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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萌宠:养兽成夫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萧渔

    顺利把胡媚娘从妖界带回凡间,胡媚娘央求朱沐瑾不要告诉凌夜她的踪迹,朱沐瑾干脆就把胡媚娘带回了那个别墅里。

    回到凡间,叶卿终于明白为何妖界在一天之内就能进行四季交替了。妖界跟凡间的时间差跟那些神话传说故事一样,那里的一日,凡间就过了一年。

    他们不过在妖界呆了几个小时,s市竟已经由盛夏到了秋天,直接到了11月份。

    一回到别墅,迎接他们的肥猫就直接炸了毛,义愤填膺地控诉他们:“你们去哪了直接三个月不回来,都快饿死我了!”

    朱沐瑾毫不愧疚:“我记得出门前我特意准备了半年的进口小鱼干,全部被你吃完了”

    肥猫不说话了,这三个月它明显又胖了一圈,滚一滚都可以直接滚成一个大皮球。

    它圆溜溜的猫眼瞅到了被叶卿抱在怀里的胡媚娘,胡子高兴地翘起来:“好漂亮的红狐狸。”

    它举起自己肥肥的爪子,做出一个招财猫的标准动作想跟红狐狸示好,红狐狸却从叶卿怀里跳下来,灵巧地跑了。

    肥猫脆弱的玻璃猫心受到了一万点的伤害。

    朱沐瑾走到它身边语重心长地安慰它:“还是多吃点小鱼干吧,泡妞不是你该干的活,别忘了,你不育不孕。”

    肥猫直接把用肥爪子掬起边上温泉池的水全部往他身上泼过去。

    叶卿看着他们闹,发现这屋子里又是猫又是猪又是狐狸的,还有一只成了精的小海螺,她越发觉得自己呆着的是动物园。

    11月份的s市还是很温暖,在白天的时间甚至连长袖都不用穿。只是时间过得太快,距离圣诞节已经不到两个月了。

    朱沐瑾照旧在厨房里做饭,叶卿去看他。

    看到他眉心已经长出了六瓣红脸,她忍不走走过去摸了摸,发现还是烫得很。

    这红莲长在他脸上有种过分妖娆的美。

    让她很想亲一口。

    但叶卿脸皮没有朱沐瑾这么厚,只能强压住心中的旖念,问:“是不是还差一瓣,你才能顺利渡劫飞升”

    朱沐瑾完全无所谓地笑:“所以为夫我给你做完这顿饭,又要抓紧出去积功德了。”

    “可是不到两个月了,来得及吗”

    “当然来得及,只要立个大功德就好。”

    至于怎么立大功德,现在是太平盛世,很少发生需要他做诸如抗洪抢险,上战场杀敌等各种救民于水火的英勇大事,老朱同学认为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做回他之前的老本行,做一个不能英勇杀敌,也能英勇抓贼的人民警察。

    从周氏离职,又与易家断了关系,叶卿现在几乎是无所事事。

    她说:“我也去,我帮你一起积功德。”

    朱沐瑾勾起唇角,叶卿心里对警察这个职业还是很向往的。

    吃饭的时候,肥猫一边喝着鱼汤一边叫:“你们要去当临时警察我也去我也去,老子在这里闷了三个月快闷坏了。”

    朱沐瑾凉凉的看了它一眼:“你窝在那个破岛上窝了几千年也没见你把自己给闷坏”

    一边的胡媚娘也道:“我也去,多积功德说不定能加快我的修行。”

    朱沐瑾挑眉:“跟着我抛头露面,不怕遇到凌夜”

    胡媚娘顿了顿,摇了摇她毛茸茸的狐狸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朱沐瑾笑而不语。他还不知道这只狐狸的想法,既怕看到凌夜,又想自己被他找到,来一个感天动地的久别重逢什么的。

    意见统一后,叶卿和朱沐瑾就带着一狐一猫去s市公安局报道。

    李寒来接待的他们,一看到朱沐瑾就亲热地跟他称兄道弟:“朱哥,你这三个月跑去哪了可想死兄弟我了。”

    朱沐瑾微笑:“带媳妇出国旅游了一趟。怎么样,你们这里还有临时警察的名额吗”

    他们两都还没有结婚,他就“媳妇”“媳妇”的叫得这么顺口。

    果然李




第199章 我想做个警察(二更)
    命案发生的地方是s市东区一个叫田北村的著名城中村。

    这个城中村位于东区中心位置,不到一百万平的地方却几乎容纳了二十万人口居住在这里。

    田北村四周都是每平售价十万元以上的中高端豪宅,但田北村却到处都是终日不见天日的破败握手楼。

    灰漆漆的破败老旧楼梯房,空中交乱错杂的电线,以及随处可见的用地沟油炸出的高热量垃圾食品的小摊,与周边高档的住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典型的演绎了什么叫做被豪宅包围的贫民窟。

    这些老房子的屋主早就实现了财务自由,靠着每个月至少几十万的租金收入坐着所有苦逼白领最羡慕的职业——包租公包租婆。

    他们都不住在这里或移民国外,或到了香港,过上了上层资本家的生活。

    在繁华的大都市中,这里仿佛成了一个孤岛。贩夫、走卒、贫穷者、边缘人、流浪者以及新来s市的求职者云集在这里,也使这里成为了一个三教九流之地。

    死者是在田北村一个破败的小巷里发现的。报案的是小巷一个小发廊的老板娘。

    飞鹰组的人赶过去的时候,法医正蹲在死者面前做检查,尽管现场已经被封锁起来,但边上还是有不少人远远的围观。

    肥猫在海岛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当下不顾自己身躯肥大,像一坨肉球一样欢快地凑到死者面前去围观,却很快把刚吃的小鱼干全部给吐了出来。

    妈呀,太残忍了,比海岛上那群食人的野人还要残忍。

    死者的脸不知道被人用刀割了多少下,脸上已经血肉模糊到连五官都辩认不清。

    脖子上有明显的淤青,身上的衣服却完好无损,只是有轻微的褶皱。然而手和脚却被切断了,只留一个光秃秃的四肢。

    杀死他的人,确实手段极其残忍。

    胡媚娘也挤了过来,发现死的是个男人还松了一口气。

    叶卿明白她的想法,她大概是怕凌夜还跟以前一样,出来挖心杀人呢。

    江招娣是刑侦队的大队长,又是飞鹰组的组长,全场当然由她来主导。

    她皱着眉问:“是谁报的案”

    一个穿着劣质吊带短裙留着一头变得枯黄大卷发的身材丰满的女人跑过来:“警官同志,是我,是我发现的。”

    江招娣问:“什么时候发现的”

    “中午十二点左右,我一起床打开店门就看到他死在我店门口,差点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才赶紧报了案。警官同志你们效率真高,我一报案你们就过来了。”

    江招娣不理会她话里的刻意讨好。

    她往女人身上打量了一眼,在这种地方经营发廊几乎是赚不到什么钱的,除非打着发廊的名头做些皮肉勾当。

    但她今天的任务也不是来扫黄打非的,她咳了一声:“你以前可认得死者要不然这里这么多户人家,他怎能偏偏死在你家门前”

    女人慌乱地摆手:“不认得,不认得。警官同志,你可不能冤枉好人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死在我的店前面。我也很惨啊,触了这么大眉头,以后都别想做生意了。”

    江招娣又问了女人几个问题,女人都是一问三不知。

    叶卿站在边上,一言不发,一双眼睛却一直盯着这个女人的一举一动。

    等死者被法医用裹尸袋抬走,现场的刑侦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叶卿单独走到江招娣面前:“江队长,刚刚那个女人在撒谎。”

    江招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你看出来了”

    叶卿点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我有观察她的微表情。你问她认不认识死者,她说不认识,眼睛却看向了别处,躲开了你注视的目光。而且她在跟你说话时,一直在抓自己的脖子和衣领,说明她在跟你说话时,内心是非常不安的,所以要靠这些动作来排解。而且她在讲死者时,眼中明显流露出厌恶的情绪。这些都说明,这个女人跟死者不可能不认识。”

    江招娣耐心地听着:“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刑侦类警察必修的微表情心理学,你作为一个临时警察,也懂这方面的知识”

    叶卿认真点头:“因为我以前自学过,我想做个警察。”

    听到她坚定的说出“我想做个警察”,江招娣不知道为何想起了《无间道》里刘德华扮演的刘建明说的“我想做个好人”。

     



第200章 丢了魂
    叶卿做什么事都很认真,甚至有些强迫症,遇到事情如果不做好的话她会干什么都没劲。

    所以之前无论担任什么角色,比如“魅影”、周氏的职员,她都能表现得很好,现在又包括了这个临时警察。

    看到面前盘子的烤串,她脑子里想的却一直是那个死者。

    前天晚上s市刚下过一场大雨,那条小巷因为经久未修变得泥泞不堪。可是那个死者身上的衣服很干净,仰躺着的时候,前襟连泥尘都没有沾上。这一点至少证明了那个发廊并不是案发现场,死者是被人杀死后才扔到小店前的。

    肥猫终于克服了心理阴影,重新燃起了对小鱼干的热爱。它痛快地吃了两串之后,见叶卿还在那苦思冥想,忍不住又开了口:“额,其实我没告诉你们,刚刚我有看到了死者的新魂。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怎么死的呢,他就被鬼差给押走了。”

    肥猫是通灵者,能看得见阴阳两道的东西。

    叶卿心神一动:“那你可看清了他的样子”

    肥猫舔着鱼骨头:“看清了,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只嘴巴。”

    “废话!谁不是长着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只嘴巴的”朱沐瑾不客气得在它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拍了一下,“既然看到了人,你刚刚怎么不早说”

    肥猫吃痛得用猫眼瞪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从来不管这事,凡人的生死与我何干”

    朱沐瑾干脆把它前面的食物全都抢过来:“别吃了,凡人的食物也跟你无关。”

    肥猫炸毛,赶紧伸出胖爪子去抢。

    一边的胡媚娘冷艳瞧着这活了几千年还幼稚的要命的一猪一猫。

    她现在为了修行,不会碰这些高油肥腻的东西,又嫌边上太吵,干脆伸出自己毛茸茸的狐狸脑袋去看外面。

    她虽然没了灵力,但视力还是很好,外面的人和事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小小的一个城中村,几乎云集了众生百态。一条狭窄的街上,又穿着校服戴着红领巾奔奔跳跳回家的小学生,也有站在肉摊前,满身横肉,将猪肉猪骨头剁得砰砰响的杀猪的。

    胡媚娘不怀好意地瞅着摆在猪肉摊上那个猪头,又看了一眼还在跟肥猫抢食的某猪。

    如果她在凡间看到有人要杀狐狸,那是一定要炸毛的,偏只有这只猪心大。

    欣赏完杀猪的,在猪肉摊边上,一位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正蹲在地上卖菜。

    她的菜明显比边上人新鲜,却很少有人去光顾。

    而附近的巷口处,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杀马特小太妹正跟同样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杀马特小伙纠缠在一起。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胡媚娘不想看了,却突然狐狸眼一眯,对叶卿说:“小叶,我看到了那个发廊店的老板娘。”

    叶卿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比起刚刚的穿着暴露,那个老板娘现在穿得比较正式,无袖的高档的修身长裙,勾勒出丰满凹凸有致的身材。她脚下的高跟鞋和包都是香奈儿的。

    巷口一辆车在等着她,是辆宾利的suv,这样一辆豪车停在这里,实在是与周边脏乱差的环境格格不入。

    车上没有人下来给老板娘开门,是她自己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上去。

    叶卿起身:“我们跟过去看看。”

    妖精开车当然比凡人要快。

    他们的车一直紧跟着那辆宾利。为了怕自己穿着警服太招摇,朱沐瑾一上车就用法术把自己的这一身衣服给换成了休闲装,还顺便给叶卿换了装。

    叶卿瞧着自己身上这一身粉嫩粉嫩的裙子,很是无语。

    朱沐瑾像是浑然不觉她的不满,眼睛盯着前面:“前面车子里一共坐着五个人,一个男人四个女人。充当司机的那个男人戴着一副墨镜,三十多岁,长得,恩,很凶,脸上有好几道疤,其中一道直接从额头处蔓延到下半,这是以前差点被人劈成两半啊。”

    胡媚娘听不下去了:“老朱快别啰嗦了,另外三个人呢。”

    “另外三个人都很年轻,穿着打扮跟发廊老板娘差不多,只不过她们的神情很幽怨,像是被逼良为娼一样。”

    胡媚娘听到这个就兴奋了:“那肯定就是被逼良为娼了。那个发廊老板娘难道不但自己亲自操持皮肉生意,还是个拉皮条的老鸨”

    朱沐瑾叹口气:“是啊,本来这老鸨应该最适合你做才是,可惜你失去了人身,被人抢饭碗了。”

    “去你的!”

    胡媚娘骂,老老实实回到后座上,却见那只肥猫居然趴在后座椅上呼呼大睡起来。

    胡媚娘突然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一千多年都只对凌夜死心塌地了,因为周边这些妖魔鬼怪,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他们一直跟着那辆宾利开到了一家高档会所前。

    叶卿皱眉:“这是倾城会所”

    倾城会所是周氏的产业,也是s市最高端的会所之一,当初她为了接近周郁川跟着他来过这里,哪知兜兜转转,周郁川竟然成了她同父异母的亲哥哥。

    虽然离开了三个月,但回来之后叶卿也从新闻里得知了周氏的情况。

    周郁川开始接管周氏之后,一改以前不靠谱的作风,开始“励精图治”起来,这三个月在他的管理下,周氏渐渐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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