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魅记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洛逍
019.做人,首先要哭一下
“是儿子…”方菲呢喃着,满脸疲惫,却幸福地笑了。【】
“剪刀,林相公拿把剪刀来…”戴程氏忽而叫道。
“啊”站在旁边的林毅怔了一下,刚从眼巴巴的紧张、焦急状态,沉浸到激动的幸福里,愣是没有明白。
“拿剪刀来,剪脐带…”戴程氏哭笑不得、解释道。
“哦!噢……”林毅反应过来。迅速从抽屉里找出了剪刀,想了想,先在灯火上细致地把剪刀口反复烧了烧,然后才递给戴程氏。
“…”戴程氏微笑着接过来,见林毅如此顾虑周全,哪还有话说。仓促之间,忽然又想起了一事,“……快…快,林相公,你快去烧水……”
“噢。”林毅像个愣头青,跑向灶房。
戴程氏剪了脐带,这一番忙乱,其实只是短暂的一刻,整个过程还是比较顺利的,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却觉得好像哪里有些不对,似乎漏了一个环节。
“婴儿呱呱坠地…”戴程氏嘀咕着,蓦然想起,“…是呀!孩子怎么没哭”
“戴程嫂…让我看看……”方菲声音微弱却有些急迫,显然是被牵动了神经,也随之担忧起来。
戴程氏将婴儿送至方菲面前,婴儿红扑扑的脸蛋光泽温润,一双骨碌碌明亮的眼睛,炯炯有神地望着方菲,浑然没有要哭的迹象,甚至还有笑容呢!方菲一见,只觉得非常舒心,什么都忘了。惟有怜爱的舔犊之情,力量油然而生,挣扎了一下,伸出双手抱了过去。戴程氏却心想:不哭可不行,成哑巴了可不妙……
于是,戴程氏轻轻在婴儿的屁股上拍了一下,婴儿没哭,反而好奇地回头瞄了一眼,很可爱地愣神。
“哭吧…”戴程氏很无奈的表情,又在婴儿脚丫子上轻轻掐了一下。
“……呜哇…”这回婴儿好似很配合地,发出了一声洪亮的啼哭,继而大哭了起来,“…哇,哇哇……”
“哭了,哭了…”戴程氏欢喜不禁。
“…”方菲热泪盈眶。
自然,婴儿这一哭,是老头弄明了戴程氏的用意,刻意为之。
老头休眠了半天,当子夜时分,元神恢复了点生气,便醒转了过来。而挥挥手、伸伸腿,是老头每次睡眠过后的习惯性动作,可夺舍的这具躯体还在人家肚子里,只是个胎儿,很别扭、很有点伸展不开。
然而,老头这一习惯,却把母体折腾得够呛,也及时地给了方菲希望,意外的惊喜。
老头在方菲肚子里徘徊,是因为觉察到,作为胎儿居然对元神有明显的滋养效果,就暂且不准备出来了。当然,如果真能在肚子里呆着,只需要两年时间,老头受伤的元神便完全可以恢复。天下间,没有比人类母性处于孕育状态的,更能滋养元神。
但是,老头发现方菲的身体很虚弱,并不全是因为跌倒而造成想当然的样子,而是长时间以来的焦虑,又有些营养不良,致使身心陷入极度疲惫的状态,处于崩溃的边缘。
而方菲又的的确确只是个凡人,没有任何的法力,如此情形让老头感到很惊讶。老头修炼成妖活了一万年,仍然始终缺少地魂,虽然懂得情感,却无法明白情感里潜在的力量,可以激发出一个人的意志,支撑起虚弱不堪的躯体。
若是躯体崩溃了,人的情感中有执念,即可使地魂不散凝聚七魄,从而变成鬼。因此,执念越深,变成厉鬼的可能性就越大。
妖魔鬼怪,妖类与鬼原本是不相干的两种产物,然而人类往往将之相提并论,因为它们都有着灵魂残缺。或缺少天魂、地魂,或只缺地魂,或缺失天魂、命魂,但大道无边,万物生灵都可通过修炼,以得正果。
老头此刻的躯体,还是方菲身体里的一坨肉,血脉相通筋骨相连。顿时便犹豫了,是即时出来,回洞天自己调养元神,这样母体少了负累,身心可能就会慢慢恢复;还是继续在肚子里呆下去,边修养元神,边调剂母体的虚弱状况。左右彷徨了一阵,听到方菲歇斯底里的呼唤,老头不及多想,随即便诞生
020.城里人在乡村
当方菲知悉自己有了身孕,便让林毅取了名字,如果生的是男孩叫林遥,若生的是女孩则叫林瑶。【全文字阅读】方菲当然一心盼望是男孩,如今果然如愿,遥儿自然就是孩子的乳名了。
林毅、方菲原本是京城人氏,都是出身官宦家庭,小时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便有了情愫,然而命运往往不是人们所期盼的那样,天公也不作美。后来,林毅少年时丧父,由此家道中落;而方菲的父亲方敬,仕途一帆风顺,几年间升至礼部侍郎,已经是三品大员。
原本门当户对的两家,一衰一荣,自然便拉开了距离。此时,方菲是千金小姐,而林毅什么都不是,对于林家而言,方家已经成了高不可攀的大户。只是随着年龄渐长,方菲对林毅的情愫,不仅没有淡化,反而愈加珍惜曾经的那份纯真,深深地藏在了心里。
林毅十五岁那年,母亲也病故,从此彻底成为了孤儿。
没有了依靠,林毅只能守着老宅过日子,一边守孝一边闭门读书。参加科考,是林毅唯一可行的出息之路,十七岁获得秀才名衔,但秋天首次参加乡试,却名落孙山,只有再等三年后的机会。
这一年,方菲年满十六岁,已经开始有人家上门说亲。方菲以舍不得离开父母为由,来拖延待嫁的时间,期盼等待着林毅。
那时的林毅正当落泊,又自惭形秽,即使有心却也拿不出勇气。
等到方菲十七岁,女大当嫁,眼见无法再拖延下去,又有吏部尚书,屈尊为他的儿子上门求亲,方敬也有意应允这门亲事。方菲急了,无奈何地鼓动了林毅上门来提亲,而此刻的林毅仅是一个穷酸秀才,方敬念及与林父有故交,声称让林毅先考中进士再说。
方敬的婉拒之辞,却是谁都能明白,而另一边也答应了吏部尚书,以结秦晋之好。方菲知道难以被父亲成全,只是在没有上策的情况下,总得先试一试,这是中策。
如今,只好用下策了,方菲对自己的终身大事,真是很有主见。为了避免父亲起疑,便顺从的点头答应嫁给吏部尚书之子,方菲向来是家中的乖乖女,方敬哪会想到这是女儿在耍花枪,一时的权宜之计,正要实施离家出走的大计划。
约好了林毅,当天夜里,方菲带上细软私房钱,便悄悄地溜了。其时林毅还蒙在鼓里,两人会面后才算明白了情况,真是赶鸭子上架,可是方菲为了他而铤而走险,已经孤注一掷了。林毅虽然六神无主,但作为一个男人面对这种局面,也不能瞻前顾后。况且,林毅守孝三年已满,又正处于知慕少艾的年龄,见方菲如此一片痴心,哪能不受感动,落花有意流水也有情,天涯海角郎在哪里,妾就在哪里,于是两人私奔了。
一路东去、南下,来到了雁荡山畔,从此开始了隐居生活。
方菲少女情怀,为真情,而义无反顾。心中有着美好的幻想,把未来的生活,与诗情画意挂上钩,只是真正面临生活的现实,才深刻体验到残酷。
蜜月期还没过完,新筑的幸福小窝就遭贼入室偷窃,把方菲携带的那些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席卷了一空。仿佛小两口漫步云端之际,忽然被人抽走了云层,一下子摔落至低谷,真正体会到相濡以沫,又哪能不食人间烟火,生活顿时陷入无比狼狈的境地。
而林毅,更是没有那么洒脱了,以前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到了此刻,成了百无一用是书生。趁着年节之际,在山村里摆了个地摊,写些春联卖,然而以行价压根
021.愿望,开花结果
每次,看到林毅起早贪黑,方菲就莫名地心疼,心里难过,因为爱,所以痛。【】
林毅脸上有了风霜之色,手上脱皮了,脚板起茧了,但是拿回了柴米油盐,拿回了酱醋茶,偶尔还有鸡鸭鱼肉。
而方菲,日益清减,消瘦、憔悴了下去。林毅总是抱着她安慰,生活会好起来的,然后沉沉睡去,在田地之间经受着劳累,他太疲惫了。
闲暇的时候,林毅会微笑着说,他的身体强壮了,比以前好多了。方菲也会挤出一丝淡淡的笑颜,隐隐有点羞涩,因为林毅说得是实情,晚上抱着他睡觉的时候,确实结实了,身子骨明显硬朗,更有男人的味道。但不经意的,方菲发现,林毅会悄立门前,望着雁荡山发呆,流露难以体会的忧伤。
方菲心如明镜,她的毅哥哥也非常苦闷,有失落感,只是他把一切都背负在心里,独自一力担当,劳累自己扛,辛酸苦辣自己尝,却把微笑分享。
在给戴程氏带孩子这些天,方菲萌发了一个愿望,想要生一个孩子。
方菲想,有了孩子便可以回京城,到那时父亲不接受也得接受事实,而现在回去就是认输,太寒碜、灰溜溜的。这几个月来,方菲的情绪消沉,已经没有当初离家出走时的意气风发,她心虚了,她需要一个孩子来增加底气。当回去面对父亲时,一个亲女儿加一个亲外孙,便足够让父亲接受林毅这个亲女婿。
就在有了这个愿望没过几天,方菲发觉真的怀孕了,她惊喜不已,沐浴在春风里,仿佛周遭的一切都焕发了光彩,生活终于变得实在,有了盼头。
准父亲的林毅也很高兴,为孩子取名,四书五经早已抛诸脑后了,只是深刻感受到在这遥远的地方,遥不可及的是梦想,那就留给未出世的孩子吧,于是林遥浮现在了脑海。
当然,林毅负担更重了,压力更大了,娇妻有了身孕,生活质量就得跟进。为了给方菲进补营养,当初购置的一些没被盗走的笨重家当,能够变卖的都卖了,弄得是家徒四壁。幸福小窝到如今哪像个家的样子,林毅多了愁眉苦脸,方菲看不过去,把金钗耳环摘下来让林毅去当,换回几件须用的简单摆设,而方菲头上插发髻之物,也由金钗变成了荆钗。
生活,那个窘迫呀!
方菲的肚子,一天一天地挺起来,林毅清瘦了。
夏去秋来,林毅仍然在为戴喜贵家干活,已经比戴一明干得好了。但在这农忙时节,却发生了一件更窘的事情,林毅在割禾时,居然割掉了手指。没错,不只是割到,是割掉了,右手拿镰刀,左手抓禾稻,连带左手小指一起割掉了。
戴喜贵一家上下,大小全都震惊了,真是天天吃饭,年年都割禾,前所未遇的一件稀奇事,被他们赶上了,哭笑不得,啼笑皆非。
书生林毅,从此成了九指神刀手,算是用鲜血染红了这片大地。
“咕咕咯儿~~~”
戴喜贵家的大公鸡唱晓了,声音很雄壮,每天都很准时,天还蒙蒙亮就扯着嗓子叫,然后一呼百应,整个山村此起彼伏的咕咕咯……
若是在忙活的日子,林毅此刻基本上就要起床去田地里头了,因为这个时候凉爽,忙到太阳升起来,才回来吃早餐。现在正是农忙时节,秋收最忙碌的时候,不过林毅已经休假了,割掉一个手指头伤口尚未痊愈,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当爹了。
林毅起身下床,已经习惯了这个时辰起,回头看了看襁褓中的儿子,又望了望妻子。妻儿却都睁开着眼睛醒了,林毅穿上了衣服,微微一笑,钻进了灶房。
襁褓中的妖孽老头,如今有了三魂七魄,也有名有姓了。而此刻,却又在愣神,是在装嫩么不是!而是真的很茫然……
从方菲的肚子里出来后,下半夜调养元神,居然没感觉到一点恢复的迹象,就算有那么丝毫的一点点,也微妙得难以察觉出来。比起子夜前的半天工夫,在方菲肚子里休眠了一下就有的明显效果,落差忒大了,简直让现在襁褓中这个小家伙欲哭无泪,郁闷之极矣。
“遥儿,你在想什么…”方菲伸手整理了下襁褓。
“呃…”小家伙林遥回过神来,望着方菲顿时又愣怔了一下。
“是饿了呀…”方菲只是自得其乐,并没有想要刚出生的孩子能够回答,也没有注意孩子发出的这一声,有些不寻常的异样。此时努力地坐起身来,抱起了孩子,“…哦,遥儿饿了,要吃啰……”
“呜…”见方菲捞起了亵衣,林遥羞涩地嘟囔出声。
“哦…”方菲只道是孩子初次吃奶的生涩,环抱着婴儿横摆在自己白皙的胸脯前,粉红的已经凑到婴儿的小嘴上,不停地呢喃
022.食物链(求收藏、求推荐)
屋子里顿时安静的掉根绣花针都能听得见,方菲、林毅两人被这古怪情形,弄得是面面相觑。【】
林毅半晌哑然、很无语,方菲心里已经发笑了。
“还愣着干嘛你真的不饿呀…”方菲娇嗔了一句,神情里隐藏不住的捉狭味儿,似笑非笑的模样。
“唉~”林毅微叹了一声,却又故作潇洒耸耸肩,面对如此古灵精怪的妻儿,也只能服气了,转身而去时难免有点落寞感。
“噗哧…”方菲忍俊不禁,喜笑颜开。
就这样,方菲左手一边抱着襁褓,右手一边拿调羹吃粥,心情爽朗了,胃口倍儿香。
林毅到灶房打了一转,端着一碗走过来,也吃得很香。表面看,林毅这碗也是花生粥,其实这是一碗昨天剩下的冷饭,只是加拌了少许热粥。
生活的形势逼人,林毅这样粗糙的吃法,方菲已经泰然处之了。
然而,襁褓中的林遥注意到他们碗里的食物,感到非常稀奇,甚至摸不着头脑地想:这是什么他们吃的是什么难道就是昨天看见过的那些人类所收割之物么……
在林遥七千多年前的记忆里,人类是肉食生物,他们的主食是飞禽走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有可能被他们捕获,成为他们充饥之需,却是没见过人类吃这种食物。
思维既然已经追索到了七千年前,林遥也就细细回想了一下,还真的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或许与此食物的来源,有着莫大的关联。
当年还是刚化形不久的虾蟆小妖,在南岭之地,结识过一个朋友,那是一只蛤蟆妖。虾蟆、蛤蟆在人类看来容易混淆,若论起关系来确实比较亲近,因此兄弟相称。两妖相处的那段岁月里,作为初出洞天寡闻少见的虾蟆小妖,得到蛤蟆老兄的一系列指点,自然是受益匪浅,不仅迅速地提升了本领,对复杂的世道也有了基本的认识。
那时,蛤蟆老兄已经有近两千年的修为,混迹人间也有一千年,而南岭之地的人类,多以捕捉蛙类为食,肉细嫩、块头大的蛤蟆更是被人类青睐,多有落在人类手里,成了他们的美味佳肴。蛤蟆老兄曾经有言道,南岭的生存状态是:蛙吃虫,毒虫吃人类的血,而人类吃蛙肉;蛙族减少主要是因为成为人类的盘中餐,人类的死多是由于被毒虫所咬伤,虫子们又大多落进蛙的嘴里;世间万物以食为天,想要人类停止捕食是不可能的,为了蛙族不被人类灭亡,那就得避而远之,远离有人类的地方,然而逃避终究并非什么好办法,也非长久之计。
虾蟆小妖当时便问了,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以改变那样的生存状态。蛤蟆老兄随即说出了一个想法,就是若能够寻找到另一种可以成为人类主食的生物,那么蛙族自然便消除了灭绝的危机。
之后,两妖一同踏遍了南岭之地,却发现没有其它物种能够代替蛙族,作为食物在人类心目中受欢迎,理由是因为蛙类味美又容易捕捉。
获悉了人类的这个心理,蛤蟆老兄冥思苦想应该怎么办,最终立志在毕生之年里,要为人类培育出一种作物,即要符合人类的味口,又要尽可能让他们大量地收获。虾蟆小妖虽也有心尽一份力,却没那么远大的志向,刚化成人形正处于跳脱好动的性情阶段,而蛤蟆老兄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巫女……
于是,虾蟆小妖决定从东到南,向西往北继续云游四方去也。
记得临别之际,蛤蟆老兄对他郑重有言:若是实现了培育出这样一种作物,成为人类的主食,将不仅是蛙族之幸,也是人类之幸;如果有那样的一天,蛙族要世世代代为人类守护这种作物,不让它遭受毒虫的侵害,与人类形成相存相依的局面,那将是一个伟大的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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