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王叫我来捉鬼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懒人施玉兮
阎王叫我来捉鬼
作者:懒人施玉兮
【上巳祭灵异百万大征文】参赛作品
第一章 刺眼血迹
恰逢八月,阴雨绵绵。
“叮叮叮,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常勇被一阵阵急促而又熟悉的闹铃歌声惊醒,好不容易睁开了眼睛,缓缓伸手关掉了闹铃,嘴里还念道着:“哎,今天攒到周末休假,又忘了调闹铃时间了。真可恶,下雨天最适合睡觉了。”
嘴里一阵牢骚后,常勇打算再睡个回笼觉,谁知刚有些睡意,楼下买豆腐的大爷却吆喝起来:“豆腐,卖豆腐……”
那声音悠远绵长回荡在常勇耳畔,真是无言以对了。他迅速掀开被子,直接冲到窗边,拉开窗帘,猛地推开玻璃,向大爷大喊道:“卖豆腐的,卖不卖豆芽菜啊”
“我只卖豆腐。”
“卖豆腐怎行啊赶紧回家生豆芽菜去,生完了,找我啊。”
只听啪的一声,他瞬间关闭了窗户,又回到了床上,嘴里还叽叽歪歪了一阵。
常勇时常会捉弄人,这和他成长环境有关。他年少时可是当地一个赖皮小子,打架、逃课、钓妹子……不良少年所做过的事一一做过。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那些好哥们纷纷有了工作,并成了家室,渐渐远离了他。甚至,他去曾经好哥们家,时常招来阴阴冷眼与不乐意的待见。
后来啊,他索性封闭了自己,除了上班就是看书,曾经的狭义江湖,成了如今的生活平淡无奇;曾经的远大梦想,成了如今的孤独单身狗;曾经的风火少年,成了如今人民路建业书城的一名保安。
也许,这就叫生活吧,把平淡过得安稳,把安稳过得踏实。
卖豆腐的大爷已经远去,常勇内心却烦躁起来,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不知何要干些什么在这淫雨霏霏无聊的周末里,岂不会是又睡一天吧,可是现在睡觉也睡不成了。
穿了大衣,顺手拿起了长伞,开了门,嘴里叹了一声:“唯有书籍可以安慰我此刻受伤的心灵啊。”是的,他要去书店看书了。
建业书城,云江市最大最有年头的书城了,周末看书买书的人络绎不绝。常勇刚到门口,碰见了正在站岗的同事小王,“哎,常哥,你不是休假啊”
“哎,实在无聊,便来找老爷子借本书看看。”
“最怕流氓有文化了,哈哈。”小王笑呵呵道来,嘴都咧歪了。
“一巴掌扇死你个兔崽子。”箭步上去便要打小王。
“哎,哥,开个玩笑,我错了,上班呢,领导看见了……”全是一堆饶恕的话语。
常勇收了手,不耐烦说道:“懒得理你,我去看书了。”
刚转身只听见小王喊道:“哥,下班了我请你喝酒,别忘了。”
常勇没转身,只是一阵摇头,宽阔背影显得很帅气,就像电影里的周润发。确实,他身材高大,相貌端正,只是恶名在外罢了,弄的周围良家小姑娘不敢靠近。
进了书城的地下室,几乎无人之地,推开厚重的木门,木门吱吱作响,里面是好大一间书籍贮藏库啊。远处一张老柏木桌上,坐着一个老大爷,昏暗的灯光看不清脸庞,但浓密的烟圈包围着他,好重的香草味道!
“小子,又来烦我了。”老大爷声音粗壮有力。
“恩,是啊,薛总,小的来讨一口烟抽。”常勇回答道。
“呸,还是叫我老爷子吧,顺耳!”
“恩,好。”
老爷子姓薛,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全名。此人性格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所以退休过后一直在这间古籍书库里工作,平时就是爱好收藏古书,并管理着书城几十年前下架的珍贵书籍。由于他在书城里工作了一辈子,等到退休刚好迎来书城改制,他便把毕生积蓄投了进来,成为了书城的一个小股东。这才有机会一直待在书城里,这间阴暗破旧的书库也算是他的私人办公室吧。
老爷子从中山装大大的口袋里取出了一根雪茄递到了常勇的手里,火柴嗤的一声划出了火光,照亮了角落。常勇点了老牌子的雪茄,猛吸了一口,吐了一个大烟圈道:“老爷子,你知道吗我最爱火光照亮满屋子书籍的那刻,闻着古书有些发霉的香味,就像吸了鸦片一样精神百倍。”
“滚犊子,鸦片害了一代中国人,少给我提这些恶心的东西。”老爷子有些脾气了。
“好好好,书里自有黄金屋,书里自有颜如玉,我看书,不扯了,老爷子。”见老爷子生气了,他便收回话题,准备找本好书看看。
“你随便看罢,我还忙着。”老爷子正修复一本年代久远的康熙字典呢,他把所缺的页数补上,全是自己用钢笔写的,字迹清晰,并且是一手好字。
常勇开始行动了,今天去了一个自己从来没去过的角落找书,这里是书库里最寂静的角落,尘土已经覆盖了书架一层一层。他开了头顶的白炽灯,在开灯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了眼前的尘土飞扬。
头顶木质书架上有个牌子,模模糊糊认得是“古典书籍”四个鎏金小字。
“哦,原来是古典书籍啊,让我好好把这些宝贝重见天日。”常勇内心充满了自豪感,有一种拯救别人于危难的感觉。
一口气吹过,尘土笼罩了面庞,呛了他几声。最里面的角落里,有一个木盒子,好奇的他拿下了木盒子,打开了盒子一瞧,里面正是一本古书。
常勇更加兴奋了,如同挖地挖出了元宝,拿起书籍拂去尘土,定睛一看,“聊斋志异”。哦,原来是一本古刻板的聊斋志异啊。
“好久没看过聊斋了,今天既然是天助我也,那我就拜读蒲松龄了。”常勇坐下,翻开那本事,发现这印刻是1946年的,“真是文物宝书啊”,常勇惊奇说道。
第一卷,第一章,考城隍,他便读了起来,渐渐越读越来劲了,达到全神贯注的境界了。
“喂,小子,再来根烟。”
突然老爷子的喊叫,顿时吓了常勇一跳,因为他已融入到聊斋的故事里面去了,一阵冷汗顺着额头流下,赶紧闭合了书本,大步迈到远处老爷子桌前,说道:“老爷子啊,你可吓死我了,正看聊斋里的鬼神故事呢,差点吓破胆子。”
老爷子笑道:“小子,别怕,有我在啊,鬼神都不敢靠近你。”
“呵呵,你以为你是茅山道士啊。”
老爷子眼睛盯着他手里那本聊斋志异,表情立刻严肃起来,说道:“三十年前,我
第二章 恐怖梦魇
“阎王”两个血字像一把匕首插进了常勇心里,使他跳动的小心脏久久不能平静。他极力控制自身惊愕情绪,以致于进了卫生间冲起了凉水澡。冰冷水花打湿了他的头发,少许片刻,这方法确实起了良好效果。他很快思绪回到了人间现实,归了魂,冷静了下来。然后迅速穿起了衣裳出了浴室,内心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幻觉罢了。
一杯热茶饮完,身子顿时暖了起来,他又抱着那本聊斋上床读了起来。的确,好奇心已经彻底征服了他,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魔力之所在吧。
窗外依旧阴雨绵绵,伴有些微风把红色窗帘轻轻拂动,偶尔会听到楼下行人言语与脚步声,而常勇已经钻进了144页的故事里去了。
“哦,这个故事原来讲了个因果报应的事情,善哉善哉啊。”常勇读完聊斋志异《阎王》后自言自语说道。
再盯着那陈年的血迹,他的思绪更加丰富了。
“莫非是老爷子亡妻生前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以至于阴间阎王要惩罚她。可是,老爷子是个大善人,故事里暗示他可以救他妻子啊……哦,不对,他一定不知道妻子做过什么丑事,要不早都出手营救了。也许,不是老爷子妻子的血,是扬州府里哪个人的血要是扬州人的血,那糟糕了!它有魔咒,也会给我下咒的……哦,不会的,我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多就是打架动粗,年少无知罢了,阎王也会原谅的……”
常勇的思绪彻底乱了,联想翩翩起来,以至于忘了肚子饿了而出了咕咕叫声。
他的猫咪跳上了床,躲进了被子里,喵的一声,把常勇吓了一跳,毛骨悚然。
“哎,臭喵咪,也来吓我……好饿啊,吃什么呢哦,对了,小王不是请我喝酒呢”
常勇拿起了手机拨打给了小王,正好约到了巷子外的小四川菜馆里。他收拾了一下,出了门,直奔小四川菜馆。
没等多久,小王来了,便叫了几个下酒菜,喝起啤酒来。
三瓶啤酒下肚,酒劲上来了,常勇本不想把今天遇见的怪事告诉别人,但是酒后失言者多,还是拉着小王的手臂,嘴里侃侃而谈起来。
“兄弟啊,你可知道,今天我遇见怪事了”
“什么事啊哥,快说啊。”
常勇把头促了过来,生怕别人听见,小声说道:“今天老爷子送了我一本书,是解放前的古版聊斋。”
“呦,哥啊,书店里不是满是聊斋那本书啊,我这初中毕业根本看不懂古书,只能看点带图片的小人书罢了。哎,就这还是怪事”小王喝多了,嘴里废话也开始多了。
“嗯,怪就怪这本书能杀人!”
“呵呵,杀人吹牛皮不打草稿,我看是你脑子坏了吧。”
“你他妈的脑子才坏了。我告诉你,老爷子的媳妇就是被这本书给害死的,老爷子都告诉我了。”
小王听到老爷子那个怪人的事,就来劲了,因为老爷子在当地也算是个经过大风大浪的传奇人物,便匆忙追问道:“快说,快说,我洗耳恭听。”
常勇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把今天古书的事全告诉了小王,小王还真的听了进去。
听完后,小王半信半疑,内心还真的有点恐惧,他从小就是个胆小鬼。
“哥,你说的我寒碜,冷颤打个不停啊,真是一件怪事啊。”
常勇大声笑道:“要不去我屋子,我把那书给你看看,你我兄弟研究研究啊。”
小王此刻看见常勇的笑声,都感觉有点惊吓,连忙回绝道:“不不不,算了吧,我不看那不吉利的东西,我还没娶媳妇,还要为我们王家传宗接代呢。呸呸呸,看那书不吉利啊。”
“胆小鬼。”常勇笑着又喝了一杯啤酒。
“哥,我建议你赶紧把书送回去,老爷子可是传奇人物,什么世面都见过。你啊,就不一样了,还年轻啊。”小王急忙劝阻道。
“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怕个鸟啊。记得十二岁那年,我还在我爷爷的墓园睡了一夜呢,哼。”常勇酒劲上来了,嘴里说话也不着边了。
小王见天色快黑,酒足饭饱,赶紧过去结了账,然后对着常勇说道:“哥,今天就到这吧,天快黑了,我得赶紧回家,省的走夜路寒碜。”
常勇笑了笑,道:“胆小鬼,我一个人晚上住还咋了,怕个鸟啊。”
小王说罢,撒腿就跑了。
常勇苦笑着,带着醉意,摇摇晃晃朝家里走去。
说起常勇啊,他也很孤独,周围没有亲人陪伴。他是家中的独生子,由于父母离异的早,母亲改嫁到大城市了,以至于他两年多都没见母亲了。两年前见面,还是在酒店里匆匆吃个饭便离开了云安。至于他的父亲,曾经在街坊也算是个混混,全是因为他的家庭暴力才赶走了母亲,所以常勇非常恨自己的父亲。后来,他父亲在南京有了小买卖,生意还可以又另娶了一房,所以很少回来,基本是定居南京了。但是他还是很爱自己儿子,经常会往常勇银行卡里打钱,生怕儿子钱不够花。而且每年过年独自一人回来,全身心的陪儿子过年,过完元宵节便回南京了。
所以,常勇经常感到自己并不孤独,一个人过才是最幸福的,心里也踏实。
推开门,进了屋,常勇一股脑倒在了凌乱的床上,头晕眼花,但怎么也睡不着。于是他又拿来了那本聊斋志异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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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魔咒上身
常勇已经很难适应呆板无聊的保安职位了,因为自从那场噩梦之后,他的精神已经显得莫名其妙了。
昨天又被领导挨骂了,还罚了两百元薪水,对于一个小保安来说两百元也算是不少了。因为啊,他在书店大厅巡逻时,看见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在看书,便直接冲了过去并无礼地盘问起来。
“姑娘,你看过聊斋志异没去过卧佛山没有没有坠下过山崖……”全是些梦中之景的想象问题,导致了女孩子说常勇是个神经病,并找来了保安队长说要起诉书店的保卫科。
之后便是对常勇的惩罚了。
对于这件事来说,同事小王可是惊恐万分,因为只有他知道其中的缘由。自那以后,小王一见了常勇,便躲的远远,不敢与之言语。
傍晚树上知了声声撕裂周围新鲜空气,远方一道长长彩霞横穿天际。
常勇硬生生撑了痛苦难熬的一天,终于是下班了。
一路沉默,回了自己屋子。
屋子里空气都显得沉闷了,地上满是七零八落的杂物,那只小猫已经爬出了窗户夜游去了,只有常勇一人像着了魔似得背靠着墙,全神贯注又读起那本聊斋了。
突然,一只老鼠从墙角偷偷出现,穿梭在地板上寻找面包渣子裹腹,只可惜喵咪出去了,不然它能有这么大胆子,任意穿梭在屋里各个角落。
可是,常勇已经像一尊佛像呆呆坐在角落里,纹丝不动,哪能发现那只横行霸道的小布点呢
外面又起了阵阵轻风,窗户微微颤动,帘子在风的助力下晃来晃去。
刹那间,一声惨叫,从窗外楼下传来,顿时吓得屋里看书的常勇一跳,猛地站了起来,丢下了书,健步冲到窗户跟前伸出头一探究竟。
“可恶!”常勇大声怒吼起来,随后向楼下奔跑而去,以至于连关门都省了。
刹那间,到了楼下巷子里,常勇静静站直了身体,嘴角抽动着,狠狠握紧了拳头,眼前这一幕深深刺痛着他的心脏。
是啊,惨烈的一幕!
只见自家那只花猫已经横尸街头,头部还躺着鲜红的血液,微弱目光还在盯着常勇,之后便是一下挣扎,彻底就断了气息。
这分明是被人打在头部致死的。
一直相依为命的小伙伴,就这样暴尸街头,愤怒的常勇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情绪了,“报仇”二字深深印在了他的心脏之上。
是啊,凶手还没走远,必须追,以惩罚他的罪恶。
于是他随手捞起一块砖头,便冲刺起来,飞快向巷子深处奔去,嘴里还骂骂咧咧叫喊着,以致于巷子里狗吠一片。
这番景象,使常勇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热血的痞子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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