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柴吃货穿越记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玫之瑰
第六十五章 眼睛能看见了
我惊喜地看着眼前这片望不到边的玫瑰花海,轩辕逸满脸笑意地负手站在我身边。我一阵恍惚,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都怀疑这是真的了。
我现在常常进入轩辕逸的意识间,而轩辕逸也会时不时的变幻场景。在松下的桌旁喝过茶,在无边的草地上对过弈,甚至还在清澈见底的水边弹过琴,呃,那啥,除了喝茶我能参与外,其他的我都只有看的份儿。
上次无意中说到我最喜欢玫瑰花,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座玫瑰花的庄园,结果今天就是一片红红的玫瑰花海,轩辕逸这么会撩的吗艾玛我真怀疑他就是在故意撩我。看来是时候该我撩他了,来而不往非君子嘛,嘻嘻!
“轩辕逸,有没有人说过你很暖”我轻轻地问。
“很暖”轩辕逸对这个词表示很陌生。
“对,就像阳光一样,很温暖,很贴心,很舒服。”我微微闭上眼静静地享受着这种舒服的感觉。
轩辕逸轻笑一声,“并无,但说我是冰块的,倒是颇多。”
“瞎说,明明是暖男,哪里会是冰块那些人都眼瞎的吗”我很不服气,明明轩辕逸这么暖。
“嗯眼瞎”
“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慌乱地掩饰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疯了,我怎么这么愚蠢怎么说话总是不经过大脑一时嘴快,完全忘了轩辕逸眼睛的事,真是该死,怎么一下就说了眼瞎这样的话呢
“无妨,夫人不必在意。”轩辕逸轻轻一笑,在花丛间坐了下来。“今日可有新鲜事要说”
“当然有了,而且好多。”一说起来我就兴奋了,马上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今天我们赚了好多好多钱,我还指挥厨房做了几道只有我那个世界才有的小吃,可好吃了,可惜不能给你试试。还有就是卓秋歌来了,这家伙神出鬼没的,但是感觉他并没有恶意。”
“卓秋歌”
“是的,上次在醉仙楼见过,应该是个江湖人士,随身佩戴宝剑的。很好玩儿,而且跟我一样很爱吃好吃的。”一想到今天跟我在厨房抢吃的,我就忍不住笑起来,古代人都很严肃,而且阶级地位分的特别清,哪里会像我一样没个正经,整天跟谁都是嘻嘻哈哈、没规没矩的,除了这个卓秋歌。
“不明身份者该让水青去查查底细。”轩辕逸不悦地说。
“那没必要吧卓秋歌看着不像个坏人,今天知府那傻儿子闹事的时候,他还准备帮我们打架来着,就是不知道他武功高不高,要是能让水青跟他打一架就知道了,哈哈。”
轩辕逸眉头一皱,有点不高兴的样子,“若不清楚他的底细,那就要保持距离,以免被有心人利用。”
“不会的,卓秋歌怎么看都不像个坏人,而且吧,我认为爱吃美食的人都坏不到哪儿去。”我用力点点头,怎么看我都不相信卓秋歌是个坏人。
“夫人若无其他事,那就早点回去休息吧!”轩辕逸突然下了逐客令,声音好冷。
奇怪了,轩辕逸从来没这样跟我说过话,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发火了
“轩辕逸,你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吗还是你心情不好啊怎么突然这么凶,你这样我会害怕的。”我弱弱地跟轩辕说。的确,他这样说话让我有点心里发毛。
轩辕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徐徐地吐出来,仿佛
第六十六章 造星计划
我在轩辕逸的意识间呆了很久很久,说了很多话,事无巨细地跟他说,从炸芋条说到赚了好多好多钱,从知府家的傻儿子说到左丘思婷。说到左丘思婷的时候,我简直兴奋到停不下来。
“轩辕逸我告诉你啊!看起来左丘思婷真的是超喜欢郑锦文,这样就好了,这样我们就发财了,就能赚好多好多好多的钱。”
轩辕逸愣了一下,一副完全不明白的样子:“这个,恕我我愚笨,为何左丘小姐喜欢郑锦文,就可以赚好多钱莫非是让郑锦文娶了左丘小姐吗但如此这般,似乎跟我们并无太多关系。况且,左丘侍郎应该不会让其妹嫁与一个戏子。”
“戏子才不是戏子呢,是明星,是可望不可及的。而且绝不能让郑锦文结婚,跟谁都不行,要是结婚了,那我们就赚不到了。”
“这是为何既是说左丘小姐喜欢郑锦文是好事,又说不可在一起。这个,恕我愚笨,无法理解。”
“嘿嘿,这个你当然不明白啦!这就是我的造星计划。”我洋洋得意地说。在现代我可不敢这样说,就我这两下子,秒秒钟被人灭掉。但在古代就不同啦,随便搬点现代的东西过来就唬住一堆人。
“造星计划”
“是的,在我的那个世界,如果一个唱歌的或演戏的人非常火,就会被称为明星,而明星能带动强大经济效益的原因,就是因为被好多人喜欢。”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众明星被粉丝追捧的情景。有人为买一张演唱会或见面会的门票,可能会花费极高的代价,有人为了见偶像一面,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非常火明星”
“嗯嗯,非常火的意思就是被很多人喜欢,明星你可以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一颗很明亮的星星。明亮的星星是不是会引人注目啊明亮的星星会不会照亮一片天空啊跟非常火是一个道理。”
突然想起了某明星被堵机场,结果造成了航班延误,还有造成交通堵塞啦,商场瘫痪啦等等等等。
“但,这又如何”
“呃,简单地说,就是,”我说不下去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用文字表述,“打个比方来说吧!如果你很喜欢一个人,那你就会喜欢这个人的一切,这个人说什么做什么,你都会认可,甚至会去模仿。如果这个人说某样东西特别好,那你可能就会不惜代价去购买。这无形当中就带动了一条产业经济链,这就是所谓的粉丝效应。”我又想起了前两年某歌星的天价演唱会门票,当时闹得好厉害呢!
“粉丝”轩辕逸懵逼的样子好可爱,我使劲咽了咽口水,忍不住又在心里赞叹一番。
“呃,粉丝,粉丝这个词其实就是一个英文单词的fans的音译,意思就是,嗯,可以理解为一个名人的追随者。比如,你一上街,就会有很多人专门跑来看你,这些人就可以称为你的粉丝。”
轩辕逸微微一征,继而脸色一红,“都是些无知的乡野村妇。英文单词又是何意”
“就是英语啦!外国人的语言。咦你脸红了,你居然会脸红哈哈,你脸红的样子好有意思哦!”我趁机打趣一番,或者说调戏一番吧!
突然想起似乎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过一段话:你可以觉得一个人很帅,也可以觉得一个人很优秀,那都还有得救。但如果你觉得一个人很可爱,那你就完了,彻底完了,你已经陷进去了。我一阵心虚,我已经陷进去了吗
“夫人不可取笑。”轩辕逸的脸似乎更红了,“外国人又是何意”
“没取笑没取笑。”我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外国人就是我们国家以外的国家的人,呃,你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这个国家之外还有多少个国家吗”
“这个,”轩辕逸略微沉思片刻,“夫人请讲。”
“你们现在
第六十七章 两个吃货的幸福日子
今天天气真好,我跟卓秋歌从一早就呆在厨房弄吃的。没想到这家伙不光会吃,居然还会做,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所以这几天我们没事就往厨房凑,想到什么做什么,现在我们正在做的是意式肉酱面。
夜水云开业也好多天了,生意还是挺好的,我把所有能想到的歌全都让轩辕逸写了下来,清涟跟郑锦文每天自己商量唱什么,而我就完全插不上手了。面对那么多的歌,郑锦文除了各种惊叹外,对我简直是各种崇拜。这都很正常啦!古代哪儿有那么多的歌曲啊!
说起来,郑锦文最近似乎心情不错,不知道是因为比较受欢迎,还是因为红裳不在的原故。红裳自从那天走了以后,就完全没了消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轩辕水青也没打听出来。
现在上上下下每个人都很开心的样子,大家都有事做,也都做的很开心,而且回报也算丰厚,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从来都没想过有一天会这么愿意去做事,甚至连休息时间都嚷嚷着好无聊,希望时间过快一点,好早点投入到工作之中。
帐房马先生似乎一下子年轻了很多,也没以前那么严肃了,还会跟大家开个玩笑什么的,就是有时候会突然陷入久久的沉思之中,我想他这应该是想他儿子了,也不知道那家伙现在啥情况,好歹给他爹捎个口信,写封信什么的嘛。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
还有就是贵宾卡卖的不怎么样,除了开业第二天之外。我都觉得好奇怪,为什么那天卖的那么好,后来又不行了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最让我没想到的是那六款小吃,真的是大受欢迎,会有不少人不为听歌而专为吃小吃而来的,于是我让厨房做了大量的小吃,摆在门口售卖,先尝后买,结果生意好到爆,居然还有人是从隔壁水雾城慕名而来的。所以现在厨房里每天忙到爆,几乎全天都在做,我真怀疑接下来芋头、红枣、洋葱、山楂、鸡爪和虾这些原材料会不会要大涨价了那我岂不是一不小心带动了当地农产品以及畜牧业的经济产业链!然后我又忍不住想是否该考虑搞间餐厅了,哈哈!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怎得这山楂酱用途如此之广”卓秋歌突然发问,吓得正在神游的我差点儿切到手指头。因为厨房的人在不停的做小吃,所以我跟卓秋歌什么都是自己动手,这会儿我在切洋葱丁,而卓秋歌则在熬制一大锅山楂酱。
“是啊!很多地方都会用的上,事实上我家乡那里用的不是山楂酱,而是番茄酱,是用西红柿,呃,就是番茄——西红柿的另一个名字,做的,但你们这里没有西红柿,所以只能用山楂代替,其实我都好担心用山楂酱代替番茄酱做出来会不会不好吃呢!虽然都是红红的、酸酸的,但毕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酸味。”我用手背擦了擦被洋葱辣出来的眼泪,把心里的顾虑说出来。
“夫人不必担心,做出一试便知。”卓秋歌倒是一点儿都不担心。
“嗯嗯!那倒是,不知道面条晒的怎么样了晒的好的话,就可以储存很久了,不过没搓成圆形总感觉怪怪的。”
“无妨无妨,今次可先做出个大概,之后再慢慢改进。”
“也是,肉沫已经剁好了吧那我们差不多可以炒肉酱了。”
幸好有段时间迷上了意粉,还认真研究了一番,所以现在倒也算是得心应手。我指挥着卓秋歌蒜末爆香炒肉末,再炒洋葱丁,炒软加蘑菇丁,再加盐加山楂酱加水小火熬制。
“要是能加点红酒就好了。”我皱着眉头自言自语。
“红酒”卓秋歌一脸疑问。
“嗯!说是葡萄酒啦!”
“葡萄酒颇为常见,拿些许过来便可,但卓某只知葡萄酒可饮,至于用以烹饪,卓某倒真是闻所未闻。”
“切!孤陋寡闻。”我一脸轻蔑地对卓秋歌说。“不过,这里的葡萄酒跟我家乡的
第六十八章 比我更像吃货的吃货
“哦哦。”卓秋歌应了一声,赶忙给正在熬制的肉酱加上胡椒粉。
说起来我有时候会想一个问题,就是对于那些离不开辣椒的人而言,如果穿越了,那岂不是得饿死因为古代根本没有辣椒,如果要吃到辣味,那就只能用胡椒来调,但胡椒的辣味跟辣椒的辣味截然不同,胡椒的辣属于温和的辣,而辣椒则是霸道的辣,所以爱吃辣椒的人绝对不会用胡椒做替代品。
想想也奇怪,我们从古代就开始吃胡椒,以胡椒的辣来调味,但到了现代,普及的却是后来才传入我国的辣椒,反而几乎看不到吃胡椒的了。在我的印象中,我第一次了解到胡椒这种东西,居然是在吃牛排的时候,第二次是胡椒猪肚鸡,似乎听说过一种叫胡辣汤的东西,好像也是用胡椒的,只是从来没喝而已。
卓秋歌小心的搅拌着锅里的肉酱,仿佛在侍弄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一般,生怕一不小心就给弄出问题似的,这家伙不当厨师真是可惜了,我心里暗暗想。
“夫人,看看可否成了”卓秋歌递过勺子,满心期待的等我尝试。
我接过勺子,轻轻舀起一小勺,凑近鼻子,一股浓浓的香味扑鼻而来。香!真特么香!我双眼微闭,狠狠地吸着鼻子,试图把所有香味都吸进肺里,一丝都不让它溜走。
“如何可是夫人已知的味道”卓秋歌一脸期待地等我回答。
“你自己试试不就知道了。”我调皮的一吐舌头。
卓秋歌见我不肯说,只好拿起勺子,舀起一勺自己尝试。
我把一小勺肉酱全部放进嘴里,没有咀嚼,而是用舌头在口腔中转了几个圈,当酱汁充满整个口腔时,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满足。现在可以确定了,山楂酱真的是可以代替番茄酱,因为这个味道让我更舒服,更喜欢。当然,番茄控除外。
“此味甚好,甚好。味道浓郁、酸甜爽口,真真让人喜不自禁。接下来该如何做,还请夫人明示。”卓秋歌一边啧吧嘴,一边迫不及待地问我下一步。
“接下来,接下来自然是煮面啦!快拿面条。”我乐得几乎跳起来,我还是很喜欢吃意式肉酱粉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煮出那种味道来,毕竟以前做的时候都是买现成的意大利面条,这种面条跟国内自己的面条差别很大,大到我一度怀疑意大利面不是用面粉而是用米粉做的,后来上网查了很久才明白都是用面粉,只是工艺不同而已。
“水开了,下面。”
“搅一搅,别黏住了。”
“加点凉水,煮透一点。”
“多加几次凉水,面条会更筋道,更有嚼头。”
“差不多了吧过凉水。”
“不要大碗,要盘子。”
“不能这样装,这样装不好看,要顺着一个方向盘起来才漂亮。”
“哎呀不行,还是我来吧!”
我不停的指挥着卓秋歌,卓秋歌在我的指挥下有点手忙脚乱,我猜我现在的状态恐怕就是开车的人最厌恶的时候吧!哈哈,幸亏卓秋歌看着没那么厌恶,真是个好脾气的家伙。
一阵手忙脚乱、乱七八糟之后,我们在桌前坐了下来,各自面前都摆着一只已经装上了面条的盘子。我按照西餐厅摆盘的方式,把面条盘成圈,堆放在盘子里,上面再浇上红艳艳的肉酱,看来起来扮相还是不错的,就是不知道吃起来味道怎么样
“夫人,”卓秋歌眼巴巴的看着我。
“开吃。”我嘚瑟的轻呼一声,我俩争先恐后的拿起筷子拌起来。
话说,怎么感觉拌起来这么别扭呢
“这玩意儿用筷子还真是不方便,还是得用叉子才好。”我不经意地说道。
“叉子那又是何物”卓秋歌一脸好奇地问。
“噢!我家乡吃这个肉酱面的时候,不是用筷子,而是用另一种餐具,叫叉子的,就像这样的……”我举起一只手来,用另一只手在上面比划着描述一番。
“当真稀奇,如此餐具,真是闻所未闻。”卓秋歌一脸稀奇的样子。
“是啊是啊!洋鬼子都很野蛮的,直接把刀叉拿上桌,不过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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