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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仙人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笔墨说书

    通道里是通往地下的石阶,里面没有照明的设备,但林森能够看清黑暗中的一切,很轻松地穿过了阶梯。

    石阶尽头又是一道暗门,门上有一个类似于把手一样的东西。

    伸手扭过把手,推开暗门。

    “吼!”

    门内响起野兽的咆哮声,阴影中有一双血红的眼睛在盯着门外的林森。

    凭借自己的视力,可以看清这是一头像是藏獒一般的猛兽,正爬在狭窄的地下室中心,恶狠狠地盯着他。

    “滚开。”

    林森瞪了它一眼,后者顿时就发出呜呜的叫声,老老实实地蜷缩在角落。

    这个地下室除了这头野兽之外,只有一个小小的木箱。

    林森不去理会那头野兽,径直走到木箱面前,上面有一道郑林设下的禁制,用来防止别人打开。

    但这种东西对林森来说只是形同虚设,手一挥,禁制瞬间消失,木箱应声打开。

    里面存放着两张兽皮纸,以及一团不知名的液体。

    林森拿起第一张兽皮纸,上面用鲜血写着一些符号,最下方还有一行小字:“元气血祭阵法”

    看来这就是炼气宗前任宗主留下的那个邪阵了,林森手一用力,兽皮纸化为粉尘。

    第二张兽皮纸上面却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内容大致是有关于炼气宗今年来使用邪阵的情报,以及仙树村中有一棵灵树的消息。

    里面将宗主百里行以及其他几名长老描述地十恶不赦,却唯独没有提及郑林的任何事。

    兽皮纸下面的署名是郑林,看来这一张告发状。

    根据郑林的记忆,这是在万一被别人察觉宗门的行为时,用来向东元国皇族告发炼气宗的,以便帮自己脱罪。

    “算盘打得挺好的。”

    林森冷笑一声,这份兽皮纸同样变成粉末。

    之后就只剩下那团流动的液体状物体了。

    根据郑林的记忆,这是他百年前外出游历时,偶然从一个文化未开的部落中发现的。

    当地的部落将此物奉为至宝,郑林把部落里的全部人灭杀之后,顺手把它据为己有。

    经过多年研究,发现这团液体其实是一种金属物质,而且还有神奇的一面——

    能够承受足以融化金石的高温,注入元气后能够改变形状,根据郑林作为炼器师的鉴定,此物是最高品质的炼器材料。

    本来他是打算集齐其他材料之后,把它炼制成一件本命法宝。

    但如今郑林身死,此物当然归林森所有。

    收入从郑林身上夺走的储物袋之中,林森拍拍手,走出了地下室。

    先前东林玄肉身直接被炸毁,没能取走他身上的储物袋。

    但白天杀掉百里行,何芬,胡东,郑林之后,让他搜刮了不少好东西。

    郑林的储物袋里面放着一些关于炼器方面的知识玉简,以及一些罕见的炼器材料。

    胡东储物袋中则存着不少钱币。这些钱币里都蕴含元气,是整个东元国,无论凡人还是元修士共用的货币。细细一数,大约有三千多枚。

    何芬的储物袋中则是有不少法术玉简,上面记载了不少元气境以及元液境元修士常用的法术。

    至于百里行的储物袋,给了林森一个很大的惊喜。

    那里面有一张残破的纸张,上面记载的是一种上古时代的元修士遗留下来的法术残篇。

    名字叫做【仙印】。

    百里行拥有的叫做破字印,也就是先前扭曲空间,抹去林森存在的那一招奇异法术。

    想到先前那一幕,林森还是有些后怕。

    法术施展出来的瞬间,林森周身的空间就定住了,无法移动,也不能抵抗。

    幸好在最后一刻,脑中的婴儿突然睁开双眼,放出眸中的一道紫金电弧,随着那道电弧出现,将林森带到其他地方,躲过了那一击。

    “九道紫金电弧,如今还剩下八道。”

    体内的婴儿睁开双眼,可以清晰看到瞳孔深处跃动的八道紫金色电弧。

    这是他肉身在突破造化境时,九道紫金天雷带给他的东西。

    虽然具体效果不明,但白天能在最后关头救自己一命,肯定是有利无害。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仙印】法术虽然强势,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会对施术者产生负面影响。

    这上面只记载了破字印的修炼方法以及结印时的后果。

    顾名思义,这个印法的效果是能够破碎空间,扭曲虚空,但却会消耗施术者的精气以及大量元气,像百里行那样的元丹境修士,一击就会用尽全部的生命力。

    即使到现在,林森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不顾生命,也要使用仙印去杀害自己。

    “可能是作为宗主最后的尊严?”

    不过人都已经死了,他也不想去深究。

    走到炼气宗的宗门前,先前那名弟子又像他行了一个礼。

    &




第一十五章 姑娘请留步
    距离炼气宗正南方一百里外,有一座城池,名叫邺城。

    东元国统治国土,依靠的是类似于林森前世中古代华夏的分封制。

    将除了皇城以外的领土划分出去,交给国内百余宗门管辖。

    而坐落在邺城附近的宗门,名叫混元一气宗,是一个偏中上等级的宗门。

    有这等宗门统领,邺城自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不大不小的城镇,人口近年来已经突破了一万人。

    城内往来商贩走卒数不胜数,也有几家历代经商,最后变为邺城中大家族的存在。

    叶家,徐家,孔家,再加上已经没落的郑家,合称邺城四大家族。

    原始大陆关于人族取名取姓一事,和林森生前的华夏国有着天壤之别。

    一般的平民家中的小孩,先取名,等到将来成人之后,再由高等贵族赐姓。

    而像四大家族,家族显赫,早在出生时就定下了姓名。

    邺城一家酒馆内,林森戴着一顶兜帽,遮住面部,心里有些发愁:“没想到郑家早就没落了,这该上哪去找他们?”

    他昨天夜里写了一枚玉简交给那名看守炼气宗宗地的蛮雯宗弟子,里面交代了市镇中那五个小孩的事情之后,便驾驭从百里行那搜刮来的飞剑连夜赶到了邺城。

    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找到邺城中的郑家后人。

    这个郑家,自然就是郑林的出生家族。

    不过林森不是来向郑家寻仇的,而是来解救他们的。

    原因有些复杂——郑林当初还是凡人时,曾遭到郑家的驱逐。后来他成为元修士之后一直怀恨在心,便对郑家下了诅咒。

    这种诅咒是人族元修士研究出来的咒印法术之一,能够对受术者,甚至是其后代产生永久的影响,恶毒至极。

    林森在接收郑林的记忆时,得知此事,便打算来到邺城寻找郑家后人,替他们解开这个长达几十年的诅咒。

    他不是一个圣人君子,但既然自己有能力可以帮助到别人,何乐不为?

    不过目前却有个难题摆在他面前,跟据他从掌柜那打听到的消息,这个郑家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没落,搬出了邺城,如今后人早已不知去向。

    这酒馆中大多都是一些平民聚集,向从他们口中问出郑家后人的下落那是痴心妄想,只能想办法找到一个出生比较显贵的贵族子弟......

    正想着,林森突然眼前一亮:“送上门来了!”

    只见小酒馆外边响起一阵喧嚣声,两名人高马大的筋肉猛男闯进酒馆之中,领着一名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锦衣少年来到酒馆之中。

    这名锦衣少年摇着折扇,身上弥漫着浓浓地脂粉味道,环顾店内一圈,最后走到一个身形臃肿的胖商人面前。

    那名胖商人连忙起身让座,脸上挤满了媚笑,向着小厮呵斥道:“还不快把店里最好的酒呈上来,给我们叶公子品尝!”

    林森看着这一幕,心里喜道:“看来还是一条大鱼!”

    直接在酒馆问他是不行的,得用饵料把他钓上钩。

    想到这,林森起身唤来小厮,从怀中取出一个口袋,抛给对方:“不用找了。”

    那名小厮打开口袋,顿时脸都吓绿了:“客,客官,您给多了!”

    何止是给多了,简直是把钱砸到他的脑门上了。

    这一口袋的钱币,粗略一数也有五十几枚,买下整个酒馆店面都还有富余。

    林森淡淡地回了一句:“算是小费。”

    说完,起身就要离开酒馆,小厮急忙上前拉住他:“客官,小的不能收,小的不能收!”

    到也不是他不贪财,只是这邺城中鱼龙混杂,像他这样一个小小的酒馆跑堂突然得到一笔巨款,那下场可想而知。

    林森这一举动引起了酒馆内所有人的注目,先前那些喝酒的平民,如今都瞪大了眼睛,怎么也不会想到方才一直在和掌柜,和他们侃侃而谈的人竟然出手如此阔绰。

    那名叶姓锦衣少年也在看着林森,脸上露出一丝新奇。

    “成了。”林森心中一动,看来他这招故意引人注目的计策起作用了,接下来只要离开酒馆,说不定那条大鱼就会跟出来。

    毕竟这五十枚钱币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眼见那位客人就要离开酒馆,小厮急了,想要追上去,却不小心滑了一跤,半空中扯住林森的一袖,接着向下一拉,林森头上的兜帽立即脱落,露出一张容貌俊美的脸蛋。

    “......”

    一时间,整个酒馆都安静下来,所有人的视线都盯住林森的脸部,神情恍惚。

    那名原本只是对他略感兴趣的锦衣少年,见到林森的面孔后顿时瞪直了眼睛,就像一头野狼盯上了小白兔一样。

    “完了!”林森心里哀嚎一声,急忙戴回兜帽,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酒馆。

    方才那一下也是他大意了,没想到小厮会扯下用来遮住面部的兜帽。

    一想到刚入城时,那些守城士兵以及平民男性如狼似虎地眼神,林森心里升起一阵恶寒。

    “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想换张脸。”

    正郁闷地想着,身后突然传来那名锦衣少年的呼唤声:“姑娘请留步!”

    “......”

    林森黑着脸,但还是无可奈何地停住了脚步。

    锦衣少年见他停住脚步,脸上洋溢着笑容,作揖行礼道:“我名为叶浑,不知姑



第一十六章 郑家后人
    穿过邺城东城门,外边有一条杂草丛生,碎石子铺成的小路。

    小路五百米外就是尽头,那里坐落着一栋矮矮的小庙,外观上看起来已经破落地不成模样了,但却被人打扫的纤尘不染。

    林森走在小路上,眉头一皱,小庙外传来了争吵的声音。

    放眼望去,两名衣着华贵的公子,正围着一个穿着朴素布衣的女人。

    这个女人脸上带着纱巾,但从上半张脸却能看出原本相貌定是一个标致的美人。

    “臭女人少在那装清高!我可是孔家少主,特意赏你个脸面,陪哥几个去喝一杯。不要给脸不要脸!”

    “哼,不过是一个没落的家族女子,还真当自己是枝头上的凤凰不成?”

    听见那两名公子说出的话,林森眉头更皱了,心里叹息道:“我今天难道是撞邪了?刚遇上一名叶家的纨绔,现在又跑来两个。”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头,他准备先出手轰走这两个纨绔,再去和那名郑家的后人了解一下如今郑家的现状。

    就在这时,那位围着面纱的女人开口了:“两位公子既然这么执着,那小女子也没有拒绝的道理。”

    说着,她揭下了脸上的面纱。

    两名公子和林森同时怔住了。

    倒也不是说她长得难看,单凭相貌来说绝对算得上倾城倾国之色。

    只是,左脸上有一道从嘴角一直到眼角的伤疤,毁掉了她这一张原本完美无瑕的脸。

    “呃...”

    两名公子互视一眼,眼中都露出了嫌弃之意。

    “在下想起了,族中还有要事,先行告辞。”方才那名自称是孔家少主的纨绔不自在地笑了笑,随后掉头就走。

    “喂,等等我!”

    另一位更直接,借口都没找,直接扭头就跑。

    “哼!空欢喜一场,还以为是什么美人。”

    “真令人作呕,还是去寻香楼找乐子算了。”

    两人的交谈声毫不顾及女人。

    女人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讥讽,随后重新带回面纱,遮掩住脸上的疤痕。

    对于她来说,几乎每个月都要发生类似今天这样的事,碍于对方的身份不好拒绝,幸好有脸上的这一道疤替她省了不少麻烦。

    回想起那些见到她脸上有伤疤后,神情厌恶的纨绔们,女人无声一笑,眼中露出不知道是悲伤还是庆幸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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