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剑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华表
换作旁人,怕不得早就翻了天。
一旦放飞自我,这头青蛟绝对比孙猴子还要能浪。
不过现在镇压妖女又多了一招,断网!
断网一天,寝食不安。
断网两天,焦躁难耐。
断网三天,抓狂欲疯。
断网四天,生不如死。
断网五天,奄奄一息。
断网六天,妖事不省。
断网七天,你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
这头青蛟整个儿都不好了。
放下手机,言归正传,李白指了指脚边,十分无辜地说道:“呃!你看,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的,这样挺好。”
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主动欺负人,是别人用自己的脸撞他的手,简直是太不要脸了。
“你那支剑卖不卖?”
艾丽莎到底不是那些肌肉多过脑子的半成品,趁着双方还没有彻底撕破脸,当即换了个方式,同时也是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暴甲梦魇”的爪子都被对方给吃掉了,变成了一身恐怖的怪力,还能再吐出来不成?
在一无所获的局面下,她只能退而求其次,总比什么都得不到要强。
“卖!只要价格合适,怎么不卖?”
李白又不会跟钱过不去。
虽然那支大宝剑用得挺顺手,可是比它更好的剑,在他的储物纳戒和清瑶妖女的储物龙鳞里面,数量要多不少,尤其是在异界学了剑匠和炼器的手艺,怕是几辈子都不会缺趁手的剑。
“一万美元!”
之前对方答应的痛快,艾丽莎多留了个心眼。
“一百万美元!”
李白又不傻,怎么可能上对方的套路。
之前那一百万美元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现在只报一万美元,抠抠索索的算几个意思。
那支剑的标价都不止一万美元,就算是抠门,也不至于抠成这样吧?
难不成自己之前那一记竹杠,将对方敲成了麻袋?
连李白都要暗生鄙视,特么穷逼就不要装什么大爷。
“十万美元,你的那支剑只是‘剑阁’的工艺品。”
果然!在心理战场上,精明的艾丽莎完全不是李白这位专业人士的对手,为了急于求成,这一松口便是溃退十倍,一万美元变成一十万美元。
“一百万美元,爱买买,不买滚!”
李白一口咬死,一个美元都不让,吃定了这个金发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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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剑说 第1269节-交易
第二次主动送上门来的竹杠,如果不敲一下,估计自己的良心会痛。
艾丽莎咬牙切齿地说道:“好!一百万!”
没办法,打又打不过对方,只能认栽!
更何况眼下在地上还躺着十来个人,这一百万美元就当作是买命钱了。
不然的话,今天恐怕很难都活着回去。
“呵呵!这才乖嘛!我请你喝酒!”
小手一抖,两百万美金到手,李白的语气也变得客气起来,毕竟拿人手软,生意归生意,私人恩怨归私人恩怨,这个必须得公私分明。
哪怕对方把自己的小酒馆砸烂夷平都没关系(横竖都不值一万美元),薄薄的彩钢瓦才值几个钱?
金发女人的脸都青了,气得说不出话来,却只好跟着李白往酒馆里走去。
深知这些半成品缺陷的艾丽莎没打算去理会躺在地上的同伴,先让雨淋一会儿,醒醒脑子再说。
还有满地造型奇异的装备任凭风吹雨淋,却不担心被人顺手牵羊。
因为不成文的潜规则,在这里,没人敢动歪心思。
尤其是此时此刻,在见识过酒馆老板李白的暴力后,更不会有人敢胆边生毛的乱伸手。
小心头都给你打飞!
“看到了吧?这个酒馆是个风水宝地。”
“老板的武力值好高,藏的太深了!”
“老前辈们找的地方,果然不差,是个好地方!”
“一百万美元的剑,到底是什么剑?外星人的武器吗?”
“我今天看到了一群怪物,特么竟然还有比怪物更加恐怖的存在。”
“这是里世界吗?好可怕!”
各路吃瓜观众们彼此窃窃私语的陆续涌入酒馆内,今天看到的,听到的,给了他们极大的震撼,甚至几近颠覆三观。
正因为有强势大佬坐镇,以酒馆为据点的三教九流们反而更加放心在这里讨生活。
至少在酒馆里面,不用担心被人抢了,甚至砸了饭碗。
再退一万步来说,无论如何性命多少有保障。
金发女人艾丽莎先是打了个电话,用旁人听不懂的密语说了一通,放下电话后犹豫了片刻,这才开出几张大额现金支票,叠在一起后再看向李白。
“这是支票!剑呢?”
现金支票是有限额的,以她的额度并不足以一次性开出整张百万美元的大票,只能分散开出几张额度相对小一些的支票。
论起实用性,还不如之前整本送给李白的定额支票本更加实用,相当于大面额现钞一样,拿到本行或合作银行就可以毫无阻碍的见票即付,相当于银行自己发行的大额钞票,这就是美联储为什么不发行大面额现钞的原因,不记名的定额支票一撕就能使用,有银行信用做背书,反而更加方便。
在信用重视程度这方面,欧美银行比华夏银行更加在意,后者更需要客户自己承担一部分信用风险。
“当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童叟无欺!”
李白一抬手,就像变魔术似的,一支连鞘长剑平空出现在他的手上。
正是当日参加土著部落祈雨活动时抱着的那支大宝剑,李白用它迸发剑罡,斩下了“暴甲梦魇”的爪子,惊退了那三只狰狞怪物。
“给!~”
艾丽莎记得这支大宝剑的模样,当即将那几支票推了过来。
“拿好!”
李白同样将大宝剑推了过去。
两人同时到手双方的交易品。
“交易达成,我请你喝一杯!”
在验收了支票后,李白手上多出了一支酒瓶和两支水晶高脚杯。
酒是20年陈的原浆女儿红,正值芳华,不是30年的老阿姨。
缓缓转动瓶口,醇厚的酒浆倒入晶莹剔透的高脚杯内,粘稠挂壁,色如琥珀,香气含而不放,宛如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持着精致的湘妃竹绸伞,在细雨朦胧的石板古巷内娉婷而行。
高脚杯,女儿红,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葡萄酒是什么鬼,赶紧冲马桶去)。
李白又取出一支玉瓶,里面存着最上品的信蜂蜜,往往两支高脚杯内各点了一滴。
信蜂蜜并不是这个世界的蜂蜜,而是舶来品,来自于异界。
由李白亲手用南蛮巫术的血饲秘法孵化出来的玉纹蜂王,予以妖化后形成的新族群。
连整个蜂群都是他的,蜂蜜自然是任凭取用。
在不影响蜂群繁衍的情况下,着实收集了不少,用来满足口腹之欲。
信蜂的前身玉纹蜂酿出来的蜂蜜原本就已经是佳品,以蜜香浓郁而闻名,百丈开外都能够闻到挥散不开的蜜香,而妖化后的信蜂群酿制出来的蜜,品质更是上了一层楼。
仅仅是微不足道的一小滴蜜蜂密,就让水晶高脚杯内的女儿红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是什么酒?”
嗅着扑面而来的香气,死死握着那支大宝剑的艾丽莎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仿佛那支高脚杯里面有她极度渴求的东西。
至于洒瓶子上的女儿红印刷标贴,她是万万都不肯相信的,什么时候这种东西都能够烂大街的乱卖,华夏人这是不打算过日子吧?
“二十年陈的女儿红,加了点儿蜂蜜。”
李白轻轻一推其中一支高脚杯,杯底顺着桌面一路滑了过去。
信蜂蜜兑女儿红,这是他最喜欢的喝法之一。
水晶高脚杯只是为了装逼,用搪瓷大茶缸子也能凑合着用。
“女儿红?蜂蜜?”
按住滑过来的高脚杯,艾丽莎将信将疑的轻嗅了一下杯口。
在下一秒,恍若置身于花海,无穷无尽的花香紧紧的包裹住她。
“这是蜂蜜?”
艾丽莎一脸怀疑。
有这么香的蜂蜜吗?根本是闻所未闻。
“请!”
李白拿起酒杯,轻轻摇晃了一下,浅啜一口。
南方的女儿红后劲十足,比北方的烧刀子烈酒更加霸道,大口大口的豪饮,初时香甜可口,甚是好喝,但是很快就会醉到人事不省。
从扑鼻花香中回过神来的艾丽莎不由自主的喝了一小口,随即眼睛瞪得老大,难以置信的望着自己杯中的酒浆。
这真的是酒,而不是醉人的蜂蜜?!
“这酒,好香!~这酒……”
仅仅是这么一小口,艾丽莎却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种满足感。
人的本能会被一些有益的东西吸引,例如代表着糖分的甜味,代表着蛋白质的食物芬芳,代表着脂肪的油香,对于各种能量物质的渴求往往会没有节制,造成的结果便是营养过剩以及肥胖。
作为美国生物科技人体应用最新研究成果之一的艾丽莎却无虞这种担心,她对能量物质的需要远远超过普通人,甚至连普通食物都无法满足日常所需,只有特制的高浓缩营养食物才能维持生命机能的日常所需。
如果没有及时补充,或者补充不足的话,很有可能会被活活“饿”死!
根据质能守衡定律,大补给大输出,想要爆发出那么大的力量,就得有足够的补充,否则不可能平空积累出那么多atp(腺嘌呤核苷三磷酸)能量物质可供艾丽莎挥霍。
“这酒不错吧?”
李白举杯示意了一下。
分享饮食上面的东西,他从来都不会吝啬。
哪怕是敌人,都可以坐下来一起享用火锅,吃完再接着打嘛!没什么不可以的!
艾丽莎又喝了一小口,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体内的满足感,轻轻吐出了一口气,说道:“很好的东西!这酒,你卖吗?”
她觉得这一杯酒里面蕴藏着极大的能量,甚至足以让自己毫无保留的发动一次“狂化之力”。
这个华夏人手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好东西,使艾丽莎不由自主的生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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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剑说 第1270节-送客
“美国人,看上什么就想要什么,这个毛病得改改,我这里的好东西太多,你们要的过来吗?”
李白细细品着高脚杯里的红酒,请一杯酒都能引出这样的屁话,早就知道就不请了。
这种土洋结合式的喝法很有逼格,光凭着端杯的架势,就很难让人相信杯子里面粘稠的酒浆不是葡萄酒,而是华夏江南特产的黄酒。
艾丽莎小心翼翼地端着水晶高脚杯,仔细打量着里面的酒浆,说道:“只要价格合适,没什么不能卖的。”
这个价值观很美国!
“不卖!喝完你就可以走了!走好不送!”
话不投机半句多,李白将手上的女儿红一饮而尽,兴味索然地摆了摆手。
如果不是顾忌会引来更多的麻烦,他早就一巴掌一个,抽死这些美国王八羔子,省得像苍蝇一样碍眼。
想必美国人也不敢撕破脸,同样顾忌到李白身后的华夏。
毕竟是五常之一,曾经怼过联合国,最后竟然还令人难以置信的怼赢了!
像这样的大佬,谁敢轻易惹翻!
特么脑袋都给你打飞!
艾丽莎无奈,三两口喝完了高脚杯中的酒,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白晰的皮肤底下突然毫无征兆的泛起淡淡的蓝光,一条条奇异的纹路自行浮现出来。
这是……
她惊讶的看着自己的手背,想起了生物专家们的一句话。
当atp能量真正满盈的时候,这些生物能通道就会不由自主的溢出能量光芒。
这句话只是理论上的判断,在现实中却从未出现过。
艾丽莎确信自己并没有发动燃烧atp能量的“狂化之力”,但是又切切实实的看到了能量溢出光芒。
这意味着此时此刻,她体内的atp储备达到了满溢的临界点,开始自动消耗多余的能量,产生这些只有在爆发“狂化之力”时才能看到的光芒。
简直是不可思议!
在接受人体生物调制后,艾丽莎体内的atp能量储备一直处于标准值范围内。
如果将满盈状态的量化数值定义为100,那么她的正常标准值范围应该在40-70之间。
但是她很难将这些宝贵的生命能量完完整整的保留下来,只要补充不及时,体内的储备就会-1、-1、-1……随着时间推移而持续减少。
即使有特制的高浓缩营养食物,由于受到消化系统的容量和转化效率的限制,并不足以将亏空完全填平并且持续增长到满盈状态。
哪怕24小时不停的进食也没有用,特种补给食物所能够提供的单位营养密度也有一定的限制。
单以热量为单位,食用油的每百克900大卡已经是极限。
至于单位900大卡以上的食物,抱歉,没有了!
总不可能把人当作燃油机,光靠喝油来提供维持生命的能量吧?
可是这个不可能的极限却被区区一杯酒水打破了,如果换成高浓缩营养食物,光是体积就足以将她活活撑死。
酒馆里面的惊呼声此起彼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艾丽莎和那个华夏老板又要打起来。
可是最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金发女人带着一身蓝光纹路大踏步的走进酒馆外面的雨幕中,她手上还提着那支刚刚交易到手的大宝剑。
那一杯酒蕴藏的能量惊人,竟然将满盈状态一直持续到现在。
“蠢货!该醒醒了!”
来到酒馆大门外的水泥地坪上,艾丽莎将布朗特拎了起来,正反三对耳刮子扇了过去。
这些没脑子的半成品,就应该好好揍上一顿,免得不知天高地厚。
“呃!~发生了什么事?”
布朗特茫然的睁开了眼睛,全然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你们差点儿全部都被打死,明白吗?”
艾丽莎恨铁不成钢。
这些光长肌肉不长脑子的半成品只要稍稍聪明一点儿,哪怕只有自己的十分之一,也不至于被人随手一巴掌抽翻在地。
“被打死?这不可能!这不……”
布朗特气急败坏的大叫起来,可是刚喊了两嗓了,就看到了满地横七竖八的同伴,一股子寒意从尾椎骨升起来,真冲天灵盖。
艾丽莎说的居然是真的!
他们差一点儿就全军覆没。
“你把那个家伙干掉了?”
布朗特疑惑的看着艾丽莎身上的蓝光纹路,这明显是处于“狂化之力”中。
蓝光纹路不是装饰性的纹身,保持这种状态需要消耗大量的atp能量物质。
他很不理解艾丽莎为何要如此挥霍宝贵的生命能量,即使是大战刚刚结束,应该及时解除狂化才对。
“我被他干掉还差不多,为了保住你们的命,只好跟他做了一笔交易。”
艾丽莎亮出了手上的连鞘长剑。
“剑?”
布朗特疑惑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又惊又喜的问道:“是那支剑?斩下‘暴甲梦魇’爪子的剑?”
他的注意力一下子从艾丽莎身上的蓝光纹路转移到了那支连鞘长剑上面。
“就是它!”
艾丽莎暗地里悄然松了一口气。
虽然前后付出了两百万美元,但总算不是空手而归。
布朗特打量着那支剑,猜测道:“神剑?真的有那么锋利?”
“这里不是合适的地方!”
艾丽莎望向酒馆大门内,那里面不知道有多少视线正在暗中盯着自己。
可不能再有任何闪失了!
不待艾丽莎继续提醒,布朗特点了点头,转过身一把揪起凶兽巨汉汉克的身体,同样的正反大耳刮子招呼了过去。
“给我去死!”
汉克睁开眼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不管不顾的轰出一拳。
轰!~
两人的拳头狠狠怼在了一起。
“蠢货,你给我醒醒!”
布朗特眼角直蹦,收回拳头后,不断倒吸着冷气。
若非自己接受过生物调制,汉克的这一拳,即便没有爆发“狂化之力”,也足以将自己轰成一滩稀泥!
对于先天发育强壮的个体,生物调制的效果会更好,不啻于强强联合。
“布,布朗特?是你!”
视线焦距终于恢复了正常,汉克立刻意识到自己打错了人,连忙将一双沙钵大的拳头放到身后,充满歉意地说道:“抱歉,我,我不知道是你,要不你打我一顿吧!”
巨汉很愧疚,差点儿伤到了自己人。
“好了,我原谅你了,快去弄醒别人,看看有没有都活着。”
布朗特没有精力与这个傻大个儿计较,让他跟自己一块儿去弄醒其他人。
通过揪住衣领,再正反耳刮子的方式,艾丽莎的同伴们一一被弄醒,他们带着自己的武器装备,灰溜溜的离开了“李白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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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剑说 第1271节-锄头挥得好
在酒馆门口转了一圈的“毒蛇”跑了回来,向“狼牙十字战队”的队长伯格小声报告道:“伯格,那些家伙都走了!”
像他一样偷偷打探情况的人还不止一个,往日里做为交易场所的酒馆如今也变成了热点。
那些身上会发光的家伙几乎引起了所有人的忌惮。
反倒是甩手掌柜李白这边,正因为一直以来的低调,与之前举行跋扈张扬,动辄要人性命的不速之客们截然不同。
只要是聪明人,就不会觉得李白是威胁,多半会认为酒馆有如此人物坐镇,反而更加安全和有保障。
更何况华夏维和部队就在附近,仅需一支穿云箭,酒馆里面的所有人加到一起,大概都挡不住一个回合。
相比之下,个人勇武并不是威胁最大的那一个。
热闹看完,“狼牙十字战队”的队长伯格不便多留,拿起李白撂在桌上的两叠美元,微微一鞠躬说道:“谢谢boss的招待,我们该走了。”
将那些宝石原石脱手,换成了现金,也算是皆大欢喜。
至于死了一个菜鸟新丁,没什么好遗憾的。
“狼牙十字战队”每年都要死掉几个新人,这在其他雇佣兵团队也是家常便饭。
即使是老雇佣兵,也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够在接下来的任务中活下来。
“好吧,我就不送你们了,如果有新货,记得联系我,电话或者是电子邮件,祝你们一路顺风。”
李白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
他并不常来酒馆,在这里守店待人,怕是要次次落空。
“狼牙十字战队”顺便带走了已经咽气的姚兵,算是满编而来,又满编而归。
他们前脚刚走,一个大腹便便的白人带着笑容,一屁股坐到李白面前。
哪怕酒馆里面有吊扇呼呼转个不停,带来些许凉风,可是他一身西装革履居然也不嫌闷热。
这里可是热带,在潮乎乎的雨季,连出汗都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
这个有着红通通酒糟鼻的白人胖子笑得就跟弥勒佛一般,用谦恭讨好的语气说道:“李医生,托勒尔十分愿意为您效劳!”
托勒尔是酒馆里面的大代理人,手里至少有十几支雇佣兵团队。
他抢先一步跟李白搭讪,让其他人扼腕后悔不已,居然让这个家伙给抢了先。
“狼牙十字战队”虽然运气好,搭上了李白这条线,但是终究经验还是嫩了一些,他们的代理人拉维并没有在场,否则一定不会让托勒尔如此轻易的凑上来。
话说只要锄头挥得好,就没有挖不倒的墙角。
“有事吗?”
李白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女儿红,照例加了一滴信蜂蜜。
能够让艾丽莎体内atp能量储备达到满盈状态的信封蜜,对他来说,也仅仅是一种不错的调剂甜品,远远算不上最好的东西,不过与黄酒确实绝配。
高庄馒头夹鱼子酱和三文鱼;山东煎饼裹伊比利亚火腿和法国黑松露,再卷上一支大葱;披萨夹油条;牛排配拌面;鸡蛋酱拌意大利面……各种土洋结合的吃法其实都不错(表哥试过其中至少四种,除了伊比利亚火腿)。
桌上还有没动多少的卤猪头肉,正好可以拿来下酒。
“我手里有十五支精锐高效的专业团队,可以为您解决所有的问题。”
托勒尔拿出一只匣子,在手上打开,接着说道:“不介意来一支吗?相当不错的古巴货!”
“你是客人,你随意。”
李白喝酒,但是不抽烟,而且酒馆里面也不禁烟,每张桌子上面都有一只烟灰缸。
无论如何,烟味也比黑人身上呛死人的体味要强多了。
“抱歉!”
托勒尔只好将雪茄烟匣子重新收了起来,在遇到重要客人时,才会拿出来请对方抽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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