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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五代杀出一条血路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黄二浪

    这不就是足球吗曾经的足球王子沈梦激动了。

    不过又和现在的足球比赛不同。只有一个球门,悬挂在正中央十米高的地方,是一个直径半米左右的圆门,也没有对抗,双方各自在球落地之前射门,球落地或射门后便换另一方进行。

    沈梦一看用木棍计算的比分:铁锤都0:4落红都。

    这种比赛纯粹是靠个人能力,落红都都头张蛮子本来就是蹴鞠高手,传言他这个都头,就是靠蹴鞠赢来的。他一人进了全部四球,这场比赛也是他撺掇起来的。

    李都头对于蹴鞠一窍不通,只有在一旁不停骂人。他现在已经敞开了衣襟,露出胸口的一大片毛,叉着腰,把场上的士兵每一个人从头骂到脚。

    场上,轮到铁锤都射门,黑狗本来就技艺不精,又被李都头骂得灰头丧气,他一个疏忽,球也没接住,便落在地上。李都头在场下看着,气得跳起来三尺高,指着黑狗就开骂:“你个丢人现眼的狗东西,不会就给老子滚下来。你看老子待会不扒了你的狗皮。”

    另一边的张蛮子也得意起来,他今天可算出了一口恶气,由于李都头是保宁军节度使、都指挥使李仁钜的义弟,他平时没少受气。现在更是要抓住机会奚落李大锤一番。

    “我说大锤兄弟,你就只会骂人了嘛!有本事,你也下来和兄弟较量一番啊。你看看你那些手下,一个个焉不拉几的,没几个有种。孬将手下出弱兵咯——”

    落红都的士兵响应着他们的都头,也都大笑起来,中间还有直接挑逗铁锤都士兵的言语。

    李都头气得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扔在地上使劲踩。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士兵,都埋着头往后缩当乌龟,现在谁不往后缩啊,谁上场,谁这就是找骂啊。

    他一拍胸膛,真的就要自己上场了。

    “李都头,让我上吧。”沈梦站了出来。

    “你……”李都头楞住了。




第十章 董璋谋反
    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一道彩虹似的弧线。

    沈梦根本不用再去看球的飞行路线,这一球将去向何地,出脚的时候他已经知道结果。足球水平,他是准职业级的,他前生踢过了太多场球赛,那些在绿茵场上飞驰的岁月,也成为他灰暗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处。

    他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大学运动会的开幕式上,那一次观众最多,有他的朋友、同学和老师。那场比赛1:0,他在最后关头射进了全场唯一进球,四周看台上都响起他的名字,——这才算像人一样活着。而且,那些呼喊他名字的人中间,有一个让他永生难忘的姑娘。其后,他多年单身,也未尝不和这位姑娘有关。

    球进了!

    从球门正中,似一箭穿过。如果当时的人知道圆心这个概念,会发现球射进的地方,便是圆心。

    然而,四周却没有欢呼声。所有人都呆住了,落红都的人呆住了,铁锤都的人更呆住了。场上这个一身瘦弱皮囊的野和尚,竟会在某一个刹那让他们产生幻觉,他出脚的那一刻,甚至他颠球时,竟是那样优美。

    这是一种比力量更震慑人心的美,是浑然天成的感觉。

    他一定是蒙进的。众人达成了共识。

    …………

    球再一次来到沈梦身前。现在的他已经从回忆中清醒过来,他专注于脚下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来到这个世界后,他更学会了珍惜,因为每一个细微的疏忽,都可能会让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他要完美,每一个细节都必须完美。

    完美的动作,完美的进球。

    这一次,铁锤都的所有人都在激动地鼓掌,都在兴奋地呐喊。沈梦终于在这个世界里也听见了别人为他呐喊,只不过这一次喊的不是他的名字,而是“野和尚”。军营里一片“野和尚”的呼喊声,若是营外有人正好路过,怕是会产生歧义吧。

    不过,沈梦并不十分兴奋,他需要的呐喊声还要更多、更响、更持久,而且,他要的呐喊声,也远不是为了自己的球技而发出的。

    这些呐喊声中,声音最大的自然是来自李都头,在营地里,他要喊,便没有人能比他喊得更大声。也没有人敢喊得比他更大声。

    这些呐喊声中,只有一个人是沉默的。黑狗两眼杀气,露出了他吃人的獠牙,他杀人从来都不需要理由。何况这一次,沈梦给了他足够多的理由。

    沈梦一球不失,每球必进,比赛也失去了悬念,很快便在铁锤都的一片欢呼声、落红都的一片哀叹声中结束了。相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张蛮子也不会再来举办蹴鞠比赛。

    赢了比赛的李都头格外高兴,从他的营房内搬出五坛黍米酒,每队半坛。有了酒的士兵,就像是装上了子弹的枪,回到了草原的骏马。大家都围在火堆旁,大口地喝着酒,大声地谈起自己家乡里的娘们。

    只有沈梦还是沉默着的,石州队里的人也习惯了他的沉默,尽管这酒是他赢回来的。在石州队士兵们的观念里,这就是一个野和尚,一个随时会死,死在任意一片荒野里,然后尸体被野狗撕烂的野和尚。他沉默,或是开口,他们都不会去在意。

    在这个年头,谁会去在意一个死人呢

    沈梦只顾喝酒,直着眼睛,望着身前烧得噼里啪啦的火。这火,应该要烧得更大一些,烧成



第十一章 狗屁情义
    当然,除了沈梦,他毫不意外。

    听到朱温、董璋、孟知祥这些名字,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一直听到的唐朝并不是那个盛世王朝——大唐王朝,而是五代时期的后唐。这也不能怨旁人的误导,后唐那是后世人为了区分而加的一个“后”字,当时的人自然称的是“唐朝”。他还知道,在这片土地的东南边,再等几年,还会有一个叫徐知诰(后改名李昪)的人也要建立一个唐朝,史书上称之为“南唐”。

    关于那个时代的信息再次在沈梦的脑海里浮现。孟知祥日后会统一四川,建立后蜀国,那就说明这场战争后唐会失败。

    想到这,他不禁用同情的眼光打量这些人,尤其是李都头,他对这支军队和这个国家充满自豪,他是一个有军人荣誉感的人。但他的军队和国家注定会失败。

    关于董璋,沈梦所知甚少,这种历史上过眼云烟似的人物,本就记载不详。但沈梦知道的是,董璋吃过人肉,而且应该就是在这场战争中,把一个不肯投降的将领给涮了火锅,一边刮肉一边在锅里煮熟了吃。

    想到这,沈梦打了一个冷战,他望着眼前这些人,不知道是谁这么倒霉,要被董璋涮了吃肉。多半是这个掌书记,这人虽然满腹牢骚,但一看就是个忠义之士,这种人最有可能宁死不降。而且相比于其他几人的皮糙肉厚,掌书记看起来,也要好吃一些。

    注:这只是沈梦的推测,事实并非如此,被董璋涮了火锅的是阆州城守将、保宁军都知兵使姚洪。

    掌书记可不知道沈梦的这些想法,他也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野和尚,正用无比同情的眼光看着他。他正沉浸在董璋和孟知祥谋反的悲愤中。

    李都头显然无法相信掌书记的判断,他长满横头的脸上还带着希冀的火光。

    “不不,绝不可能。孟知祥是太祖皇帝(即李克用,李克用死后,被其子李存勖追谥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极为亲信之人,太祖皇帝将最疼爱的侄女嫁给他,而且他和当今圣上(即李嗣源)是生死之交,谁都可以反,唯独他绝对不会反叛。你要再在这里妖言惑众。”

    掌书记冷笑两声,这声音在撞击着李都头最后的希望之墙,他用难以置信的眼光打量着李都头,他甚至都开始同情起这个憨直的军人来。

    “你觉得这些情义,在现在这个世道还值几个钱就凭这些所谓的情义,就能拉住他孟知祥去年,圣上向他筹集军费,他几番推托,最后也只拿出五十万缗钱来。我当时就说此人有异心,你们不信,说我是在猜度君子。你们还记得他在洛京时,那副摇尾乞怜的样子吗可一坐稳西川节度使的位置,他孟知祥又是怎样一副嘴脸

    “你们以为,没有孟知祥在背后撑腰,董璋敢起兵造反实话给你们说吧,孟知祥和董璋已经结成亲家,就是为了要联合起来对抗朝廷,要反我大唐!而且,监军李严已经被孟知祥杀害,人头已经在传往东川的路上。这就是他孟知祥给董璋纳的投名状。”

    掌书记说的时候,几绺胡须在猛烈地颤抖,显示出他内心不可抑制的悲愤。

    监军这个职务,沈梦是清楚的,古代君王派军队出征,或者对握有重兵的封疆大吏不放心,便会派出一个心腹之人担任监军。监军也不是要监视军队,而是监视这位握有兵权的将领。同样,如果这位将领要谋反,首先便会杀掉这名监军。

    监军李严,沈梦知道这个人颇有胆识,在前蜀灭亡之前,这个人孤身入蜀,硬是凭着三寸之舌,把前蜀的君臣们说得一愣一愣的,后来又全身而退。想不到竟是在此时被孟知祥所杀。

    &



第十二章 谢谢你,李都头
    沈梦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知道掌书记说得没有错,他揭露出来了这支军队的弊病,这场战争最终走向失败的原因。只是这事实背后的原因,就像伤疤掩盖下腐烂的肉,一旦揭开,只见鲜血淋淋。

    李都头现在全身便是这鲜血淋淋,他的头埋在双手间,他在抽搐。

    “那你说,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声音里是一份属于军人的悲凉。

    “明天一早,我们一起进城去找李都使,他现在居然还想发兵去讨伐去董璋,我们一定要劝住他。现在唯一的办法是把果州(今南充)和蓬州(今蓬安)的驻扎的两都人马收回来,加固城池,在阆州固守待援,方才有一线回旋的余地。

    “另外,一定要和遂州(今遂宁)武信军的夏使相(即后唐名将夏鲁奇,时为武信军节度使,驻防遂州,他当时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宰相职务,故称夏使相)建立联系,达成共识。夏使相乃我朝猛将,相信他定能想出对策,力抗反贼,不负圣上的恩宠。”

    李都头这时已经站起来,听完章书记这番话,双手在脸上一抹,取过一碗酒来,恭敬地献给掌书记,自己再取过一碗来,一口饮下。激动地说道:“好,就按你说的办。明日一早,我们便进城。”

    火堆已经快要熄灭,只剩下一些火星子还会飞溅起来,咔擦咔嚓地响。章书记等人已经告退,各自回营安歇。

    沈梦也要告退回营,却被李都头留下。

    “你今晚就睡在我的营帐里。”

    跟你一起睡沈梦心里突然慌起来。这李都头该不会是有什么奇特的爱好吧,军营里没有女人,他雄性激素无处发泄,难道是要跟我……

    李都头似乎看出了沈梦的担忧,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再朝左右方一指。沈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这一看,一股寒气从心里冒出。

    营房外的士兵都已经回营,却还有一个人站在营门口,虽然还有火星子的光芒,但仍然不能看清他的面貌,因为他一身全黑。但那双眼睛却在黑夜里更加明显,冒着幽幽的绿光,只有一个人有这样的眼神,——黑狗。黑狗就站在营门口,死死地盯住沈梦。

    那是一双要吃人的眼神。

    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李都头的保护,沈梦的结局只有一个,便是被黑狗在这个夜里吞噬。

    沈梦感动了,“谢谢你,都头。”

    “谢个锤子!你早晚都会死在这个军营里。只是老子还没有打算让你今晚就死。”

    李都头冰冷的声音,让沈梦心里刚生出来的感激,一下子就被扑灭了。

    都头的帅营自然比普通营房宽大得多。一进门就是议事大厅,大厅纵深近十米,里面摆放着一些桌椅之类的简单陈设,正对门的墙面上挂着一幅大地图,很是显眼。大厅两侧,各有两间房,是都头近身亲兵住宿和轮值的地方。大厅后是一个内厅,三十来个平方,陈设比大厅更精致,至少沈梦能在这里看见一些陶瓷之类的装饰品。内厅背后,才是都头、掌书记和判官等人的房间。

    李都头的房间被隔成两处,外室是书房,当然这里没有几本书。沈梦也没能看清书名,但一看书上面的几寸灰尘,就知道这只是拿来装装门面的,李都头从来都没有翻过。

    沈梦极度怀疑李都头是否识字,要知道在这个武夫当道的时代,不识字太正常不过。别说李都头,就是他口中的当今圣上——李嗣源,也不识字。沈梦还记得这蜀地之前的开国皇帝“



第十三章 仁矩误国
    城里的人比几天前稀少,看来战争的消息,已经在城里传开。

    来到富丽堂皇的保宁节度使府,沈梦也有幸见到了节度使李仁矩,这是个很和蔼亲切的人,对着沈梦这样的小士兵,他也点头示意。李仁矩给沈梦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面容白皙,未留胡须,一身长衫襦袍,腰间坠有玉佩,头戴纶巾,十足的潇洒倜傥。手摇折纸扇,折扇一面画有山水,另一面摹有诗句。沈梦瞟到一句,便知是白居易的《忆江南》。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这位节度使倒真像一位乘兴泛游江南的公子哥。

    然而,这位公子哥却偏偏是位将领,是统兵上千、坐镇一方的节度使。时也!命也!沈梦既然知道这位风流节度使的结局,便不忍多看。

    李都头和掌书记随李仁矩入内厅议事,沈梦便在大厅等候,也有府内牙兵给他端上一碗茶来。沈梦大为感动。倒不是这茶有多名贵,而是他这样一个身份的人,竟然也会被上茶,足可见李仁矩这位节度使平时的为人,绝不是那等瞒上欺下之人,甚至还颇有古风。

    沈梦又回想起李都头在嘉陵江边对他说的话,他说沈梦这样的人在这个世道上是活不长久的,说他的这些好心肠在这个时代没有用处。沈梦此时再回味,李都头其实是在说他这位义兄。

    蜀地是中国茶文化的起源。沈梦大学念的是中文,实际的用处一点没有,但这些闲情雅致的玩物倒懂一些。他看这茶叶小尖细,在开水里缓缓舒展开来,芽头朝上,茶身在水中竖立如山峰,茶香清远弥久。小嘬一口,润滑爽口,亦有幽香在齿间回旋。很怀疑这便是当时蜀南所产的雀舌茶。

    沈梦还沉浸在茶叶的香味中时,却听见了内厅传来的争吵声,尤其是李都头的破锣大嗓子,已经近似乎在吼叫。

    看来他们的商议并不顺利。

    沈梦尽量坐得离内厅远一些,他不忍细听,虽然这也关系到他个人的安危。

    这些人,最终都只能是悲剧的注脚。

    不到一个小时,李都头便气冲冲地冲出来,后面跟着是掌书记,他的脚步沉缓,神色黯淡,整个人像失去了魂魄,让沈梦想起了在汨罗江畔的屈原。

    李仁矩并没有出来相送,看起来也是在气愤当中。

    沈梦忙着追赶上李都头,一起回营。

    一路上,谁也没开口说话。李都头在前面横冲直闯,掌书记在后面失魂落魄。沈梦自然也不会多说,他还没有说话的资格,即便有,他早就知道了结局,还说什么呢。

    快到营地时,掌书记才会过神来,冲天长喊两声:“仁矩误国!仁矩误国!”

    注:古人称表字,不会直呼其名,只有对自己用名。但本书为了阅读通畅,全部隐去了人物的表字,统一称名字。

    回营地后,李都头继续像头蛮牛冲进自己的营房,他也不再骂人,挡在他身前的人,都是一脚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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