这个时候只要靳尚东安排重装骑兵冲击一波,冲垮那些南丹国的弓箭兵,不仅可以减少弓箭兵对自己军队的伤亡,还可以阻止对方挖坑道,一举两得。
就那么几公里的峡谷,对方挖坑还看不见么
但是靳尚东此刻的心思完全不在坑道上,而他的眼睛一直紧盯着被靳**队重重包围的都灵身上。
都灵虽然骁勇,手中的红缨长枪上下翻飞,犹如银蛇吐信,将任何为图靠近的靳国士兵挑飞,但她毕竟只是女子,体力天生就比男子差一些,再经过如此紧绷心弦的生死拼杀,体力早就透支,拼杀的动作也逐渐缓慢了下来。
而她身后的女兵,此时只剩下八名依旧紧紧的跟在她的马后,其余六人早就香消玉焚。
“项彧,你平时不是自恃武道高强么不上去露露脸”
靳尚东对身后一个穿着短衫的年青男子问道。
“这……靳世子,我那些粗浅拳脚功夫……我看还是算了吧……好好,我去我去。”
项彧本想拒绝,但看见靳尚东阴沉的脸只好
第八十八八章 重装骑兵
“可是世子,如果武上城援兵出来……”焦赞接到苟逊的命令,是无论如何不能离开靳尚东半步,毕竟领兵打仗总是要死人的,普通士兵死了也就死了,但死了谁,都不能死了这位靳尚东。
但这位靳尚东靳世子,却一心要生擒都灵,现在命令他上前活捉都灵,这让焦赞左右为难。
服从吧,违抗了苟逊的命令,这万一要是武上城的援兵从后面杀过来,以靳尚东的军事能力,根本抵挡不住。
可不服从吧,靳尚东是这里的统帅,俗话说服从命令是他的天职。
焦赞心里很清楚,刚才那位项彧所谓的武道只是皮毛功夫,且不说项彧的武道如何,即使他武道高深,在战场上最多也就是保命的本事多一些而已。
武道和战术是完全不相同的两码事,武道讲究的是身体的配合、灵敏和柔韧性,以及对事物的反应速度,针对的是单个目标或者多个地面目标。
但战术却是在马上,讲究的是力量,尤其是手臂的力量,对马匹的控制,就是骑术,以及兵器的运用。
所以他对项彧被都灵挑杀一点不奇怪,自己上去,虽然也要费点劲,但现在的都灵对他毫无威胁。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南丹**队中两只方形长枪队伍,正快速的奔杀过来,准备解救被围困的都灵和其身后尚存的数十南丹国士兵。
焦赞咬了咬牙,连苟逊大人都对这位世子敬畏有加,自己又岂敢违令不遵
再说自己离开这一段时间,未必会有武上城的援兵前来。
加上此刻武上城正被围得如铁桶一般,哪里还有兵力前来援助。
罢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如果被南丹国的长枪兵将都灵接走,后面想擒获或者杀掉都灵,难度将成倍增加。
“骑兵队,给我冲锋!”
焦赞不同于靳尚东,毕竟是职业的军人,对战场的洞悉和敏感极其的准确,他之所以要带上重装骑兵队伍,就是用于冲杀那两队、人数大约在两千人的南丹长枪兵队伍。
一时间马嘶人叫,早就严阵以待的靳国重装骑兵队伍,犹如旋风一般杀向了两列整齐的南丹国长枪兵队伍。
厚重的马蹄践踏着不算太硬的泥土,碎泥四处飞溅,那些重装骑兵犹如一座座小型堡垒一般冲了过去,亮白色的铠甲和马甲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更为本就萧杀的战场增添了无尽的杀气。
重装骑兵在南丹国极少,不仅仅是因为维护---一只重装骑兵的费用极其昂贵,因为骑兵的全身都裹在厚厚的装甲之中,连骑兵的坐骑都身披重甲,只有马的小腿裸露在外,连马眼都罩有防止弓箭射击的眼罩。
重装骑兵全身的装备费用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更何况如此厚重的装甲,也不是一般的马匹能够承受,单单骑兵的全套装甲,就重达数十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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