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通天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以狼
不灭通天
作者:以狼
罗松本是一个普通的程序员,得到秦始皇九龙传国玉玺,千年一现的仙门开启,他进入到修炼世界,从此
第1章 寡人的大秦亡了!?
罗松关掉电脑,将杯子里的冷咖啡一口喝完,拿起包披上大衣就走出公司。
从电梯中走出,刚到大门口,他就看到保安大叔撵走一个乱停车的年轻人,回头就看到罗松从大厦里走出来。
“哟,小伙子,今天下班怎么这么早”
“做了三个月的项目交付了,刚好又碰上年假休息时间,这不就按时下班嘛。”罗松笑着递给保安大叔一支烟。
保安大叔叫王海,五十多岁,人缘不错,据说在九寰大厦工作了快二十年,大厦里的男女老少都跟他很熟,被很多人戏称为九寰老王。
每次提到‘老王’这个尊称,王海都故作发怒的样子,不过他也知道那些人没有恶意,也就笑笑就过去了。
“好不容易这么早下班,赶紧回去吧,多休息休息,婚都没结别真的成了第九寰。”
一年前,罗松大学毕业就成了九寰集团的一名程序员,每天过着加班加点的日子,王海说的第九寰前面还有八寰,那是集团员工私底下的自嘲,代表着猝死在电脑前的人,先后有八个人猝死,都是程序员
走在大街上,看着一对对亲密的情侣,罗松没来由的感觉到一丝冷意,心里那叫一个拔凉拔凉。
对于罗松这种标准的程序员来说,‘女朋友’就跟中彩票一样可望不可即。
罗松丑吗
不丑,他自我感觉还是有些小帅的,当然也只是他的自我感觉。
一个身材很好,智商足够高,充满活力的二十三岁小伙子,按理说应该有女朋友才对,可从他从小到大,别说谈恋爱,就连女生的手都没牵过,说出去都可能没人信。
别人说智商低是硬伤,而罗松的智商一点问题都没有,甚至还比一般人高那么一丢丢,可他的情商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高一那会儿,隔壁班有个女生羞涩的递给他一封信,上面就写了一段英文——hitbabyo
eoreti。
女生一直羞涩的低着头,罗松看着手里的信皱着眉头,问女生是不是在开玩笑,女生一脸认真的表示没开玩笑。
罗松当时就头大了,一再向女生确认,女生每每都很肯定的回答他。
最后,在很多同学的围观下,罗松把那个女生打了一顿,当时就让所有人看傻了,不是在告白吗,就算不喜欢也用不着打人吧
事后,罗松才明白那段英文是一句歌词,意思大概是宝贝再拥抱我一次,而罗松正儿八经的理解成再打我一次,从此成为学校的传奇人物,就连教他的英语老师都捂着脸说他是白痴。
智商对罗松来说不成问题,但情商却是他致命的硬伤。
上大学后,他以为可以摆脱校园传奇人物这个称号,能交一个女朋友,却没想到大学四年一直在研究程序开发,平时连跟女孩子见面的机会都很少,一晃眼四年下来,也没有交到女朋友。
一想到这些,罗松都觉得很惆怅。
走了几分钟,不知不觉他就走到车站,人不是很多,看来是还没到下班高峰,s市平均10个人中,有7个人是程序员,应该都坐在办公室里加班。
“妈妈,我要看流星雨。”
一个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牵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奶声奶气的从罗松身边蹦跳过。
“好,我们现在就去买天文望远镜,让我家宝贝看流星雨。”
“好耶”
小女孩开心的拍着手掌,让罗松看的不禁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他也拥有这样的笑容,只不过随着慢慢长大,生活一点点磨掉了他的笑容,再也找不回那份纯真。
“对了,前些天天文院预报,今天晚上十点左右,会有大片陨石降落形成流星雨,看来今晚有事做了。”罗松心里想道。
“车来了。”旁边有人提醒一声。
车站棚下的人全都排队上车,罗松也准备排队,刚抬头就看到在远处的天空上,有一道金光划过对面建筑大厦。落到后面的树林里。
那是什么
罗松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这个时候,公交车司机按了两声喇叭,大声叫道:“小伙子,你到底上不上车,没时间了!”
罗松立马回过神,连忙说了声不好意思,背着包穿过斑马线,朝着大厦后面的树林那里跑去。
他记得树林后是一片黄土坡,因为是在搞开发建筑,黄土泥巴有很多,大多数人都不会往里面走。
现在这个点,那些建筑工人也早早下班走了,估计那里不会有什么人。
边跑罗松心里边想着,刚刚那道金光太快了,眨眼就消失不见,他都有些不确定是不是自己的幻觉。
跑了将近十分钟,罗松终于登上黄土坡,他大口喘着粗气,鞋子和裤子上都是黄泥巴,他都开始有些后悔,为了看一道有可能是幻觉的金光,他居然能这么拼。
不过,当他缓过眼朝前面看去,整个人的脸色立马就变了。
“我靠,这是什么情况”
他看到一个巨大的黄土泥巴坑,出现在五六十多米外,最少也都有二十多米的范围,从四周的泥巴痕迹和坑的形状来看,这绝对是个被砸出来的坑。
这么大的坑,得多大的冲击力才能砸得出
而且这么大的坑要是被
第2章 玺镇蝠妖
“什么,寡人的大秦亡了两千多年!”流浪汉抓着罗松的肩膀大声吼道。
嘶
罗松感觉流浪汉的双手,像一对铁钳子抓住他的肩膀,痛得他头皮发麻。
“哥们儿,冷静,大秦亡了我也很难过,可那又不是我颠覆的,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能把罪赖到我的头上啊!”罗松忍着痛大叫道。
他可是明白了,这流浪汉一定脑袋有问题,说不定是哪个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这种人发疯起来完全没有理智,只能顺着他们一起疯,这是他以前在新闻上看到的方法。
果然,在听到罗松的话后,流浪汉的双手一松,罗松一下子就感觉整个世界都美好了,刚准备拔腿逃走,就听到流浪汉的大叫声。
“不错,冤有头债有主,那帮老东西竟敢骗寡人,寡人饶不了他们,杀回去!”
流浪汉转身就往大坑里跳,罗松心里狂跳,也顾不上什么泥巴沾身,跳出了一个影视剧里面悬崖救人的经典动作,他成功抓住流浪汉的手,只是
动作经典也很到位,只是他还是跟着流浪汉一起跳进坑,两个人迅速下坠。
不是吧,我还没结婚,不,连恋爱都没谈一次,就这么的要死了!
罗松心里一阵苦叫,却听到流浪汉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响起。
“你这小娃娃不错,寡人此次杀回去,不知道能不能成功,这东西不宜放在身上,就暂时交由你保管,日后寡人亲自回来取。”
扑通!
罗松摔在泥巴地上,一种四分五裂的痛袭遍全身,痛得他那叫一个生不如死,眼睛都快瞪出来,却看到流浪汉在半空中停顿了一下,紧接着化作一道金色光芒逆空消失。
罗松一双眼睛死死地瞪着天空,流浪汉就这样在他的面前消失不见,深深地震撼到他,甚至他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连身体的痛苦都暂时忘记了。
横渡虚空,化身金光,这完全是神仙才有的本事儿,可刚刚流浪汉居然嗯
罗松感觉手里硬硬的,像是握着一块不规则的石头,连忙翻手一看,一个沾满黄泥的印玺,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他的手里。
冷静,一定要冷静,就当是客户验收项目的时候,突然出现的bug,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慌,要忽悠客户,首先得骗过自己。
罗松在心里不断地暗示自己,将此时心里的惊慌,与客户验收项目做比较,也只有他才想的出来。
过了一会儿,罗松的呼吸逐渐变得平稳,整个人的样子也变得很冷静,他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就跑,一溜烟儿的就跑得没影。
罗松没有坐车,一路跑回了家后,将门窗关得严严实实,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来。
回家的路上,他想了很多,最后终于令自己信服了,他今天遇到的可能是一个真正的仙人!
这种事对一个年轻人,尤其对一个搞软件编程的人来说,科学世界哪里会有妖魔鬼怪,可今天发生的一切,要是以神话传说的角度去看,一切都很符合逻辑。
这种认知观,对于一个有知识的现代人来说,完全是无法接受的事,可罗松一直以正常的逻辑思维去想事,这是一个程序员具备的思想,也是罗松一直一来做事的理念。
“对了,要真是宝贝的话,按道理来说应该可行。”
他像是想到什么,抓起桌子上的玺印,跑到洗手间将玺印上的黄泥冲洗干净后,满脸怀疑的从洗手间走了出来。
之前有黄泥在上面,罗松看不清玺印的具体样子,可当他洗干净后,这才发现这个玺印上的雕刻物,竟不是他想象中的龙,而是九条盘踞在玺印上的蛇。
其实是蛇也就算了,毕竟蛇能化龙,罗松至少能这样说服自己,可偏偏玺印上的九条蛇,一个个歪瓜裂枣,一看就是当初雕刻的人不走心,又或是这根本就是个——赝品!
玺印下面刻着八个字,罗松在网上搜了半天,才知道这八个字是秦朝的篆体。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盗版秦始皇的玉玺也要走点心啊,这九条丑蛇真的是……”
罗松心里一阵无语,只是一想到流浪汉化作金光离去,而在对方离去前说的那些话,让他心里始终认为这玺印绝不平凡。
“试一试,就算不是我也没什么损失。”罗松看着手里的玺印,咬了咬牙,心里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他起身走进房间,捣鼓了半天,终于从垃圾桶里翻出一张沾满血的卫生纸,那是他昨天晚上擦鼻血的纸。
“听说宝物都是滴血认主,还好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没丢垃圾,不然还真得在手上划一个口子,那得有多痛啊。”
罗松蘸了一些水在鼻血纸上,将干涸的血浸湿,涂抹在玺印上看了好久,只是半天都没有一点反应。
“你大爷,果然是假货,我就说秦始皇的传国玉玺怎么可能这么丑,这该死的秦流浪汉!”
也不知道为什么,罗松心里生出莫名的怒火,把玺印扔在客厅后,径直走到房间里,呈一个‘大’字在床上躺着,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就在罗松走进房间时,原本放在茶几上的玺印,竟发出一阵蒙蒙的金光,尤其是那九条蛇的眼镜都亮了起来,似乎要从玺印上脱离。
青光持续了十几秒,最后又消失不见,而玺印上被秦铭涂上的鼻血,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
第3章 人干
从蝠妖闯进客厅,到五爪金龙出现,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的时间里,罗松哪里见过这阵仗,完全是吓傻了。
哐当!
他手上的两把菜刀掉在地上,看着被五爪金龙镇压的蝠妖,他完全看呆了。
他看到了什么,蝠妖
不对,龙,那是龙,竟然是——龙!!
罗松心里不断地呐喊,他很想大吼出来,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世上真的有龙存在,可他就是发不出声音来,因为在他准备张口的时候,金龙那脑袋一般大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令他心惊肉跳。
他刚刚激动,那是因为看到了一条龙,身为龙的传人,任何华夏子孙都会感到骄傲,甚至一想到龙的形象,都会觉得有股热血沸腾的感觉。
可是真当看到龙后,尤其是被金龙盯着,罗松立马惊恐起来,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叶公好龙。
蝙妖不断挣扎,发出尖锐的声音,罗松家的各种玻璃器物纷纷爆开,吓得他一下子瘫坐在地上。
只是无论蝠妖怎么挣扎,都被金龙的龙爪死死地按压在地上,根本挣脱不开。
在罗松的注视下,他发现疯狂挣扎地蝠妖慢慢安静下去,一大片青气从龙爪下冒起,他瞪大了眼睛,因为他看到蝠妖的身体居然在融化。
大概过了三分钟的样子。
‘咚’的一声,玺印掉在木板上。
至于蝠妖早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颗金灿灿的珠子悬浮在半空中。
丹药
这是罗松脑海里第一反应。
并且,那金灿灿的丹药散发着一股清香,对罗松有极大的诱惑力,直觉告诉他吞下金丹后,他将获得天大的好处,他的人生很有可能就此改变。
可一想到金丹是蝠妖所化,万一他吞了金丹后,被金丹变成蝠妖那可就不是闹着玩的。
罗松慢慢地走到金丹旁边,几次伸手要去触碰金丹,可每到关键时候他又缩回了手,不敢去碰金丹,生怕被金丹妖化。
最后,他猛地摇了摇头,骂道:“他,罗松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怂了,不就是一颗金丹吗,变蝠妖就变蝠妖,大不了变了老子自杀就是,怕他个鸟蛋!”
罗松壮了壮胆,一把将金丹抓在手上,塞进口里后,刚准备嚼烂吞下,却发现金丹入口的刹那,就化作一股热流,如奔涌的激流劲水,没入他的腹中。
罗松皱了皱眉,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自己安慰自己就算是灵丹妙药,也不可能有这么快的效果,这就跟平时吃的感冒药差不多。
于是,罗松索性就坐在沙发上,等待身体发生变化,不想刚刚他那一阵惊恐过后,现在又突然平静下来,松弛之间,困倦如浪潮冲击着他,不知不觉竟又睡了过去。
屋里全都是碎玻璃,一片狼藉之中,一块巴掌大的玺印散发着神秘金光,一条条金色龙魂从玺印中冲出,如果罗松还醒着的话,一定会被吓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