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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啊孩子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肖远征

    吴冬梅“谁知道你们领导是怎么一回事。”完,拿了传票离开了夏天办公室。

    过了一会儿,王显耀在办公室打电话给夏天,对他“老夏。你昨天在宝安参加会议接受电视台采访的新闻我看到了,你来一下。”

    而夏天则“王行长回来了我正好有事要向你请示,我就来。”

    夏天来到行长室,看到王行长心里很高兴,明他对支行正面信息,不论是务虚的还是务实的都很在意。夏天刚坐下,王显耀高兴地“我在电视上看到你,这事宝安法院做得好。法院的两个院长都是老朋友了,尤其是郭副院长更是认识得早。”

    夏天“明天下午还要到宝安法院去参加金融专项的执行会。我们有几个案子在他们那里,我写了一个业务公函,一是肯定他们的帮助,二是还要请他们加快进。”完。将文稿送到王行长的面前。

    王显耀没有详细看文稿,在签发栏中写了“同意发出。”四个字,然后对夏天“你见到他们两个院长。代我向他们问好,并表示感谢。”

    夏天“好的。”停了一会儿。夏天又“我刚才收到中院审监庭孙姐的电话,要求支行明天派人带上法人委托书到中院介绍案情。你看,这事谁去合适”

    王显耀好像意料之中,淡淡道“还有谁你去呗你去,完了,把对方的资料拿回来,我们再议一议。”

    夏天苦笑着“这事真是的,好像在务虚。”

    王显耀看着夏天的脸,过了一会儿才慢慢道“洪虎上次来,了支行有人在安延公司报销了费用,又半吞半吐地了一句,安延公司还有1000多万元的资金去向不明,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老朱帮我们搞存款的事。”

    夏天会意地点了点头,




三三六、强龙不压地头蛇
    话说夏天依约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见到了经办法官孙萍小姐。她很友善地与夏天聊开了岸尾公司的贷款问题。夏天是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应付过场面的人,他一边听孙萍讲话,一边揣测她的意图,回答得滴水不漏。后来,孙萍收了夏天代表支行提交的资料,叫夏天在泛泛问话中形成的笔录上例行公事地签了一个字。孙萍将岸尾公司的拿出了一份给夏天,对夏天说:“你回去以后跟王行长商量一下,还是要根据岸尾公司的写一个答辩意见,交给我们。”

    夏天说:“可以。”

    孙萍又说:“另外,麻烦你一件事,请你通知徐东海明天上午九点到我这里来做笔录。”

    夏天说:“好的,一定帮你转达到。”

    因为当天下午夏天要到宝安法院参加金融专项执行座谈会,从中院出来后便直接回到了家里。

    第二天上午,夏天在办公室详细地阅读起岸尾公司的,其文曰: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

    被申请人: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被申请人: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因原审在被申请人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据资料的情况下,作出了不真实的调解,违反了第八十五条规定;故要求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1号民事调解书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2号民事调解书。予以再审。

    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赤儿,已被省公安厅以金融诈骗立案侦查,被申请人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原为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原负责人庄宇亦因牵涉该刑事案件被查处。根据公安机关在该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已查清的情况,与先前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1号第1562号民事调解书所认定的事实有重大出入:

    一两份调解书依据被申请人提供的虚假情况认定了申请人深圳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向被申请人市民银行湖贝支行以下称其原名湖贝金融服务社借款共7900万元不是事实,实际上是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借款16900万元给被申请人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以下称被申请人安延公司,且均是在未签有贷款合同的情况下,仅以借款借据列明借款单位为深圳安延公司及借款金额,分18笔于1994年6月10日前,就将款出帐划到被申请人安延公司帐户供其使用。1994年6月18日。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总经理庄宇得知市人民银行将派工作组来查帐,重点是查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贷款21550万元给被申请人安延公司一事。因被申请人安延公司注册资金才3000万元,贷款两亿多元,且借贷双方均无办理贷款合同,更无抵押担保。明显违反国家金融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掩盖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本身及庄宇本人的错误,庄宇经与被申请人安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朱赤儿合谋后,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九日晚召集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副经理秦现虹,信贷部负责人徐东海卜一定,营业部综合柜会计林运吴冬梅等人,并通知被申请人安延公司正副总经理朱赤儿肖一林参加的情况下,在湖贝金融服务社开会研究应付市人行工作组的检查,会上,由犯罪嫌疑人朱赤儿提出将被申请人安延公司在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未清偿的贷款帐务作帐面分解处理;其中4650万元已于四月间补办了由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以房产抵押。但尚未办抵押登记手续的,应赶紧向国土局申请补办抵押登记手续;剩下的16900万元,则改为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贷款。庄宇在会上同意朱赤儿的意见,并安排信贷部负责人徐东海负责协助朱赤儿办理虚假的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分18笔贷款16900万元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等书面文件,由营业部综合柜的林运吴冬梅负责将被申请人安延公司在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的贷款16900万元的帐务记录改为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贷款16900万元的帐务记录。经此串谋后,被申请人的负责人朱赤儿庄宇及办事人肖一林徐东海于次日一起去岸尾村,找到岸尾公司主要干部刘森林,首先由朱赤儿提出要岸尾公司补办贷款7900万元的手续。当岸尾公司的干部表示不同意时,朱赤儿即以如不能应付市人行对湖贝金融服务社的检查。则安延汽车城就会垮掉,将会对岸尾村带来巨大的损失等胁迫性的语言,施加压力,连哄带骗,再加上庄宇以湖贝金融服务社的名义作出“今后绝不会依此手续追究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还款,待应付检查后就重新将帐目改过来”的信誓旦旦保证的许诺之下,岸尾村主要干部沈棉岸尾公司总经理刘森林等人竟丧失原则,不惜损害岸尾村全体群众的集体利益,在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已弄虚作假填写好的以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名义贷款16900万元的贷款合同借款借据等有关贷款文书上盖章签名。要指出的一点是:连贷款合同上所列的担保人深圳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也是由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找来的另一只替罪羔羊。

    二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2号民事调解书认定:1994年7月11日合同签订后。原告湖贝金融服务社依约将5700万元人民币划入岸尾公司帐户。但无论是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本身的会计帐或是其出具的借款借据,均无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以后出帐付给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的记录与凭据。在诉讼过程中,湖贝金融服务社作为证据提供到法庭的是如下几笔:

    19944。13,600万元;

    1994,5,9,700万元;

    1994,6,4。2000万元;

    1994,6。10,1000万元100万元700万元800万元。

    以上合计5900万元。

    分析上列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然在签订合同后的1994年7月11日后,并没有划付款项给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被申请人欺骗法庭,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法院作出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2号民事调解书,显失事实,应予纠正。

    三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不但是不真实的,也是与其帐务记录相矛盾的。根据当事人举证对自己不利而产生的利益归对方的原则,有效地反证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实际上从未向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借过贷款。

    1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在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2号案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供一张所谓岸尾公司担保清单。所列七笔共5900万元借款,其中1994年6月10日借款100万元,并无借款借据佐证。

    2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在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1号第1562号两案诉讼中。主张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共借款7900万元,但提供到法庭的借款借据等金融往来的借据证据只有七张,票面金额共7000万元,尚差900万元,未能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证据。

    3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在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561号第1562号两案诉讼中。提供到法庭作为申请人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的借款借据主要证据,共七张。其中1994年4月13借款600万元1994年5月9日借款700万元1994年6月4日借款2000万元,三笔借款共计3300万元。在被申请人湖贝金融服务社本身的会计帐中记录,既记为申请人岸尾经济



三三七、案外有案,行长神情恍惚
    也就是该材料分发给行长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上午,夏天正在赶写着准备市中院开庭的,陈作业打电话给夏天:“老夏,我现在在中级人民法院,你帮我查一下,一年前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是多少”

    夏天说:“好的,你不要放电话,我马上告诉你。”

    陈作业说:“我要准确的。”

    夏天拿出文件夹,打开利率表,说:“陈行长,是月息12078‰。”

    陈作业重复着说了一句:“12078‰月息。好了”说完放下了电话。

    夏天想道:“估计是西湖春天证券经营公司的拆借案开庭了,陈行长在独自忙这事。他被当年的同学折腾成着样,也是不值。看来,还是少吃咸鱼少口干的好。”

    好一个陈作业“在独自忙这事”说来也是,这笔业务从头至尾都体现这一特点:陈作业力主独自拆出,资料档案由他独自保管,原来准备偷偷独自收回,但现在却变成独自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簿公堂。有点一以贯之的是,这笔打官司的文书资料像拆借资料一样,仍由陈作业自己独自保管,因为他担心问题外泄,若被人上达到总行,说句难听的话,若是只断了他的三顿,处罚还是轻的。因此,这事除了作为一把手的王显耀知道外,夏天也只因王显耀提点了一下。了解个大概。而要解决问题,只能由他自己一个人着忙。不仅如此,整天还神经兮兮地担心进一步东窗事发而身败名裂。

    夏天在继续写着准备打印的文件。由于王显耀近来不是经常到支行来,夏天还叫韩小妞编好了文号,只待行长签发后就立即打印成文。当时的文稿是: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文件

    深市银湖字1998第056号

    关于宝安岸尾公司贷款的有关情况说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

    现将我行原湖贝金融服务社于1994年4月至6月贷款给我行的股东之一的深圳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并提供举证材料见附件。

    一贷款有关情况。

    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和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因合作筹建汽车城项目缺乏资金,于1994年4月至6月间向我行累计贷款21550万元,其中,1以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名义贷款4650万元。用岸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29套房地产建设权作押。2以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名义贷款16900万元。首次签合同时,岸尾经济发展公司以呈报宝安规划工土局核批的岸尾村工业用地155万平方米作抵押。在具体操作中。因为该地块没有交清地价,无法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时,我服务社考虑到与岸尾公司的股东关系,采取一边贷款。一边办手续,一边催还款的办法操作。截至1994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前来稽核时,岸尾公司在我行的贷款余额仍有8900万元,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于1994年7月12日下达稽核结论指出:“抵押物不实。你社贷款给岸尾公司18笔贷款,金额16900万元,6月20日余额8900万元,是以土地作抵押,但无土地使用证及红线图。”此后,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确实也想了不少办法。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在8900万元贷款余额中,采取的补救措施有:1以存入发展银行的1000万元企业存单质押贷款1000万元存款到期已兑付还款。2以安延公司78辆商品车质押贷款2000万元。当时扣下三证和车钥匙在银行存放后因海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走。服务社又与岸尾公司和安延公司商量寻找新的担保人。1995年6月14日,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与岸尾公司和有定期存款的中山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覆盖原合同。3剩余5900万元贷款,由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与岸尾经济发展公司和深圳金凯歌发展有限公司于1994年7月11日签订担保合同,并详列了担保贷款的清单,以此覆盖原土地抵押贷款合同。上述补办手续的过程是根据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为防范风险,在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办理的。是对岸尾公司借款还款后的余额进行合同完善。因此。原借据数额高于合同数额不奇怪。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于1995年8月1日正式更换深圳湖贝金融服务社的领导班子。更换前,服务社原负责人多次与岸尾公司安延公司金凯歌公司商量进一步充实抵押手续。岸尾公司从未对贷款提出异议。此前,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稽核组于1994年6月以专项稽核的方式深入岸尾公司,岸尾公司亦对贷款持肯定态度。湖贝支行新领导班子到任后,多次约请了岸尾村委两届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前来商量还贷事宜,双方均气氛融洽,颇具诚意。起诉前,我行于1997年8月19日送达9703号,岸尾公司亦办理了回签确认手续。在法庭调解的过程中,参加调解的岸尾公司的代表对借款不持异议。

    二举证附件清单:

    1贷款给岸尾公司帐户的根据借据收方凭证18张;

    21995年4月30日还款400万元的凭证一张;

    3岸尾公司划款支票13张;

    4岸尾公司是湖贝金融服务社股东的证明材料一份:

    5岸尾公司与安延公司关系的证明材料两份:区办公室关于成立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的批复;安延公司与岸尾公司的合作合同。

    6贷后检查催收材料两份:1995年6月10日更换担保合同;1997年8月18日逾期通知书。

    7原借款合同七份;

    8银行进帐单12份。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下午。行长室人声鼎沸,两个行长和郝文婷均在。这是因为陈作业和郝文婷参加了上午中院开庭的湖贝支行与西湖春天证券经营公司拆借案的庭审,回来后集中在一起。一是向王显耀这个当家人汇报案情,二是商量行止。

    王显耀听完郝文婷的庭审介绍,心里显然很不高兴,担心这宗有手尾的案件迟早会缠上身。

    夏天在走廊上能看到行长办公室的动静,以为他们聚在一起是一个机会,正好讨论岸尾公司的再审问题。于是,他拿了写好的文件便往行长室走去。

    在行长室里。陈作业和郝文婷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在王显耀大班台的对面,而是在作为会客室一部分的真皮沙发的对面。也就是王显耀座椅位置的较远的侧面。

    王显耀看到夏天到来,在不动声色地一边用铅笔在本子上写着什么,一边对夏天说:“坐吧。



三三八、区大郎金蝉脱壳
    在政法部门侦查安延公司诈骗案进入实质收官阶段的同时,另一个颇具黑社会色彩的经济纠纷案也进入了尾声:

    一天下午,夏天正在办公室看当天的,忽然在广告版看到龙岗人民法院刊登的公告,该公告称:

    家乐大酒店的各债权人:

    家乐大酒店的260名员工与该酒店因工资争议一案,员工已依据生效的深圳龙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深龙劳仲案字1998第x7号仲裁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另本院受理的吴南生李荣等原告诉该酒店欠款系列案业经审理终结。现本院已依法查封了该酒店内的全部资产并进行处理,敬请该酒店的各债权人尽快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以便保护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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