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养鲲游戏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莫大仙算一卦
末日养鲲游戏
作者:莫大仙算一卦
星海漫游,时空穿梭,机械科技,目标是未知的星辰大海!
第一章 烤面筋带你穿越美妙新世界
星云在翻涌怒号,秋风在呼啸嘶吼,雨水淅淅沥沥打在他脸上。
被井盖压着的少年,嘴边还残留有一丝血迹。
少年皮肤白皙,留着板栗色碎发,剑眉,高挺的鼻梁,1米87的身高,一只脚上的鞋已经不见只剩灰色袜子露在外面,另一只脚上穿着aj。
他的眼皮连带着长睫毛抖动个不停,嘴唇一开一合,他轻轻喃道:“水,给我水。”雨水遂顺了他的意,滑进了他的喉咙。
他使劲想要睁开眼,然而眼皮就像灌了铅一样沉重。
当光芒洒到他的眼底时,他已经精疲力竭,随之而来的是全身的疼痛把他包围。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雨停了,他再次醒来,身体不再疼痛,兴许是麻木了。
“这,这里是”入目的是萧瑟破败城市之地,方圆十里的钢筋水泥被毁坏殆尽,风沙漫天,尘土飞扬。
“真的假的,我不会做梦吧”他下意识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嘶”他倒吸一口凉皮,噢,不,是凉气,算是默认了他来到了一处古怪的地方。
他,丰云,自诩钢琴游戏玩家,更是一个qd扑街写手,尤其钟爱于写穿越+重生仙侠文,虽然没几个读者看他写的小说,但他的心态依旧很好,拿着每个月的全勤稿费,立马就去游戏里氪金了。
在剑网三买外观,买买买;给g胖steam送钱,送送送;上菲特狗购石头,抽抽抽。
室友阿武每次都鄙视地看着他码字,“写小说不如养猪,俺父亲在龙民村办了个养猪场,可赚钱了。”
可是他依然坚持了他的写书梦想,万一哪一天他就火了呢
“有600块钱总比没有来得好。”这句话都快成了他的口头禅。
丰云自己也是个老书虫了,一次,他实在是卡文卡得慌,便随意找了本其他类型的书籍来消遣,他祈求那本小说能带给他灵感。
他随意点开一本末日无限流的小说,名字叫《末日之任我逍遥游》,光是看到书名字就很潇洒有木有,还有点种田文的既视感有木有,可惜,他打开那本书之后,就被雷得外焦里嫩。
书里的配角叫丰云,对,跟他同名同姓,原谅他一时兴起不自觉地代入了进去,不得不说这本小说文笔真不错,他很快便进入了状态。
男配丰云,水系异能,有个怪癖爱翘兰花指,末日前妄图抢主角的女朋友,末日后,又妄图抢主角的金手指,各种卧薪尝胆。
一开始,丰云以为这个情节是要把男配写成**oss的节奏,结果,男配在书的前两百章就死了,死于下药+菊花残,在那本书里,主角涂浪发现了男配对他的背叛,他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就这样了.....
丰云不忍直视,他反复确定自己看得是qd末日升级打怪主角爽文收小弟然后走上人生巅峰文,而不是扭曲**文。
作者,赔钱!你还我三观来,他,他可是全订了啊!现在读不下去了要闹哪样!
于是他边吃着室友阿武给他带回来的烤面筋,边洋洋洒洒写了千字长评,并给那本书打了个一星评价,评论期间还被莫名其妙弹出来的养鲲游戏的页游封面吸引,他点击了一下,结果发现里面根本没有鲲!骗人,比贪玩蓝月还不如的渣渣页游!
然后就老老实实去睡觉了。
醒来时,本该还在寝室的他,却是在这里——这个荒凉无比气氛还有些诡异恐怖的地方,而且他还被井盖死死压住了肚子和腿,此刻他双手绵软无力,根本推都推不开。
他,果然穿越了!
并不是很想穿越,他只想读书之后找个工作然后家里帮忙整套四线小城市的房子首付,然后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说
第二章 变身奎爷
一只脚上穿着崭新的aj鞋,丰云一眼就看出来这是aj5毒液,另一只脚却只是套着一只袜子,他的大脚趾还从里面突破了包围钻了出来,他整个人尬到不行,就算体力依旧有些不支,他也依然从废墟里狗刨似的地翻出了一只阿迪王的鞋子凑合穿。
地上随处可见玻璃渣、瓷片、塑料板,木块、碎砖块、螺钉。
呵,末日不穿鞋,就等着脚烂吧。
虽然好像穿别人的鞋子,有些人有脚气运气不好染上了的话脚也是烂了,但那个烂只是烂脚丫,总比真踩出个稀巴烂要好。
他46码的大脚板塞进39码的阿迪王总是怪怪的,还好自己脚不肥,偏瘦,只能先当拖鞋穿,不管了先凑合一下吧。
就算没有敌人,他也需要不断走位,这是一个人在陌生而危险的环境中都应该要保持的自觉。
他围绕着那些建筑残垣的外围走着,一路上眼珠子反复转动着就没停过,一边脑子里开始回忆原著剧情。
只恨自己只看到了前200章就停了!早知道会穿越……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有些详细剧情和细节他记不太清了,但是大致前期主线他还记得很清楚。
主角涂浪是双系异能,雷系,还有什么系好像前面作者没提具体的,只是说他还有强化系异能。
而丰云穿越的配角除了名字和身高和脚码尺寸同他现实情况一样,其他哪都不一样。
那他现在应该出现水系异能了吧,虽然水系异能并没有那么大的伤害性,只是个辅助罢了。
书里的第一幕就是“丰云”这个男配在海椒市第一人民医院,看望涂浪的女友——章雪薇,被赶来送饭的涂浪发现了,“他的脚步极轻,伫立在窗外,看着两人有说有笑……忽地松手,手里的竹编花篮散落一地,大把的血红的玫瑰花瓣躺在地上,被他狠狠用脚碾了碾,他转过身去,捏紧了拳头离开了此处,‘丰云,你给我等着’。”
【丰云,你给我等着】这句话在原著前200章里出现了62次了,他看文的时候几乎都要炸了。
现在孤身一人走在这个医院周边,心里很不是滋味,本来可以在寝室床上躺个够的丰云,可以尽情享受逃课乐趣的他,只能在这绝地求生了。
天,天大的误会!这是女主角要求丰云跟她演戏,目的只是为了确认主角涂浪对她的感情才这么做的,是她先对涂浪表的白的,但她在恋爱期间一直没有感受到涂浪对她的喜欢,才出此下策的。
她和丰云就是年少时候的邻居玩伴关系,初二她转学去了外地,两人就基本没怎么联系过。
结果到后面误会结清了,“丰云”还成了主角的小弟,各种鞍前马后能屈能伸的,还负责给主角涂浪做饭。噢,配角丰云还是新东方出来的,作者给他设定的是厨力值max。
下场这么惨,只因为他心里还觊觎着涂浪的金手指老实说,主角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嘛小弟看上自己的金手指大不了觉得此人居心不良然后不用他啊放他到末日自生自灭也行啊,说什么背叛,还把人菊花……
等等,丰云之前还撩了别的妹子,两人都快成了……
背叛…不会指的……吧
丰云回忆这段剧情,瞪大了双眼,细思极恐。
目瞪口呆jpg
原谅他一直只顾书的情节爽,忽略了这么多细节。
脑子混沌起来,也没办法继续回忆下去。
突然,“莫德莫斯藤!小心。”有个苍老的声音从远处飘来。
丰云立马撒丫子跑起来,这…这是末日最恐怖的变异植物之一。
他激发出了自己身上的全部潜力,狂奔起来,脚下的阿迪王又被甩出去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
莫德莫斯藤从地下猛地钻出,越来越有往天上延伸的趋势。
粗壮的青绿色藤蔓上,都是一具具尸体,那些尸体明明是平躺着的姿势却从心肺穿过被串了起来,就像一长串没有扣合的人体干尸构成的绿色项链。
“藤蔓剧毒!小心,”刚刚那个声音精准地递进了他的耳边。
丰云也不顾左脚上的袜子彻底破了,他一把扯开袜子,继续跑起来。
 
第三章 入队
丰云连忙应道,可是偌大的末日,他应该去找谁呢这个原身男配的父母可是早在书一开篇的末日之后,作者就提及他的父母也是game over了。
剩下的还是靠自己。
末日必须要面对,主角也好,危险也好,统统都得面对,这么逃避不是办法。
按剧情的尿性,就算他万般躲开涂浪,最后还是会遇到。
不管怎样,实力是第一位的,就算现在他确实有点弱又怎样他想努力变强。
想通了一些关节,他感觉四肢暖暖的,仿佛斗志之后把全身都燃烧了起来。
对了,这个奎爷原著根本没出现过……
“咳,丰云啊,我们一直在寻找像你这样的水系异能的队友,如果你愿意进我们小队的话,我,我这块压缩饼干首先分你一半噢我看你现在也是孤身一人吧,我绝对是认真的邀请你。”宋奎这会儿终于露出了正脸,光头硬汉一枚,鼻子上有道很深的刀疤,说话的语气意外的有些反差萌。
他该不该相信眼前的这个人呢
该是果断的做出决定的时候了,犹犹豫豫不是男儿本色,平心而论,之前有点废材的自己也能被救足以证明。
“好,很高兴能加入你们。”他把手伸出去与大汉手握了一把。
那是怎样地一只满是茧的手……丰云在这一刻,似乎思想上成熟了很多,他本来有着还算优渥的家境条件,可是却一直吊儿郎当永远不想背负责任,不想长大,可是这一刻换成了末日环境,他必须得选择成长。
宋奎的眼里的热忱和期待,他尽收眼底。
是的,他很幸运。
也是他们的幸运,宋奎心道。
“话说,你是从别的区流落到这边来吧,哈哈,我看你末日前家境应该也不错吧,细皮嫩肉的,不过现在的娃子确实普遍都没怎么锻炼过,我曾经当过某ktv场子的保安,倒是练了身腱子肉出来。”
丰云很惊讶宋奎竟然这么快就愿意向他提起自己的过去。
在末日,过去就像一道不可揭露的伤疤,永远躺在心底。
曾经的天堂也好地狱也罢,现在踏入的是深渊,也许还是没回的那种。
“老实跟你说,我们队伍加上你只有4个人。我们是咸鱼队伍哈哈,就做做任务跟基佬,呸呸呸…是跟基地大佬交易物资,各取所需。”
丰云有些疑惑另外两个队友为什么还没回来。
“他们两个狩猎去了,我今天只是负责搜索外面的物资的,回来哥都会给你介绍的,不急,应该快了。”
宋奎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把黑星手枪递给他。
“这……”入队就送黑星手枪的
“给你的,虽然是54式手枪,打打丧尸还不错,也算是我们一番心意,希望你别嫌弃,虎子和谢隼早就要求我去寻找一名水系异能队友了,新队友装备他们都给凑齐了,可是我之前一直没找到。这不,找到你简直是缘分。”他笑着说道。
小心翼翼地抚着这把黑星,只见枪柄上有一颗黑色的五角星形图案,拿在手上有沉甸甸的金属手感,很适合丰云这个有重金属情节的小伙,整个手枪通体漆黑。
他反复摩挲着,呼吸都有些凝滞,这还是他第一次摸真枪,说不激动是假的。
他习惯把54式手枪叫黑星手枪,最早也是跟着港式警匪片学到的称呼。
这把枪的优点是穿透力强劲,缺点是后坐力大,十分考验人的熟练操作能力。
“是我鲁莽了,应该给你弄92式手枪的啊,92式才是小白兔的福音啊”宋奎挠挠脑袋,才反应过来道。
“不碍事的,我可以练。”
“怎么不碍事了,孩子别逞强。你不可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的,这把枪你先收着,我让虎子和谢隼帮你重新弄把9
第四章 放水
宋奎把虎子和谢隼介绍给了丰云认识。
“你好,我是咸鱼小队的虎子,这位是我堂弟——谢隼。你可以叫我虎子哥,我今年满27了,他才17。”眼前的青年人穿着破洞牛仔衣和破洞牛仔裤,牛仔衣里套着一件白色t恤。t恤上面印着【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几个墨色大字,一双灰红色足力健老人鞋穿在身上竟然没有丝毫违和感。
“你们好,我叫丰云,今后多多指教。”丰云没有过多介绍什么,多说多错,他不可能告诉他们:你们都是在一本末日书里存在的,而我是穿越过来的。
“丰云老弟啊,你应该比我小吧,多少岁啦看着又好像比我堂弟大一点,我猜24”虎子话要多些。
“虎子你个没眼力的,我来告诉你,丰云他才21岁,也就才大你家堂弟4岁,别自己开始老了看别人都是老的!”宋奎难得插话进来。
虎子鄙视了奎爷一眼,“说得你好像不是36岁来着。”说罢便把头朝另一边撇,不再看他。
“三岁一个代沟,他大我很多好伐”叫谢隼的少年嘟囔道。不过他还是很别扭的同丰云问了声好,这下四人小队算是彻底组成。
“明天带你去基地登记,现在太晚了,马上夜幕就要降临了。”奎爷显然像是这个小队的主心骨,他说话还是很有分量的。
一提到夜幕,他的神色就沉重了好几分。
“我们小队被分到这个废弃的小型空洞住,算是很不错了,哈哈丰云你就凑合凑合吧,想来你之前应该过得挺好”虎子边说边看向他那几乎一尘不染的白衬衣,问道。
卧槽,他给忘了这个【永远一尘不染的白衬衣】的设定了,作者大大,你这个设定,简直坑死个人啊!他内心咆哮道。
“之前我有一个小队,我们算是路人临时组成的,中途我们遭遇了一些变故,小队12个人解散了,我最没用所以最后只剩我一个人单独走,我不知道怎么流落到这一带来的,这件衬衣材质比较特殊,防水防尘。”丰云都佩服自己说谎不打草稿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他虽然对自己不能告诉他们真相有些惭愧,但是眼下,这番说辞是最有理的,别人才会相信的。
奎爷做了个秒懂的姿势,疯狂的点头,还想凑上来摸他的衣领,被他巧妙地避开了。
他总觉得奎爷的动作过于基了,心里小小尴尬了一会儿。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