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朝雨忆清晨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路酒歌
“你就不能为了他改掉你的臭毛病。”
“男友男友很难拥有,对于我来说男友就像是冰,床就像是水,当你口渴的时候你是想拿块冰还是想拿碗水呢,所以看开点儿,在床面前男友瞬间可以变成前男友。”
听了她这番大道理我彻底懵了,我这个普通的地球人理解不了来自火星的逻辑,我抓起她的小被子往上拽,把她的头塞在里面,并堵住了唯一的出口,她在里面发出呜呜的惨叫声。
“你就好好的和你的小被子共度余生吧,外面的世界太黑暗,不适合你。”
“我不就是懒一点吗,如果那个人真的爱你,你所有的缺点在他眼里都是特别的,所以你刚刚提的问题根本不成立,如果一个连我爱床都接受不了的男人不会爱我太深,既然他不爱我,我又何必浪费时间。”她撇向童童使眼色,好像在征求她的意见,童童一个劲儿的点头,表示很是认可。
“你是不是没有谈过恋爱啊!”孙颖开始八卦起来,犀利的小眼神看的我心里毛毛的。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三年的异国恋总算熬出了头,可是刚刚见面就分了手,这样看来,我的确没有什么发言权。
我的手机铃响了,来电显示美国纽约。
愣了几秒,接通了电话。“轩轩,你的祝福妈妈收到了,谢谢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等妈妈回来一定给你一个完整的家。”
我没有接话,那头的她哽咽了,我知道这么多年以来,她对我或多或少都有愧疚,按她的话说,她在我的世界里缺席了很久。她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触及到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眼睛有些湿润。“嗯,你也要照顾好自己和爸爸,我要去上课了,挂了。”
我没有回宿舍,我不知道该怎样泪眼婆娑的站在室友面前,我不会安慰别人,也不知道怎样接受别人的安慰。我只会偷偷的哭泣,在外人面前永远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不喜欢这样故作坚强的自己,甚至于讨厌。我不知道怎么爱别人,无论是在亲情爱情还是友情之中,我充当的都是没长大的孩子,我的喜欢像是孩子间的,喜欢你就给你一根棒棒糖,讨厌你就离你远远的。不会表达,在心里默默的生根发芽,可能有一天嫩芽长成大树,就会展露出来吧。
天下起了蒙蒙细雨,左辰的天气就是这样让人始料未及,我又是个明知道下雨也不会带伞的人,为此不知道淋病过多少次。也许是下雨的缘故,校园里人很少,鲜有的人也是举着伞匆匆赶路,这样真好,仿佛全世界都成了背景版,在暗淡无光的颜色里,一个女孩披着五彩霞衣,独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己很少会有这样的的感觉,我其实大大咧咧的,偶尔神经质而已,可能这是文科生的通病吧。)
早早的来到了教室,朱丽叶一个人在角落里打游戏。“下路怎么没人”见我进来,她立刻放下手机,喊我坐过去,然后在书包里翻东西。
“乖乖坐好。”她拿出干毛巾麻利的擦掉我头发和脸上的水滴,看来是有备而来。我乖乖的坐着,任由她摆布,她小心翼翼的擦着,我嘴角上扬微微一笑。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待在一起时间久了就更像了,朱丽叶平时也是个神经大条的人,可真的用起心来还蛮感动的。
“还笑,就知道你不会带伞,淋病了也是活该,要不是怕你一脸鼻涕赖在我家不走的话,我才懒得管你呢!”她又开始数落,刀子嘴豆腐心,
 
第12章:如果有一天我因耍流氓入狱
盛怀晨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始终和他保持着两到三米的安全距离。这要是被同学看见,指不定会怎么说呢。这家伙好像故意的,走起路来比蜗牛还慢,还不时的向后看看我,我只能装作捋捋头发,挑挑东西,满不自在。
他在三米处的地方选着食材,环顾四周,在蔬菜区不是大妈就是阿姨,盛怀晨混在里面真是扎眼,他利落的把蒜苔,油菜,西红柿先后入筐,一气呵成,很是娴熟的样子。一旁有个老婆婆走上前去,和他聊的很开心,这小子真不错,老少通吃,婆婆边聊边瞟向我,盛怀晨边聊边点头,似乎对老婆婆说的话表示很认可。
等他们俩聊完了,盛怀晨望着我笑,那笑得干净,温暖。老婆婆从我身边走过,拍了拍我左臂,苦口婆心的说道:“你就原谅他吧,小伙子挺不错的。”之后转头向盛怀晨做了个加油的手势,挎着满满一篮子菜离开。
“你刚刚和婆婆聊了些什么,为什么叫我原谅你。”
他漫不经心的说:“老婆婆说你在偷偷的看我,还蛮在乎我的,说我不应该和你吵架。”
“吵架”
“你知不知道我怎么说的。”看了他调戏的眼神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我说我女朋友闹小脾气呢,所以要买菜做饭哄她开心。”
一群乌鸦飞过……
回到金梦湾我坐在沙发上抱着零食看《海绵宝宝》,盛怀晨在厨房处理他在超市缴获的战利品,不是我不帮他,是我真的对厨房充满了恐惧,在法国的时候因为有lucy这样的厨神室友,所以我的厨艺一直停留在学前班的水平,我这只刚出生的小猫咪,真的是心有“鱼”而力不足。
盛怀晨做了三盘菜,红烧鲫鱼,可乐鸡翅,和油菜汤。看了这个阵容,我的五官不约而同的凑在了一起。“这是晚餐,干嘛吃的这么油腻,会长肉的。”
“没事儿,肉多抱起来舒服。”顺手夹了一块鸡翅放在我碗里。
这话让我怎么接,我们只是房东与房客的关系,或是主人与客人的关系。我没理他,把注意力转移到碗里的鸡翅上面。
我嘴上说吃的太荤,不利于我保持完美身材,实际上还是大口大口往嘴里塞,没办法,这家伙的厨艺可以和lucy较量一番。酒足饭饱之后,我很仗义的说:“我不会欺负你的,饭你做,碗我来洗。”
饭毕,我收拾好碗筷进了厨房,盛怀晨坐在沙发上继续看《海绵宝宝》,我是个随时随地都会惹麻烦的人,毛手毛脚,顾头不顾尾。碗明明都洗好了,还是不小心碰到了,掉在了地板上,粉身碎骨,壮烈牺牲。
盛怀晨听到声响过来,我正在收拾自己一手造成的残局,一个不小心被碎碗片割破了手指,红色的鲜血滴在白色的地板上,开出了粉色的小花。盛怀晨抓起我受伤的手指放在水龙头下冲洗,之后找出药箱上好了金创药。
看他心疼着急的认真样子,我真忍不住:“一个口子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
“坐好,伤口处理不好,容易感染。”
“今天我在厕所听说……”我欲言又止。
“听说什么”
“听说你不喜欢女生。”
他把脸凑过来,我们四目相对,距离近到我可以感受到他的鼻息,看清楚他的毛孔。我下意识的往后蹭了一点,想把这暧昧的距离拉开,他步步紧逼:“你觉得呢”
我用力推开他。“我觉得你是个流氓。”
“如果有一天我因耍流氓入狱,那么报案的人一定是你。”
好甜啊,我顿时有了一种羊入狼口的感觉,我这只小绵羊是被自己的亲生母亲送来的。他这是在表白以我们现在的关系来说,感觉总是怪怪的。我眼睛dili一转,嘟嘴,两个食指在嘴前交叉碰撞:“作为天天向上的五好青年,我是不会去麻烦警察叔叔的。”
一副呆萌的小表情,他被逗笑,距离安全。等一切恢复正常之后,羊和狼坐在一起看《海绵宝宝》,没有残杀,世界静好。
“听说你打算报名参加学校的黑金之夜了。”盛怀晨问。
我简单明了的回答了一个嗯字,他礼尚往来的哦了一声。
我越来越搞不懂身边的这个男人了,在别人眼中彬彬有礼,在我的眼中毫不讲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欢喜冤家不管怎样,我不烦他,
第13章:被发现了
我最后并没有买那件金色的礼服,毕竟是学姐喜欢的东西,我怎么好夺人所爱呢!我自己选了一件海蓝色的露背礼服,据说这件礼服的设计灵感来源于蝴蝶兰,我最喜欢的花儿。为了和我搭配,朱丽叶选了一身白色紧身长裙,完美的身材,如同一朵盛开的百合,纯真烂漫。
挑完自己心仪的衣服以后已经是下午四点了,脚踝酸痛,不打算逛了,我们站在路边张望,准备打车回家。一辆红色法拉利停在我们面前,问我们要不要上车,我和叶子对视了一眼,进行了一番眼神交流,法拉利也开黑车会不会不怀好意,车主察觉到了我们的警惕,取下来墨镜:“是我,你们去哪,我送你们。”
开法拉利的黑车司机竟是骆轩豪学长,没有跟他客气,上了他的车。
“你们去哪”
“今天太累了,回家,我家就在前面,再过两个路口就到了。”朱丽叶说道。
朱丽叶到家了,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把我安全护送到家。“轩轩,都到家给我打电话。”
“你够了,好像我会在半路把你的好朋友吃了一样。”骆轩豪显然已经被折磨的不耐烦了。
终于说了再见,汽车继续行驶。
“你家在哪”
我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难道要我直接告诉他我和他最好的哥们儿在同居就算我们之间是清白的,传出去多不好,别人肯定把我当成那种女人。干脆随便编一个住址,然后自己打车回去,就这么办。
“你在前面的路口停车就好了,我家就在附近。”
我成功的骗过了他,道了谢之后,下车,再打车。
另一边,骆轩豪把跑车开进了金梦湾,然而对这一切我毫不知情,要不然,我不会大费周章地骗他了。
骆轩豪进门看见了一双女式拖鞋,粉色的,还带着一个兔子头。他张大嘴巴,没来得及换鞋,拎起兔子耳朵去审问盛怀晨。“我原本以为那些传言都是空穴来风呢,没想到你还真有这癖好,看来以后我要和你保持距离了。”
盛怀晨没有理他,继续磨着咖啡,骆轩豪纠缠不休,不依不饶的管他讨要说法,这时门铃响了。
“鞋的主人回来了,你去开门,顺便把鞋子换了再进来。”
我吃力抱着今天买的东西等待接应,好吧,我承认,零食占了大部分。看到骆轩豪的大脸,吓得我赶紧用双手遮住了脸,心爱的零食散落了一地。
“先生,您的快递到了,请你签收。”说完,我放下东西转头就跑,想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宋忆轩,你给我站住。”我握紧拳头,换上笑脸,就是那种皮笑肉不笑的脸。
“好巧啊,你也在这里。”迅速的抱起东西,从他腋下穿过,闯进了房间。
骆轩豪当然不会放过这次机会,喋喋不休的问个不停,他啰嗦起来,杀伤力绝对不亚于朱丽叶。
“没想到你小子金屋藏娇,隐藏的好。”
“不要乱说,我们之间是清白的。”我极力解释,盛怀晨却无动于衷,骆轩豪满脸淫笑的盯着他,我很是不安,不停的推盛怀晨的左臂。“你怎么不说话,解释清楚啊!”
他终于开口了:“我们结婚只不过是早晚的问题,所以想提前适应一下。”
瞬间被石化。“朱丽叶说让我到家之后打电话,我去打电话了,免得她担心。”
赶紧溜回我的小房间,裹紧小被子。
看来骆轩豪今天是来蹭饭的,到了晚饭时间他仍然没有打算走的意思,丑媳妇早晚都要见公婆,同理,丑房客也要见客人,总不能一直躲在房间里。
盛怀晨在厨房做饭,骆轩豪在书房打游戏,很显然我对后者更感兴趣,自然就成了骆轩豪的队友,我这种神坑队友,虐疯了他,扬言再也不要和我一起开黑,没办法技术有限,实在带不动。
“清晨,一会儿陪我打游戏,被这丫头弄得我都有心里阴影了。”
“那是因为你内心黑暗。”我撅嘴,用筷子戳米饭,你还有心里阴影了,我被你数落的都自卑了。
饭桌上,骆轩豪一直在抱怨,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食不言,寝不语。”
知道再说下去也是自讨没趣,他干脆闭嘴了。
第14章:我的狗叫儿子
有了盛怀晨这个搭档,我的舞蹈进步的很快,开始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打断我们,向他请教各种问题,他一概推给了骆轩豪,不同于盛怀晨的排斥,骆轩豪很是享受美女求教的过程,比盛怀晨要耐心地多。
有便宜不占,对不起花少的头衔。
环境很嘈杂,内心很平静,我没有任何压力,跟着他的步子,无比依赖,无比信任。
不知不觉地,自己也会犯花痴了,叶子一直怀疑我没有少女心,看来要让她失望了。
下午我一直泡在图书馆里,研究食谱,总是在盛怀晨家白吃白喝的实在过意不去不。看他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锅台转,也是于心不忍。
ad钙已备好,打算在图书馆过夜了。
午后的阳光很好,透过玻璃窗打在脸上,我闭上眼睛,尽情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惬意。前排的情侣打情骂俏,一旁的学霸背着公式定理,而我埋头研究着柴米油盐。
啊!><
不觉得出神了,脑子里竟是我给盛怀晨做饭的情景,一副贤妻良母的形象,吓坏了自己。
难道我喜欢上他了不,我抽回思绪,把这邪恶的念头掐死在了摇篮里。
从图书馆里出来就觉得有东西一直在跟着我,往后看并没有发现异常,脚趾痒痒的,低头,原来是一只白色的小狗在添我的脚趾,它小小的,瘦瘦的,毛被泥土粘的一缕一缕的,小乞儿一样的。学校里的流浪狗挺多的,都是学生们私养的,大多数人只是一时兴起,时间长了,难免受不了宠物留下的异味而弃置不顾,可怜了它们,小小年纪成了没妈的孩子。
它不停的舔我的脚趾,可能是饿了,于是我从书包里掏出一瓶酸奶,倒在了手心里,给它喂食,手掌被它舔的痒痒的。它不再进食,想来是吃饱了,我拍拍它的头,和它告别。
离开后,它一直追在我后面,奶里奶气儿的叫着,我心一软,决定把这只小可怜领回家,我想怎么过盛怀晨这一关,毕竟现在寄人篱下,还想带个拖油瓶。
远远的看见盛怀晨在车里等我,我抱起小狗,把它的头凑到盛怀晨面前。“叫爸爸。”小狗很是配合的汪汪了两声,没想到这小东西还挺聪明的,像我儿子。
我嬉皮笑脸的喂它争取机会。“我送你了这么可爱的儿子,你开不开心”
他没有说话,我自当他是默认了,绕过车头,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我看出了盛怀晨心里的不高兴,像他这种人,想必很难忍受家里养动物的,其实我也不喜欢动物,唯独对又白又小的动物感兴趣,像小白兔。可是怀里抱着的小不点儿长的太像兔子了,让我抛下它还真的于心不忍。
“一,放下它跟我回家,二,和它一起下车。”盛怀晨板着脸,给了我两条路让我选。
“我可不可以选三啊,我抱着他和你回家。”为了这个小可爱,我必须努力放低姿态,讨某个冷血动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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