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地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通吃小墨墨
灵族人,曾经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他们是这个世界的神,他们是造物主。
殷寿这个老妖怪,说的话也是惊世骇俗,一句造物主,在他嘴里说出来,简直是让人窒息。因为灵族人的降临,在这个世界传播了他们的文明,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秩序,开创了新的生命。
按照二十一世纪的各项研究表明,人类的历史转折点是在冰川时代,时期,冰川时代之前的,为史前文明时代,那个时代的科技远远超越了现代,因为冰川时代的来临,一切都覆灭,的使命便是生命和文明的传承,让冰川之后的时代,能够继续延续下去。
实际上,人类在研究史前文明的基础上已经有诸多的进展,不公开的研究诸多,而在民间能够被世人发现的,那些未解之谜,很多都有可能是史前文明的东西,比如金字塔的建造技术、玛雅人的历法和天文……
殷寿说的灵族人,造物主,那是冰川时代之后的传播者,他指着冰川铁塔,说道:“看,这样的玩意,就是灵族人造出来的,现代的科技,估计要再过500年,都未必能够造得出来。”
“我活了两千年多年,漫长的时间岁月里,我甚至都忘记了我的名字,人类一直在追求长生不死,但是他们不知道,长生是最痛苦的事情,因为你求死不能,而生无可恋。”
“你不是还有家人吗怎么会生无可恋呢”
“你不会明白的!至少你现在不会明白!”殷寿苦笑了一下,他的眼神透露出来的,似乎真的是生无可恋,一心求死。
或许,当一个人活了两千多年,名利、富贵、权力、爱情等,全部都尝腻了,没有了世人的那种追求,真的有可能是生无可恋了,可是想死又死不了的那种孤独。
殷寿想活着,像正常人一样活着,他想在阳光下去享受这个世界,可是却办不到,阳光的光线中蕴含克制僵尸的力量,能够让僵尸灰飞烟灭,但是殷寿可跟普通僵尸不一样,他可是始祖,他不会跟普通僵尸一样灰飞烟灭,他死不了,但是却如受酷刑,生不如死。
“我第一次觉得生无可恋的时候,特意在白天出现在十万大山的山顶,阳光就像滚烫的铁水在不断的灼烧我的身体,我体无完肤,每时每刻都如地狱第十八层的恶鬼在受酷刑!我一动不动的在那里暴晒了七天,就是死不了,每天都是酷刑。”殷寿看着任天行,说:“自那个时候起,我就明白了,这才是最痛苦的惩罚!”
“所以,你想要跟正常人一样,能够在阳光下生活,你就用活人来做实验。”任天行问。
殷寿点了点头,说:“没错,一千多年前,我就想尽各种办法,但是当时的条件实在太有限,根本没法研究,一直到七百年前,我想明白了,依照当时的科技,根本没法做到,因此我转变了思路,我要改造这个世界,我在世界各地寻找灵族的遗迹,希望能够找到有所收获。”
七百年前,殷寿放弃了研究僵尸的生存,转而变成了去探索这个世界,至今,已经七百年了。任天行听闻,顿时有了兴趣,他很想知道,殷寿花了这么多时间,到底找到了什么。
然而,任天行只是想的太简单了,这不仅仅是探索这个世界,而是殷寿真的在改造这个世界,殷寿后面的话,真的让任天行简直不敢相信。
殷寿花了很多年的时间,在各个部落,各个国家建立了自己的势力,他利用这些权力,在世界各地寻找各种线索,而当他找到一些资料后,他发现之后改造这个世界,推动这个世界的发展,达到一定的科技水平,才有可能有条件去研究僵尸。
僵尸拥有着超越普通人的能力,用殷寿的话说,这是一种基因变异,让僵尸能够有抵抗阳光的能力,就得研究出变异的原因和找到抵抗的元素,这就需要到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依赖于科技的发展。
“我花了四百年的时间,终于找到了灵族曾经的一个避难所,这个避难所藏在一个天然的地底洞穴之中,在那里,我找到了动力相关的资料,而经过五十年的研究,我从这些资料中总结了当时人类的环境所能够制造出来的一种基本技术。”
任天行心头一跳,急忙问道:“是什么”
殷寿嘴角微微翘起,说:“你死也想不到的!我故意把这个资料,送给了一个叫丹尼斯巴本的人,并和他一起研究。”
丹尼斯巴本任天行从未听过这个人,但是殷寿的解释,顿时让他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丹尼斯巴本,是法国物理学家,1679年的时候,制造了人类第一个蒸汽机模型!从那之后,开启了人类的蒸汽机时代,让人类能够通过蒸汽获得能量。
殷寿把资料给了这个丹尼斯巴本,并和他研制了蒸汽机模型,十多年后,这个蒸汽机的研究进展实在太慢,殷寿发现丹尼斯巴本的能力并不足以给他想要的结果,因此他离开了那个地方,去寻找更合适的人。
直至一百年后,到1800年,殷寿来到了英国,他遇到了一个叫特里维西克的人,并跟他一起,通过几年的时间,制造出了蒸汽转化为推动力,并用在船舶上,这才奠定了蒸汽机时代的科技基础。
任天行听到着,都有点不敢再听下去了,简直是耸人听闻!如果他不知道殷寿的身份,他真的以为这个人是在讲天方夜谭。
殷寿后面也没有继续讲他的故事,以为他的生命气息似乎在消失,已经感觉到生命力在虚弱的减退了,但是他还是简单的说了后面的事情,但是每一个极为简单的词,都让任天行心惊肉跳。
蒸汽机时代之后,便是内燃机时代,继而跟着的就是电力时代的来临,每一次重大的人类历史变更,都有着殷寿的各种影子。
“可惜,这个时代发展的太慢,灵族人的技术,直到现在,能开发利用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殷寿叹了一下,说道:“我在世界各地都建立了实验室,各种实验都在反复做,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你的漫长过程,甚至不惜用活人来做实验,简直毫无底线,惨绝人寰。”任天行不禁呵斥。
殷寿道:“惨绝人寰,嘿嘿,在我眼里,有什么比连死都
第138章 金身不灭
第138章 金身不灭
真正的殷寿,被气死了,活活的给任天行给气死了,亏任天行还想着找殷寿算账呢,可是如今,知道殷寿有三个分身,任天行也感觉头大了。
一个西汉时代的普通人,称为了殷寿的分身,原因很简单,因为他长得像殷寿,从体型、身高到五官,几乎是八分像,说是偶然被这个殷商时代的大帝遇上,但是老妖怪根本不相信,这是偶遇。
殷寿把老妖怪有目的的咬成了僵尸,亲口所咬,严格意义上是除了殷寿这个僵尸始祖之外的第一代僵尸,是真正的继承了殷寿七成的力量,并特意的把老妖怪进行训练,让老妖怪学习他的各种行为,从走路姿势、说话音调、行为习惯,甚至在气势上,都需要一模一样,直至训练了十年。
任天行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殷寿要让老妖怪学习他,殷寿作为僵尸始祖,不老不死,具有黑夜的无穷力量,他为什么还要费煞苦心来培养分身呢
老妖怪后面的话,让他几乎窒息,因为他没想到,隐藏在这个世界的人,远远超出他的想象,因为,这个世界还有一些上古传承下来的隐世家族,在追杀殷寿。
“当年黄飞虎的两名大将,手持七窍破魂剑和夺魂刀,势必要斩杀纣王于刀剑之下,他们从东方追杀到西方,如果不是黄飞虎将军当当年有变故,这两位大将无奈之下只能放弃追杀返回大周,纣王必定死于他们的刀剑之下。”老妖怪说的两位大将,就是任天行和完颜长风的先祖,昔年曾经是黄飞虎将军的左右手。
任天行听到这段密史,顿时精神一震,他立即追问当初黄飞虎有何大变故,导致连追杀纣王的任务都得立即放弃,但是老妖怪也不知道,不过老妖怪却道出了,殷寿为何会寻找分身的原因。
当年殷寿被追杀,东躲西藏,身受重伤,虽然自己是不老不死的躯体,但是那个夺魂刀和七窍破魂剑,简直就是专门克制他的东西,让他痛得死去活来,生不如死。因此,追杀他的人离开之后,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被这两个人找上门来,因此他在西方花费了几年时间,暗中扶持了几个家族后,偷偷的潜回了东方,并开始寻找替身,训练他们,培养他们。
如果黄飞虎他们再次找来,有了替身,纣王变可以利用替身躲开追杀,而且为了防止出意外,纣王不只是找一个替身,前后找了三个,老妖怪就是第三个。
这三个替身,纣王训练之后,几乎让人区分不出真假,纣王因此进入了幕后,并操控着三个替身为自己办事,布局整个世界,三个替身利用纣王的身份,在这个世界寻找灵族的线索,并开始培养各个部落的势力,为其所用。
老妖怪说道:“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居然还有比我们更厉害的对手,我们原本以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已经是食物链顶端之人,直至我遇到了隐世家族。”
“隐世家族”
“对,黄氏家族,他们是黄飞虎的后代!他们不在世俗之中,但是他们一直在寻找纣王,那一次我遇到了黄飞虎的后代,我才知道这个家族的恐怖,他们的强大让我们无法想象。”老妖怪回想起当年,估计也是一场恶战,但是他却不愿提及更多的细节,只是说这个家族十分恐怖,最后这个家族另一个高手降临,两个黄氏家族的高手,一直追杀老妖怪,让老妖怪不敢冒头。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们活着的意义,我们居然是一颗不由自主的棋子,一个诱饵。这两个高手差点把我给杀了,这个时候纣王出现偷袭了他们,把这两个人活活给咬死。但是,黄氏家族的高手,不只是这两个,因为从纣王口里得知,他另一个替身,在别处被这个家族的人给灭了。”
老妖怪是诱饵,是挡箭牌。第一个替身被黄氏家族的人杀了之后,黄氏家族以为纣王已死,以为使命已经完结,因此不会再大力的派人去寻找殷寿,只是每年会派一些家族弟子四处清理殷寿的余孽。
殷寿利用这样的信息错位,不断的偷袭黄氏家族。因此,黄氏家族跟僵尸的恩怨就这么一直延续数千年。
“我快不行了!”老妖怪的脸色已经开始红润了,这是回光返照的一种现象,虽然整个人没有程老态,但是已经能够看出来,生命即将终结。
老妖怪从手上脱下了一个古朴的戒指,递给任天行,说:“这个玩意,送给你!作为我的回报,而且,我也只能给你这个。”
“任天行,我知道你答应了我的交易,你一定会做到的,我的家人就拜托你了,希望你能赐他们一死,结束他们痛苦的一生。”
任天行吸了一口气,接过老妖怪的戒指,缓缓说道:“放心去吧,这个戒指我不需要,我会转交给你家人。”
“不,你需要!因为秘密都在里面!”老妖怪的话让任天行好奇,他继续说道:“你要想开启禁地,把完颜长风救出来,你还得靠它。”
“为什么”任天行不解的端详着这古朴的戒指,老妖怪却说道:“这戒指是灵器,你滴一滴血在上面就知道了。”
“滴血”任天行疑惑了一下,真不会是像修仙小说里说的那样,滴血认主吧,但是看着老妖怪很认真的表情,他还是从指间挤出了一滴血。
一滴金色的血!
看到这血的颜色,别说老妖怪,连任天行自己都吓了一跳,老妖怪有点激动的说:“你进化的已经到这份上了……”
“为什么我的血是金色的”任天行问。
“这就是进化!别说血是金色的了,以后你的骨骼都是金色的,如果你的身体再进化,到最高级的时候,你的骨骼经脉,会成水晶色。”
“水晶色”任天行听了之后,忽然间想起了水晶头骨,以及俄罗斯发现的水晶骸骨……,这个世界的未解之谜
“知道什么叫金身不灭了吧!那可不是佛家乱编的,你也别惊讶了,生物的进化,是这个世界上最神奇的事情,你能否到那个高度,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纣王的不死之躯,只达到了半步金骨的阶段。”
原来,佛家的诸多罗汉、菩萨的金身,指的不是浑身镀金,而是真正意义上的进化到连骨头血液都是金色的。
知道得越多,就越让人感觉自己的渺小,任天行这时候就恨不得让长风这个该死的家伙出现,因为他如果在这里,一定会给自己解决这些疑惑。
这些疑惑,这些秘密
第139章 七星悬空塔
第139章 七星悬空塔
老妖怪走了, 这个西汉时代被殷寿抓来做替身的人,在走之前才想起自己的名字,这是一种悲哀,但是谁也不知道,他的这一生,两千多年的岁月之中,他以纣王分身的身份都做了什么。
纣王要研究僵尸,要抵抗命运,他要在生物技术上超越灵族人给他的惩罚,必定会牺牲诸多生命,而老妖怪为了执行纣王的命令,双手怎么可能不会沾满鲜血呢
尘归尘,土归土!
任天行只能这么感慨,他已经没有心思去跟一个死去的人算这笔账了。
老妖怪送给他的这个空间戒指,里面有着老妖怪这么多年以来找到的各种宝物,其中以书籍类居多,一个巨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个朝代的文书,有碑刻文书,有竹简文书,有金箔有银皮,甚至还有毛皮等各种载体的书籍。
这些书籍记录的内容,都是老妖怪寻找灵族人的线索。
除了这些之外,还有诸多已经绝世了的珍稀药材,如磨盘大的紫色灵芝,灵芝表面的纹理如太极的阴阳鱼一般。有大腿粗的人参,形状有若婴儿一般……
诸多珍稀药材里面,有一个防爆玻璃箱子静静的躺在一处,玻璃箱子的奇特引起了任天行的注意,因为在玻璃箱子上面,刻满了透着绿色的古怪符文。
一个刻着符文的玻璃箱子,这足以勾起任何人的好奇心,任天行拿了过来,透过箱子的玻璃可以清晰的看到里面有一颗朱红色的果子。
任天行不知道这是什么果子,但是他能肯定的是,这玩意一定十分珍贵,珍贵到连这个活了两千多年的老怪物都如此的小心翼翼,只是他不知道,这个果子叫朱果,又叫山朱灵。
在地球上,几乎已经绝种了的一种灵果,但是在禁地之中,却依旧残存着。
任天行根本不用一个一个看,他只是念头一起,精神力往哪看,哪的东西就会映入脑海,让他瞬间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把整个空间戒指里的东西都大概过了一遍,他的注意力停留在了书架上的几本笔记本上。
这是十分精美的笔记本,中世纪的羊皮纸做的封面,里面都是繁体字的内容,钢笔字的字迹十分的优美而有力,这些是老妖怪所记载的,每本记录的都不一样,第一本,他给这本书做了一个命名,叫《物种进化》。
《物种进化》中,重点记载的并不是所有物种的进化,而是僵尸的进化,里面记录了殷商时代的纣王殷寿,被灵族人惩罚,植入了一种病毒,从而变成了僵尸,并阐述了这种病毒的特点。
僵尸,能够不老不死,是因为病毒对细胞产生了催化作用,让细胞可以超强再生,并保持在当前被感染的状态之时,一旦受损会迅速细胞再生,并通过几何级的速度复制细胞,从而让人体能够受损时具有自愈能力。
甚至,这种病毒能够根据不同的基因开发大脑层不同的区域,因此变成僵尸之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异能。但是这种病毒,容易被紫外线和阳光下的未知射线所灭杀……
这本笔记本里,还记录了僵尸的传染源,传染方式,能力传承的范围,强度等等,这些都是极为专业的,任天行此刻发觉,原来僵尸的学科是这么的庞大。
除了研究学,老妖怪甚至还记录了他所知道的各地僵尸家族的人数,能力特点,隐匿的地点,以及血族的一些制定规则,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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