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是领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心心剑
弗林德看着假装忙碌倒水的路易莎眼皮直跳。
格尔曼大人
走之前,还叫格尔曼,这刚回来,就变成格尔曼大人了
还主动关心渴不渴
喂!我才是少爷好不好。
还常笑,去他么的常笑。
本来还想对路易莎好点的弗林德里立即转了性子,他板着脸冰冷的说道:“格尔曼,继续说,发生了什么事情。”
见终究还是逃不过,路易莎只好放下水壶,站在一旁。
她抬头看天露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双手却是紧紧扣着,右脚还不断踢着地面上的泥土。
由此可见,她内心还是比较紧张的。
格尔曼也老老实实的回答道:“只是碰到了一只小猎物而已……”
“哪是一只小猎物,那是一只熊!”
路易莎立即纠正道。
“呃……没错,确实是一只熊。”
格尔曼实在不知道面前这个金发少女为什么反应如此激烈。
“然后呢”
弗林德已经隐隐猜出其中的缘由。
格尔曼刚要回答,路易莎又立即抢话:“然后,我跟它战斗了十分钟,最后,把它杀了。”
格尔曼狐疑的看向身边这个金发少女,他明明记得,是那只灰熊追了金发少女十分钟,最后自己迫不得已现身,才将灰熊斩杀。
怎么到这里,所有的事情都变了。
不过,这种事情,格尔曼也不想计较。
 
第二十五章 不同的灵魂
天气阴沉的可怕,似乎随时都要降下暴雨,狂风呼啸,席卷着大地,吹得树枝吱吱作响,这时,从树林深处走出一人。
此人一袭红袍,带着衣帽,看不出具体样貌,狂风吹袭下衣袍贴身,勾勒出其瘦弱的体型。
他逆风掩面缓缓向前走去,衣袍飘飘,猎猎作响。
当他走到一块横木前,终于停下,左右徘徊几步,然后坐在横木上,他坐的位置与弗林德之前所坐的位置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他掀开衣帽,露出一半烧焦,一半完好的光头,嘴角微微上翘。
“我的小可爱们,终于找到你们了。”
他舔着舌头,扒开被土掩埋的火堆,露出一副兴奋、病态的眼神,然后抓出一把燃烧的灰烬,直接放到嘴里,一口吞下。
接着双膝跪地,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词。
“伟大的克拉伦斯路德维格.克赖顿……真神,请聆听来自奴仆的呼唤,您的奴仆——布鲁尔.麦克米伦需要您的帮助,我需要知道这些渎神者的去处。”
在他念完这句话后,身躯开始疯狂颤抖,就像痉挛一般。
“砰”
他倒在地上左右翻滚,来回打滚,口中还吐着白色的液沫,时间并没有持续很长,他终于停下,终于安静下来,接着就见他左边眼珠开始疯狂旋转,鲜血从眼眶中溢出,顺着半边脸颊一直流下。
三秒钟后,那只眼珠终于停止转动,变成一只腥红色的眼珠,像一只独立的个体,富有灵性,与布鲁尔的躯体格格不入。
它不属于这具躯体。
“布鲁尔。”
“布鲁尔”开口说道。
“伟大的真神,您的奴仆在这里。”
布鲁尔回答道,然后缓缓站起身来。
两句话都出自布鲁尔口中,但是语气不同,音调不同,明显来自不同的灵魂。
“我在这里感觉到了他们的气息。”
“果然是那群渎神者吗伟大的真神。”
“没错,就是他们,你做的很好,布鲁尔。”
“感谢您的赞扬,伟大的真神,布鲁尔愿意成为您降临世间的前驱。”
布鲁尔虔诚的说道。
“我感受到了你的虔诚,等我降临世间,你便是我座下第一人,我将赐予你永生……”
“为我真神,永垂不朽!”
“这群渎神者打乱了我降临世间的部署,所以……”
“杀掉他们。”
布鲁尔躬身说道:“您的仆人布鲁尔已经感受到了您的意愿。”
“嗯,很好,他们的气息在北方。”
“我会一路而上,追到他们……”
“去吧。”
说完最后一句话,布鲁尔那颗血腥眼珠又开始疯狂旋转起来,然后就听“砰”的一声,瞬间化成了一滩血水,他的整只左眼已经完全碎掉,鲜血弥漫。
但是,布鲁尔就好像没有任何感觉,没有任何痛觉一样,他仅仅是用衣袍擦了下左眼处的血迹,便若无其事的向北方行进。
仿佛碎掉的不是他的眼珠,是别人的眼珠一样。
而弗林德等人并不知道,在他们前行的时候,已经与追杀他们的人擦肩而过,而那个追杀他们的人现在正折返回来,再次寻觅他们的踪迹。
危险已经慢慢靠近,弗林德等人却浑然不知。
“少爷,风越来越大,很可能会下暴雨,所以我们必须要在天黑之前赶到索卡镇。”
格尔曼坐在车前再次加快驾马的速度。
“驾!”
弗林德忍受着颠簸,看着阴沉的天气,微微点头:“我知道,不用休息了,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吧。”
随即他放下车帘,重新坐回到车厢内。
路易莎则是很贴心的用手按住车帘,不让狂风灌入车厢内,但是她的小脸已经被狂风吹得通红,头发也被吹的乱糟糟。
“少爷,让路易莎
第二十六章 镀金玫瑰
金发少女委屈而又无奈的看了格尔曼一眼,格尔曼如未察觉,继续赶车。
“格尔曼,你说如果只有我们俩,赶路会不会更快一些”
弗林德的声音再次从车厢内传来。
格尔曼还没有回话,路易莎便立刻钻进车厢,露着笑脸说道:“弗林德少爷,三个人赶路也一样快……”
说完便不再说话,靠在车厢一角,低着头数着自己的小九九,不过,她的一只手却仍然按着车帘。
弗林德看到后,会心一笑,然后闭上眼睛假装睡觉,以免让面前这个金发少女感觉到尴尬。
行至过半,就听见车窗外响起哗啦啦的声音。
瓢泼大雨,顷天而下,赶车的格尔曼全身上下瞬间湿透。
“还有多久到索卡镇”
假寐的弗林德睁开双眼,向赶车的格尔曼问道。
“还有……”
格尔曼吐了口灌进嘴里的雨水回答道:“少爷,还有半个时辰就可以到达索卡镇。”
“索卡镇是埃德温领主的领地吧”
“是的,少爷,但是埃德温的领主堡并不在索卡镇,而是在埃德温郡。”
“到达之后,小心一些,我记得埃德温夫人与我那继母阿格尼丝走的很近。”
弗林德眼中泛起思索的目光。
“明白,少爷。”
格尔曼应声答道。
“继母阿格尼丝”
听到弗林德两人的对话,路易莎开始努力思考,她想从两人的对话中猜出弗林德的身份,但是就算她想破脑袋,也没有想到阿格尼丝是谁。
当然,这也不怪她,因为在贵族中,只要夫妻双方成亲,妻子一般都会冠以丈夫的姓氏,比如埃德温夫人,霍巴特夫人等等。
半个时辰后,弗林德一行人终于到达索卡镇,此时天色已黑。
即便下着瓢泼大雨,索卡镇也依旧灯火通明,走在大路上,依稀可以听见大路两边酒馆、旅店传来的喧嚣热闹声。
格尔曼放慢行进速度,寻找着要入住的旅店,由于下雨的原因,路上并没有什么行人,只有偶尔穿梭而过的几辆马车。
当行至一处旅店门口时,格尔曼突然停下马车。
这间旅店门口挂着一面黑色旗帜,虽然已经被雨水打湿,但是仍然能够看清上面的图案,上面画着一柄骑士长剑和一面骑士盾,在这面黑色旗帜旁,用金色字体刻着四个字“镀金玫瑰”。
“少爷,您稍等,我去问一下是否还有房间。”
索卡镇本就是一个人员流动特别的大地方,即便是平常也不能保证每间旅店都有空着的房间,更何况是如此暴雨天气。
为了不让受伤的弗林德来回奔波,格尔曼决定自己先去问一下情况。
“格尔曼大人,我也跟您去。”
当格尔曼跳下马车后,车厢内又窜出一个人,是路易莎。
她已经在车厢内憋了半天,也和弗林德尴尬了半天,现在终于找到机会离开车厢,她可不会放过。
“你”
“嗯。”
路易莎兴奋的如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浑然不顾天上降下的瓢泼大雨。
格尔曼看车厢内没有任何动静,知道弗林德默许了这件事情,便干脆的点头道:“好吧。”
随后,两人便向这间“镀金玫瑰”旅店走去。
在这个世界,旅店和酒馆区分的并不是那么明显,如果硬要区别,那就是旅店通常包括酒馆所有服务,当然,有些酒馆也可以住宿。
一楼是雷打不动的吃喝玩乐场所,二楼以上才是住宿区。
还没走进旅店,格尔曼和路易莎便听到旅店内传出的喧嚣声和吵闹声。
“还是和以前一样。”
路易莎双眼放光,就好像是回到了故乡。
“以前来过”
格尔曼出声问。
“是的,来过一次,跟父亲来的,只是父亲只让我待在二楼,不让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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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你们这是自寻死路!
在这世界,一枚银币可以说是一个普通家庭一天的消费,而一枚金币相当于二十枚银币,如此,可以算出,住一晚一枚金币,这个价格是多么的昂贵。
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路易莎敢打赌,现在这个大厅内有一半人兜里不会有超过十枚银币,看他们酒杯中的酒就可以知道,一半以上都是最便宜的苹果酒。
而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枚金币住一晚的格尔曼在他们眼中绝对是有钱人。
正如路易莎所说,她是个商人,所以她明白物以稀为贵的道理,这样的暴雨天气,能找到空房间本身就是个奇迹,一枚金币住一晚完全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如果换做是她,可能会收两枚金币吧,所以她并未说什么,只是默默听着格尔曼在交涉。
走到吧台处,格尔曼从怀中掏出三枚金币放到吧台上,对着中年女仆说道:“三间房。”
亮晃晃的金币在落下的瞬间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一时,大厅内的说话声开始渐渐变小,一些有心人更是重新打量起格尔曼和路易莎,就连一直表现都很平淡的中年女仆都露出了一点点惊讶。
“年轻人,我劝你收起多余的金币。”
中年女仆看了一眼周围,带有劝告意味说道。
“我们只有一间空房,一晚只收你一枚金币,除非你要连住三晚。”
格尔曼没有听到中年女仆劝告的意思,或许听到了,但是并没有当回事,他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中年女仆的后半句话上。
一间空房。
格尔曼的眉头微皱。
如果只有一间空房,那么只好让弗林德少爷住,他和路易莎随便对付一晚。
正当他打算回答面前这个中年女仆时,突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如果你们想要三间空房,我可以给你们找到。”
一个留有棕色头发和胡须,穿着简单防具,腰间挂着长剑的中年人端着酒从人群中走出来,来到吧台处,他露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笑容。
在等格尔曼回答。
格尔曼诧异的看了一眼这位不速之客,然而并未理会,但是那名中年女仆却忍不住咆哮道:“海勒姆!他们是我的客人,这里是我的地盘!”
“呦呦呦!凯思琳,不要这么激动,我知道他们是你的客人,但是你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不是吗我只是提出一个建议而已。”
中年骑士海勒姆并不怕这位女仆,他甚至还在挑衅:“再说,这真是你的地盘吗为什么据我所知,这间旅店的老板并不是你,嗯”
中年女仆气的面色铁青,但又无法反驳。
海勒姆则是哈哈大笑,沾在棕色胡渣上的酒渍都被他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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