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心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凉小柒
“方宁,来接你妹妹”于小斑笑了笑,她知道这几天刚好高二放月假,至于他们高三党,是没有多少假期的,能够在百忙的学习中,抽出一点小间隙出来呼吸一下,已是非常不容易。
方宁说,“嗯,她还在吃饭。我闲里面闷得慌,出来转转。”
于小斑说道:“你来到这里,我也算是地主,要不这样,我带你去转一圈,让你看下我们的学校。”
方宁看了一下,想到方微吃完饭后,还要去宿舍里收拾东西,以她磨蹭的性格,没有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还真不一定能回家,也就同意,就说,“好,那我先回去给家人说一声。”
“去吧,我叫我男朋友也过来,介绍你认识,到时候在斜对面的教学楼碰个头。”于小斑说完后,也离开了。
等方宁和于小斑碰头的时候,她身旁已经跟了一个穿着红色卫衣的男生,浓眉大眼,看起来非常精神。
于小斑跟窦永红说方宁是苏小小的好朋友,相当于也是她的好朋友,窦永红倒是没多想,只是有些好奇,毕竟能够和苏小小成为好朋友的,还真没几个人。
本来窦永红还在和于小斑冷战,知道他的性格又倔,你要是不去主动向她低头,十天半个月不理你都有可能,他正愁没机会向于小斑认错,缓解冷战,于小斑就过来了,说带他去认识一下朋友,顿时也就明白了,她也是在找台阶下,要是还真不明白那就是一头猪了,果断答应,屁颠屁颠的就跟过来了。
“你好,我叫窦永红,窦马顿的窦,永远的永,红色的红。”窦永红咧着嘴笑着自我介绍。
“方宁,宁静致远的宁。”
“你的名字很有精神。”
“你的也是。”
两人对视一眼,哈哈的笑起来。
于小斑白了两眼一眼,狭长的眼眸透着一丝无奈,“你们男生真是虚伪。走吧,我们去逛逛。”
三人就以教学楼为起始点开始转悠,七中的占地面积有一百二十多亩,那可不是像二中那样的半山坡学校,占用了如此大的用地面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低调的奢侈。
七中要是从高空俯瞰的角度来看,就可以明显的看到中心区域是一块很大的池塘,垂杨柳和樱花树围绕池塘一圈,恰好这个月份是樱花盛开的季节,今天的阳光又比较明媚,在湖边驻歩赏花的学生也不在少数。
方宁仔细看过,于小斑和窦永红两人在七中的影响力很高,在这本来就是风云人物,周围是三三两两的男生女生见到了无一不打招呼,于小斑微笑回应,窦永红到处打招呼,彰显自己的人际关系是如何的好。
于小斑当起了导游,指了指不远处一栋贴着白色瓷砖的大楼,“看到那座大楼了吗这座楼学校和家长共同筹措资金建起来的,里面有高标准的电脑室和实验室,体育室,还有多媒体教室,里面用的都是平板电脑等现代化教学设备。”
于小斑说完还略带深意地笑了笑,让看起来有些阴沉的脸也多了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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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好日子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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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阳光很好,方宁刚睡醒还躺在床上不想动弹,阳光就透过飘窗投射进来,斑驳的影子落在他的脸上,看起来有些明暗不定。
他深呼吸几口气,闭上了眼睛,任由阳光覆盖他的整个脸,然后,微微调整睡姿,让身体朝着更舒服的姿态躺着,就好像冬日泡在温泉里,温热的水浸泡着身体,将全身的疲惫全部散去。
这种慵懒的生活,简直就是一条咸鱼。
而且还是一条没有梦想的咸鱼。
窗外鸟儿的叫声越来越多,方宁只得起身到窗口看情况。
将自家别墅围起来的黑色的栅栏显得冷峻,上面附着翠绿的爬山虎,还有紫萝兰藤条到处蔓延,紫色的紫罗兰花开得绚灿,门外黑色的大理石路面光滑无比,一群鸽子扑棱着翅膀从栅栏上落下来,咕噜噜的转动着眼睛,警惕的吃着面包碎屑。
投食的是一群来拍摄婚纱照的团队,一对小年轻夫妇在方宁家门口摆拍姿势,男的笑得脸都僵了,但还得继续拍摄下去,女的打扮得明艳。拍摄团队们一个拿着反光板,一个外拍灯,剩下的一个摄影师拿着摄像机喀嚓喀嚓的拍照。
他们弄了好长一阵子,这才忙活完。
女的摆拍完后,揉一揉酸涩的肩膀,抬头后,不经意看到推窗探视的方宁,刚好阳光打过来,逆着光,他那懒洋洋的模样,看起来有些慵懒少年的既视感,倒是让女的多看了几眼,或者说更羡慕能住在别墅里的方宁。
拍摄团队收拾了道具垃圾,匆匆离开,方宁换好衣服走了出来,来到栅栏外。
刚才摆拍婚纱照的道旁路上,香樟树已经很蓬茂了,枝叶承着阳光。
还在吃面包屑的鸽子们在光滑的大理石上到处走动,方宁一过来,顿时惊飞满地羽毛,飞到枝头警惕的盯着他,在确认没有威胁后又扑棱着翅膀落了回来。
方宁仰了仰头,阳光越来刺眼,远处似乎传来了知了的声音。
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夏天真的来了…
……
“很久没有看到这么好的天气了。”
程曦穿了件浅色的休闲衣,深色的裹腿牛仔裤,脚踩着白色球鞋,一副休闲的打扮,看起来阳光明媚。
本来剩下这一天月假,她准备到清华书店看一天书的,结果方宁打电话说今天阳光不错,要不要出来一起散散心。程曦就改变了原本的计划,换了身衣服就出门和他汇合了。
方宁穿着白色的衬衣,推着一辆单车站在树下,隔着老远的距离就朝程曦招手,露出一口白牙,像站在阳光里的少年。
程曦莞尔一笑,迈着步子走了过来,很自然地侧坐在方宁的单车后座上,手挽着他的后腰。
她抬了抬头,盛夏的季节,天空都被涂上了好看的颜色。
“我蛮喜欢这样的天气,阳光明媚,既不那么热,也不那么冷,刚好适宜,在家里晒晒太阳也好,出门到处逛逛也好,都能让心情舒缓下来。”程曦微仰着脸,在阳光下随风摆动着长发。
“好天气总是能让人很宽容。”方宁侧了侧头,骑着单车晃悠悠地去往天岳广场。
“这两天你都呆在家里”程曦问道。
方宁摇摇头,“昨天我去官塘接我妹妹了,路过一片油菜花田,想着下次什么时候有时间了,我们一起去看看还可以顺便去桃花岛逛逛。”
程曦说,“嗯,还有不到两个月就高考了,等高考完,我们再去桃花岛吧。”
“也行。”方宁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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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不喜欢遗憾
高三的日子过得很快,黑板左上角那个倒数计时的日历一页页的翻过。
后面黑板上班报用粉笔写着“高考”、“备战”、“十年磨一剑”的主题。
黑板最中间空出来一大块空白,上面贴着很多的便利贴,写着学生们的心愿,还有梦想的大学,便利贴中最风骚的是某个无名英雄写的告白,“闫莎莎,我喜欢你!”
于是整个班的学生都看到了,交头接耳,充满了欢声笑语。
大家都用暧昧的眼神看着闫莎莎,一副你有故事的表情,毕竟班上第一,文科前几名的优资生,总是有很多值得人去津津乐道的话题。
让闫莎莎满脸通红,也不知道是谁搞怪。
等到自习的时候,她跑到讲台上来,敲了敲黑板,让同学们的注意力都聚集过来,然后说,“谢谢某人的厚爱,但是我现在一心只想考一个大学,不想让我的父母失望……”
她说了很多,也许是头一次说这么多,说的有些语无伦次,满脸潮红。
班上的学生没说一句话,静静地看着她。
闫莎莎沉默好久,像是想了好久,张开嘴,诚恳而又认真地说,“不管你是谁,但还是谢谢你,让我贫瘠的生活多了点精彩,有些许意外,有些许感动,要是毕业以后考上了大学,等什么都稳定下来了,你还喜欢我,我会考虑的。”
闫莎莎说完,就下了讲台,耳根都红了。
她忽然率性的宣言,也让班上一大半女生们起哄,没想到班上最不可能谈恋爱的人,也有了想要恋爱的想法,这种强烈的违和感着实让她们错愕不已。
戴着牙套的沈珊妮站了起来,喊道,“那个谁,闫莎莎都说考虑了,记得要考一个好点的大学,不要让我们失望啊!”
大家都这样嘻嘻哈哈的猜测着是到底是告白的,只不过她们四班的男生有十一人,不像其他文科班只有三四个人,要真是隐藏着情绪,不动声色,也很难猜出是谁。
坐在方宁旁边的劳动委员童风波打着笑说,“方宁,不会是你吧”
方宁摇着头,笑了笑,“我有女朋友的。”
“那你知不知道是谁”
“我又不是神仙。”
“我猜,不是彭璇,就是吴昊天!”童风波猜测道,因为班上就他们两个爱搞鬼作弄人。
方宁笑了笑,并不做评价。
其实他知道是谁,只是没有说出来。
方宁看了看左边角落里倒数一两排,跟大家一样东张西望,嬉皮笑脸讨论着谁的俞鑫均,不动声色地笑了笑。
一切尽在不言中。
黑板上的告白便利贴只是枯燥生活的一点小调剂,很快大家的生活都归于平静。
偶尔这样三点一线的生活,也会继续出现一点小波澜。
晚上吃完饭,方宁从宿舍里面出来,和程曦散完步,走进教室的时候,班上已聚集了好多的人。
同学们围聚在一起,明亮的教室也热闹起来,彭璇,吴昊天等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在那里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方宁这才看清楚班上又有一对男女在一起了,这场热闹之中的主角恰好是童风波和吴霞。
一向沉默寡言的童风波此时也是眉开眼笑,被班上的男生们簇拥着,最后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女孩子秦璨璨等人,把想要从后门逃走的吴霞给堵住了,把它们两个堵在一起,女孩们弯着眉眼,笑着说,“在一起!在一起!”
童风波满脸通红,看了又看吴霞,不敢说话,吴霞也红着脸,个头矮矮的,十分可爱,她性格比较开朗,看到已经避无可避,反而不再遮遮掩掩,当着班上男生女生的面,抱着童风波的脸亲了一口。
童风波呆呆的,不止措施,吴霞眼睛都快流出蜜了,娇笑着推了他一下,“还不快去分喜糖!”
童风波这才,拿着一袋子阿尔卑斯棒棒糖,挨个分了一圈,分到喜糖的人笑呵呵的说,“恭喜**抱得美人归,更祝贺高考一马当先,春风得意马蹄疾。”
方宁也分到了两根阿尔卑斯棒棒糖,笑着对童风波说,“祝福你们!”
“谢谢你的祝福。”童风波嘿嘿的笑着。
当晚,下完晚自习,童风波就被一群男生给簇拥着走了,还能干嘛,当然是请他们吃东西,去当电灯泡,再顺便吃点狗粮。
这样的生活似乎要有趣很多。
方宁在五班等程曦出来,她收拾好作业,就跟着同学们出来了。
走廊灯光下,女孩清丽的模样清晰的呈现在方宁的面前,让人觉得很近,却仿佛在天边。
不过程曦并非在水一方的苏小小,也不是隔绝了一个时代的程仙子,而是一个真正有些有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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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身处幸福之中却不自觉
每天早上的太阳升起,然后落下,直到月亮出来,又很快消失,然后又是太阳升起。
速度之快,像是时光在飞梭。
身边的同学仿佛被按下了快进键,他们起身又坐下,走出教室又走进来,时而凑在一起相互题目,时而伏在书海里默默刷着习题,不懂的就去请教老师。
每天的生活都很忙碌,像只陀螺一样旋转个不停,上课跟着老师的大纲梳理知识点,下课除了需要上厕所的以外,其他同学都在默写单词背诵课文。
剩下一小撮同学趴在桌上睡觉,不是不努力,实在是因为太累了,有时候写着写着就睡过去了。
毕竟,只有早上第二节课下课后,做早操时间是可以休息的,所以在高三最后的阶段,不管是哪个班的学生都会抓紧时间趴在桌上休息,恢复精力,用来备战接下来一整天的时间。
越是到最后关头,越觉得时间的宝贵,感觉每一分每一秒都被无意义的事情消耗,恨不得把一秒扳成两秒来用。
每日三餐吃得很匆忙,有些学生甚至连晚饭都省掉了,直接在教室里抱着面包一边啃一边刷试题,说实话,面包虽然有营养,口味却不怎么样,三四月份经常下雨,很多面包也充满了水汽,吃起来有股霉败的味道,要是放久了,面包还会变得很硬,需要拌着矿泉水才能咽下去。
哪怕是这样,选择在教室里啃面包的人依然不在少数,毕竟省掉了到食堂吃饭,去热水房打水,回宿舍排队洗澡的功夫,可以空出好多时间用来,多刷几套试题。
像文科三零九班的张文颖就是这样女孩。
很多人都认为张文颖是个难相处的人,看起来没什么性格,和谁都能说得上话。
如果光从第一印象来看,一定会觉得这个女孩很骄傲,这种骄傲源自于诗书家庭的傲气,源于自身的才情和成绩,源于相貌和那双很好看的眼睛,所以她班上的女生很少有人和她成为朋友,相反对她还有些集体排斥。
不是每个人都甘心成为绿叶衬着红花的。
她从来都不在意这些,就像一只仙鹤站在鸡群里面,很难把她们当做同类来看待。
张文颖有孤芳自赏的特性,却不自哀自怨,相反脚踏实地,努力学习,因为她明白,在学习为尊的高中时代,什么都是假的,只有自己的成绩才是真的,同样成绩也是反击别人最有利的拳头。
性子孤傲,可以避免了很多烦心事,但同样的也很难让人交到朋友,从初中到高中以来,真心交到的朋友,也只有寥寥数个。
以前张文颖还有一个王珂,可以说上知心话,可是后来,因为学习的压力,她也很少找张文颖聊天了,于是,也王珂也就和她渐行渐远,渐渐的被包小毅替代。
或许是朋友圈子很狭窄的原因,张文颖很珍惜包小毅这个朋友,明明知道他的心意,却只敢小心翼翼,不想将这份难得的友情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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