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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恺撒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天梦流彩
马镫的发明据说是在火药发明之前最伟大的战争发明。在战争装备革新里排第三名,另外两个是战车和马鞍。马缰和马鞍在恺撒时代之前刚刚被发明出来不久。虽然这个时候的罗马人用的是不太舒适的四角鞍,但是已经比波希战争时代,那些马背上的毯子强了很多。四角鞍大大提高了骑兵在马上的稳固性。然而没有马镫的配合,这样的马鞍也让上马成了难题。
现在天狼会一一解决这些难题。
围栏之内的争斗还在继续。
年轻的头马有着一身和追风同样漂亮的皮毛,棕色的毛发在阳光下泛出金属的光泽。天狼猜测这匹公马大约八岁,它和三岁的追风打在一起,有点像是青少年和小学生打架。
然而追风似乎并不介意年龄的差距,反而因为天狼的到来,打得更起劲了。只见它频频地前腿抬起,嘶鸣着踩向对手。而它的对手因为体格和年纪的优势,战斗技巧更加成熟。年轻的头马几次都躲开了追风的进攻,而且趁机咬了追风一口。
追风嘶鸣一声跳开,它甩了甩头,鬃毛处被咬秃了一块。
士兵们朝棕色的头马喝彩。那匹头马看上去洋洋自得,翘着马尾在场地里小快步地奔跑,同时警惕地盯着追风。
看到追风漂亮的鬃毛秃了一块,天狼有些心疼。他将手指放在唇边打了个呼哨。
追风朝天狼看了一眼,有些犹豫。那匹炫耀的公马也停住了脚步,看向天狼。
天狼又吹了一声口哨。公马好奇地朝天狼走近了几步。
这时追风突然调头,狠狠地一撩后蹄,正中公马的肩肌。公马差点被踹得飞起来,重重地倒在草地上。一旁的士兵连忙跑上去查看,好在那匹年轻公马重新站了起来,朝追风哀鸣了几声,垂着耳朵被士兵牵走了。
追风这才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行啊,又打架了。”天狼冷笑道。
追风没有理他,它的脑袋凑了过来,试图去寻找这个人类手里好吃的东西。然而天狼推开了它的脑袋。
“你偷袭奔电很可耻,你知道吗?奔电明明在让着你。”天狼严肃地道。
什么鬼?奔电?又随手给马起名字吗?逊毙了。
追风继续在人类的衣服上嗅着,香甜的气息就藏在某个地方,然而这个人类却不肯拿出来。
追风不耐烦地亮出牙齿。然后它看到了人类手里的东西。长长的好像蛇一样的东西,那是什么?
“啪!”
追风痛嘶一声,跳开了。
它生气地对着人类嘶鸣,转过身将地上的泥土全刨在他们的身上。
天狼淡淡地拂开脸上的黑泥:“过来!”他命令道。
才怪!你打我!你这个坏蛋!追风在地上癫狂地跳着,发泄着自己的愤怒。
一旁的安东尼同样一头一脸的黑土,他看了恺撒一眼,将劝说的话咽了回去。
“过来!”天狼用了更严厉的声音。
追风生气地打算再给这个人类一个教训,然而这时它闻到了那种甜香的气味,那气味从那个人类的手中传出。
它欢跳着跑了过去。然而人类却将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又举起那个死蛇一样的东西。
追风停住脚步,不满地盯着人类。
“听话,有苹果吃。不听话,就吃鞭子。明白了吗?”天狼严肃地道。
苹果和鞭子哪个好,它当然明白,追风最聪明了。
追风又凑了过来。
“别动!”人类命令道。
追风停了一秒,然后继续凑上前。
它看到鞭子举了起来。
好烦啊。追风抬起头,对着天空长嘶了一声。然后它静止下来,全神盯着人类手中那红色的苹果。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蜜蜂在它的头顶落下又离去。人类终于露出了微笑。
“好。”他说,然后将苹果塞进它的嘴里。
甜香的果汁让追风心情愉快,它决定暂时原谅这个拿着死蛇的人类。吃完苹果后,它还在他的衣服上蹭了两下,那意思是,明天接着带苹果来。千万别忘了啊。
两天后,康斯坦丁到了。
天狼让人将追风和奔电同时牵了过来。
“你觉得怎么样?”
追风的脑袋急切地朝天狼凑了过来,天狼拍了拍它,追风只能强行忍了,乖乖站好。
“都是好马。”康斯坦丁赞道,“这匹黑的身短,肌肉强壮,驮两个人应该没问题,看上去也温驯听话,去势之后,就是一匹优良的军马。至于这匹棕色的,高大有力,很适合当作战车马培育。”
“战车?拉战车太浪费了。”天狼不同意地道。
“那你打算让它做什么?它的身高对并不适合做军马。”康斯坦丁试图向恺撒解释。他认为恺撒一定是不了解骑兵才会这么说。骑兵的马应该是短小快速的,高大的马只适合富人撑面子,或者进行战车表演。
“恰恰相反,我认为它很适合做军马,而且是重装骑兵的军马。”
“重装骑兵?”
“嗯,重装骑兵的概念我一会再和你解释。至于马的身高造成的难题,我也会解决。现在你只需要告诉我。如果像安东尼这样的家伙,加上两幅希腊重兵全套盔甲的重量,这匹马能不能负担得起,并且在此基础上保证速度和耐力?”
康斯坦丁挑了挑眉,他没想到恺撒其实对骑兵很了解,至于他说的重装骑兵......好吧,既然恺撒说能解决,那就一定能解决。
康斯坦丁上前轻拍马的肌肉,又牵着它走了几步,观察马蹄落地的姿态,之后又用手指量了量草地上的蹄印的深浅,在心里计算了一下,他点了点头:“通常马匹驮负的重量是马匹自身重量的三成。按照这匹马的体重估计,一名骑兵,两幅重铠,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再加上一架小型蝎弩的重量?”
康斯坦丁吃惊地看了天狼一眼:“那要看多小型的蝎弩了。不过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让战马驮负太重的装备,至少这匹马不行。不过我会传信我的马场,让他们尝试培育出更高大的马的品种,到了那时......”
天狼感到有些遗憾。之所以重装骑兵到了中世纪才出现,不是因为战争狂人们想不到这个主意。而是到了中世纪,人类才培育出重型马的品种。正是因为马的品种的改良,从而才让重装骑士成为可能。
此刻虽然康斯坦丁答应培育新品种的重型马,但品种改良这种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尤其是重型马对骨架的成熟度要求较高,可能到了五岁才能承担上战场的任务。天狼可等不起这样的时间。如今他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康斯坦丁看着天狼微锁的眉头,知道他并不满意自己的建议,他沉吟了一会道:“我认识一个马场的主人,他因为个人爱好,培育出一些高大的高卢马。不过那些马的品种并不算优秀......”
“全买了。”天狼毫不犹豫地道,“对了,如果你们兄弟会在远东也有人手的话,请他们也尽量采购高大的马匹。我至少需要一千匹重型马。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是四千匹。价钱不是问题。”
“好。”康斯坦丁点了点头,顿了顿,他又问道,“恺撒,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这么急着要采购重型马?整个希腊地区,应该没有能用到你的部队的地方了。”
天狼微微笑了笑,拍了拍康斯坦丁的肩,指了指远处的山峦:“康斯坦丁,你们兄弟会常常说要引领世界的进步是不是?那我作为石匠总导师,总得为世界做点什么,对不对?”
康斯坦丁顺着恺撒的手指望去,翠绿的山峦在蓝天的衬托下,像是舞台上的布景。他知道那山峦之后,还有更多的城邦,更多的王国,甚至还有他的故土。
恺撒说要引领世界的进步......
康斯坦丁的心情一阵澎湃,他转过身,对恺撒深深地低下了头。





我是恺撒 第一百九十章 追风的日子
在人人看到我,都敬仰地悄声说:“这就是那个追风啊......”之前,我是帕特雷湾的一匹野马。
从出生到三岁,我都无忧无虑,在绿色草地上肆意驰骋,让鬃毛在阳光和风中飞溅。直到有一天,一群“邪恶”的人类捕获了我。当然他们也没讨到什么好,我踢断了一个倒霉蛋的肋骨,还让一个家伙的脸跌得开了花。
当时人类们骑着最好的军马,十几个一起追我,那些军马跑得又快又稳,当然和我比还是差远了。我那时只是有点慌了,这才一个不小心被套马索套上。
之后我就被关进了一间漆黑的马厩里。不过没关系,我会将每个靠近我的家伙踢得骨断筋折。这样他们迟早会不得不放了我。
空荡荡的马厩,陆陆续续地被马儿填满,又空了下去。认识的,不认识的马儿们来了又走,然而我还在这里。因为没有人胆敢靠近我,上一个试图给我上马鞍的马夫已经缺了一颗门牙。
在马厩里,我的脾气总是很暴躁,在隔间里又踢又撞,咬我能咬到的任何东西。不过,这你绝不能怪我。我才三岁,按照人类的算法,我还是个孩子。
之后的某一天,我被牵了出去。
在阳光和绿草之间,我看到了恺撒。
不过那个时候,他看上去可真普通啊。普普通通的长衬衣,普普通通的身高,长得也普普通通,当然那是以马的标准。唯一让我感到不同的是,他看着我的眼神让我很舒服。我知道他喜欢我,这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听到其他人叫他恺撒,向他行礼。我想他大概是个首领,就像是马群里的首领马一样,他是他那个族群的头儿。好吧,我得让他知道,我将来也会是个首领马,所以他最好立刻就放了我这个未来的首领。
我在地上来回地跳,向他显示我强壮的肌肉,我还冲他大叫,让他知道我也不是好惹的。趁我还没踢断你的脖子,赶紧放了我!
恺撒笑了笑,朝身边的人说了几句。那人看上去不太同意地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我焦躁地晃着脑袋。这个笨蛋恺撒到底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快点放了我啊,混蛋,还有那个马夫,你再靠近我,我就踢掉你另一个门牙!我警告你,我不是开玩笑!
后来我又被关起来好几天,透过马厩木板间的缝隙,我能看到其他的马儿在草地上奔跑,他们被套上了马嚼子和马鞍,被人牵着或者骑着,做着一些可笑的训练。
我看得心里发急,这些家伙都怎么了?他们怎么可以让人骑在他们的背上?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将背上的家伙甩下来,让他跌断脖子。
然而没有人来让我跌断脖子。他们都小心翼翼地绕着我的隔间走,包括那个胆小鬼马夫。
哼!
孤独让我沮丧,食槽里的牧草倒尽我的胃口。我渴望在白云之下奔驰,怀念风的气息,树林的湿泥,哪怕是沼泽里的湿腐气。我想在沙土上肆意地打滚,想用牙齿切断多氵十的草根。我越来越暴躁,然而我越暴躁就越没有人理我。但是那时的我并不明白这一点。
一匹脚踝受伤的军马在我的隔壁住了两天。那是一匹性情温和的花斑母马。在我对马夫发脾气时,她轻轻地叫了几声,试图安抚我。
我没有理她。
切,这些军马早就被人类驯服了,他们全都是软骨头,为了一点燕麦就可耻地对人类卑躬屈膝。马的脸都被他们丢尽了!但是我不一样,我生来就是自由的。为了自由,我会倾尽全力。
然而军马告诉我,如果我再继续攻击人类,我就会被送去拉沉重的车辆,甚至可能会被宰杀吃掉。
我吓坏了,人类怎么能这样野蛮,我们是马啊,他们怎么能吃马?
然后我又被牵了出去,这一次,我忍着没有咬那位可怜的马夫。他看我的眼神和我一样绝望,我忽然觉得他也挺可怜的。
我又见到了恺撒。他似乎刚刚从哪里回来。脸晒得通红,满头满脸都是汗。他骑着一匹黑色的军马,被一队骑士簇拥着,从围栏边上路过。那群军马看上去状态都很好,皮毛发亮,脚步轻快。我盯着恺撒的坐骑,突然感到嫉妒。
我开始大声地嘶鸣,摇着脑袋,想要甩开拉我的马夫。
马夫满脸惊恐,全力坠着马缰。我轻轻地踢了他一脚,他飞了出去。这真的不怪我,他太弱了。
然后我开始和风赛跑。
在一众震惊的目光中,我长嘶一声,奋力一跃。我跃过了马场的围栏,轻巧地落了地,向远处冲去。
我终于自由了。我欢快地想。
然而有人追了上来,密集的马蹄声在我身后响起。又是这样,几十个人类追我一个。我拼命地跑,不时地突然变换方向,我还记得上一次被套住脖子的教训。
然后我听到了人类焦急的呼声:“恺撒!停下!太危险了!”
他们在说什么?我对拉丁语不怎么熟悉。我只能听懂几个词,比如“这真是一匹好马”这样的。
这时,我的背上突地一沉。
我大吃一惊。竟然有人在我奔跑的过程中跳上了我的背部。
我急速地转弯,想将背上那人甩出去,但是那人的腿紧紧地夹住我的肚子,他的身形很稳,就像是长在了我的背上。
这种感觉十分不舒服,虽然我并不觉得背上的家伙重得难以忍受,但是谁会喜欢背上多出一个讨厌的东西?
我癫狂地跳跃,将身体撞向树干,原地疯狂地打转,然而那个家伙居然还稳稳当当地在我的背上。
马群围了上来。当然那群软骨头的军马是不会帮助我的,他们轻轻地叫着,让我不要挣扎。笑话,我是野马啊。想征服我,就拿出本事来!
焦急中,我突然心生一计,猛地向地上倒去。那家伙终于跳了下来。我打了个滚,急忙站起,然而那家伙竟然转瞬间又在我背上了。啊!!以前我觉得最挥之不去的是马蝇,我错了,其实是这个家伙啊。
终于,我筋疲力尽,还很沮丧。我的嘴里的嚼子被拉紧,我顺从地转过了头。
围观的马上骑士爆发出欢呼声,他们有节奏地喊:“恺撒!恺撒!”
噪音让我紧张,我扬起前蹄,但是背上的家伙拍了拍我的脖子,他用希腊语道:“别怕,追风,别怕。”
他的手温暖有力,比任何我接触过的人类都温柔。背上的重量让我的心一下子安定了下来,仿佛我天生就应该和这个人鬲虫为一体。我想起这个恺撒就是这群人类的首领啊,现在我是人类首领的马了。唔,这种感觉似乎还不赖。
我仰起头,向那群军马走去。他们温和地看着我,好像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哼,我还是和他们不同的,因为我是恺撒的马,而且我还有一个名字,叫追风!
自从有了名字后,我的待遇就不同了。我有了专用的马夫,食料也变成了大麦,而且每天都可以去草场上瞎逛。因为我的新马夫很会饲弄马,刷洗我时,从来没有让我不舒服过,所以我也就没有踢掉他的门牙。
但是我还是很难见到恺撒。我不开心,在草场上跑步时总是去围栏边寻找他的身影。如果看到他我就大声地叫唤,如果看不到我也大声地叫唤。当然恺撒是不会回应我的,人类这种生物太弱了,他们的嗓门还没有马驹大。
如果恺撒来看我,他总是会带一些好吃的。那种红彤彤的,酸酸甜甜的水果我从来也没吃过,我简直爱死了它。恺撒似乎说过这是某个希腊国王御花园里才有的果实。哼,国王那又如何,反正现在归我了。
以前的我是不太驯服的。别忘了,我可是野马。看到漂亮的小母马,我就会凑过去,就算是鞭子也阻止不了我。
于是恺撒带我去看了正在训练的军马。他站在我身边,指着那些军马道:“追风,你有没有发现他们和你有什么不同?”
我仔细地看着那些军马,嗯,他们都没我的毛色漂亮,而且也没我跑得快。我骄傲地仰起头,甩了甩漂亮的马鬃。
“他们都是母马和骟马。追风,如果你再像今天这样不听话,你就会和他们一样了。”
什么?我吓坏了。为了我的宝贝,我决定以后不管小母马多漂亮,我都当她们是骡子。
这一天,恺撒又来了。不过今天他手里拿了怪模怪样的东西。
我兴奋地将脖子伸长,等着他喂我苹果。然而恺撒将那怪模怪样的东西放在了我的背上,还用皮带扣紧。我终于明白那是一种马鞍,不过和那些军马身上的四角马鞍不一样,这种马鞍前后翘起,弧度更贴合我的身体,它是木头做的,但是下方垫有软皮。
我不太开心。因为恺撒骑我的时候,通常不用马鞍,他似乎是天生的骑手。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用腿紧紧夹住我的上腹,什么时候,又可以彻底放松。我也很享受可以感受他的体温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是一种纽带将我和恺撒连接在一起。让我可以清晰地明白他的每一个意图。
而马鞍则将我们分割开来。
不过虽然心中不快,我仍然站着一动不动。恺撒的侍卫,那个总跟着他的大块头,往我嘴里塞了个苹果,还不住口地说着奉承的话。看在恺撒的面子上,我让他摸了摸我的鼻子。
恺撒在调整马鞍时,会细心地用手触摸我的肌肉。通常不舒服,我是不会叫出来的,要么踢人,要么忍着。但是我的肌肉会表现出来,这我无法控制。在调整好马鞍后,他又检查了我的蹄子:“不错,追风,你的蹄子角质层很厚,我想我不用费事操心马掌的问题了。”我突然兴奋起来,我意识到恺撒大概会骑着我去很远的地方,所以他才会仔细地检查我的蹄子。
我激动地不停地喷鼻息,都没注意到恺撒把马鞍又卸了下去,他用刀子将马鞍的边缘又修整了一下,重新放在我的背上,这一次,我感到什么冰凉的东西敲打在我的肚子上。
我扭过头去看,看到了两个环状物。
“这是马镫,你得习惯它。”恺撒说完跳上了马,我驮着他在马场里飞奔。
这一天,恺撒和我待了很久,他教了我很多技巧。比如如何扬起前蹄吓唬敌人,在敌人转身逃跑时,再狠狠地踢他们的脑袋。还有在用后蹄踢人时,可以低头从后腿之间看过去,这样就不会踢空。恺撒还让我仔细分辨弓弦的声音,因为那对于我来说,才是最危险的东西。
我学得很开心。那一晚的晚饭很丰盛,不但有燕麦还有软软的菜泥。我整晚做梦都在练习如何踢那些倒霉蛋。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我就被马夫吵醒。
各种各样的噪音充斥着微凉的空气。
盔甲和盾牌在士兵们的跑动中哐当哐当地响,各种各样的命令声,此起彼伏。士兵们在列队。我好奇地睁大着眼睛。看着那些穿着青铜盔甲的老兵整齐地列在一起,像一片金黄色的麦穗,看着那些披着红斗篷的家伙,组成一片红色的红枫林。
马夫将我牵到了马群的旁边。和那些军马待在一起,那些军马旁都已经站了一个骑士。每个骑士带着两匹马。
我四处寻找着恺撒,但是我没有看到他。
这时,安东尼走了过来,他的手里牵着奔电。晨光中,奔电棕色的皮毛像是镀了金。我知道安东尼负责训练其他的军马,是骑兵的大队长。我也知道安东尼一开始并不看好我,鉴于恺撒似乎很信任他,我也就勉强没有记仇。
奔电走近我,亲昵地碰了碰我的脑袋。奔电和我是不打不相识,他咬掉了我的鬃毛,我踢了他一脚。不过他仍然是我认识的马里,最厉害的,当然比我还差了那么一点点。也是仅次于我最漂亮的,因为恺撒更喜欢黑马,显而易见。
安东尼将奔电交给了马夫,又笑着拍了拍我:“真是匹好马。”
废话。我喷了他一脸鼻息。
我和奔电站在一起,等待恺撒似乎不那么无聊了。
奔电告诉我,骑兵和步兵要在这里分开。步兵军团会在这里直接乘船,而骑兵则会走罗马大道,经由雅典,然后再乘船。
“去哪?”
“很远的地方。”
“干什么?”
“我猜是打仗。”
“和谁打?”
奔电也不知道,不过他说这不重要。
我同意地晃了晃脑袋,反正我和恺撒在一起,去哪儿都不重要。




我是恺撒 第一百九十一章 追风的日子(2)
我从来没有跑过这么长的路,也从来没有和这么多马一起赶路。
600名骑兵的马队在罗马大道上飞奔时,简直声势惊人。我从老马那里听说过这些罗马大道。罗马人总是征服到哪里,就将罗马大道修到哪里。而我此刻蹄子敲打的这条罗马大道,平整的旗石上已经被辎重压出了深深的辙痕,少说也有两百年的历史了。
跑在坚硬的罗马大道上,并不像跑在草地上那么舒服。我看到有的军马脚上穿着青铜皮制成的套子,就像那些士兵穿着的凉鞋一样,用绳子绑在马脚上。那些金属套子此起彼伏地敲击在罗马大道上,发出巨大的声响。这些噪音一开始会让我神经紧张,不过我很快就习惯了它们。
我庆幸恺撒没让我穿那种愚蠢的鞋子。我的蹄子的角质层很厚,这是恺撒说的。
我驮着恺撒跑在马队靠前的位置。骑兵大队长安东尼骑着一匹栗色的爱尔兰军马,跑在恺撒的身旁。另一侧是那个大块头烈熊。他的坐骑是一匹棕色的罗马山区马,虽然体型不大,但是耐力不错。说实话我挺佩服她的,要驮烈熊这样的家伙,没有两把刷子可不行。
在罗马大道的两边,有时可以看到等候的商旅。他们都是被先行的斥候骑兵从道路上赶下来的。当有军队通过罗马大道时,所有的人都要给军队让道。在经过那些拉货车的马匹时,我发现虽然他们都在努力打起精神,但是货车的沉重快把他们压垮了。他们看到我脚步轻快地小跑时,眼里都是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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