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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朝雨忆清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路酒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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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忘年之交
    何为朋友?

    两个“月”字组成一个“朋”字,可惜天上只有一个月亮。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人朋友不多,原因至今我也搞不懂,很多人说是因为我的长相不好,典型的上挑眼型,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坏,总是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距离感。

    最可气的是,我还是个面瘫,在陌生人面前就是不会笑,恶性循环,不断往复,我只交到了第一眼看到我没有距离感的几个朋友。

    对于这件事情我非常苦恼,长相是天生的,况且我可舍不得在我水灵灵的脸蛋儿上动刀子,难道长得不友好的人不配有朋友吗

    有很多人跟我说过同样一句话:“没认识你之前感觉你很高冷,不敢靠近,慢慢熟识了之后才发现原来你是个傻逼。”

    如果说我的长相是咄咄逼人,朱丽叶的长相就可以用平易近人来形容,最突出的是她的眼睛,生的很温柔。

    朱丽叶的朋友很多,遍布各个圈子,她既可以在街舞协会和人狂魔乱舞,也可以在书画社跟人舞文弄墨,这一点,令我十分羡慕。

    可是有些东西是羡慕不来的,就像我和一个我原本讨厌的帅大叔成为了好朋友,这个讨厌的帅大叔正是秦峰。

    秦峰今年39,整整比我大了二十岁,他一个快奔四的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除了从那身亘古不变的黑色西装和胡子拉碴的脸可以猜测他的年龄,别的方面真的分辨不出来他是个大人。

    大神不是应该高高在上的吗为什么秦峰不一样,这个大叔有点儿嘎!

    某天晚上。

    “阳台的灯泡儿坏了,两位男士,谁过来修一下?”

    秦大叔自告奋勇,从储物间扛来三角架,爬到三米多高的屋檐下修灯泡儿。

    咔嚓咔嚓

    我听到了西装被扯裂的声音,抬手换灯泡儿的时候,秦峰的黑色西装被扒开了一道10厘米的口子。

    “大叔,在家里,你穿这么正式干嘛?换一身宽松的衣服不好吗”

    “你不懂,上班儿时间穿着得体,这是一个管家的自我修养。”

    好吧好吧,您说的对。

    秦峰下来,脱掉西装扔给我。“去帮我缝上。”

    大叔,脸疼不,您所谓的“管家的自我修养”呢

    “您不是号称全能管家呢,为什么不自己去缝?”我故意怼秦峰。

    “你个小丫头,伶牙俐齿的。”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走进客厅,对盛怀晨说:“清楚啊,秦叔告诉你,男人可以端锅铲,去绝不能拿绣花儿针。”

    我靠!这是哪国的奇怪的逻辑?不想和大叔争辩锅铲和绣花儿针的问题,我回到房间,找出针线包儿,穿好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缝好了西装,还给大叔。

    秦大叔拿到西装后仔细端详了一番,发出一阵不屑的怪音。

    “啧啧啧,这个手艺,可比我家那口子差远了。”

    “哈哈哈。”盛怀晨大笑道。

    “秦叔请多担待,我家夫人天生手笨。”

    没得到辛辛苦苦给人家缝好了西装,人家却不领情,手指上的两个针孔可算白扎了。

    盛怀晨,你就这样纵容人家欺负你老婆。

    我在阳台浇花儿,大叔穿着西装飘到我身边,随手折了一根绿叶放在嘴里嚼起来。“你还养大蒜呐,这可是好玩意儿,杀菌。”

    我张大嘴巴看着他。

    “怎么,吃你一棵蒜苗儿心疼了?”

    “不是,你吃的是水仙花儿。”

    “怪不得味道不太对呢!”

    大叔啊大叔,不是我小气,只是



第73章:人生就像一场故事
    古人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早出晚归的的日子持续了有一段儿时间,问盛怀晨他也不说,总是三言两语的搪塞我,不知道两个男人到底在谋划什么?

    大叔不会带着盛怀晨走上什么杀人放火、劫财劫色的不归之路吧!大叔进去了没什么,毕竟人家早就娶了老婆生了娃,盛怀晨要我进去了,岂不是很亏。

    快过年了,警察局的年夜饭可不好吃。

    偌大的房间,一个人在家,只得靠斗鱼养花儿来打发无聊的时间,这时候终于体会到了古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式的矫情爱情。

    呆呆的望着窗外,两只麻雀站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吵架,可能是心境的缘故,细微的声音和动作在我的脑海里不断放大,不断放大,直到我发现为止。

    我很爱惜自己的狗命,我知道,不能在家里胡思乱想下午,这样容易秃头,必须早点事情来打发这无聊的时间。

    穿好厚厚的大衣,画个精致的妆容,我决定出门儿了。

    左辰的大街上风嗖嗖的刮着,脸被吹的生疼,出门儿走的急,忘记了戴口罩,实在难忍大风带来的痛感,走进路边的一家小商店,买了一个土色的口罩。

    口罩虽丑,戴在脸上去舒服了许多。

    一直想再看一遍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趁最近有时间赶紧把这件事情提到日程上来,有些事情一旦搁置下来,将会被无限期拖延,这就是懒人的通病:拖延症。

    我并不是一个拖延症晚期患者,我始终相信自己还可以再抢救抢救。

    提到三毛,我总会第一时间想到《撒哈拉的故事》,它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后来由于某些原因我们再也没说过一句话,但是她一直住在我心里,那本《撒哈拉的故事》我一直精心保存,可就在前两天我收拾旧物的时候发现,我放在抽屉里的书找不到了。

    我决定再去买一本。

    朋友在它的扉页上留下了一句话:人生就像一场故事。

    人生就像一场故事,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再次见到你。

    小时候就特别敬佩三毛,在我心目中,三毛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三毛是个有情有义的女人,所以从小我就把这个热爱生活,懂得生活,享受生活的勇敢不羁的女人作为自己崇拜的偶像,这也是朋友送我《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的原因。

    在街角发现一家不起眼的小书店,复古式的装修,简单精致,我喜欢这样的书店。

    这家书店有很多旧书,有的已经绝版了,无意间发现的这个地方带给我了很大的惊喜。

    从一列列图书中找到了《撒哈拉的故事》,随手翻开,在它的扉页上我看到了一句话:人生就像一场故事。

    这令我很意外,一瞬间的失而复得的感觉,仔细查阅,只可惜,这不是我的那一本,大概是巧合吧。

    “老板,这本书怎么卖?”我拿着书,准备付钱。

    书店的女老板抬起头,她没有看我手里拿的书,把所有的目光全部集中在我的脸上,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我同样冷了神。

    因为眼前这个人真是当年送我书的那个人,没想到,我们竟然会以这种方式相遇。

    她叫李月,我初一时候的同桌,也是我上初中的时候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原以为你很高冷,没想到却是个傻逼。”这句话就是她对我说的。

    开学的时候,我们在老师的分配下成了同桌儿,第一天谁也没有和对方说话。

    同桌儿,不就是下课一起抄作业,上课睡觉开小差的时候帮忙看老师的莫,不说话是几个意思

    为了打破这种尴尬的局面,我故意把橡皮丢到了她的脚底下,她很配合我,帮我捡起橡皮。

    “给你。”

    “谢啦!”

    “我叫李月。”

    “我知道。”

    就这样两句简短的对话,我俩儿舒适了,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就是上厕所也要一起牵着手去的那种好朋友。

     



第74章:失而复得
    人在无意间会丢失很多东西,不管是实实在在的物品,还是似真似幻的感情,都逃不过这魔咒。

    这些东西,没有一个人能讲明白它们具体是什么时间丢的,但当你再次想起它的时候,它的确是从你的世界里消失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么好的运气,失去的东西可以像这本《撒哈拉的故事》一样失而复得,更何况手里抱着的这本书肯定不是我当初弄丢的那本,只是长得相像罢了。

    那我和李月的感情真的能像这本书似的失而复得吗

    回到家里,盛怀晨已经在帮秦大叔收拾行李,看样子秦大叔要走了。

    “大叔我刚刚觉得你怪可爱的你就要走了。”我尽量放大情怀,以表达我对大叔即将离开的感伤。

    “我知道自己有魅力,可快过年了,大叔也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儿。”

    “两个戏精。”

    大叔的离开,意味着盛怀晨和我可以继续二人世界了,意味着盛怀晨的忙碌将告一段落。

    “盛怀晨,你摸着良心说话,这段儿时间我对你怎么样”说话前,我故意清清嗓子,因为这样听起来更加正式。

    “一般吧。”

    “盛怀晨,我再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这几天的言听计从看来把你养飘儿了。”

    大叔在的日子里我可是给足了盛怀晨面子,虽然还债是一方面愿意,但是盛怀晨这么不领情,就是他的不对了。

    “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盛怀晨装出一副受我欺凌,长期遭受压迫的样子。

    “这几天你都在忙什么?”

    “准备立业。”

    “哦?”

    “不工作,拿什么让夫人坐上我们盛家的花轿。”

    “背我啊!蠢猪。”

    盛怀晨似乎误会了我的意思,俯下身来,背起我走上楼梯。

    “今天不许回房间了,我要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加倍补回来。”

    汪汪

    儿子再为自己争取地位:“明明是三人,爸爸妈妈一腻歪起来,就不拿狗狗当人看。”

    静悄悄的房间,充满着暧昧的味道,我们只能听得见彼此的心跳,我的心跳明显比盛怀晨要快一点,从心跳的频率来判断,盛怀晨似乎占了上风。

    紧接着,他的吻密密麻麻的落在我泛红的脸颊上,耳根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难以呼吸。

    “盛怀晨,你觉得丢掉的东西会在哪里,你相信失而复得吗”

    “干嘛突然问这个问题。”

    “我怕有一天你突然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不留痕迹。”我紧紧的攥住盛怀晨的手,好像我一放开他就会真的消失不见似的。

    “放心吧,不会有那么一天。”

    “如果你先放开我的手,我一定会带着儿子改嫁的。”

    盛怀晨侧过头去,从床头柜了拿出一条红色的绳子,把我们的手缠在了一起。“好不容易骗来的夫人,必须牢牢的握在手里。”

    命运总是会把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绑在一起,真正有缘的人即使绳子断了也不会分离。

    “盛先生。”

    “恩。”

    “晚安。”

    “盛夫人。”

    “恩。”

    “明天见。”

    晚上十一点半,yos酒吧。

    “大过年的,一个人在这里买醉?”朱丽叶抢过骆轩豪手里的酒杯,抿了一小口。“酒不错儿,我要了。”

    “服务员,在拿一瓶酒。”骆轩豪醉醺醺的喊到。

    朱丽叶疯狂用眼神示意酒保,把酒收起来,骆轩豪真的不能再喝了,半个小时前,她收到了孙颖的消息,骆轩豪酒吧深夜买醉。

    小妮子嘴上说暂时把这段感情放下了,可身体却很诚实,收到消息后,她第一时间赶到了yos酒吧,生怕这个喝醉酒的大少爷惹出什么事端来。

    “和了这么多酒,到底有什么心事啊”看着散落在一角儿的空酒瓶,朱丽叶小声嘀咕着。

     



第75章:酒后的告白
    为什么男人酒品不好,买单的永远是女人?

    依显示的情况来看也不完全是这样,因为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当然,买单也是相对的,朱丽叶把骆轩豪扛回家,骆轩豪也在朱丽叶的循循善诱【步步设计】之下,说出了清醒的时候没有勇气开口的话。

    酒后吐真言,纵观古今中外,有多少男同志在上面摔了跟头,有的人还不止摔了一次。

    朱丽叶把骆轩豪扛回金梦湾,把这个醉鬼托付给我们之后,便以时间以晚,怕欧伯母担心为由溜回了家。

    请问小朱同志,下次学之前能不能考虑加上善始善终的精神,把好人做到底,你大半夜把骆轩豪送到别人家里真的很不方便。

    我也就是有胆儿在心里面发两句牢骚,毕竟弘扬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积极践行的事,深夜收留为酒所害怕醉鬼也是善事一桩,更何况这个醉鬼是我夫君的朋友,我闺蜜的心上人,瞧这复杂的关系网。

    回家的出租车上,朱丽叶是不是就会偷偷的傻笑,以至于载她的出租车司机一度怀疑这个女孩儿是被鬼附身了,想到这里司机叔叔下意识的打了个冷战,默默地给车加速,想快点儿把这个祖宗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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