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坑召唤系统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刀贱笑笑
“我还以为你要睡个十年八年的。”陈百经在脑海中说。
“确实有那个可能性,我受伤了。”系统的声音直接回复在陈百经的脑海里。
受伤陈百经有些疑惑地看着面前的黑白猫。按照系统所说,祂可是能够在多种维度中自由行走的存在,怎么可能受伤
系统:“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他妈的又不是真的猫!”
“那你到底哪里受伤了”
&nbs
第250章 召唤!剑风传奇!
黑白猫在桌子上伸了个懒腰,用赞赏的目光看向陈百经,随后便直接跳向了陈百经的脑袋,在陈百经想要躲避的一瞬间,消失于现实空间,进入到陈百经的脑袋里。
“叮!宿主开始召唤,正在启动召唤!”
“任务世界一:电影《穿靴子的猫》,根据法国作家夏尔佩罗同名作品改编,低龄且俗套的动画电影,没有值得召唤的物品和人物,且很难帮助你获得足够的贡献点,建议psss掉。”
“任务世界二:古龙小说《欢乐英雄》,虽然这是一本比较有意思的武侠小说,但说真的,武侠世界的力量层次实在太低,并不适合你,建议pass掉。”
“任务世界三:动画电影《剑风传奇》三部曲,又名《烙印战士》,根据三浦建太郎创作的同名漫画作品改编,世界观宏大,力量层次达到了星辰级别,危险,但机遇颇多。鉴于宿主已经经历过《大剑》这种类似风格的世界,建议选择此任务。”
陈百经看着虚拟屏幕上的三个任务世界的资料,深深吸了一口气:“喂,《剑风传奇》什么的,会死吧”
“不会,留够贡献点,即便不小心被里面的人杀掉,你也不会死,顶多浪费一次召唤机会。”
陈百经:“太危险。”
系统:“但收获也会很大,其中有好几种能力和物品,都能直接帮助地球提升实力。”
陈百经:“你忘了我曾经在《大剑》里还用过格斯的名字吗格斯就是《剑风传奇》的男主角啊,我了解这个世界,它和地球的科技树都不同,帮什么忙帮助地球孵化出一个神来而且里面是有神的,特别坏那种,你说的星辰级实力,大概就是里面的那五个神吧他妈的这电影我看过啊,里面的无名小卒连镜头都没有就死了,有名字的死得更惨……你知不知道网上怎么说《剑风传奇》里面的主角格斯,可是号称史上最惨动漫主角啊!”
系统:“相信我,会值得的。”
陈百经:“对不起,我宁愿选择《穿靴子的猫》也不去这个世界。不是我不想变强,而是这个世界的上限太高,它的设定是存在妖魔和神的中世纪,战争不断就不说了,我反正又不怕常规战争,可是,我从一个中世纪水平的世界能召唤什么呀真正对我和地球有帮助的,大不了就是那个霸王之卵,那东西可以造神,想要得到它,起码也要完成钻石级别的任务!”
钻石级别呵呵!
陈百经上次膨胀了一下弄了个铂金级别的任务,是让他赶在景天之前单挑掉仙剑中最强者邪剑仙……结果呢,以他黄金级别的实力,被三流高手火鬼王一巴掌就拍死了!这让陈百经意识到黄金级别和铂金级别的巨大差距。
这是一个分水岭,他明显感觉到,黄金级别的实力就相当于普通人会读书写字,而铂金级别的实力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它相当于一个会读书写字的普通人变成了一名作家、诗人或学者,这是一种质的提升,大家都有一本新华字典,你学会了读小广告,别人却写出了《红楼梦》。
系统叹息一声,突然骂道:“算求了!反正老子亲自出手帮你杀了飞蚁小队,已经是坏了规矩,这次就告诉你好了!听好,《剑风传奇》这个世界,是有限的实验型世界之一,这是你构筑起万界通道前变强的最好的机会!”
陈百经:“实验型世界”
系统:“不错!你不用深究它,只需要知道,在这个世界里,你得到的一切,包括血
第251章 主角初登场!
陈百经看见那东西的第一眼,本来是要将其剔除的,但他立刻反应过来,这东西的级别是“黄金级”,也就是说,召唤它顶多需要完成一个黄金级别的任务……
贝黑莱特!《剑风传奇》中推动剧情发展的最重要的道具,一个长着凌乱五官的蛋,红色的名为霸王之卵,拥有着可以通过献祭而成为神之手的成员,成为深渊之神在人间的代言人。普通的贝黑莱特则能令拥有者在献祭后成为使徒,也算是人间一等一的战力了。
陈百经陷入了沉思。
贝黑莱特的重要性不消说,绝对是快速培养高手的绝佳道具,当然,霸王之卵的级别是黄金,而普通的贝黑莱特则是青铜级别——这么说的话,这东西的价值似乎是被拉低了还是说,因为其代表的只是成为神之手或者使徒的机会,所以相较于钻石级别的神之手、黄金级别的使徒,贝黑莱特的获取难度直接下调了两级这下调也太多了!
“咳咳!小子,你想得不错。”系统突然开口,“神之手虽然看上去很厉害,但并非是星辰级别,身为深渊之神的代言人,他们只是钻石级的存在,他们的某种能力,则低一级,是铂金级别。而比这更低一级的神的使徒,则是黄金级别的存在,贝黑莱特需要献祭,并且得到深渊之神的认可才有用,所以下调了两级,成为一种比较基础的召唤物。”
唔,这就可以解释了。虽然黄金级别的任务就能得到霸王之卵,但这东西跟那个深渊之神牵扯太大,陈百经仍然没有做出决定。
陈百经:“我要是得到贝黑莱特,然后献祭成为使徒或者神之手,那么回到现实,我是不是也会听从那个深渊之神的命令深渊之神难道不会找到地球吗”
这必须要问清楚,不然就像是在大剑世界招惹到孢子星球一样,会带来巨大的麻烦。
系统沉默了片刻:“不能说。”
不能说
陈百经深深看了系统所化的黑白猫一眼,想起来最初遇到祂的时候,祂似乎也不敢念出孙悟空的名字。
“力量到了一定程度,便会因为别人念自己的名字而心生感应么……”陈百经暗暗想。其实“不能说”三个字,已经是一种回答了。
虽然很想通过贝黑莱特来快速提高实力,陈百经还是放弃了它,转而选择了另一件召唤物。
黑暗烙印。
这绝逼就是为陈百经量身打造的召唤物!在剧情中,格里菲斯献祭了鹰之团的所有人,这些人,包括主角格斯在内都被打上了黑暗烙印,因献祭而死的人固然死了,但没死的人则会饱受折磨。黑暗烙印会在夜幕降临时吸引无数的怨魂前来,直到被烙印者死亡为止。
格斯之所以被称为烙印战士也就是这个原因,在每一天晨光降临前,他都在不停地战斗,这是他与命运抗争,以人的身份同神抗争的画面!
只要召唤到黑暗烙印,陈百经就可以弥补长期以来的短板,用数不清的怨魂来提高自己的九幽驱鬼术。
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能将黑暗烙印种在无辜者的身上——有土豆在,这不算问题,世上多得是该死而未死的混球!
“叮!宿主选择召唤黄金级召唤物黑暗烙印!任务:成功存活至格里菲斯蜕变成神。任务成功奖励4000贡献点,获取黑暗烙印;任务失败扣除4000贡献点,召唤失败。”
“即将开始任务……”
熟悉的白光闪过,陈百经脚下一轻,随后便感到了身体突然沉重起来。
啪!
泥土飞扬,草地上被踩出一个两公分的脚印,陈百经直起身来,正想要打量四周,突然听到了一片喧嚣厮杀的声音。偏头望去,蔚蓝的晴空下,秃鹫正在高处盘旋,一颗巨大的燃烧着的圆石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坠入了城堡中。
那是一个戴着明显的中世纪风格的城堡,以灰白的石头筑成。城堡四周,无数身穿铠甲的士兵正在蚁附攻城……
“这是……剧场版的开端”
陈百经不敢确定,这样的战争场面在《剑风传奇》中很多,而黄金时代三部曲中,甚至有单独的一部名为“多尔多雷攻略”,本身就是一场关键性的战役。
陈百经站在山坡上,看着远处的厮杀,没有一丝丝的兴趣。他现在对于这种层次的厮杀是真的不感兴趣了,比之更重要的,是确定自己到底身处哪个时间段。
一辆撞车慢悠悠地朝着城门移动,几架云梯已经靠上了城墙,士兵们提着武器拼了命地厮杀,这
第252章 命运的交织
格斯来到巴兹索对面站定,将手中的大剑插在身前,摆出了一副战斗的姿态。
“这是谁”
“这不还是个小鬼吗”
“哪里来的佣兵啊”
“快看他的那把剑,啊呀呀,还真是好面子啊,竟然用那样沉重的剑当做武器……”
“他真的能舞动那样的剑吗”
“脑袋被砍掉的话,可不是好玩的呢!对手可是巴兹索呀!”
畏惧不前的佣兵们不知出于何种心理,竟开始讨论起来,显然是不看好格斯的。
这时,格斯开口了。
“十枚!”
“什……么……”指挥官明显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
格斯颇为无语地呼了口气,然后冲着巴兹索扬了扬下巴:“就是对面那个铁疙瘩的价钱啊!”
唔,铁疙瘩的话,在场的大多数人都是吧,也只有格斯一个人身上只有胸甲、肩甲和头盔,看上去显得有些穷。
“我们佣兵,和骑士可不同,靠名誉是吃不了饭的,所以……十枚硬币,就是他的价格!”格斯的面色非常平静,就跟在买菜似的。
这种态度明显激怒了守城士兵。
“可恶,竟敢对巴兹索大人如此……”
“不知死活的家伙!”
然而,也正是这种态度,让指挥官非常高兴。只要有人干冲上去,哪怕是最后被巴兹索杀掉的话,自己也能够趁乱鼓动士兵们继续轰击吧
“不错!真是可靠的家伙呀!如此甚好,成功斩下那家伙首级之时,便是你七妹银币落袋为安之时!上吧!”
格斯翻了个白眼:“嘁!小气的家伙!”他要价是十枚,对方竟然能如此堂而皇之地还价,也真是小气到家了!
话虽如此,他还是将剑拔出。
“没办法了……”格斯舞动手中的大剑,就当是活动手腕了。七枚,就七枚吧。
巴兹索浑身都被铁甲包裹,只留了两只眼睛,他的声音因为从面罩的气孔传出而显得越发低沉。
“你会后悔的,小子!为了区区七枚银币就被打爆脑……”
话还没有说完,格斯目光如刀,整个人如同出鞘的剑一样忽然动了。
当!
当!当!当!
一剑斩下,巴兹索以铁质斧柄挡住。再来一剑,再挡!
陈百经站在人群中眯起了眼睛,格斯的战斗技巧可以说是低级,他追求的,应该是更快更有力的道路……也是,他可是从小就当佣兵啊,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什么花哨的剑术,在战场上,只要比敌人更快更有力,便能更加高效地斩杀对手!
便是如此毫无技巧地不断斩落长剑,格斯竟然将身材高大的巴兹索逼得步步后退!
“好快!”
“喂,这是怎么回事啊,这小子的力量这么大么……”
“那可是巴兹索啊,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巴兹索……”
“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无论是那一方的士兵,都被眼前的战斗场面震惊了。这就好像是大中锋姚明被郭某明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啊,简直是极大的震撼!
终于,连砍了二十多下,巴兹索怒不可遏,以长斧卡住了格斯的大剑,手上用力一顶,同时起脚蹬在了格斯胸口,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可恶,你这小子也太嚣张了!”
巴兹索怒吼着,高高举起手中的长斧,打算将这个逼退自己的家伙砍成两半……不,要砍个稀巴烂才行啊!
眼神!
陈百经觉得格斯的眼神在这一个瞬间突然变得更加锐利了。
“叮!”
在长斧落下的瞬间,格斯手中大剑
第253章 悲剧的起始
残垣断壁。
成功拿下城堡的军队正在清理废墟,收拢攻城器械,将城门和城墙破损处重新做好是当前最紧要的工作。相比起来,清点城堡内的人口和财物则是令人愉悦的。
战争,便是这般直白,像一首五绝,大多数情况下,前面的场面描绘得再好,都只是为了最后一句服务。
乔纳森负责的工作是为参战的佣兵付发酬金,他坐在椅子上,看着面前那个稍显稚嫩的青年,这个叫做格斯的家伙可真是个狂暴战士!
将一小袋银币放在桌上,乔纳森:“这是两个月的报酬和这次的赏金。”
格斯将钱袋打开,从中取出银币,先是很仔细地数了一遍,然后又一枚一枚地检查成色,相比于铜和铁,银是很柔软的金属,只需要用牙齿咬一咬就能分辨出银币的大概纯度。
乔纳森看着他锱铢必较的认真模样,忍不住再次开口道:“我说,你真的不再考虑一下吗工资可是现在的三倍,而且,那些人甚至会给你一个武士的名分啊!对我们佣兵来说,这可真是像一场美梦!”
格斯用牙齿咬了咬银币:“美梦那是什么,能吃吗”
乔纳森:“……”
格斯面无表情,将自己的头盔抱在手里,转身就走。
乔纳森:“等等!他们说,还能保证你的金钱和地位……你到底还有什么好不满意的!”
或许是两个月来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格斯觉得自己如果不解释清楚的话,还挺对不住乔纳森的。他回转身来:“受管束之类的事,我才不要!”
说完,他便在众人的注视下离开。乔纳森深吸了一口气,端起酒杯大喝了一口,呼,这小子,或许某一天在战场上受了伤,再也拿不动他那把大剑,才会知道今天的机会有多难得吧!管他呢,本大爷不过是损失一笔介绍金而已。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