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少年的苦逼人生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杨梵
第一百一十章 刘邦
秦朝末年,城中一户普通人家里。
彩蝶将柳志踹倒在地,握住自己乱蓬蓬的头发,怒道:“你看,你把我的头发乱成什么样子了”
柳志躺在地上,嘿嘿笑道:“像你这么漂亮的女生,即使头发乱成鸡窝了,也很招人爱啊。”
彩蝶脸色一红,佯嗔道:“不理你了。总是胡言乱语。”
她转过身,继续对着铜镜梳理头发。
柳志一跃而起,凑过去,脸几乎贴着彩蝶的脸,“彩蝶,你刚才脸红了,对不对没想到你居然会脸红。”
咣!柳志被踹到墙上。
伦恩抿嘴笑。
彩蝶指着伦恩,对柳志说道:“你瞧伦恩,打扮的标准是有气质的富贵人家的公子。再瞧你,衣服乱七八糟,简直是从乞丐窝里钻出来的。”
柳志满不在乎,“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享尽了人间富贵,嘿,本公子突然想换换口味,也尝尝世间疾苦。”
彩蝶嗤之以鼻,“不会打扮自己就老老实实地求人,还编出一套歪理。”
柳志还想反驳,却被伦恩和彩蝶摁住。两人为柳志精心打扮了一番。
柳志摸摸发髻,又摸摸衣服。
伦恩笑道:“假如柳志站着不动,准会被人误以为是哪家的公子哥。”
彩蝶哼了一声,“站着不动,可他眼珠子会滴流乱转。伦恩就是穿上乞丐的衣服,也像是贵族。这家伙呢,穿上龙袍,准会让人以为他是唱戏的。”
柳志哈哈大笑,“你们想啊,我到民间视察,说自己是皇帝,都没人信。但我真的是皇帝。这说明我藏得深,让人看不穿。”
彩蝶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拉着往外走,“啰嗦什么!别误了正事。”
伦恩偷笑。
他们只知道要找的人住在城中,来到街上后,倒觉得无处可去,只能漫无目的地游荡。
柳志没到这里之前,原以为街上会有很多卖东西的小贩,还说要尝尝秦朝的小吃。到了这里以后,才发现路上除了面黄肌瘦的路人,再难找到其它。因此,他颇为失望。彩蝶见状,将他一顿臭骂。
但是,这次上街,却有意外的发现。远处,一处大宅邸门前车马如龙。
柳志好奇,就快步过去,要瞧个热闹。
彩蝶不悦,“咱们还有正事要做呢。事关智人族的命运呀。你就不能认真点儿。”
柳志一本正经地说道:“不用每时每刻都精神绷得很紧,放松一下嘛。就像弓,你随时都拉得很紧,在用的时候也许就会断了。所以啊,姜子牙说过,要劳逸结合,才是十佳少年啊。”
彩蝶撇嘴,“我怎么觉得你就从没紧张过”
柳志嘿嘿一笑,“像我这种做大事的人,当然会从容应对一切。你是不会懂的。”
柳志说罢,得意地朝伦恩使了个眼色。
彩蝶转向伦恩,“你懂”
伦恩淡笑道:“我当然不懂了。不过,柳志应该是能做大事的人。他有能天大的事等闲视之的气魄。”
彩蝶嘟着嘴,哼了一声,摇头,“你们真是越来越狡猾了。现在学会了联合。”
她回过头,见柳志早就大步远了。
柳志打算领着伦恩和彩蝶随着其他人进那个高门大院,却被一个满脸横肉、膀大腰圆的家丁拦下了。同被拦住的还有一个气宇轩昂的中年男子:男子粗眉大眼,脸上总带着漫不经心的微笑,虽穿着粗糙的布衣,又有些吊儿郎当的样子,但总让人忍不住多看他两眼。
“为什么把我拦下”中年男子摸了下漂亮的小胡子,大声质问道。
那个壮实的家丁听了这句话,觉得又好笑又好气,“凭什么你两手空空就来了,是想混进去白吃白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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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迷之自信
柳志首先问道:“那个叫刘邦的究竟是什么人一张嘴就是一万钱,一定是当地的大户吧”
其他人哈哈大笑。
柳志故作诧异,“你们笑什么”
一个肥头大耳、胖如肥猪的男人大声道:“刘邦就是一个无赖,整天游手好闲,没少挨他老子的骂。什么东西,我要是摊上这么个儿子,早就把他扔了。活着也是丢人现眼……”
他故意朝着正堂,像是说给刘邦听的。
柳志看向正堂,见刘邦正谈笑风生,逗得其他人大笑。
一个脸色蜡黄、手指细长的瘦子阴阳怪气地说道:“他总是吹牛自己是做大事的。哈哈,他做了什么大事,现在老大不小了,连老婆都没娶上。我怀疑他那方面八成有毛病。”
又是一阵哄笑。
“他做过最大的事,就是晒太阳吧。”一个嘴角长着痣的大汉说道。
每个人争先恐后地嘲讽刘邦。自始至终,彩蝶都紧绷着脸。
最后,她实在忍耐不住了,对柳志和伦恩悄声说道:“历史书上写,刘邦最后做了开国皇帝。哼,这些嘲笑他的人呢,谁还记得。”
柳志小声道:“凡夫俗子怎么可能理解我们这种做大事的人呢。就比如你,从来不理解我。对吧”
他刚说完,就挨了彩蝶一个爆栗。
伦恩劝住两人,耳语道:“宴会结束后,咱们接近,表明身份。”
宴会结束后,柳志、伦恩、彩蝶随着众人出去,守在门外。
半个时辰过去了,他们才见刘邦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忙迎上去。还未到跟前,他们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都捏住鼻子。
刘邦看到三个陌生的孩子围了上来,哈哈笑道:“你们想干什么要想抢钱我没有一万钱,是骗他们呢。”
他说完,拨开三人,大笑着离开。
柳志对伦恩耳语一句,伦恩笑着点头。
两人追上去,不由分说,将刘邦举起,一路狂奔。彩蝶不明情况,在后面紧紧跟着。
前两天暴雨,路上仍有些大水坑。两人挑了个大小合适的,对视一笑,将刘邦扔进去。水花带着数不清的泥点子,溅了两人一身。彩蝶脚步一慢,才躲过去。
刘邦清醒了很多,勉强在泥泞中站起,困惑地看着三人,晃晃悠悠着问道:“说吧,你们要干什么”
柳志开门见山道:“我们是来保护你的。有人要来杀你,因为你以后会成为人类历史上了不起的人物。”
刘邦自得地一笑,“我早就知道自己会很了不起,那些蠢货竟然不相信。”
伦恩颇为好奇,“别人对你评价都很低啊,你究竟哪来的自信”
刘邦不屑地一笑,“所以啊,我才说他们是蠢货,不识货。当年,始皇帝车队来了,我说,做人就应该这样。哼,那群蠢货竟然怕得要死,责骂我大逆不道。哼,始皇帝也是人,皇帝他做得,凭什么我做不得!那些人连这点儿气魄都没有。”
柳志竖起大拇指,赞道:“和我真像,天生是做大事的人。”
刘邦也朝柳志竖起大拇指,大声赞道:“说的好!你小子,识货!”
彩蝶撇嘴,“两个不靠谱的家伙互相吹捧。”
“我们打算住在你家,”伦恩掏出一小块儿金子,递给刘邦,“这是我们的住宿费。”
刘邦只是随意地一瞥,没有接,“欢迎你们住在我家。我好久没吃好酒好菜了。估计你那点儿金子不够。”
自此,三人在刘邦家中住下,畅快吃喝。只是,刘太公偶尔在旁骂骂咧咧,不外乎是刘邦不务正业,专交些狐朋狗友,这次骗了三个孩子。
刘邦依旧呵呵笑,对柳志说道:“别听这个老糊涂蛋胡说八道。咱们继续唱。”
伦恩眉毛紧拧,“你怎么能骂你爹!”
彩蝶也怒瞪着刘邦。
刘邦却视而不见,满不在乎,“是啊,他是我爹呀,但他也是糊涂蛋啊。他生了我这么一个了不起的儿子,非但不全力支持,还经常骂、说我骗子
第一百一十二章 干脆跑了吧
婚礼选在一个黄道吉日举行。刘太公一直冷眼旁观,等着刘邦报应的到来。
与喜气洋洋的柳志不同,伦恩有些犯愁,“那天一定很乱,神秘组织的杀手一定会暗中下手。”
柳志却毫不在乎地搂着伦恩的双肩,“来一个,咱们就打倒一个,来两个咱们就打倒一双。”
“说的容易。到时万一交手,难免会伤及无辜。”彩蝶没好气地说道。
没等柳志反驳,伦恩摇头,“这次有造物主在,他们应该不敢像以前那么胡闹。”
“那好,到时咱们就贴身保护刘邦吧。”柳志斗志昂扬。
婚礼当天,吹吹打打,新娘子从吕府的深宅大院被送到刘邦的矮房陋屋。城中百姓跟在后面起哄,讨些喜庆,也为了吕公撒出去的小钱。亲朋好友坐满了院子。柳志观察每一张脸,觉得这些人都是朴实的平凡人。
也有站在墙外看热闹的。
“你们瞧好吧,刘邦这小子风光得了一时,风光不了一世。”一个脸长歪的中年男人一副前算五百年后算五百年的嘴脸。
一个满脸猥琐笑着的家伙说道:“吕公不是傻子,凭什么把女儿便宜给刘邦我猜啊,吕公女儿八成在哪儿怀了别人的野种,或者有什么病,就塞给刘邦。刘邦还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呢,实际上做了冤大头。”
众人一阵哄笑,比娶妻的刘邦还要高兴。
圆月当空,有一帮子人躲在窗外听墙根儿。
刘邦和新娘子坐在床沿。两人都听到窗外的窸窸窣窣,刘邦呵呵一笑,新娘子脸红烫。
刘邦端起一盆洗脚水,蹑手蹑脚到了窗边,轻轻打开窗子,将洗脚水哗地泼了过去,大笑道:“再不走,我就要请你们喝尿了。”
那群人一哄而散,边跑边喊道:“刘邦,你这个王八蛋,没有你这么损的。”
刘邦冲那群人喊道:“回家看你老婆和别人干好事吧。”
那群人又回骂了几句,才悻悻而去。新娘子噗嗤笑了。
刘邦恶作剧似地,直直地盯着她看。新娘子羞红了脸,垂下头。
刘邦拿起一根蜡烛,大步过去,凑近看新娘的脸。新娘害羞地别过脸。
刘邦嘿嘿一笑,吻了一下新娘的脸,一把搂她入怀,坏笑道:“让咱们早点儿睡觉吧。他们都走了,该咱们干好事了。”
当啷!从黑暗的墙角传出铜镜掉了的声音。浑身散发着香气身体绵软的新娘突然身体硬如石板,几乎跳了起来。
“什么声音”她警觉地问道。
他又搂她入怀,“怕什么,老鼠。”
她定定地看着墙角,惊恐地说道:“那是人,我总感觉有眼睛盯着我。”
刘邦有几分不快,嚷道:“是谁躲在那儿,别逼我骂人啊。”
从墙角里走出三个人。
柳志走上前去,语气轻快地解释道:“放心吧,我们是在保护你们的安全。你们安心睡觉吧。”
刘邦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们要干点儿大人之间要干的事,你们在这里,方便吗”
伦恩难为情地说道:“虽然有点儿尴尬,但我们不敢离开半步。”
彩蝶则二话不说,大步往外走。
刘邦嘿嘿一笑,“我知道你们也想学习一下,来,靠的近,看得清。”
柳志和伦恩都陡然涨红了脸,灰溜溜地出去了。
三人出去后,彩蝶守在房前,伦恩守着屋后,柳志则坐在房顶上。
婚后不久,刘邦作为亭长,被征召。他领着数百个青壮年赶赴开工地点。
某天,他们刚爬过一座高山,不巧大雨滂沱。前方漫漫长路成了泥地,大树在暴雨中东倒西歪。一行人躲在山崖下避雨,或坐或站,沉默而又痛苦地看着厚如幕布的雨帘。
暴雨下了大半天,依旧没有停下的意思。众人再也忍不住了,开始交头接耳。
刘邦振臂高呼,“
第一百一十三章 斩蛇
刘邦见没人回应,长叹一声,“我要走了。你门也各自散去吧。如果被抓到,可以报上我的名字,把责任推到我身上。”
刘邦说罢,大步走开。柳志、伦恩、彩蝶连忙跟上。
在泥地里没还没走出两里路,鞋子就泥裹得严严实实,重如铁块儿。蝶衣带着彩蝶贴着地飞,她鞋子上才没沾上丁点儿泥点儿。刘邦领着柳志和伦恩艰难地走到一棵柳树下刮泥。
他随意往后瞅了一眼,发现其他人纷纷散去,这才长舒一口气,语气欢快,“我也要回家找老婆了。说真的,有了老婆,我突然觉得像其他人那样,守着一亩三分地儿,有儿有女,只要有口吃的,这辈子就算没白活。”
伦恩双眉微皱,“你不怕被抓”
刘邦指着他们,颇为兴奋,“有你们在呀,你们来,不就是来保护我的吗你们可以带着我全家穿越到几百年后呀。”
彩蝶不悦地哼了一声。
“志气哪儿去了!吹了那么多年牛,你让街坊邻居怎么看你。”柳志毫不客气地指责道。
“当然是用眼了,”刘邦满不在乎,“我岁数也不小了,讨到老婆不容易。真要成你们说的那种人,不知还要吃苦多少年。有了女人后,我才知道自己以前有多傻,什么皇帝,什么功业,都是狗屁。”
啪啪……拍掌声从树后传出。一个穿着红底白花旗袍的水族女子缓缓从树后走了出来。
刘邦只看了这个风姿绰约的金发美女一眼便热血澎湃,喃喃道:“我觉得做皇帝也不错,能有很多漂亮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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