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战争之起源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轻舞的沙
躺进作战训练仓后,陆天宇身体立即放松下来,意识却进入了训练仓的虚拟空间。
“开始灌输迅雷二型电磁枪作战技巧……。”
陆天宇的意识体面前出现了一把迅雷二型电磁枪,同时出现的还有一个虚拟出来的黑影,手里拿着一把电磁枪,动作无比熟练的拆卸组装手里的枪,然后检查能源电池,装弹、瞄准、射击!
黑影的动作被慢动作展现在陆天宇的面前,陆天宇跟着黑影的动作模仿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陆天宇对于迅雷二型电磁枪的结构越来越熟悉,这种虚拟操作虽然比不上真实的感觉,但胜在学习快速简单,能用最短的时间掌握电磁枪的性能,几个小时就能达到现实中一名新兵几个月的真实水准。
“开始灌输飞行靴操作技能……。”
“开始灌输电浆手雷使用技巧……。”
“开始灌输飞行翼学习教程……。”
“……”
陆天宇的身体在休息,脑子却一刻不停的学习各种武器和装备的使用课程,一直到大脑被各种使用技巧和知识塞满,出现了无法消化的眩晕感才有些不舍的停下来。
“叮咚!设定的时间已到,身体状态恢复到巅峰状态……。”
陆天宇在修炼仓中睁开眼,感觉几天来身体的疲劳一扫而空,仿佛重生了一般,有一股使不完的力气想要宣泄出来。
现在已经是傍晚七点,陆天宇在修炼仓中休息了十二小时,接下来要趁夜赶路了。
不过陆天宇并没有急着离开,收起放在空地上的修炼仓,再次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两把电磁枪,电磁枪落进陆天宇手中沉甸甸的,虽然在虚拟训练时,也模拟了触感,但真实的感觉是不可能百分之百模仿的。
陆天宇盘腿坐在草地上,将电磁枪放在面前,脑海里回忆着刚刚学到的那些知识。
开始拆枪,装枪,检查电磁枪每个部件的磨损情况,将电磁枪的性能调整到最佳状态。
动作意料之中的有点迟缓,完全没有在虚拟时的熟练度,这就是修炼仓和修炼室之间的差距弊端了,不过好在针对的对象不同,地球上要是有这样的设备,不说新兵训练时间大幅度的缩短,就是精英战士的数量也能提高几倍。
感觉了一下自己的动作,还行!比菜鸟强的太多了,关键是手感,完全没有一上手的生疏感。
将一把电磁枪的射击距离调整到一档,另一把电磁枪的射击距离调整到二挡的位置上,电磁枪最大射击距离是3000米,不过平时用不到最大射程。
按照虚拟电磁枪的射击技巧,在使用两把电磁枪时,最佳的射击方式是中短程配合,一档射击距离在200米以内,二挡的射击距离是600米,这是一名菜鸟新兵可以观察的范围。
由于电磁枪的射速对于新手来说不存在间隔时间,也就不需要双枪左右交替射击。反而会因为将电磁枪的射击距离设定在最低,核电池可以使用的时间更长,减少核电池的消耗。
“砰!”
电磁枪的枪口出现了一道肉眼可见的涟漪,这是电磁枪子弹撕裂空气后的效果,随着一声低沉的枪声,距离陆天宇五十米外的一棵腰粗的大树被电磁枪子弹整个击穿,只留下一个贯穿的大洞。
电磁枪的威力恐怖如斯!
陆天宇暗暗咂舌,没有火药枪的后座力,射击时只感到电磁枪轻微的震动了一下,像是普通枪支加上了消音器,这种震动还是来至于电磁枪子弹发射的初速度,如果是一名老练的抢手,这种震动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即便陆天宇以前再不懂枪支,也知道这种威力都比地球上用的机关炮要厉害的太多了,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防弹衣可以防御普通枪支的攻击,但电磁枪威力太大,除非同等科技下的电磁护盾,否则人类现有科技下的防御装备,在电磁枪面前都是渣渣。
熟悉了一下电磁枪和电浆手雷,陆天宇穿上了飞行翼,这装置是火星文明高级军官的标准配置,也是火星文明特种兵的装备,能快速机动投送到目的地,属于地面部队和空中部队之间的一支特殊打击力量。
当然陆天宇选择飞行翼的目的是这套装置具有地球文明战斗机的性能,完全可以把飞行翼当成战斗机的简化版来使用,就性能来看,再配合电磁枪攻击手段,就算联邦政府派一个飞行中队追杀自己,最后获胜的一方绝对是自己,这是飞行靴无法具备的效果。
控制飞行翼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最关键的是要将自己想像成一架飞行器,用脑电波(意识)来操纵飞行翼。
听起来是不是很简单,但在虚拟操纵时,陆天宇足足用了四个小时才有了一点感觉,能勉强控制飞行翼,但速度也就能维持在汽车的水平,这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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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火星始皇帝
陆天宇从远东飞往欧洲,距离大约在八千多公里,按照目前自己能控制的速度,最快也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到达北欧境内。
北极属于人类的禁区,倒不是说这里就没有人类的痕迹,而是真正的人迹罕见。冰冷的寒风从陆天宇身体上刮过,目光所及之处皆是白茫茫的一片,哪怕是生存在这里的动物,也是以白色为主。
陆天宇看见了爱斯基摩人的冰屋,看见了在严寒中作业的钻井工人,看见了游弋在北冰洋中的巨鲸,看见了人类架设在冰层上的科考站,看见了憨态可掬的北极熊带着幼子捕猎……。
蓝天、白云,地是白的,水是蓝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如果没有人类的破坏,这种环境还会继续下去。
说起来,陆天宇不是那种怀揣伟大理想的人,什么责任能力都是屁话,也许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才是内心中的渴望,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伟人的,但命运就是怎么奇怪,似乎在故意作弄陆天宇,改变人生的轨迹。
用去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陆天宇终于临近了北欧陆地边缘,这一路上自己边飞行边学习操纵飞行翼的技巧,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天生就有驾驶的天赋,在浪费了五六小时之后,操纵飞行翼的感觉越发的熟练起来。
接近北欧陆地,陆天宇再想肆无忌惮的在空中飞行就有点难度了,飞行翼自带隐形效果,但这个隐形效果属于低端,当然这是相对火星文明来说的,对于地球上的科技来说,还是非常高级的,但高级也是有限度的,比如地球上一些高端的x波段的雷达就能轻易的发现自己,陆天宇也不知道那里有这样高端的雷达存在,更不知道自己是否进入了雷达的监测范围,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陆天宇选择进入欧洲的方法其实非常简单,那就是寻找一架民用客机,利用民用客机的掩护达成目的。
四个小时之后,陆天宇降落在汉堡的郊区,一年前自己刚来过这里,对于这里并不算陌生。
天黑之前,陆天宇来到了父亲陆志文居住的别墅,之所以自己没有去父亲的研究所,也没有提前打电话给父亲,是因为担心父亲可能也被人监视了,当然别墅也可能被监视,不过自己非常的小心,加上别墅附近非常安静,想要发现自己几乎不可能。
陆天宇刚潜入别墅没多久,别墅的房门被人从外面打开,来人顺手按下照明开关,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客厅,当抬头看见客厅中的人时,只是微微愣了一秒钟,脸上露出惊疑的表情,急忙朝窗外警惕的望了望道:“天宇,你怎么在这里”
听陆志文的口气,陆天宇便知道母亲已经和父亲联系过,只不过不清楚父亲知道多少。
“爸,我这次来是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陆天宇信口胡诌道:“我认为一个朋友,是搞生物基因研究的,听说姐姐的事情之后,愿意帮忙试一试,所以我这次来想带一些姐姐血液样本回去,看看有没有希望”
原本陆志文还想问几句陆天宇是怎么来这里的,但听说儿子的朋友在研究基因,一下子忘记了刚才想说的话道:“你那朋友是那个研究室的,基因研究进展到什么程度,我怎么没听说基因研究有什么突破……。”
陆天宇知道自己说下去一定会穿帮,急忙道:“爸,我时间不多,拿了姐姐的血液样本就要走,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好吗”
陆志文也有些激动,这件事情虽然听起来有点不靠谱,但儿子总不会害自己的姐姐吧。
“好!你留在这里不要出去,前几天你母亲打电话过来,我就发现研究所附近出现许多鬼鬼祟祟的人,昨天之后好像又离开了,你小心点!”
没想到事情还是发生了,把父母亲扯进这件事情里,是陆天宇最不愿意看到的。
“对了,你大概饿了吧,冰箱里还有一点食物和饮料,你先垫垫肚子,等我回来给你弄吃的!”陆志文转身就走,走出房间时还不忘记把灯关上。
陆志文刚走,陆天宇也跟了出去,别墅也不安全啊!
陆天宇有自己的想法,当陆志文开车回到研究所,姐姐陆丹的血液样本保存在冷藏室中,没过多长时间陆志文就离开研究所坐上了汽车。
“爸!不要往后看,把姐姐的血液样本给我,我在前面路口就下车,您小心点”。
陆志文通过后视镜,发现自己的儿子不知什么时间上了自己的汽车,便明白儿子为什么这样做了,心里关切的话到了嘴边变成了,“这是你姐姐的血液样本,拿了就走吧!”
陆天宇从父亲的言语里听出浓浓的担忧,点点头手掌一翻,一只如手表状的金属手链出现在手心中,递给陆志文道:“爸,把这个带在手腕上,这个是最新的防御装置,危险时能抵御攻击!”
陆志文接过手链,没有问陆天宇这手链到底怎么防御危险,或许在他看来,这东西跟佛珠是一个效果。
当然陆天宇也不可能告诉陆志文,这是电磁防护盾,说出来首先没人会相信,就算相信了,陆天宇怎么解释电磁防护盾的来历,幸好陆志文默契的没有追问的意思。
陆志文在十字路口拐弯的时候,故意减慢了车速,陆天宇其实可以不用减速就能跳车,不过为了不让父亲担心,忍住提前跳车的冲动。
和父亲分手之后,陆天宇打开地图导航,先离开了汉堡,确定周围没有人跟踪之后,朝着距离汉堡一百多公里的小镇走去。
“辅助智脑,检测一下血液样本”
陆天宇并没有说让辅助智脑检测什么,看着一滴血液滴落在辅助智脑光团上,心里忐忑等待着结果。
“发现人类血液,目标女性,年龄25到26之间,身体状况异常,基因链已经损坏,需要进行紧急基因治疗!”
陆天宇默默的看着手腕悬浮的光团,自己的猜测是对的,姐姐陆丹的基因里没有发现所谓的火星文明皇族基因,陆天宇虽然不清楚基因是怎么回事,但正常情况下,儿女都会遗传父母的一部分基因,难道火星文明皇族的基因也分男女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自己父母的体内没一个具有火星文明的皇族基因,这在陆天宇和父母接触的时候,辅助智脑对于这种初级基因检测连血液样本都不需要,不然辅助智脑早就提醒自己身边存在火星文明皇族了。
那就只有一种解释,自己体内的火星文明皇族基因并不是遗传来的,而是后天被陆天宇还不清楚的未知力量植入体内的。
“世界树!问题可能出在世界树上了。”
 
第179章 异族聚会
陆天宇来欧洲的第二件事情当然是调查血族,血族派出最厉害的杀手菲迪斯追杀自己,这个仇自己咽不下去,有来无往非礼也,既然敢挑衅自己,那就等着自己的怒火吧。
翌日清晨,陆天宇换上了一件不起眼的运动衫,还是那种连帽的卫衣,避开了路边的摄像头,在林间慢跑起来。
这里的风景不错,小桥流水,绿树小径,鸟鸣声阵阵,一片祥和景象。
在陆天宇前面不远处有一座古堡,中世纪的造型,一看就是那种年代非常久远的建造。
这座古堡就是血族在欧洲几处据点之一,但这些都是明面上的血族产业,暗地里血族的老巢在那里,辅助智脑也查不到,这倒不奇怪,要是像血族这样古老的家族能被联邦政府发现的话,那才让陆天宇奇怪了。
从外面看这座古堡,根本就发现不了什么异常,这也是陆天宇事先预料到的结果。
不过陆天宇并没有放弃,因为今天血族会在这里举办一场酒宴,邀请了很多知名的贵宾,也许自己想找的菲迪斯也会出现。
中午时分,陆天宇找到古堡的附近一处小餐厅坐下,要了一份三明治和咖啡,手里拿着一份当日的《欧洲日报》,靠近窗户的位子正好可以观察到古堡的入口情况。
人是社会性动物,这句话不完全对,应该说智慧生物都是社会性动物,至少陆天宇是这样认为的。
血族不可能游离在整个人类社会之外,一个种族想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和其他种族进行交流,当然这个前提是双方的实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否则等待的只有侵略占领毁灭,当年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就是最好的例证。
人类中流传的吸血鬼传说,并不完全和影视剧中描述的那般恐怖邪恶,反而事实有点相反。
之所以成为血族,原因当然是因为血族喜欢血液,曾经也对人类进行杀戮,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杀戮显然不被人类所接受。
血族及时调整了对人类的态度,压制了对人类血液的贪婪,转而采用比较温和的手段获取人类的血液。
人类的血液相当于血族的食物,但血族吸食人类血液,人类并不会变成血族一员,只要血族不吸干人类身体的血液,人类也不会死。
陆天宇在小餐厅里吃过午饭,走到小镇书摊上买了一本《自然科学》杂志,晃悠悠走到一处草坡上躺下休息。
《自然科学》杂志这种杂志要是放在以前,陆天宇是不可能去看的,上面的研究大多属于人类科技前沿,自己能看懂上面的每一个字,但这些字联系在一起就看不懂了。
但现在陆天宇翻了几篇后,发现上面的内容就和自己现在看小学课本一样简单,甚至自己还发现了上面好几处错误,看到这里不仅索然无味想到,要是自己剽窃发表火星文明论文,会不会成为这个时代最年轻的大科学家
也就是这么一想,现在自己哪有这样的心事摆弄什么科学论文,有时间不如直接将人类军队的战力提升上去,也好在对外星生物的战争中多一点胜算。
想到这里,陆天宇拨通了斯考特的号码,等了足足有一分钟,才听见对面有声音传过来。
“喂!死胖子……。”
“天宇!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斯考特打了一个酒嗝道。
“你那里才晚上八点多……”,陆天宇隔着一万公里都能闻到斯考特身上的酒味,要不是相隔这么远的距离,陆天宇都想冲回去把这死胖子打出翔来,“听着!我时间不多,我们之间的通话会被监听,我现在给你发送一份清单过去,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一个月之内把清单上的设备给我凑齐了。”
“喂!你现在在那里”
斯考特的酒已经醒了大半,推开缠绵在身上的美女,走到外面的阳台上道:“听我说,前些天公司来了好多人,说是检查公司的财物报表,我知道那些人都是冲着你来的,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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