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一红雪
特种兵之血色军刀
作者:一红雪
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
第1章 飓风
2005年8月15日,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一天,命运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一颗泣血的子弹,让我脱下了曾经引以为傲的军装,从此变得一无所有。
那一天,大雨倾盆,雷电交加,z国某军区特战基地,忽然接到上级命令,飓风突击队全员全装,立刻奔赴西南边境。
事态紧急,刻不容缓,我们没有半分犹豫,五分钟后准时出现在基地机场。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旅长,政委,参谋长,以及数位带队主官都来送行,这不是第一次执行任务,却是排场最大的一次,他们的出现让我们感受到此次任务的艰巨。
飞机缓缓起飞,他们伫立在风雨中向我们敬礼,伟岸的身姿如同共和国的脊梁,不曾因为岁月而有一丝的佝偻。
我透过窗户向下看去,大雨模糊了视线,依稀看到他们依旧在风雨中不曾离去,隐约间,一个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耳畔:
“凯旋而归!”
飞机上,我们拿到了任务简报,有外军入境窃取了重要资料,在准备逃离的时候,被我边防部队侦查员发现,他们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大部分都是外军退役的特种兵,作战经验十分丰富。
我们的任务就是找到他们,然后干掉他们,拿回机密资料。
我们有八个人,亲如兄弟,情同手足,我们曾发誓,生死相托,患难与共。
王朗,我们的队长,代号狼王,少校军衔,国防大学毕业,曾在外军特种部队学习三年,专攻特种战术,战功显赫。
邵兵,我们的副队长,代号军刀,上尉军衔,出身于武术世家,身上六把飞刀堪比子弹,他是我的观察手,也是我最好的兄弟。
我叫李锋,代号刺客,中尉军衔,曾经是军区最优秀的狙击手没有之一,然而,一颗子弹吞噬了我所有的辉煌,让我变成了冷血陌生的刽子手。
洪刚,代号金刚,少尉军衔,担任火力支援。
龙心,代号天使,中尉军衔,军人世家,电脑专家,超级黑客,担任情报支援。
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本打算这次任务之后就向她求婚,戒指一直放在我的背包里,但我却亲手毁了这一切,毁了我们的爱情。
萧雪灵,代号精灵,少尉军衔,中医世家。
尚文军,代号闪电,少尉军衔,突击手。
沈飞,代号天眼,少尉军衔,工程专家,爆破手。
我们是全军区最优秀的军人,最精英的战士,我们是飓风突击队,我们曾在军旗下庄严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根据资料显示,对方有十二个人,持有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已经进入1023地区的丛林,方圆五十公里的边境线完全被封锁,他们若想出境只能强攻,那无异于自寻死路。
狼王拿出卫星地图看了看说道:“1023地区是方圆三十公里的原始森林,便于隐藏,不利于搜索,边防部队已经展开了两次大规模搜索,人没有找到,还出现了伤亡,但可以确定的是,敌人就藏在1023地区的丛林里,伪装的很好,我们的无人机和各种侦查设备都找不到他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就是这样,大家谈谈看法吧!”
我看着目标区域的地图一直没有说话,大家相互看了看,副队长邵兵说道:“这次的对手都是外军退役的特种兵,作战经验极为丰富,他们一定在沿途设置了大量的地雷
第2章 奔袭
狼王看着我问道:“你的意思是,我们提前赶到山谷,在夜里伏击他们”
我点了点头说道:“我们每个人都配备单兵夜视仪,擅长夜战,既然敌人已经准备好了陷阱等着我们往里钻,我们何必那么傻,这里是我们的地盘,我们耗得起,他们可耗不起,我们就在山谷里等着,打他们个反伏击。”
狼王看了看大家,问道:“你们什么意见”
战友们对我的想法都表示赞同,狼王低头看了看表,说道:“现在是下午三点三十分,距离天黑还有两个小时,飞机将在三分钟后到达指定区域,我们的降落地点距离山谷大约十公里,我们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徒步穿越十公里山地丛林,到达目标地点,建立伏击阵地,等待鼠辈们自投罗网。”
精灵轻松的笑了笑说道:“一个小时十公里,时间充裕得很,沿途还能看看风景。”
军刀微笑道:“但愿真如你想的这般轻松。”
狼王脸色正了正,严肃道:“飞机一分钟后到达指定地点,检查装备,准备索降。”
我拿起一直陪伴着我的步枪,每次听到枪栓拉动的声音,我的精神都为之一震,这把枪是我进入飓风突击队的时候,我的军区司令亲手交给我的,这是他用过的狙击枪,他说这把枪已经沉寂的太久,希望我可以带着它上阵杀敌。
从那天起,这把枪就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几年以来我不知道用它狙杀了多少罪犯,它已经和我融为一体,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每一次出枪都如同行云流水,一切都成为下意识的动作,简单连贯。
我的司令员曾经对我说,一个顶级狙击手的枪膛里永远只有一颗子弹,失手就意味着死亡,这句话我一直牢牢记在心里,从那以后,我每一次扣动扳机,都会带走一个敌人的生命,所以我成为了最优秀的狙击手,真正的枪王。
战友曾经玩笑的说,只要有我在就不担心敌人会逃走,因为我的子弹长了眼睛,无论逃到哪里都会一枪毙命。
一分钟后,飞机在1023地区的边缘停了下来,外面下着雨,丛林里雾气弥漫,视野受阻,为了安全起见,飞机只能把我们送到这里。
我们索降在一块空场,边防部队在这里建立了临时指挥部,因为时间紧迫,我们没有去指挥部报道。
飓风突击队是一支极为特殊的特种部队,总部的战斗序列里并没有这只部队,是一只不存在的影子突击队,我们只服从军区司令部的命令,临时总指挥似乎也知道这一点,并没有给我们下达任何命令,只要求其他部队全力配合我们的行动。
根据坐标显示,我们距离预伏山谷有十公里的山路,必须在一个小时之内赶到目标地点,再出发之前,狼王向临时指挥部说明了这次的行动计划,请求指挥部提供一些掩护。
为了防止敌人狗急跳墙,指挥部加强了1023地区边境的封锁强度,并且在西,北,方向增设十几队巡逻哨,只为将敌人驱赶至南方山谷。
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们八个人在泥泞的丛林里狂奔,十公里山地越野对于我们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但在陌生的丛林里,这似乎也成为了一个考验。
雨水不断的打在身上,不时还会有毒蛇出没,在这幽深的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一切都无
第3章 伏击
狼王掩护右翼狙击阵地,闪电掩护左翼狙击阵地,金刚和天眼正面火力压制,一切准备完毕,我们潜伏在自己的位置,如同暗夜的猎手,静静等待黑夜的降临。
在这期间,我们接到指挥部的消息,敌人在这段时间里没有任何动作,我们的无人机一直在上空盘旋,始终没有发现敌人的踪迹,他们的伪装技术骗过了我们所有的侦查手段。
但我相信我的判断,既然他们都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兵,就不可能在原地束手待毙,更何况他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费尽心思窃取的机密资料还没有送出去,岂能被困死在这儿。
所以他们一定会突围,唯一不能肯定的就是他们会不会走这条山谷,根据地形判断,这里是最好的选择,但特种兵的思维往往出人意料,这群久经沙场的老兵会选哪条路谁都无法预料。
夜幕降临,这个夜晚无星无月,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指挥部全力配合我们的行动,加强了各处封锁,我们潜伏在各自的位置静静等待。
一直到深夜,整整五个小时过去了,始终没有一点动静,但我们不急,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越有利,着急的应该是敌人才对。
凌晨是人们最困倦最疲惫的时候,也是警惕性最弱的时候,是发起进攻的最佳时间,对此,我们都心知肚明,针对这一点我们做过长时间的训练,即便是两个晚上不合眼,也不会影响战斗力。
特别是狙击手,长时间潜伏等待目标出现是一个优秀狙击手的基本素质,我曾经为了狙杀目标在一个位置等待了三天三夜,最后目标出现,被我一枪击毙。
长时间的训练让一切动作都成为下意识的反应,越是到这个时间反而越清醒,我们是无所谓都已经习惯了,但封锁各处的边防部队战士却到了最疲倦的时候。
为了以防万一,在凌晨一点的时候,狼王呼叫指挥部,提醒各处敌人很可能在这个时间发起突围,让大家提高警惕。
可直到凌晨三点,也没有发现任何动静,就在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判断失误的时候,无线电里传来狼王的声音:“各小组注意,目标出现,正在接近伏击阵地,狙击组搜寻重要目标自行射击,其他人以刺客枪响为号,准备行动。”
我深吸一口气,轻轻活动了一下手指,瞄准镜中我已经看到了敌人的尖兵,终于来了,我要用子弹来告诉他们,什么叫做雇佣兵的禁地。
距离两名尖兵二十米左右的后面,又陆续走出十人,根据情报显示,他们一共十二人,这下齐了,原本我还担心他们会分组突围,现在看来他们还是没有那个胆量。
敌人已经进入了我和天使的火力范围,但我没有开枪,此刻开枪只能打草惊蛇,必须要等敌人进入狼王和闪电的包夹范围,才是开火的最佳时机。
可就在这时,走在最前面的尖兵忽然抬起手,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他们彼此相视一眼,目光不住的扫视四周,貌似察觉到了危险。
经常参加战斗的人对危险的感知要远远高于常人,特别是特种部队的战士,因为长期在敌后作战,经常陷入四面受敌的状态,如果没有高度敏锐的“嗅觉”就很容易陷入敌人的埋伏。
预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有时候它比眼睛更可靠,优秀的特种兵都可以感觉到隐藏在周
第4章 追杀
正在我心急如焚的时候,耳麦里传来她的声音:“喊什么喊,我还没死呢!”
听到这个声音我长出一口气,这才发现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我连忙问道:“怎么样受伤了没”
“没有,我的枪救了我一命。”天使拿着自己被打坏的狙击步枪,心有余悸的说道。
这时,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你们两个调完情了没,敌人已经进入雷区,两人向西进入一号雷区,三人向东进入二号雷区,天眼准备引爆,天使去支援精灵,刺客去支援军刀,你们从侧翼包抄,绝不能放走一个人。”
听到命令,我和天使毫不犹豫的进入丛林,按照狼王提供的方位,迅速包抄,十秒钟后天眼引爆了雷区,但我们携带的地雷有限,所谓的雷区范围并不大,密度也不够,主要目的是为了驱赶和拦截敌人。
而且,我们心里都清楚,对于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来说,这样密度的雷区根本干不掉他们。
不过,引爆雷区为我们争取了五秒钟的时间,对于一般战士来说,五秒钟很短,可对于我们飓风突击队来说,足以改变战局。
闪电和军刀的速度提升到极致,如同两只猎豹在丛林里一闪而过,当敌人从地雷的爆炸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两人距离他们已经不足二十米。
两只自动步枪同时开火,子弹铺天盖地的向敌人射去,没想到敌人反应极快,在枪响的同时就地一滚,迅速躲到两颗树后,随即扔出了两枚高爆手雷。
军刀和闪电脚步不停,向两侧快速移动,同时扣动扳机,人虽然在高速运动,子弹却精准的打在敌人藏身的树上,将他们死死压制。
两名敌人不敢露头,手雷只凭感觉抛出,角度出现偏差,在爆炸之前,闪电和军刀已经脱离了爆炸半径,但引发的气浪还是给他们的行动造成了轻微的影响。
趁此机会,两名敌人从树后一跃而出,向两个方向极速后退,同时手中的自动步枪开始还击。
一时,枪声如爆豆般响起,子弹贴着身体嗖嗖而过,双方都在高速运动,以此来躲避对方的弹道。
我们配备的是95式自动步枪,敌人所用的武器不是统一配置,与闪电对射的敌人所持的武器是最常见的ak47,与其相比,95的精准度更高,但相对来说威力却小了不少。
眼下,二人相距不过二十米,这个距离对闪电极为有利,他利用精准的点射压得敌人抬不起头来,可敌人毕竟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外军特种兵,动作非常敏捷,总能在关键时刻躲避闪电的弹道,然后予以还击。
现在二人比拼的不仅是枪法,还有速度和耐力,闪电之所以得到这个代号,就是因为他是我们飓风突击队中速度最快的人,若论速度没人能比得过他。
敌人似乎也看出了这一点,在跑下去也没有意义,于是找到一颗大树作掩护,忽然停住脚步,转过身开始疯狂的扫射。
敌人想要在这片丛林中逃出升天,唯一的办法就是干掉闪电,想把他甩掉是绝不可能的。
闪电没想到敌人会突然停止运动,眼看ak47喷出一道火舌,闪电猛然向前扑到,借助草丛的掩护,就势向前一滚躲到一棵树后。
子弹从他身边划过,他却纹丝不动,静静等待了几秒,心中默默数着,忽然,他迅速站起身抬手便是两发点射,而就在这一瞬间,ak47的弹夹打空了。
面对这种精准到恐怖的计算
第5章 泣血
我根据狼王的指示,向军刀的位置快速移动,当我到达指定位置时却没有看到军刀的身影。
地上有一具尸体,身上插着四把飞刀,致命的一刀插在喉咙上,直接刺穿喉管,割断了动脉,这是军刀的惯用手法,为了弄死他军刀已经失去了四把飞刀,想必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我向前走了几步,不远处丢弃着军刀的步枪,弹夹已经打空了,旁边的草木上留下不少血迹,由此判断,他一定去追最后一个敌人了,此刻的处境一定很危险。
如果我的判断没错,最后一名敌人就是差点狙杀天使的那个狙击手,那一枪足以证明他是个极为厉害的高手,应该是这伙雇佣军中最难缠的对手。
军刀现在身上有伤,子弹也打光了,独自追击这样一个高手,很可能有去无回啊!
想到这些,我的心紧紧的揪在一起,时间已经非常紧迫,我早一秒找到他们,军刀就多一分活下来的希望,我顺着他们留下的痕迹一路追击。
刚刚跑出不到一百米,耳麦里传来狼王的声音:“刺客,军刀就在你的十二点钟方向,距离五百米,最后一名敌人已经进入1024地区,军刀正在追击,必须在进入原始森林之前干掉他。”
“刺客收到。”我回答一声,迅速向十二点钟方向支援过去。
五百米的距离,若是平时我只需一枪就能把敌人干掉,可在这茂密的丛林里,别说五百米,五十米之外就看不到人影了,而且现在又是深夜,我只能选择抵近射击。
我心中担忧,脚上的速度发挥到极致,闪转腾挪,纵横跳跃,像一只猿猴一样,穿行在丛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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