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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之座,黑铁之冠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小卒没过河

    “他还特意问起了哥哥呢。”梅莉丝送上助攻。

    “好了,我可从来没怀疑过你。”霍利德表示自己一直很相信自己的儿子。

    (才怪,霍利德觉得安德肯定有不少东西瞒着自己)

    ————————————

    第二天。

    “安德,男爵大人有事找你。”摩尔玛挪动巨大的身躯亲自来到仓库,叫住了正在盘点库房的安德。

    “好勒,我这就来。”虽然不知道男爵大人找自己有什么事,不过男爵大人的召唤却是不能耽搁的。

    安德敲了敲门,等到里面传来“进来”的声音,才推开虚掩的房门,走进男爵的会客室。

    “嗨,安德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哈鲁森站起来迎接,他算是安德的熟人,作为安德接受自然启蒙(成功就职动物伙伴)的见证者,多少也混了个脸熟。

    “你们认识”汉克男爵有点吃惊。

    “嗯,以前见过。”哈鲁森并不多做解释。

    “咳咳,安德,这几位大师听说你擅长计算和绘图,他们需要你的帮助。”

    男爵其实有些舍不得,安德这个孩子展现出来的射手天赋十分惊人,要是再经过一番训练,一定能在领地战争中起到很大作用。

    可惜根据协议,他必须按森林行者小队的要求来配置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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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中万里无云,阳光明媚而不刺眼,晒在身上暖洋洋的,令人昏昏欲睡。

    哪怕是在冬天,厚厚的枯草依然隔绝了地面传来的寒冷,让躺在山坡上的安德可以尽情享受阳光的温暖。

    安德嘴里叼着一根不知道是什么草的草棍,眯缝着双眼,双手枕在脑后,望着碧蓝的天空发呆。

    “喵嗷——”一只爪子毫不客气的按在安德脸上。

    “他们来了”

    “喵——!”

    “好吧好吧,我起来了。”

    安德站起身来,从身边抄起一根表面布满龙鳞花纹的长棍,抗在肩头,朝山坡下走去。

    这里,是汉克男爵领和易特斯男爵的摩戈男爵领交界的地方,也是两位男爵选定的战场。

    可是,在这场大战爆发之前,搅局者入场。

    ————————————

    那天,安德被汉克男爵叫去配合森林行者小队完成任务,结果发现竟然是熟人当面。

    从哈鲁森他们口中,安德终于知道这场战争的来龙去脉和大概形式。

    别的安德其实并不在意,就算输了又怎么样,割让村落怎么也割不到汉克镇,自然也不可能割让安德家的田地。

    可是,他从巴瑞特口中了解到一些战争常识之后,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的老爹也是要上战场的!

    安德小的时候对于战场没什么印象,可是看到男爵亲自带领骑兵训练,并听到巴瑞特解说,才知道其中的危险。

    超过一吨重的狂暴战马披挂重甲,骑士全身铠甲在身,手持四米长矛正面全速对冲,那气势简直像一个小号的火车头隆隆前行,这等冲击力如果形成军阵,就算安德都不愿意正面硬碰。

    在这样激烈对冲中,骑士生死各安天命,哪怕男爵自己都未必能保住性命,更何况老爹霍利德这样的骑士扈从

    而安德想象中的战争画面来自于异世界电影,一群步兵在前面列阵厮杀,男爵立马横枪在后面指手划脚,老爹霍利德站在男爵身边安心打酱油。

    他哪里能想到这个世界的冷兵器战争居然是这




第二十九章 冲军
    这一人一骑距离军伍总共只有二十几米的距离,当然谈不上什么骑士冲锋。

    一来是双方的距离太近,马速没能提起来。骑士冲锋全靠马力,这等马速别说冲击大队人马了,随便来两名长枪兵也挡住了;

    二来对方夺取的战马是轻骑兵使用的普通战马,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爆发力,都远远比不上真正的狂暴战马。

    狂暴战马是非常昂贵的坐骑,就连骑士中也有人买不起这等坐骑,只好用一般战马充数,当然,骑着一般战马,马甲和骑士铠甲就得选得单薄一点以减轻重量,不然一般战马可载不动骑士冲锋。

    这明明是一只蚂蚁向巨蟒挑战的可笑情景,可是佐格骑士完全笑不出来。

    哪怕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对方是自寻死路,可问题是自己就处于军伍最前方,人家这是直奔自己来了!

    要动手,佐格骑士觉得自己要扑街。

    可要是拨马转身开溜——众目睽睽之下,做为前锋骑士,自己面对敌人转身跑路,以后家族都抬不起头来。

    宁愿死,也要保住家族的名誉!

    佐格下定决心,左手抽盾右手拔剑,催动战马迎头而上。

    “荣耀——!”他大吼道。

    同时佐格心中暗暗向战神祈祷:“但愿自己手下有点眼色,能及时补位和自己并肩作战。”

    左右两侧有马蹄声响起,佐格心中大定——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你,但加上骑士扈从和骑士侍从,组成骑士战阵还对付不了你

    双方战马迎头而进,转眼间刀兵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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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心里也有一点紧张。

    纸上谈兵在家模拟和真正单骑踏阵是两码事。

    安德之所以敢如此单枪匹马冲阵,除了自己模仿电影里情节,创造出来的半吊子踏阵枪法之外,倒有一大半原因是修成白龙罡气之后,罡气在侵染外界能量的同时,也吸收了外界某种不明能量,同步反哺改造他的躯体。

    这就是无量道的第三步功夫——玄龟身!

    这一步,是人体本身与外界能量结合的关键一步。

    白蟒气化为白龙罡气,是生命能量与外界能量同频产生变化的一步;而玄龟身则是人体本身开始接受白龙罡气改造的环节。

    人体是极为精密复杂的东西,并不是随随便便可以下手改造的。不过,白龙罡气乃是白蟒气化成,本身就是人体生命能量、精神力量和外界同频能量结合的产物,代表这更高端、更适合这个世界的营养。

    这种‘营养’原本就是人体产物,根本不存在什么排斥效应,对人体最是契合不过。

    因此,玄龟身虽然只是初露端倪,但是安德的躯体已经比以前更加强横坚韧,刀枪不入只是等闲,自愈能力更是达到一个骇人听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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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全靠双腿夹住马鞍驱策战马,双手虚虚握持长棍前刺,白龙罡气贯注棍身含而不发。

    这一棍与其说是安德用手臂刺出去,还不如说是用白龙罡气‘发射’出去的。

    棍当枪用,枪发如电!

    佐格吓了一大跳,对方这一枪速度骇人听闻,如果佐格手中是一柄骑士长枪的话,面对这样的一枪绝对来不及格挡,那时候他唯一的指望就是身上铠甲够结实。

    不过幸好,现在自己手中拿的不是骑士长枪,而是盾牌。

    虽然这一枪来势如电,但是佐格骑士将盾牌微微移动一下时间还是有的。

    “叮——”一声轻响,长棍点在盾牌上,被盾牌的斜面弹飞开去。

    这一棍给佐格骑士的冲击感并不怎么沉重,至少远远衬不上它闪电般的速度。

    唯一古怪的地方是佐格骑士觉得自己持盾的整只左臂都有点软,仿佛左臂的力气都被这一棍抽走了似的。

    不过这没关系,自己的右手还有力量,只要扛过了这一击,近身以后我的右手长剑大占便宜,必将他斩落马下!

    左手边突然传来一声惨呼!

    骑士佐格没有时间扭头去看,不过他可以听出那是守护自己弱侧(持盾牌的一侧)的骑士扈从克斯恩的声音。

    他怎么了明明人家刚才攻击的是我!

    骑士佐格一个念头还没来及转,一根长棍已经如神龙掉尾,反抽了过来。

    ‘这一棍怎么可能回来这么快、这么猛!’

    有所谓的‘死境’,是指自己可以看到对方的招数、精神也可以反应过来,可偏偏所有力量都使到了尽头,无法做出任何动作,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步入死亡。

    骑士佐格现在就处于这等境地。

    他的左手盾在手上握着,可是手臂来不及发力举起;右手倒还有力气,可距离太远,长剑来不及挪到左侧招架。

    佐格骑士只能眼睁睁看着长棍抽落。

    这种一动都不能动、只能等死的感觉,只有小时候刚开始练习武技,面对老师的时候才有。

    “还好舍得花钱,头盔是用高价买的矮人精品!”这是骑士佐格昏迷前最后一个念头。

    安德催马前行,掌中长棍,从佐格骑士的盾牌上借力偏转,出其不意击倒了旁边的骑士扈从,然后借助反弹力,长棍向弹簧一般回击,抽晕了佐格,这两下当真是毫不费力,控制长棍反弹方向就行。

    他没有电影里西园程鹏那般惊世骇俗的枪法,不过长棍可比长枪好借力多了。

    毕竟长枪的刺杀劈斩,如果陷入人体以后,还需要一个抽出的动作,这个动作会打断借力蓄势的连贯性,可是长棍却绝无这等烦恼。

    无量道对全身上下的身体开发无微不至,长棍上传来的每一次反震之力,都被安德刚刚摸到一点边的玄龟身包容收纳。

    这一**的反震力,就像是池塘中掀起的



第三十章 破阵
    抽劈点挑、绞抖缠滑,战马如行驶在湖水中的快艇劈波斩浪,人潮向两边分开,安德的眼前突然一清——他竟然已经杀透了前军,来到中段。

    不过,这里可不像前阵那般混乱。

    安德冲破前阵的时候,其实是在行军途中,佐格骑士压根就没想到一个拿着棍子来到军前的人,居然准备冲击大军。

    所以他根本没下达列阵的命令,等安德真动起来手来,佐格几乎是第一个扑街的,没机会再指挥军队。

    所以安德刚才击穿的并非正式军阵,只是一支行军中的队伍,还是一上来,就突然失去指挥官的那种乌合之众。

    现在,在安德对面,却是已经完成阵列,做好战争准备的军队!

    真正的考验来了。

    不过,在这真正的考验前,安德先要面对一位骑士。

    人——全身铠甲包裹,头盔上只有眼睛的地方露出两条细缝,宽度大概可以插进一把小刀,连弓箭的箭头都射不进去;

    马——罩着只露出两只马眼的罩袍,罩袍下摆接近地面,至于罩袍下面的马甲到底是什么样子,从外面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从安德的角度正面看去,人家那匹马的横向宽度,要比安德坐下的这匹马、宽了至少有三分之一。

    两匹马这么一比,就像一位满身肌肉的健身壮汉,和坐在电脑前码字的苦逼作者一般。

    安德驱马前行,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

    对面重铠骑士冲锋的气势,连地面都微微颤抖、沉重的马蹄将冬天坚硬如石的土地踏裂,一道火光从纯钢的骑士长枪枪柄延伸到枪尖,让四米长枪变得如同一根红色水晶——那是一柄火焰附魔骑士枪!

    一方是武装到牙齿,冲锋起来地动山摇的重装骑士;一方是身穿常服、手持木棍,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猫的白板骑士。

    双方即将接触。

    红水晶一般的骑士长枪由竖立到放平,直指安德坐下战马的脖颈。

    马托里作为十级骑士,骑士对决经验更是丰富之极。

    他只要略微一看,就知道安德这匹战马是轻骑兵坐骑,根本没有经过骑士对冲的训练。

    骑士战马并不是光强壮就行的。马是活的动物,趋利避害求生存是生物的本能,骑士的战马要训练到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在骑士的命令下依然勇往直前才行。

    而轻骑兵一般负责侦查和骚扰,并不承担正面冲锋,因此轻骑兵战马不会有这方面的严格训练。

    马托里这一枪,就要惊吓安德的坐骑,让它为了回避长枪而失去控制。

    骑士作战,要是主人一心向前冲、战马却临阵后缩,那是这位骑士会有什么下场

    即使对方这匹坐骑硬是傻大胆、半点不退,那也没关系。

    借助冲锋的力量,火焰附魔骑士枪足以穿透马颈、再把对面这位冒失鬼一并穿成串烧。

    “我将赐你以荣耀!”(我将让你光荣的死于骑士对决)马托里大吼。

    “谢谢,这荣耀还是你自己留着吧。”在冲锋中,安德的声音依然不紧不慢。

    安德双手一压一挑,长棍摇摆翻转,像一条毒龙,贴着马托里的骑士长枪盘绞而上。

    两马交错而过。

    枪弯!马倒!人飞!

    龙鳞藤看着像木棍,但它真的不是木棍。

    龙鳞藤原本是有弹性的,只不过这来自生命之树身上的寄生藤,材质实在过于坚韧,在一般德鲁伊手中根本不会弯曲的机会,只能当木杖使用。

    但是在安德手中,龙鳞藤的弹性配上来自异世界的奇妙枪法,终于展现出可怕的威能。

    超过一吨的战马横倒在地,四蹄乱蹬之下,足足滑出去十来米。

    全身重铠的马托里被挑飞半空,手舞足蹈狼狈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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