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笑追夫:抢个王爷做老公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第九天神
“还有啊,小姐说人这一辈子最难得的就是寻得一位真心人,她觉得,让公子对她是真心的。”
“而且,我家小姐,本来就更喜欢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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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取阳补阴
众位大夫齐齐一抖!近日京城的流言他们是听过一些的。宰相这么一问,他们心中已经猜的不离十了!
这程家二公子当街强抢了一个姑娘,还扬言非这姑娘不娶,这事儿可是传遍了整个京城的!若是寻常的纨绔子弟干出这等子事,他们定不会奇怪,但程家二公子,那可是个姑娘啊!!
身为姑娘,强抢民女,还要成亲,这简直就是惊世骇俗!
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这程让放着大好的三皇子不嫁,竟想要娶一个民女,试问这普天之下,哪个女子会如此行如此愚蠢之事
所以啊,宰相大人会怀疑程让身体有疾,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只是,男人喜欢男人的病,叫龙阳之好。女人喜欢女人的病,叫什么呢
大夫们的脸色奇妙了起来。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犹豫了几番,终于其中一位站了出来。
“宰相大人,是这样的,断袖之风、磨镜之癖呢,自古以来便有。但此病病根不在身,而在心!若是无碍于传宗接代,则无伤大雅。治与不治皆可,可若是病入膏肓,要断子绝孙了,则有必要采取强制手段了。”
“什么强制手段”程恩声音都急促了起来!
“此病,极难治。但古籍上却并非没有治此病的方法。若是男人,取女人的奶水为药引,续断、鹿茸、山药各五钱,熬煮三个时辰,日服三帖,足月便能见效。”
“那女人呢”程恩又问。
大夫停顿了一下,语气迟疑:“自古以来,若女人身患此病,一般都难以启齿,更不会主动寻医问药,就连她们最亲密之人,都鲜少知道她们的此癖好。像二少爷这般,于闹市中大肆宣扬、唯恐天下不知的女子,真真是前无古人啊!”
 
第11章 补身体
方法灵与不灵,只有试过才知道。众位大夫经过反复琢磨,终于敲定了对症下药之三部曲。
第一步,服药。即将四鞭与干贝、枸杞、芡实熬服足月。在服药的同时还进行食疗。这是治标。
第二步,强迫二少爷恢复女性意识,认识到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人。这是治本。
第三步,以男se诱之,女人之所以不愿意为女人,是因为还不曾体会过男色之快乐。
“二少爷,这是今天的午餐。您和清越姑娘一同享用吧。”小红端着一盘子吃食走进了程让的房间。
此刻,程让正金刀大马地坐着,手中握着一条雪白的帕子沾了美酒,她一下一下细致地将长剑擦得银亮。
而李越正捏着根细针在笨手笨脚地绣花,那个黑色的香囊上,已经隐约可见一条扭扭曲曲的嫩绿草叶。这便是李越花了大工夫绣的并蒂莲……
“怎么又是这个汤”见小红进来,程让把脸凑过去,皱了下眉头,这个汤已经喝了将近半个月了。
这是盅枸杞等中药炖的汤,里面的肉被炖烂了,汤虽然挺鲜,但因为天天喝,加上那股子浓郁的中药味,总觉得有些腻味。
又是那个汤李越闻言一抖,针又刺进了指尖,疼得他龇牙咧嘴。
程让不知道这汤炖的是啥,不代表他也不知道啊!这汤里可是炖了牛鞭羊鞭等等大补之物啊!女人吃了是没啥反应,可他们男人吃了,那可是会整夜身体燥热,难以入眠的!
真不明白这相府的厨师是怎么想的,程让一个女子,喝这玩意儿有啥用!
而且,最倒霉悲催的是,不但程让得喝,程恩甚至还点名要他也跟着一起喝!
他哪里知道,在程恩的认知里,程让喜欢女子,是有病。而他清越喜欢女子,也是有病。
 
第12章 群芳会
一个月的喝汤之旅就这么过去了,程让总的算下来并没有喝多少汤,但李越喝的汤却是相当的多!除了夜不能寐,常常想入非非之外,倒也没有其他副作用了。
但仅仅是夜不能寐,想入非非,那也够李越受的了!
而且,让李越觉得要命的是,这一个月以来,他日日和程让待在一起,由于身体那过于男人的反应,他竟然觉得一丁点女人味也没有的程让,竟然生出了几分妩媚来……
比如此时,程让正靠在大椅上翘着二郎腿读兵法,他在一旁安静地绣着花,眼神竟不由自主地溜到程让那嫩白的脖颈上了。
他咽了一口口水,啊!认真读兵书的不羁女子啊,多么有吸引力!
尤其是那光滑如玉、修长如天鹅的完美秀项,真想狠狠地啃上一口!
他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得一激灵!
针尖又冷不丁地钻进了指尖,疼得他又一阵龇牙咧嘴!
“静心、静心。”他在心里如是告诫自己。
正准备全神贯注地重新开始绣花,就在这时,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小红拿了套紫色的女子衣裙走了进来。
“小姐小姐,过两天群芳会要举办了,您试试这套衣裙合适不”
群芳会什么东西
程让将手中的兵书往书案上一扔!蹙眉道:“群芳会爷以前都是参加群英会的啊,今年怎么要参加群芳会了”
群芳会,是京城的名媛们齐聚一堂的盛会,也是名媛们在京城的才子阔少面前展现才艺的盛会。
而群英会则相反,群英会中,男人们才是主角,舞文弄墨、耍刀弄枪。群英会是男人们在京城名媛们面前表现一番的盛会。
以往每一年,程让参加的都是群英会。她模样生得好,气质又潇洒豁朗,每每都能逗得入会的姑娘们一阵脸红心跳。
 
第13章 群芳会
此时,空气中弥漫着暧昧的气氛和粉红色的泡泡。
当然,这种程度的暧昧,程让这个大老粗是感觉不到的。
她正当着李越的面……将头发散开,一寸寸脱下月白的男袍。只穿着半透不透的里衣,因为脱得太快,把里衣也带得往旁边一溜。于是乎瞬间香肩半露,玲珑的曲线展露无遗。
李越坐在那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程让,咽了一口口水,脸上愈发燥热了几分。
他八岁去到北境,长年在战场中摸爬滚打,对于女人,他一直没有太多的概念。
可现在,他已经是个十九岁的少年了,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一个极品的美人在自己跟前宽衣解带,说实在的,要把持住自己,真的需要不少耐力。
他很想把目光移开,可是眼睛却不听使唤。而且,现在的他可是个“女子”,若是太过羞涩,岂不平白惹人怀疑
心中乱糟糟的想法嗡嗡作响,但对眼前美景的赞叹却迅速占据了上风。
啊!没有想到这假小子的身材这般好!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腰肢那般柔软纤细,也不知道手感到底如何。
啊!那锁骨也是诱人……
啊!她弯下了腰,弧度真迷人……腿好像也很长……
啊!不能再看了……
啊!真是要命!
程让对李越心中奇奇怪怪的想法完全没有察觉,她自顾自地将男袍脱下,将那紫色的衣裙抖开,衣裙如紫霞般散开,上面绣着的银线似是天幕中划过的流星。
她将这紫裙往身上潇洒一披!
明明是极男人的动作,但因为她身段玲珑,容颜绝美,竟生出了几分飘逸勾人来。身体的曲线因为这般大幅度的动作而更加突出。
看得李越喉头一紧!
程让将衣服披上去后,低着头找扣子和系带,找着找着有些蒙圈了。
“这女子的衣裙怎的这般难穿!”她不耐烦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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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找乐子
李越被她夸得一臊,他一个大男人,手巧什么巧!是她自己的手太笨了好吗!
程让就站在他的身前,青竹般的体香在他的鼻端飘荡,他自诩定力绝佳,可到底还只是一个不经女色的少年,只能脸颊燥热、眼神飘忽,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
他局促地重新拿起腿上放着的针线香囊,装模作样重新开始绣花,这才稍稍自在了些。
程让没有觉得异常,她迈着大步走到镜子前,裙摆荡出飞扬的弧度,只见镜子里面映出了一个紫衣美人。她脚步一顿,呆住了。
这还是她生平第一次穿女装,此刻,镜子里的那个人对于自己而言,几乎是完全陌生的。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眉眼,明明只是换了一套衣服,可整个人的气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点也不爷们了!
即便她对着镜子做出凶神恶煞的表情,可仍旧不显丝毫男子气概!反而呈现出一种泼妇骂街的架势来!
“小红,这衣服老子不穿!”程让急了,大声喊道。
小红急匆匆地开门走入,一抬眸正好撞见了这位紫衣美人,瞬间呆住了!
“好美!”她惊叹道,眼睛都不会眨了。
“美什么美!”程让扯着在自己的袖子:“娘们兮兮的,不穿!”
说罢就要脱!
“哎!二小姐,这可不行!”小红赶忙阻止,但喊出的话却叫程让一愣!
二小姐
二小姐
程让傻眼。
生下来十五年间,从不曾有人叫过她二小姐!
她是二公子,程府的二公子!天下人都知道的二公子!
今儿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服侍了她三四年的丫头竟然改口唤她二小姐了!
这还了得!
这还能忍!
“额……”见自家二少爷就要爆发,小红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捂着嘴憨笑了两声
第15章 白风华
“王爷,这程让出去估计不会干好事啊……”刀伯凑到李越耳边说道。
“本王知道。”李越将手中针线往椅子上一放!不知为啥,一想到那女子要出门乱混,他心里竟有些怪怪的感觉。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白色锦缎的面巾,自从他跟着她回了相府后,一直没有摘掉过面巾。因此,直到现在,程让也不曾见过他真正的模样。
程让不是没有好奇过,但李越让刀伯编了一个理由,说在自己的家乡,女子未嫁人前不得在其他人面前露出自己的脸。程让很尊重他,再没有要求过摘掉面巾。
此刻,李越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难道是因为他没有把自己那半张俊脸露出来,所以程让喜新厌旧,开始变心了
那怎么行呢!
外面那些花姑娘野汉子,哪一个能有他李越好看!程让这死相怎么能出去吃那些货色的荤菜!
李越暗暗咬牙,猛地自轮椅上站了起来,摘了面巾,露出一张清绝干净的脸来:“刀伯,我出去一趟,如果有人来了,你就说我不舒服正在卧床!”
“诶!王爷您要去哪!”刀伯一脸懵逼。
“捉奸!”李越恶狠狠地说道!
身形已经消失在了闺房之中。
程让约上了卢兴元与齐杭,三人多日不见,甚是想念。好一番热情的互相搂肩拍背后,三人对究竟去哪儿找乐子产生了分歧。
“老子想香儿姑娘了!”程让粗着嗓门嚷道。
“我们刚从香儿姑娘那离开,若这番又折回去,不太好吧”卢兴元与齐杭不同意。
他们又贼眉鼠眼地用手肘捅了捅程让:“喂,你掳走的那位绝世美人儿呢平日里没享到艳福”
其他的都
第16章 白风华
而且,他拥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白风华的爹爹是礼部尚书,而齐杭的爹爹则是户部尚书,家族背景可谓门当户对,无法挑剔!
只是,人家白风华看不上齐杭这个小混混,面对齐杭的多次示爱,她都视而不见。但好在齐杭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他坚信人心都是肉做的,总有一天他能磨软了她。
静慈寺,位于京城东面的龙首山半山腰上。山高千仞,要上山进香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但这并不妨碍百姓们对静慈寺的虔诚和热情。
这龙首山以龙首为名,大盛朝的龙脉之首便位于此处。寻常人等不得骑马上山,因为庸马不得踩踏龙头,否则便是侵犯了龙威,是要灭九族的。
程让三人骑马到了龙首山山脚下,便弃了马,徒步上山。寻常的百姓若是虔诚朝圣,甚至还会一步三叩,连攀一天才能到达静慈寺。
但是,官家那些身份尊贵的小姐夫人们,身娇体弱,徒步上山对她们而言简直能要了命!可偏偏大盛律法又不准许骑马和马车上山,于是乎,她们发明了一种新的上山方法——由人抬着,坐着轿子上山。
这一路上,随处可见四个小厮肩扛轿子,呼哧呼哧地费力往上爬。偶尔有娇贵的小姐自轿子中露出头来,嗑着瓜子欣赏着外面的风景。
而边上,则是潇洒徒步的官家少年和一步三叩的寻常百姓。
“他们心中有所求,所以才会如此虔诚。不像我们,生在富贵人家,什么都有了。若不是大盛朝有律不准,定骑着马就上来了。哪还管什么亵渎佛威”卢兴元看着那些百姓,少有地认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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