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只想死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远方耳朵
“那你查一下世界之子的气运有没有损失。”
“从bug出现的那一刻,他的气运就一直在损失。不过按照我之前的经验来看,bug基本上都在他附近。”
“哦也就是说,它就在我们周边的某一个部落里”
三七肯定的点点头,
“应该是这样。不过嘛......”
三七飞到树顶上,看着一望无际的绿色森林,
“这个世界这么大,我也不知道它到底在哪。”
阿锦跟着他跳上树顶,看着这片林海,
“无所谓,只要我们跟着世界之子,bug总会出现。”
阿锦又看向三七,
“你刚才说之前的经验这么说,你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三七骄傲的抬起鸟头,
“那是自然!我可是经验丰富的优质系统,那些初次的小菜鸟可不能和我相提并论。”
三七说完便感觉一双幽怨的眼神落在他身上,
“想不到你是这样的渣统!竟然夺走了我的第一次。”
三七冷眼看着眼前又犯病的大佬,
“大佬,你好好说话,我们还能继续做搭档。”
“嘤嘤嘤......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你的解释。”
三七只恨自己没长两只手,一拳一个嘤嘤怪,打死这个犯病的蛇精病。
就在这时,三七察觉到自己身后似乎有什么悉悉索索的动静,他转头看去,只见一张血盆大口近在眼前,扑鼻而来的腥臭味,锋利的獠牙,我命休矣!
嘤嘤怪!救我啊!别哭了!
三七在心里怒嚎,他偷偷的睁开眼皮,就见血盆大口堪堪停在自己眼前,大佬正满脸怒气的抓住它的后颈要害。
“我的统,你也敢碰!”
随后只听“咯吱”一声,蛇的身子便柔软无力的垂了下去,阿锦把蛇身放在空中旋转几圈扔了出去。
三七感动的无以复加,
“大佬,您真好。”
阿锦斜倪着他,
“从现在开始,要叫我霸道总裁,锦总。”
“...........”
看来大佬是中二病犯了,心好累,好想休假。
“怎么不叫”
三七连忙推出一个谄媚的笑,
“是,锦总,您是大佬说了算。”
刚刚被救的那丝感动之情已经荡然无存。
接下来的一路,三七就看着阿锦各种中二,饰演了无数个角色。三七思索着是不是应该接个娱乐圈的任务给大佬,满足她当演员的愿望。
正在他发呆的时候,阿锦已经不见了踪影,三七急忙挥动翅膀跟上去。
三七找到阿锦的时候,她正在扯藤蔓,
“大佬,您这是又在干嘛呢”
阿锦严肃的指了指前面的悬崖,
“过不去了,我用藤蔓荡过去。”
三七看着阿锦的神色,似乎是正常了,他刚要松口气就听阿锦转头问他,
“如果我是泰山,你还会爱我吗”
三七慢慢瞪大了眼睛,
“什......么......!”
就见阿锦重心向后,猛的抓住藤蔓荡了起来,嘴里还不停的怪叫着,
“嗷嗷嗷”
三七转身就走,这个大佬我不要了,你们谁要谁带走吧。
他刚迈出一步,脑中就响起阿锦的声音。
“回来!去哪”
三七笑嘻嘻的回头,
“我尿急,马上回来,大佬您先玩着。”
说完不等阿锦回答,扇着翅膀就飞走了。
阿锦也玩够了,拿出图鉴来开始认真的工作起来。
除了巫给的几种药草,阿锦还另外扫出了几种药草。这种深山老林中,没有被人类发掘,各种年限的药材有很多。
阿锦把身后的背篓都装满了,回去的路上又宰了几只不长眼的野兽一起拖回部落里。
康明正在部落里操练战士,看到阿锦回来了,连忙招呼战士接过了阿锦手里的猎物。
阿锦把背篓交给其中一个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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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部落(14)
阿锦看着面前热泪盈眶的巫,虽然部落里的人归属感并不强,但是还有极少数的人是极为热爱自己部落的。
面前的巫大概就是那群极少数的其中一员。像她们这类人,如果一旦部落战败,她是不存在臣服这一说,下场一般就是当场斩杀。
整个春季就在这种忙碌紧张的气氛中度过,七月的某一天,男主带着大部队来到了阿锦的家门口。
阿锦也按照约定带上自己的战士与他会盟,双方浩浩荡荡的向大荒部落的所在地进发。
大荒部落距离天雾部落还有一定的距离,按照他们的脚程最少也要走两天。
而且全部都是穿梭在森林之中,这时男主的金手指就体现出来了。
他对这片森林极为熟悉,带领着众人绕开了很多危险凶兽的领地,尽量减少损失。
阿锦乐得清闲,此时不抱大腿,要等何时抱她把自家的战士放在他大部队的后方,以求庇护。
阿锦坐在一头巨兽上和他并驾齐驱。
二人闲聊之中,阿锦问起了他的身世,
“可以给我讲讲你和大荒的私仇吗”
世界之子就像所有的原始人一样,直爽豪迈,阿锦这样问,他反而很开心,
“那是我小时候的事了。我的父母都是大荒部落的子民,他们都是很厉害的战士。”
说到这里,竹的眼神中露出回忆之色,
“大荒自祖上以来便喜欢四处征战掠夺,但那都是首领和巫的决定,子民就算不喜欢也只能服从。”
即便是再厉害的战士也不会喜欢天天杀人抢夺,他们也希望回家休息,好好生活。
“我的父母就在一次出战的任务中丧生了,其实这也不算什么,部落里这种事情很多。父母丧生的孩童便会分配给其他家庭继续养着。也可能是我运气不好,我的新家庭并不美好。”
男主的眼神一直盯着一个方向,阿锦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痛苦与仇恨。
“新家庭养了很多孩子,大大小小,男的女的都有。甚至大部分都是像我这种分配过来的,那个时候食物不多,孩子们吃饭都靠抢。只要饿不死,他们根本不管你的死活。”
他低下头露出一个苦笑,继续说道,
“我那个时候就好像一只瘦弱的小鸡崽,刚离开父母什么都不会。吃饭抢不过,打架打不赢,最严重的一次我差点被他们打死。”
“后来被人发现把我送到巫那边,这才捡回一命。可是你知道吗,我在养伤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巫和首领的谈话。他们只关心食物,资源,和领地。”
“他们把自己的子民叫做血虫,每日只会吸部落的血。而他们之所以经常征战便是为了定期清理血虫,顺便还能找点食物回来。”
竹的双拳紧紧握在一起,双眼开始泛红,
“他们竟然说我的父母是血虫,我的父母帮他们四处征战,在他们眼里只是该死的虫子而已。”
阿锦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他些许安抚,竹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他继续说道,
“后来我的伤好了之后,我便逃了出来。一直独自生活在森林中,一开始在外围生活,后来慢慢的进入了深处。”
“如果我不逃,那我长大之后便是新的虫子,与其死在他们手里,不如死在森林中。”
阿锦听完他的话,心中感叹,不愧是世界之子,猪脚光环就是大。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独自在森林中生存,他一个小孩子不仅活下来了,还变得很强。
“所以你的私仇就是这个你要给你的父母报仇”阿锦问道。
“没错,报仇!”
阿锦回想了一下自己部落里是否存在这种问题,还好并没有。
自己部落里的家庭最多一次可以养五个孩子,多了就不会再分配了。
而且随着食物越来越充足,部落里也不存在争抢食物的现象。
大荒部落的做法就好比把自然法则的优胜劣汰放大了数倍。一直不停的淘汰弱小,你想要活着便需要不断的
原始部落(15)
“你们公司的花样可真多,这个任务就好比大海捞针,能完成的大概都是祖上冒青烟了吧”阿锦嘲讽道。
“这不是为了鼓励任务者努力完成任务吗再说了,大佬您刚刚就祖上冒青烟了。”
经他这一提醒,阿锦倒是想起了一件事,
“说起来我已经完成了这么多的任务,你能量还没攒够吗你到底什么时候送我去死”
三七抬头望天,
“咳咳,今天天气不错哦。哎呦,那边有个好看的小鸟姐姐,失陪了,大佬!”
三七赶忙切断了阿锦的联系,扑棱着翅膀飞进树林里不见了踪影。
“呵,系统。”
阿锦决定以后还是不救他了,自生自灭什么的最好了。
三七还不知道他已经再次丢失了大佬的心。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男主指着前面的树林说道,
“从这里开始就进入了大荒的领地,我们今天先在这里休整一下,明天正式开战。”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男主便带着精神抖擞的众人进入树林中。
每个人都全神戒备,进入大荒领地之后,随时都有可能碰到巡逻的战士。
众人灵活的穿梭在树林之中,尽量放轻脚步不发出声响。
阿锦已经退回自己的部落队伍里,冲锋陷阵就交给男主了。
她就负责保护自己部落人的安全就好。
今天天气极好,阳光从枝叶缝隙中倾洒出来,林间只有间断鸟鸣声和小动物发出的声响。
阿锦侧耳仔细聆听着树叶发出的“沙沙”声,淡淡的死气飘了过来。
只听“咻”的一声,一支短箭自林间破空而来。
阿锦伸手推开身边的战士,战士一个踉跄险险的避开了短箭。
阿锦迅速拔出腰间的石刀,猛地甩入树林中,随即树林发出一声急促的枝叶断裂声。
“敌袭!”有人大喊出声。
树林里的人被发现了也不躲了,十几个壮汉从树林中窜出来,挥舞着武器向众人杀来。
这应该是一支巡逻小队,男主看见敌人双眼发红,杀起人来毫不手软。
“把他们杀光!不能让他们回去报信!”
十几个人瞬间被围攻致死。
男主看着一地的尸体对阿锦说道,
“锦首领,我们要加快速度了。我怀疑他们肯定已经先派人回去报信了。”
“嗯,那快走吧。”
于是众人不在隐匿身形,飞快的赶往大荒部落的老巢。
也许是主角光环太强大,也许是大荒气数已尽。
他们到的时候,大荒才刚刚收到消息,部落里还没有做好防御的准备。
“杀啊!”男主拔出腰间的石刀率先冲在最前面,冰部落的战士紧随其后。
阿锦看着给他们突破了大门,这才招呼众人,
“杀!”
一声令下,天雾的战士蜂拥而上。
大荒不愧是战斗部落,即便被闯入大门,他们也没有丝毫的慌乱。
男女老少全部拿起武器和敌人战斗在一起。
阿锦杀了一个冲上来的敌人,她捡起了尸体旁的武器仔细看了看。
这是一把弯刀,通体呈青黑色,质感并不是普通的石头。
入手比石刀更轻,更锋利,这是阿锦打了这么多部落,第一次看见不一样的武器。
阿锦拿着弯刀杀了好几人,刀刃极为锋利,比石刀好用多了。
“竹!这个好用!”
阿锦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对着前面杀得正酣的男主喊道。
男主回头看了一眼她的刀,给了面前的敌人致命一击,顺手夺下了他手中的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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