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小白领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樊笼13
“哦,好事啊。”叶檀说完,对李承乾道,“远远地看着,我先过去看看。”
“诺。”李承乾是真的非常想去,可是在现在的情况下,他不能这么说,军队里的军法可是无情的,他只能远远地跟着。
叶檀带着一百多人打马而去,李承乾身后的叶彪一直跟着他,不说话,手里提着一根狼牙棒,安静而有沉闷。
因为距离不远,所以很快,他就到了那群人休息的十里左右,因为没有火光,所以那些人没有发现他。
第二百一十一节 木塔部落
木塔是个突厥人,虽然没有户籍,可他就是个突厥人,只是他这个成分不太好,据说是某个突厥人后人的后人的后人的后人在某一次不小心睡了他的娘亲之后生下他的,可惜,他却没有办法跟着一起走,只能分到一块不大的牧场和一些四处流浪的牧人。
这些年,因为不再有大部落的人经过这里,他的日子过的还不错的,时不时的那些大唐的人就会给自己送来自己需要的东西,盐铁是必须的,虽然不至于富甲天下,可他还从来不缺。
加上他本人信誉不错,很多商队也愿意跟他合作,自己所在的地方虽然没有盐池,可却有一片不错的草场,那里出产草原上不多见的黑羊羔皮。
他自认为是个信誉不错的人,此时有月光,而围着的人却在那里喝酒吃肉,唱着歌,虽然已经是半夜了,可是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欢快的时刻。
“木陆,今天收获不错吧”木塔体格魁伟,眼神锐利,胡须满脸,头发随意地披散着,看着身边的另外一个壮汉笑着问道,一身的酒气,手里提着一根羊腿,一口肉,一口酒,极其的潇洒。
“木塔头领,木陆舒服啊,好久没来了,没有想到汉人的女人还是如此的细皮嫩肉啊。”哈哈大笑的木陆没有多余的脑子,有肉,有酒,有女人,就足够了,也因为如此,他才能活到现在。
“那就好,那就好,现在这些都是边塞的女人,土气的很,我以前跟着大汗一起去中原的时候,可是见过细皮嫩肉的女人啊,那才是好东西,哈哈。”木塔笑着说道,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真的假的”木陆的话是没脑子,可是却问出身边人的想法,在他们看来,今天抢劫的这些女人,就是好样的。
“那是当然,当初中原大乱的时候,我跟着大汗来了好几次呢,每一次都是满载而归,前车有粮食,后车有美女,听着她们哭哭闹闹的声音,激动的我啊,当时就在地上玩了几个,那滋味,是真的爽啊。”木塔一脸回忆的模样,让其他的人也跟着咽口水,到底有多美啊,难道比草原上的最美的美女也要美
“木塔头领,难道说比大汗的月牙公主还要美听说她的皮肤如雪一样白,眼神很沉,让人看一眼就收不回来,穿着最美的白毛衣衫,是我们突厥最美的女人呢。”木陆一脸神往的模样,看来他是见过的。
其实根本就没见过,因为在草原上形容女人,也就那么几个词汇,别的,不会。
“月牙公主我是没见过,不过呢,肯定是我突厥最美的女人了,大汗的最美丽的白莲花。我们这些人如泥巴一样,如何攀上去,只是呢,大家放心,明天大家就去继续抢,只要是我们看到的就是我们的,到时候,大家来个爽快。”木塔说完这个,就举起大碗敬酒。
一群禽兽不分的人也跟着起哄,然后大口喝酒。
当篝火慢慢小了之后,木塔一身酒气地去了自己帐篷,这个是草原上最不错的房子了,他一进去,就看到了里面的几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正在用最恐惧的眼神看着自己,看来木陆做的不错,果然将这次抢劫的最好的女人都留给自己了。
一想到这些柔软的女人的身体,他就感觉火气上涌,也不管其他的,衣服都没脱,就抱起来一个在地上就撕开了对方的衣服。
“放开我……”
这个女人不好看,皮肤粗糙,衣服土鳖,可是有个特别的条件就是嫩啊,都说一白遮百丑,青春散无数风情。
她只有十三岁,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因为是夏天,所以衣服很少,材质也不怎么地,被木塔撕开了衣服之后,就漏出了还没有发育完全的身体,木塔可不管这些,一口就咬住了她的胸口然后一个巨大的龙头就冒出来了,直接顶了过去。
“啊……”
一天没吃饭,担惊受怕的女子,晕过去了,而帐篷里,只有木塔野兽一样的声音。
外面站着的两个护卫模样的人,对视了一眼,他们知道,等到木塔舒服了,就到他们了,这是标准的流程。
酒后的人做这些事,对身体不好,所以木塔呼呼大睡的时候,两个护卫再次进入其中,那个女子在刚醒来的时候,再次被侵犯,惨烈的声音穿透苍穹。
第二天一大早的时候,一群人离开的时候,路边多了不少惨死的少女,她们不漂亮,可是年轻,身上都是伤疤,下体都是血迹,惨不忍睹。
昨晚没有去杀敌,李承乾有点郁闷,而第二天刚刚天亮,大家就起来吃饭,然后按着叶檀的要求一起出发。
云州是个好地方,可惜,现在两方面人马都在朔州。
这个破败的地方,以前很厉害,现在可土气。
叶檀的人马刚到那里,就看到了不远处的一群人也来了。
“现在分成四队,分开。”
叶檀摆了摆手,就带着八百人,直接就过去了。
朔州曾经是赫连勃勃的领地,在这里,他建设了朔州城,为了让自己的朝代可以千秋万代地做下去,他曾经将人杀了一个遍,也收拢了不少人才,其中汉人不少,其他部落的人也不少。
可惜,历史的长流早就将他这些人给冲垮了,现在这里只有一座土城,破旧的土城因为天气干旱的原因,四周的野草也是非常的稀少,可是不管是木塔部落还是其他地方的人都知道,朔州里面有一个不错的水井,来这里的部落都会过来打水,所以,能够占领这里可以说是非常好的一种幸运。
昨晚的宿醉让木塔的脑子很疼,他摇了摇头,看着面前的土城,忍不住大喊一声道,“终于到了,大家进城,休息。”
声音一下,他胯下的战马第一个进去,然后后面的人扑扑地全部都进去了,虽然城池不大,可依旧将这些人全部填满了,只是他们的牛羊却在外面,因为城池里没有那么大的地方。
低矮的城墙因为风大的缘故,上面早就是沟壑纵横了,时不时地会有一些草原上特有的山鼠之类的东西穿越其中,说是有风趣,不如说证明这里的荒凉。
木塔的马直接到了那口井那里,虽然四周都是灰尘,可是这口井可是用麻石盘结出来的,上面的盖子是一块大木头,不过呢,现在已经破败不堪了,可就算是如此,边上的一个皮子做成的提水的皮桶子还是留在那里,一根牛皮编织的长绳索一圈一圈地盘着,挂在上面。油光可见的钩子早已经生锈了,却依旧寒光逼人。
这里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当木塔将手下的人都派出去之后,就有人打水。
这个井挺深的,可惜第一桶上来的水却是浑浊不堪的,上面还飘着草芥和各种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如果叶檀看到的话,是绝对不会喝的。
当然,木塔部落的人也是不会喝的,他们将上面的水提了
第二百一十二节 暗夜杀
对于抢劫这样的事,李承乾一直以为只有土匪,恶霸,以及那些江洋大盗才会做,官府是绝对不会提倡这样的事的,因为如果这样子的话,就容易出事,朝廷是个要求秩序的地方,如果没有了秩序,都是每个朝代最没落的时候才是。
一个大唐的太子,一个侯爷,带兵打仗没有问题,带人砍人也是没有问题的,可是抢劫这样的事,还是出乎了对方的预料。
“当然啦,难道我们来这里是游玩的吗”叶檀反问道,一个太子,不懂得抢劫别人来壮大自己,如何能够成事啊。
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李世民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得到了天下的。
“可是我们是正规军啊,怎么可以如此做呢”李承乾反问道,这样的逻辑,他一时没有办法转过来,眼睛盯着叶檀问道。
“我们是大唐的正规军队,不是其他人的,所以,在这里,我们除了不可以抢劫大唐的人之外,其他的人都是可以的。”叶檀霸道的说法让他身后的那些人都激动不已啊,这样的好事,他们可不敢,平时就算是打仗得到了好处,他们最多喝口汤,特别是辅兵,连口汤都没有机会喝。
因为李世民为了争取天下,制定了非常严格的军律,谁敢违反,砍死你没商量的。
“侯爷,我们真的可以”对于抢劫这个字,胡毅虽然脸皮厚,却不敢说出来,因为脸皮厚也挡不住长刀的锋利啊。
“只要是有功劳的人,都可以,但是如果抓住木塔的话,你们给我留着,我要活剐了他。”叶檀的话宛如一颗定心丸,让后面的人一下子士气就上来了,对于他们来说,什么效忠,不如一块肉来的直接。
“成乾,如果你这次不这么做的话,以后也就不要出来了,在长安当乖孩子,等到陛下百年之后,你就当一个守成的君王吧。”叶檀拍了拍李承乾的肩膀说道。
“哥哥,你想多了,我刚刚只是想不通,现在想通了,是不是那些妇孺也要杀”李承乾是有狼性的人,这一点叶檀早就看出来了,也是为什么后世的时候,他的传说里有一些让人理解不了的地方。
“这里都是战士,有什么妇孺。”叶檀反问道,一时间,大家都明白了怎么回事。
木陆到了晚上也没有回来,木塔就没有让这些人再次架起树枝开个晚会,而是让大家吃饱了之后,留着人放哨和看管城外的牛羊,其他的人都休息了。
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容不得他有多少的懈怠。
夜幕降临,冷风没有吹来,热风却吹来了,喝了一点水的牛犊子在牧人围绕的栅栏一样的地方四处撒欢,而一些老牛却呜呜的喊叫,似乎受不了这些热一样。
这个很正常,草原的人不只是受不了冷,热也受不了,很多时候,牛羊会死亡,他们也会,只是一身的羊皮或者牛皮,总是会给他们一些安全感。
几个牧民将牛羊关在临时的栅栏围城的圈里之后,留下几条狗,就去了临时的休息的车上或者一堆羊皮里面,不要求冷热,只要求挡风可以睡觉。
天上的星星晚上在草原上是非常的漂亮的,可惜,今晚没人有心情去欣赏。
一堆黑衣人,在一个身材瘦小的人带领下,慢慢地靠近这里,刚到牛栏边上,有一条很大的和牛犊子差不多大的番狗刚要叫,就被这人直接抓住嘴巴,然后轻轻地用力,就将它的嘴巴捏碎了。
然后身边的其他人也跟着如此做,很快,他们就解决掉外面的狗了,然后其他的人就冲进去,将那些还在睡梦之中的牧人全部解决掉。
等到叶檀站在朔州的大门前的时候,这里已经完成了合围之势。
站在大门前,叶檀看着这座破败的城池,没有想到它竟然有如此的功效,平时也算是作恶多端了,给这些来中原抢劫的人一些落脚点,所以,这次大战之后,就要毁掉它。
大唐需要一座城池,却不是这样的泥土结构,而是巨石垒成的,可惜,木塔部落的人没有这样的机会当奴隶,他们只配成为泥土。
“上。”叶檀一摆手,一支黑色的宛如巨龙一样的军队就冲进去了,然后见人就杀,而叶檀则和李承乾站在门口,他不打算过去,万一弄脏了衣服可就不好洗了。
草原人的警惕性真的不是盖的,在这群人好不费力地杀死了差不多五十个人的时候,那些躺在地上或者窝棚里的草原人就抄起木棍或者弯刀就冲出来了。
可惜,他们没有马的时候,战斗力就是个渣。
领头的胡毅手里的长刀根本就没有一合之敌,刚刚一个草原战士将刀提起来,还没站稳,就被他直接劈死在当场,可惜这里面的人还是很多的,不等他吩咐,后面的人手里的长枪就点中了一个手里提着不知道什么玩意的武器,直接就将他撞击到对面的墙上了。
胡毅脸上慢慢地出现血迹了,他却感觉从来没有的这么兴奋,手里的长刀宛如切菜一样地将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一个一个地砍死。
可惜,草原的人反应的很快,他们和狼交手了太多次之后,早就明白了如何才能最快地将这些事弄好。
四五个草原人直接就冲过来,让胡毅的刀砍死了其中的三个之后,剩下到了两个直接就弯刀砍马腿。
“呼噜……”胡毅用力地一拉缰绳,马腿就后退了几步,可惜,这些人却不死心,从窝棚里跑出来三四个老汉,白花花的头发要是在中原的话,早就开始养老了,可惜,此时的他们却眼神如血一样地过来死死地抱住了胡毅的马腿。
而剩下的就是十来个女人,也是乌拉拉的一通乱喊,对付他的身边的人。
一个大唐的军士看到女人,刚愣神的时候,就被这个女人跳起来,然后一把抱住他,就是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直接撕下一块肉,“啊”的一声,还没来得及将这个女人推掉的时候,后面的女人也跟了上来了,不过对方咬的不是人,而是他的马,这些人的牙齿是真的很好,直接就将这匹马给干趴下来了。
胡毅倒是不慌,只是手里的长刀已经舞不开了,这里的空间很大,可是草原人给他的空间却很小。
就在他的脖子也要遭殃的时候,后面的第二批军士再次出现,手里的胳膊长短的刀直接劈在了一个老草原人的脖子上,鲜血直接就喷出来了,而那个老家伙似乎一点都不在意,还想要用手抓住胡毅的胳膊,将他拉下来。
可惜,后面的军士比胡毅都不要脸,直接用刀将他的胳膊卸下来,然后单手切断了他的脖子,脑子在地上滚了滚,随即尸体也跟着落在地上,不等胡毅说一声感谢的话,这个老汉的尸体就被马匹财成了一堆烂泥。
胡毅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和汗珠,就继续冲了上去了,身后的人也死了十来个,可惜顾不得许多了。
过了一会,就有一群人进来,不多,也就几百人,可是如此的压抑的气氛却让那些草原人的疯狂顶不住这样的心理压力,他们不知道到
第二百一十三节 全歼与惨胜
叶彪现在是个壮汉,虽然只有一米九左右,可是身上的肌肉却非常的庞大,有的时候李承乾都非常羡慕他有如此大的肌肉,可惜,不管自己如何做,都没有办法达到如此的水平。
龙象般若功已经被他练到了骨子里了,要不是先天的优势,可能现在他早就成了一个横向发展极大的男人了,加上天生的神力,所以他的这一棍子和对方的一棍子一碰撞。
“噢……”双方的马匹直接就都后脚踝全部断裂,趴在地上,而两人也跟着落在了地上,只是对方后退了几步,他却站在那里。
高手与高手对决,讲究的不是套路,而是电光石火,有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对视一下,似乎就可以将对方的底细参透了,可是却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老老实实地去打,而如果说杀人最厉害的,技术最多的不是刺客,而是军队。
那个壮汉后退了几步,就没事了,只是眼睛里却燃烧着战意,面前的这个人是自己遇到的最大的对手。
而叶彪却似乎无风无意,双手握住巨大的狼牙棒再次冲了过去。
那个壮汉看到这里,知道自己和他面对面对局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身后的木塔还在呢,于是就猛然也跟着冲了过去,却忽然转身,将这一棒给让过去,然后就打算用自己腰间的弯刀将叶彪解决了。
叶彪记得叶檀说过,凡事都不能用十分的力气,总是需要留着几分来保护自己,所以等到他看到对方的狼牙棒上面只有一半的力气的时候就知道不好,也换成了单手了,然后一阵龙吟之身响起,一巴掌拍在了对方的弯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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