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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血神帝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蓟水咸竹

    “真奇怪,九阳玉魔芦是靠魔族精血孕育而生,这部禁决是人类修炼的元决,怎会相互感应”

    莫非,这本无名元决,和魔族有关系我将魔气融入书中试试,看看有什么异变。

    他目前还没有达到旗士七段,无法真正控制元力或者魔气实现能量外溢,但他经过魔血淬体,血液内同样蕴含着庞大的魔血能量和转化后的魔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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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罗金宝
    刘凯自从得到天魔神戒之后,这几天忙于修炼,一直没有来得及查看天魔神戒的奥妙,他刚才用自己鲜血打开《魔罡禁典》的时候,一部分鲜血进入了元决封面,另外有一部分鲜血则进入戒指,和戒指得到融合,竟然不经意间滴血认主。

    滴血认主以后,刘凯果然能够进入戒指,他能够感受到,这是一枚储物戒指,并且能够隐隐的感觉到和这只金蚕之间有着一缕缕灵魂联系。

    “你为何要在我的戒指里”刘凯疑惑的问道。

    “我本来只剩下一缕残魂,以前的戒指主人死后,戒指成了无主之物,我在戒指内也陷入了沉睡。后来竟然也和这枚戒指的主人一起转世来到这个世界,转世后重新拥有了肉身,然后化作了这枚戒指的戒灵。但以前发生的事情,我都忘记了。只是隐隐的记得,我的上一任主人,已经已经死了好久好久了。一直到这枚戒指再次滴血认主,我在戒指内感受到你的气息,才从里面出来。”

    “那么,你又是谁”

    “我目前只是一缕残魂,以前的大多数记忆都消散了,只是隐约记得,戒指的主人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不过你这个又笨又蠢又愚昧的人类给我记住,我的名字叫罗金宝,当年很多人都叫我罗三爷。”

    说着,它便昂起了头,两个滴溜溜如同黑色小眼珠,瞪大了望着刘凯,那种看似盛气凌人的样子,颇显滑稽,逗得刘凯一阵发笑。

    “你说谁又蠢又笨告诉你,我如今是这枚戒指的新主人,你又仅仅是我戒指的戒灵,以后见了我,尊称一声,主人,听见了没你这个白色大虫子。”?“你说什么你竟然敢叫我大虫子我不是大虫子,你才是大虫子,你们全家都是大虫子。哥的体内流淌着高贵的虫族血脉,我们虫族是最伟大的种族,不是你们卑贱愚昧的人类可以比的,你们人类可别惹我。”

    然后,它小嘴撑的溜圆,咬紧了牙,表情看似恶狠狠的说道:“我告诉你,想当年,我罗三爷性情残暴,心狠手辣,不信你去打听打听,诸天万界之中,三千大陆之内,一提起我罗三爷,哼!连小孩都不敢哭!”

    “你很强是不是那我问你,你如今什么实力”刘凯很好奇,这个在太古年间便和大魔王在一起的金蚕,如今的境界是怎样的。

    “我的实力,我仅仅是靠一缕残魂转世才重获肉身,血脉并没有觉醒,如今一阶血脉还没有觉醒。”说着,金蚕两只滴溜溜的黑眼珠,很失落的耷拉下来。

    “哎,你吹了半天,连一阶实力都没有啊。”

    元兽修炼血脉,对应人类旗师体系的十阶,也分为十阶血脉。

    “不过,我尽管血脉还没有觉醒,但我的感知力很强,在你身上感受到很强烈的主人气息,你体内产生的魔气极为精纯,和我在上一任主人感受到的几乎一样,应该得到了我上一任主人的血脉传承。如今戒指已经对你认主,你可以将体内凝聚的魔气,穿过皮肤进入戒指内,我吸收你的魔气,这些魔气能量有助于让我血脉觉醒。”

    “我凭什么要给你提供魔气供你你的血脉觉醒,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刘凯问道。

    “当然有好处了。你尽管已经得到主人的血脉传承,但你目前的修为及其低微,更主要的是,你们人类的灵魂力太弱了。就你这样的,如果不是因为我作为戒灵而受制于你,我在一阶血脉时候就能够控制你灵魂。我们虫族的精神力是很强的,我如果进阶后,灵魂力能够和你共享,我的强大灵魂力可以源源不断的反哺给你,你说好处有多少”

    刘凯知道,旗师等阶越高,对灵魂力的要求便越高,而灵魂力大多是是按照修为境界提升而提升的,单独修炼灵魂力的法门极为稀少。如果能够以金蚕的进化从而获得金蚕的浩瀚的灵魂力,那他无疑又多了一张底牌。

    刘凯自忖道:“有很多旗师的旗术,便是偏重于灵魂类的,往往都是一些很诡异的技能,相比于那些物理攻击的天赋技能,灵魂攻击的技能有时候更是让人防不胜防,更是难对付。比如说,上次遇到的郑鹰的旗术幻眼迷踪术,便是灵魂类旗术。好在当时郑鹰修为不高,仅仅旗士四阶,旗术维持时间短,如果当初和他战斗的时候,他的幻眼迷踪术能够再维持一秒,我恐怕已经惨遭毒手了。”

    灵魂被迷惑,变得浑浑噩噩,自己很快便会陷入被动,如同一个沙袋子一般的被敌人任意打。想要抵抗灵魂类旗术的攻击,只有两种办法,一个是拥有灵魂防御类的兵器,二是要有着强大的灵魂力。

    “好啦,我已经累了,我要进入戒指内修炼魔气修炼了。记住将你体内的魔气,转移到戒指内,我血脉的觉醒以及以后的血脉进化,魔气是必不可少的。”说罢,金蚕便化作一道金光重新钻入戒指内。

    在元旗大陆上的兵器,分为普通人使用的普通武器和旗师使用的元器。元器的等级划分和元决、武技一样,都分为神、天、地、玄、黄、凡六阶,每阶分为上中下三品。

    “据大魔神那天说,他是魔族最伟大的炼器师,他亲手锻造的天魔神戒,又处在什么等级”

    刘凯内视丹田,窥视魔池,继续神识沉入九阳玉魔芦,不断的熔炼着精血。他感受了一下,魔池内总共有一万滴精血。好在进阶旗士之后,他的九阳玉魔芦能够炼化魔神精血入体,并且刘凯导引体内转化出来的魔气进入天魔神戒内供金蚕吸收进化,这一切全是靠旗灵自动完成的。

    因此他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来修炼元决《魔罡禁典》。随着修为的提高,体内魔血融合饱和度的一步步的开拓,肉身承受能力也越来越强,大概用了四个时辰的功夫,又融合了十几滴鲜血,他转化进入戒指中的魔气也越来越精纯。

    经过了三天的修炼,二百多滴魔神精血被炼化,这时候他炼化精血的速度越来越慢,他知道,身体再次达到了融合魔血的饱和度。

    如今刘凯仅仅是旗士三阶,如果再想继续融合魔血,只能够先提升修为。

    这几天他主要靠盘坐冥想运行元决来巩固修为,他明白,只有战斗的时候,才能够真正有利于提升战斗力,加快修为的提升。

    “如今我境界为旗士三段,魔血融体也即将达到饱和,不如去历练一番,猎杀一些元兽,人体在战斗中更有利于境界的突破,顺便还能增长些战斗经验。

    他走出芦苇丛,仔细体悟自己的战斗专长以及战斗力,对自己的猎杀目标和自身情况做了一番分析。

    “我的旗灵,九阳玉魔芦,能够对一切毒素免疫,如果进阶到旗士四阶,便可以抛出御毒光环,让友军在一定小地域范围以及短时间内毒免疫,可以在团队作战时候遇到毒属性元兽时候发挥巨大作用。同时,我有着强大的恢复能力。如此这样,对于那些本身毒性大,攻击和防御能力都很差的元兽来说,就能够成为我最先下手的目标。”

    整个蓟运城,被蓟运古河分成东西两部分,东部是百姓居民区,居住着三大家族以及各自管理辖区内的无数村镇。西部为蓟运旗院区域,供蓟运旗院修炼和历练的地方,在蓟运旗院再继续往西,便是朝雀大森林,森林里有很多的元兽,如今有蓟运旗院在此镇守,很多蓟运旗院家族子弟都经常来此猎杀元兽,增强战斗实力。

    蓟运旗院,处在城西,和东部隔着一条蓟运古河,靠近朝雀大森立, 在给旗院弟子提供历练条件的同时,也能够保护城东的百姓防止被森林内各类元兽骚扰。朝雀大森林内的各种元兽数不胜数,尽管靠近森林边缘大多数是低等阶元兽,但也不是普通人能够抵挡的,经过不断繁殖元兽越来越多,为了防止那些数量庞大的元兽危害到人类,每过一段时间,蓟运旗院的教员便会带领弟子们去绞杀一些元兽。同时,这里也经常会见到一些旗师组成的佣兵队伍,组团进森林内猎取元兽,从而获得元兽身上的兽核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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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炼丹高手
    在一片架起的篝火处,刘凯盘膝坐在火旁,本来五只被剥了皮的血淋漓的赤风兔,此时已经被刘凯做成香喷喷的烤兔盛宴。他劈开兔子头部,取出五只兽核,随手扔进了手中的天魔神戒中,供金蚕修炼时候进化用。兽核是一只元兽体内所有修炼精华的集合,被金蚕吞噬之后,会加快金蚕的血脉觉醒和血脉进化。然后手中拿着一根木棍穿起的香气四溢的烤熟的兔子。

    “第五只终于烤熟了。”

    然后他从天魔神戒中拿出一些佐料,还有一瓶随身带来的酒水和酒杯,作料洒在兔子肉上,在酒杯内倒满了酒。

    赤风兔体型很大,烤熟以后就像一只小猪一样,他用小刀劈开五只赤风兔的头部,取出了五颗兽核,随手扔在旁边。

    他早已经饿的肚子咕咕叫了,于是迫不及待的撕裂下兔子腿上的肉,张开嘴咬了一口,然后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哇,好香啊,我罗三爷好久没有吃到那么美味的兔肉了。没想到啊,你这个蠢笨的人类竟然手艺那么好。”

    金蚕忽然从戒指内飞了出来,两只小眼睛目不转睛的望着那几只烤熟的兔子肉。

    “你不是在吸收魔气修炼么怎么忽然出来了我听了你的,将体内所有魔气全都转移到天魔神戒中给你进化用,而且我将兽核也都给你了,你还想干嘛”刘凯看了看金蚕落在烤熟的赤风兔上那滴溜溜的眼神,小红舌头还不断的舔着和嘴唇旁边流出的口水,就知道大事不妙。?“这傻呀,我本来和上一任主人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那里修炼的不是元气,可是魔气,这几个低阶兽核是元气凝聚而成的,对我的血脉觉醒来说,作用并不大,最主要,这几个干巴巴的兽核根本就无法真正填饱我的肚子,哪里有这些兔子肉吃起来爽口刚才我在戒指里,刚刚吸收了兽核内的能量,便闻到香喷喷的烤兔子肉的香味,所以就出来了。我罗三爷最喜欢吃兔子肉了。”

    说着,便飞过去,张开大口向着刘凯手中的兔子肉咬去。

    “滚蛋,我凭什么给你吃”刘凯大喝道,然后迅速转过身,避开了金蚕张开的大口。

    刘凯迅速将这五只已经烤熟的兔子肉从篝火上拿下来,说道:“我只负责给你提供兽核和魔气进行血脉觉醒,可没说过要当你的专职厨子。”说着,他将这几只兔肉抱在怀中。

    “我的血脉觉醒,除了需要魔气能量以外,还需要大量的元兽血气供给才行,因此需要吃大量的血肉提供血气能量。如果多给我弄点元兽吃,我觉醒血脉会更为快。”

    “那我凭为什么要给你去弄元兽要弄你自己去弄,我不管。”刘凯又往嘴里喝了一口酒,又吃了一口兔子肉。

    金蚕被馋的,嘴里发出“啪叽啪叽”的声音。

    “主人,别那么小气嘛,我又不白吃你的,哥不会让你吃亏的。我拿东西换,行不”

    “拿东西换好呀,那我问问你打算拿什么换”刘凯狡黠的看了一眼金蚕。

    “丹药!”

    “什么丹药你还懂炼丹”刘凯顿时觉得不可思议,一下子提起了精神。

    “尽管我仅仅是一个残魂转世而来,很多以前发生的事情已经不记得了,但仍然知道一些我本能性的东西,随着我吞噬魔气能量的增多,已经逐渐恢复了一些记忆,比如,我隐隐觉得,我有一种天赋和炼丹有关。只要你备足了材料,我应该可以为你炼制出你所需要的丹药。比如,低境界修士需要的启命丹和培元丹。我的血脉等阶越高,炼制的丹药便越好。”

    “你总算找到一个说服我的理由。”刘凯窃喜,这只金蚕如果以后觉醒了血脉,不仅能够给自己提供庞大浩瀚的灵魂力,还能为自己炼制丹药。

    他对丹药懂的并不多,但知道丹药价格昂贵,有的高品阶丹药甚至价值连城。旗师修炼和作战之时,吸收相关丹药是最快捷的方法。

    在元旗大陆,炼丹师的地位很尊崇,往往很多大的宗门势力愿意花费大量的钱财供养一个炼丹师,为宗门弟子炼制丹药。那些擅长炼丹的家族和宗门,往往都富可敌国,凭借丹药的交易,赚取大量的钱财。

    蓟运城三大家族中的胡家,便是个擅长炼丹的家族。弟子从来都不为丹药发愁,源源不断的丹药,极大的提升了家族子弟的实力,甚至作为城主的郑涛有时候也有求于胡家为其炼制丹药。

    在平阳镇刘家,他父亲刘天阳便花费大的价钱,从胡家聘请了一位外姓炼丹师,为家族子弟炼制丹药之用。平日里在家族中,这位炼丹师的地位很高,尽管这位炼丹师是最低的一阶炼丹师,只能炼制一些品质低劣的丹药,但在他在刘家的地位仍然不下于家族长老,连作为家主的刘天阳也对其毕恭毕敬。

    旗师在修炼的时候,如果自身天赋差些,靠着丹药也能够得到弥补,如果服用丹药辅助修炼,有时候往往事半功倍。

    比如启命丹,便是丹药中最常见的一种。

    旗师修炼,每个大等阶修炼到巅峰打算晋级下一境界的时候,则必须将命脉和经脉相互你凝聚,融合开启命轮,但这种融合并非每次都顺利凝聚成功,而是有着一定的成功率,成功率和自己命脉天赋有关。先天开启命脉数目越多,成功率便高。如果一次无法成功融合,修为反而会倒退两至三段,很多人因此而困在通旗九重天而无法晋级。

    有时候,哪怕九脉天赋的天纵之才,也不敢保证每次凝聚命轮都能成功。

    命脉天赋共分为九阶,每增加一阶,成功率便多一成。一脉天赋的成功率仅为一成,九阶天赋的成功率为九成。

    这时候,那些先天命脉天赋差的子弟,启命丹便是最好的选择,能够极大的增加凝聚命轮的成功率。不过,由于不同炼丹师之间水平的差异,即使相同的丹方,炼制出来的启命丹功效也是不一样的。炼丹师的炼丹术越是高超,炼制出来的启命丹品质便越好,提升效率便越高。

    至于培元丹,那便是旗师补充体内元力时候所用。凭借运行功法吸收天地元气毕竟慢了许多,通过吸收培元丹可以迅速补充丹田气海内的元力,在作战的时候,如果备足了培元丹,可有明显的优势。

    可见,如果金蚕真的懂炼丹,对刘凯自己也是有着各种莫大的好处。

    “不过,我可告诉你,除了我的上任主人,我罗三爷是从来不给别人炼丹的。如今为了你,我亏点就亏点吧。交换条件,一颗培元丹换两只兔子,一颗启命丹换五只兔子。”

    这只金蚕显然非常精于算计,想要用花费最少的力气来换取更多的兔子。

    “不行!”刘凯说道:“要打算换,一只兔子换十颗培元丹,换五颗启命丹。”

    “敢和我罗三爷讨价还价,不行,你区区一只兔子想要让我堂堂的罗三爷给你炼制十个培元丹,你在打发叫花子么不行不行,那我岂不是亏死了,知道不知道我罗三爷炼丹很辛苦,是要消耗灵魂力的。”

    “如果打算吃兔子,就按照我说的办,否则爱换不换。”刘凯说完,便故意坐在旁边转过头不再说话,将手中的一只兔子腿往嘴里送,嘴里还故意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很快,一只兔子就快要被刘凯吃进肚中,兔子肉很多,其实此时他已经吃饱,但还是故意伸手去抓第二只兔子,做出要吃的样子。

    罗金宝被气的两只黑溜溜如同绿豆一样的眼镜不断往上翻,又控制不住自己的口欲,又不好发作,于是终于妥协。

    “好吧,我答应你,不过你要保证,一定要让我吃饱!”我要吃多少你就给我弄多少,不够再给我接着去抓兔子。”

    “哈哈,没问题。”刘凯爽快的答应。

    然而,刘凯很显然小瞧了这只如此袖珍小巧的金蚕,吃起兔子来,胃口竟然大的惊人。它张开大嘴,一口吞一个,而且从来不吐骨头,就如同许多年没有吃过饭的乞丐一般,很快风卷残云的将剩下的四只赤风兔吞入腹中,刘凯被惊了一跳。

    “那么几只兔子,还不够罗三爷我塞牙缝呢。”金蚕沮丧的说道,然后对着刘凯大吼道:“罗三爷我还没吃饱,赶紧给我去抓兔子,老子要吃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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