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自秦朝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谢张张谢
食案被打得坏了好几个,整个大堂一片狼藉,李子木如同一只黑鹰,快速的在这几个人之中来回穿梭着。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六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的带了一些伤,而李子木依旧一尘不染的站立在一个食案上。
“不要留手!”
大胡子壮汉愤怒的吼道,这毛头小子狡猾得很,脚底板跟抹了油似的跑的飞快,根本抓不住。
他的血性也被激起来了,心中对李子木产生了浓浓的杀意。
话音刚落,他就率先朝着李子木冲了过去,手中的大棒高高举起,对着李子木就狠狠的砸了下去,他已经不打算留这人一条命了。
大棒砸在食案上,将这小小的食案给砸了个稀巴烂,而李子木早已从上面跃到了另外一张食案上。
对付这几个不入流的家伙,李子木自信不费什么力气,他只不过是想要和这群人玩儿玩儿而已,看着他们想打打不到那气急败坏的样子,心里就很舒服。
六个人追着李子木在这空旷的大堂里来回跑动着,所到之处都被砸得一塌糊涂,但无论是追击还是合围,这群山贼就是奈何李子木不得,甚至于连衣角都没有碰到过。
不多一会儿,这几个山贼就躬着身子气喘吁吁起来,他们这身子板只是看着强壮,实际上只不过是空有一副躯壳而已。
“怎么的这马还要是不要了”
李子木看着这群人笑了笑说道,就这点儿本事,还和别人学做山贼,真是丢了山贼一帮的脸……
“点子太硬,撤!”
大胡子中午看清楚了形势,他们根本打不过这个毛头小子,连摸都摸不到,跑了这么久人家依旧是脸不红气不喘的,很明显就是在逗他们玩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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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210. 神经病。
“大……大侠饶命……”
李子木正在擦拭着剑身上的斑斑血迹,身后掌柜的却一下子跪了下来结结巴巴的喊着。
活了大半辈子,没怎么见过杀人,顶多就是在刑场上围观衙门的刽子手砍头而已,真正近距离亲眼所见被杀死的人,这还是第一次。
掌柜被吓到了,他控制不住的腿软,他是心里头一直诅咒着这群狗日的山贼赶紧去死,但是心里头惊喜和害怕同时迸发出来。
惊喜的是,以后他再也不用受到这群山贼的骚扰威胁了,不仅是他,方圆十几里的小铺子都能安稳挣钱。
害怕的是眼前这个年轻人,长得白白净净的,下手却和那刑场上的刽子手差不多,没有丝毫犹豫,如同砍瓜切菜般的,就将着所有的山贼给全部杀死了。
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或许怎么也不会相信,这小子竟然如此心狠手辣,而且杀人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
这哪是人,这是恶魔啊!
掌柜想到这里,随即心里害怕,噗通一下子跪在地上,先前面对六个山贼,他没有下跪,是因为他心里头清楚,这帮人不会杀了他。
但是面对这年轻人的时候,他却不敢肯定了,看他刚才杀的面带桃花的样子,掌柜的都怀疑他还没有杀爽呢。
万一一会儿拿他开刀咋整……
“我今天杀的人已经不少了,暂且没有想杀你的念头。”
李子木看着跪在地上的掌柜笑了笑说道,他是想杀人,但是还没有丧失理智,这几个山贼打他的主意,正巧的是碰到他心情不好。
这群人该杀,掌柜的并没有如何和他做对,所以李子木暂时没有想要杀他的想法。
“跪谢大侠,跪谢大侠!”
掌柜的连连磕头道谢,只要李子木不杀他,什么都好说。
“这些个摆设……”
李子木看着这一片狼藉的客堂有些不好意思,如果他刚开始就速战速决的话,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结局,至少不会被砸烂这么多。
“没事没事,往常这群山贼来时,没砸烂少数,我修理修理就成。”
掌柜的连连摆手说道,对于这些被砸烂的食案,在他眼里都不算什么,往常这些山贼来要钱的时候,没有凑够数,都会砸烂发泄一番,都是他自己亲手修理,久而久之的,自己都会干木匠的活儿了……
“那这些个尸体……”
李子木又为难的看了看地上躺着的这横七竖八的尸体说道,这不是死了几个畜生,而是活生生的人,总不能就这么扔到外面去吧。
“少侠只管赶路便是,这些尸体我自会拉到后院去。”
掌柜的站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袖口说道,别人替他除了祸害,再让人家把尸体处理了就有些过分了,通过昨晚李子木问他路来推测,他应该是急着赶路吧所以就算是心里再怎么反胃,也不想再麻烦李子木了。
“…………”
而李子木好像有些误会掌柜的意思了,这些尸体拉到后院儿去难道不应该直接拉到外面去埋了或者烧了吗
难不成……
这掌柜还想拿这些尸体做人肉汤不成……
啧啧。
李子木想到这里顿时觉得渗得慌,想着自己昨天晚上吃的肉,看掌柜的眼神都稍微变了些。
“少侠误会矣,用这些渣滓的肉做吃食,连我都觉得臊得慌……”
掌柜的一看李子木这眼神就明白他心里想的什么了,连忙解释道,这些尸体扔在外面,现在正是开春,恐怕引起瘟疫,倒不如直接拉到后院儿去烧了了事。
“哦哦……”听完掌柜的解释,李子木才感觉好
汉 211. 换钱。
李子木就这样走了十来天的路,陈仓道因为当初汉军的修复,如今已经有不少人从这里经过了,大多数都是商队,因为如果真有急事,一般都会从更近的栈道赶路。
所以这一路上有人路过,但是旁边却没什么商铺酒馆儿,大概是这些人还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商机,又或者是因为远离县城所以害怕遭到山贼收保护费罢。
以至于李子木这一路上除了最开始住了一家酒馆儿之外,就没有再看到其他的酒馆儿了。
十来天的风餐露宿,让的他原本干干净净的衣服也看上去满是风尘,所幸这一路上有酒有肉有吃食,倒也不至于挨饿。
至于干净,他倒是没这么讲究。
以前在军营的时候,经常是好几天都没有换衣服在泥塘里头走,他没有这么矫情,也不想整天让自己保持干净。
这让他看上去像是一个臭要饭的,如果不是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的话,估计路上都有人可怜他给他东西吃了。
李子木也记不清这是从南郑城出来的第十五天还是十六天了,终于到了他最熟悉的地方。
咸阳城。
虽说汉朝建立并没有将咸阳城当作政治中心,但是这里好歹还是曾经的大秦的都城,繁华程度依旧碾轧周围县城数倍。
李子木打算进城去看看。
原本应该是衣锦还乡的他,到如今却变成了臭要饭的模样,再次站在咸阳城外头的时候,李子木的心里头百感交集。
这一切的一切,这城墙,城外的农田河流,都让他感觉得如此熟悉,甚至是来来往往的人,都让李子木觉得面熟和亲切。
看了看自己这副邋邋遢遢满脸灰尘的模样,李子木觉得这简直就是最好的伪装了。
老规矩将马儿放到山里头去让它自己找吃的,想了想,还是将剑也绑在了马身上,自己一个人随便捡了根地上的木棍,慢慢悠悠的朝着城门口走去。
城墙上张贴着两张通缉令,一个是他李子木,一个是季布。
朝廷还没有找到季布的行踪,看着这张通缉令,李子木得出了一个结论,没想到曾经的敌人,到如今变成了同是天涯的沦落人,想想都觉得可笑。
看了会儿之后,李子木才踏步慢悠悠走了进去,城门有一队守卫在看守,咸阳城人来来往往,不少都是外地人,士兵们很少有挨个查看身份传令的。
像李子木这种臭要饭的打扮,更加引不起士兵们的注意,轻轻松松的就进了城。
走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神色各异,不过看到李子木的时候都不约而同的躲了躲,大概是不想和臭要饭的有什么交集吧……
留恋的看着周围的风景,以前,他经常来这些地方玩儿,酒馆儿,赌场,太熟悉了。
也不知道李宁这家伙怎么样了李子木心里突然想到了李宁,估计这家伙看到城墙上的通缉令,估计会吓一大跳吧
他不打算去联系以前认识的人,人心隔肚皮,说不定当着面称兄道弟,转头就将他给举报到官府了,这种事情,李宁他老爹就这么干过,他还记忆犹新呢,吃了亏要长记性。
逛着逛着,天色就到了晌午时分,李子木摸了摸肚子打量了一下周围,决定去吃点儿东西。
“你这臭要饭的,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结果李子木刚准备踏进面前这家酒馆儿,就被门口的伙计给轰了出来……
“我有钱。”
李子木有些无语,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他这身打扮实在有些不太雅观,这伙计狗眼不识金镶玉也正常,他大人不计小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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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212. 迁都。
一个人坐在这街道边上,吃着熟肉喝着假酒,这种感觉好像也还不错李子木心里惬意的想着,神情慵懒地看着路边来来往往的行人。
虽说现在已是汉五年,但是刚刚打败楚国的汉国依旧还是百废待兴的状态,无论哪个方面,都需要从头再来。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大汉之前,已经有了一个统一的帝国王朝,始皇帝稳坐江山的几年里头,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有了萧何和子房先生的辅佐,就算是刘邦再怎么废材,也知道应该怎么做。
之前大秦就已经统计过全国的人口数量了,而且有专门的规章制度,汉朝只需要照搬过来,就能够毫不费力的吃下这整个江山。
可怜啊可怜。
李子木摇摇头轻叹了一口气,始皇帝辛辛苦苦建造出来的江山,就好比一锅煮熟了的吃食,结果还没吃上几口,自己就嗝屁了。
而刘邦呢,则是毫不客气的将这锅吃食拿了过来,自己美滋滋的享受起来了。
只是这天下大事,已经和他再无瓜葛,如今李子木心里头不再想这天下应该如何,而想的是,怎么弄死刘邦。
“兄弟,你新来的么”
正在李子木心里头思索着乱七八糟的事情时,旁边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
李子木回过神来,发现一个年轻人坐在他旁边,这身打扮,比他自己身上穿的这套还要烂得多,刚刚说话的人正是他,而此时后者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他面前这盘肉,不住的吞着口水。
如果说李子木这是在假扮一个臭要饭的话,那么眼前这个人就真的是一个臭要饭的了……
“是,怎么的”
李子木原本想喝斥这家伙两句,不过转头一想,他现在也是一个臭要饭的。
同行何必为难同行呢……
“没事没事!只是觉得面生罢。”
这要饭的连忙摆摆手说道,看得出来他虽然一直在努力的克制自己不朝李子木手中的这盘肉看,但是眼珠子还是忍受不住肉的诱惑。
“拿去。”
李子木无语的说道,将手中这吃剩下的一小盘肉递了过去,看得出来,这家伙是饿得不行了,不然也不会这般饿狼模样。
要饭的一见李子木将手中的盘子递了过来,二话没说就抓在手中,一双脏兮兮的手没有一点儿顾虑的就抓起盘子里的肉狼吞虎咽起来,好像生怕李子木后悔一样。
两三口就把盘子里的肉给塞进了嘴里,一脸享受的表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在洞房呢……
“也不怕噎死。”李子木笑了笑说道,倒是丝毫不在意他身上传来的酸臭味道,毕竟自己身上这味道同样也好闻不到哪儿去。
“饱死总比饿死强。”
这要饭的嘴里包着吃食含糊不清的说道,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
按照李子木的看法,就是在傻笑。
“先前你说,看着我面生难不成这城里头这么多要饭的,你各个都熟悉”
李子木一边喝着酒一边问道,这酒虽然掺了点儿水有些假,但是至少比外头的酒好一些,外头的酒基本上都尝不出酒味儿了。
这要饭的最开始说的那一句话,引起了李子木的注意,他不禁心里头好奇起来,这城里头这么多要饭的,这人凭什么就看出来他是新来的了,难不成这家伙都认识他们
“我在这咸阳城中乞食,怎么着也有几个年头了,每日里到处转悠,那些同行,面熟得很。”
这要饭的点点头得意的说道,好像当个臭要饭的是
汉 213. 第一个手下。
迁都咸阳城李子木也是可以理解的,当初他还在高祖身边做事的时候,对都城建立在哪儿就有不少的争议。
大致分为两个派别。
一个是洛阳。
衣锦好还乡,这是人们的普遍共识,如果自己的富贵无法让曾经认识自己的人看见的话,那该向何人炫耀呢
向自己的家乡人炫耀,比向不熟识的人炫耀要舒服不少倍,洛阳城是个大城,城墙高而厚,作为都城也不错。
更重要的是,距离沛县比较近,高祖更加倾向于在距离家比较近的地方建都,这样更能让家乡的父老百姓们知道他现在是如何的发达了。
而另外一派,则是主张将都城建立在咸阳城。
咸阳地势较高,易守难攻,更重要的是处于整个江山的中心处,相比较之下,洛阳靠近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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