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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品兵王混都市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归挡

    听言,冷锋心里微微一紧,说实话,他现在有些担心楚玥会拒绝,然后离他远去。

    或许是多年前遗留的毛病,在碰到的女人




第七百一十章 边境哨所
    自古燕云多义士,这话传了很多年,实际上也真的就是这样,班长熊自强家在燕云,燕北,最是豪爽,这也是他能成为班长的原因之一,当然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熊自强已经在这里当了十二年的兵,守卫了边境线十二年。

    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啊,这一年的下半年,熊自强就退役了,就可以回家了。

    熊自强是热爱部队的,但是在这里,前途一片迷茫,想升迁根本不存在的。

    熊自强倒不是为了不能升迁才离开部队的,可人生能有几个十二年啊,毕竟到现在他还是单身一个,老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熊自强决定退役回家娶媳妇了。

    “贼老天,说下雨就下雨,冷锋那小子领给养去了,现在还没回来,路上不会出设么事情吧!万一办到上被野狼给吃了,那就丢人丢到家了!那个,大王,你注意一点,我影影去,别处什么事情了!”

    说着,熊自强拿上雨衣出了门,对熊自强来说,他是班长,这一个班十二个人他都得负责,一个人都不能出事。

    “哎呀,班副,要我说那小子根本不会出事,你还不知道冷锋嘛,那小子的身手咱们几个有谁是对手的,就是咱们都上恐怕都干不过人家一个人,能出什么事,野狼见到他都得躲着走!”

    “二狗,怎么说冷锋都是你的战友,而且是刚到咱们这地方,你也是老兵了,这种思想可要不得啊!”

    “班副,我能不知道嘛,我就是那么一说, 对了,班副,你说会不会冷锋家是什么武林世家之类的,那身手我觉得去特种部队都没什么悬念!”

    二狗到不是真的叫二狗,二狗的名字是苟二邦,战友们叫着叫着就叫成二狗了。

    “你小子关心那么多干嘛, 就算是,那也是人家的秘密,冷锋刚来咱们这地方,可别欺负人家啊,万一给人欺负走,咱们可没办法交代!”

    “班副,就二狗还欺负冷锋,他不被冷锋收拾就不错了,哈哈!”

    “哈哈……”

    战友们都是哈哈大笑。

    “二狗,你和我一起去,说不定他们快到了,走吧!”

    “好嘞,班副,咱这几走!”

    说话间,两个人穿着雨衣朝门口走去:“二狗,你和班长是同一年当兵的,几年也该退伍了,想好回去干什么了吗”

    “唉!要想好就好了,我就不愁了,班副你说就咱这文化水平,回去能干什么,要么去场子里上班,要么去给人家当保安, 只有这两条路,唉!不甘心啊!”

    班副大王拍了拍二狗的肩膀,两个人此时已经走到了门口。

    “嘭!”

    班副刚刚前脚跨出门,就响起了枪声。

    大王迅速退回来把门关上,这时候房间中的人都反应过来了,纷纷把背上的武器取下来拿着,准备随时反击。

    “刚刚那是九五式的声音,快,按照咱们之前演习的做,快,快,快!”

    说完,大王已经找了个掩体蹲下来。

    “快,你们从后门出去,准备去接应班长,二狗你带着人去!”

    “知道了,班副!”二狗答应一声, 猫着腰往后门冲去, 二狗不愧是老兵,速度非常快。

    “咔嚓,咔嚓……噗,噗,噗……”

    子弹打碎剥离之后,又打在墙上发出噗噗的声响,二狗的反应速度足够快,直接趴在地上。

    班副大王额头上直冒冷汗,刚才的声音虽然很杂,但他还是听出了消音器的声音,敌人距离营房并不远,可以说非常近。

    “二狗,马上从后门出去,快,不然来不及了!”

    大王说完猛然意识到前门有人,后门也肯定有人啊,大王瞬间额头上的冷汗就下来了,他想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就在这时,五六个黑色的东西冒着烟从外边仍了进来。,整个房间都给覆盖了。

    手雷!

    “卧倒!”

    大王大吼一声,迅速窝在掩体后边,他是把桌子推倒之后躲在桌子后边。

    “轰,轰,轰……”

    六声巨响之后门推踹开了,跟着门口出现一个人,举起枪朝房间中扫射,射界把整个房间都给覆盖了,一丝死角都没有。

    从战斗发生到结束,不过三秒钟而已,三秒钟战斗已经结束了!

    硝烟散去,瞬间冲进房间三个人,枪口分别对准了三个方向,以防出现意外。

    三人的装备一样,身上的丛林迷彩服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至少国内的特种部队不曾有,识货的人就能认出来这是世界上目前为止最好的丛林作战服,三人的头上带着的头盔也是经过一番伪装的,若是爬在地上,只能看出来这是个草垛而已。

    三人手中的枪则是scar-l,这是一款美军专供特种部队使用的单兵武器,而脚上穿的则是防爆军靴,从上往下,这一身几乎全都是国际最前沿的特种装备。

    除了最中间的站着没动之外,其他两个人迅速在房间中行动起来,对着所有士兵的头上开一枪,确保没人存活下来。

    “八具尸体确认完毕,无存活!”

    两人齐声说道,随即那人对着耳麦说道:“呼叫呼叫,目标确认,八个人无一存活,外出一人,哨兵一人,共十一人全部击毙,无存活!”

    “十一个人”

    耳麦里传来一声一声疑问,随即便是



第七百一十一章 兵王初现狰狞
    看为什么要瞄准他呢!

    就在刚刚的一瞬间,冷锋感觉到了危险,那是被狙击手锁定的危险,那个位置只能是狙击手,突击手不会在那么远的位置。

    冷锋能感觉到他整个人都在弹道的笼罩之下,只要狙击手扣下扳机,退无可退的情况下被爆头!

    如果是国内的特种部队,而他又穿着军装,对方不可能锁定他, 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危机预感。

    佣兵!

    突然,冷锋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两个字,这个职业,冷锋可以说很熟悉,越想越是觉得对面的是佣兵,也或许是别国的特种部队, 西南边陲,这个地方和很多个国家接壤,虽说别国的部队不能跨过边境线,但很多时候这条规则只存在于纸面上,尤其是特种部队,根本不会遵守规则。

    当然,国内的特种部队完全是按照规则来做的,外国部队会经常拿这点来笑话国内的部队,可实际上国内的不对该怎么做还怎么做。

    冷锋倒也没往别的地方多想,之前听班长说过这种事情, 如果遇上了马上汇报,其他的什么都不要做,特种部队或者是佣兵不是他们这些哨兵能对付的。

    “老马,快点走吧,马上下雨了,我可没带雨衣,这些面和菜要是被雨淋了,可就没办法吃了,走吧!”

    冷锋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牵着马快步往前走去,或许是老马听懂了冷锋的话,速度真的是快了不少,一路小跑,原本被风吹起有些冷,现在身体热乎起来了。

    大山里就算是夏天也不会太热,尤其是西南边陲。

    “嗷呜……”

    一声清晰的狼啸打破了山林中的寂静,循声望去,冷锋看见了远方山峦上站这一批狼,真的有天狼啸月的雄姿勃发。

    冷锋废了好大功夫才把三匹老马安抚下:“老马,你放心,有我在只要不是遇见狼群,来几头我宰几头,不会放他们伤害到你的,放心往前走,说不定今天还能改善改善伙食呢,嘿嘿!”

    冷锋看向远处山峦上的野狼,露出凶狠的精光,冷锋的确是不怕, 野狼他又不是没杀过,当初的荒岛上也是有狼的,不仅杀过而且还养了一匹狼。

    这头野狼刚生下来的时候非常瘦弱,刚开始的是灰毛,但是随着长大,灰毛变成了白毛 ,随着逐渐长大,当初的灰狼变成了一头纯白的白狼,而且比普通的野狼在体型上还要大上一圈。

    后来冷锋才知道这是一头狼王,在接下来的训练中,冷锋才真正明白什么是狼王,那种灵智就算是最优秀的猎犬都比不上,甚至于到后来只要冷锋一个眼神,白狼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

    有狼王的狼群才能在丛林中存活下来,狼群如果没有了狼王, 要么被自然淘汰要么被其他动物给吃掉。

    可不管怎样,冷锋都没有再把白狼王送回去,他始终是要离开孤岛的,白狼自然要带走。

    老话说老马识途, 听懂了冷锋的话,老马沿着古道往前奔,冷锋也没在意,毕竟野狼想要攻击他们的话肯定是要过来的, 到时候再宰也不迟,何必现在跑那么远呢!

    继续往前走,差不多的三公里的时候,冷锋突然停下脚步,浑身的汗毛炸起,抬起头朝前方看去,冷锋知道,野狼到了。

    狼这种动物,向来非常凶残,只有真正面对过人才能体会到野狼的那种凶残,换个人站在这里估计早就害怕的不成样子了,不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可换成是冷锋,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冷锋可是直面过野狼,时隔多日,再次面对,冷锋不仅没哟恐惧,反而热血沸腾。

    很多人都崇尚武松,因为武松打虎,而男人屠戮野狼也是相当的爷们。

    远远看去,冷锋仿佛看到了野狼眼中的凶光,如果不是野狼在饿急的情况下,很少去攻击人类的,可若是野狼饿急了,就算是老虎野狼也不会放过。

    只一眼,野狼就朝冷锋急奔而来。

    风一般的速度,冷锋却是不屑的一笑,从马鞍上抽出开山刀,随即竟然朝野狼冲去,冷锋竟然主动朝野狼发起了进攻。

    一匹狼,一个人,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迅速缩短,眨眼只剩下十多米,瞬息之间,距离已经缩短到了五六米,就在此时,野狼朝冷锋扑了过去,而冷锋的速度甚至于又快了一分,。

    当即,冷锋向后躺去,手中的开山刀从头顶往下劈去。

    身在空中的野狼,无从借力,想要躲避根本就不可能,野狼清晰的感觉到利刃划开肚皮的疼痛,霎时间,鲜血狂飙!

    一切发生在瞬息之间,野狼沉重的身躯砸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冷锋腰间发力,身形一转,站直了身体。

    野狼躺在地上不停的呜咽,不甘的眼神看着冷锋,试图想要站起来离开这里,但冷锋那一刀实在是太重了,五脏六腑已经从肚子里流出散落一地,都已经这样了,还怎么可能站的起来。

    冷锋走到野狼跟前蹲下身,嘿嘿一笑:“老狼,你真的不该啊,你想吃谁不行,非想要吃我,现在好了吧,要怪就怪自己没挑选好人!”

    说完,冷锋起身从马背上取下个编织袋,一手拎起野狼丢进口袋里,扎上口子绑在马鞍上继续赶路,这对冷锋来说,不过路上的一个小插曲,野狼肉吃起来还是很不错的。

    在荒岛上没少吃,回来之后就没再吃过了,国内很少能找到野狼,回来之后就来了部队也没时间去找野狼来烤着吃。

    &



第七百一十三章 你可以试一试
    藏好之后,冷锋朝刚刚的位置看去,很是清晰的看到地上三处子弹打出的小洞, 一切不过发生在瞬息之间,刚刚若是冷锋慢上两分,现在恐怕已经变成尸体了。

    冷锋飞快的将子弹推入枪膛,继而闭上眼睛靠在树上,这个时候靠眼睛开枪根本打不中,战场上所有用眼睛开枪的菜鸟永远是最先死的。

    感受着风中的动静,等待着出枪的机会,冷锋从来不觉得自己是高手,但现在冷锋知道,他对面的一定是高手,和高手对决,无论是高手还是菜鸟,都只有一枪的机会。

    高手和菜鸟的不同在于,一枪的机会,高手能干掉对方,而菜鸟会被对面的高手干掉,一枪和一枪之间的也大不相同。

    只是,冷锋等待的机会却迟迟没有出现。

    片刻之后,冷锋皱起了眉头,正常情况下,机会早应该出现了,为什么现在还没出现呢

    突然,冷锋猛然睁大眼睛,缓缓把枪放下,紧握着开山刀的刀柄。

    若是所料不差的话,对方距离他已经非常近了,说不定只有一步之遥。

    这是第一次面对和特种兵一个等量级的佣兵,饶是冷锋非常自信,这时候也不免有些紧张,冷锋尽量让自己平复下来,这个时候最忌讳紧张激动,那样会让你出枪的速度慢,射击精度也会下降。

    就在这时,冷锋耳朵一动,他听到了轻微的声响,随即,冷锋闪身而出,同时,一刀横着削了出去,速度之快让人咋舌。

    如果说在枪法上不是这些佣兵的对手,那么在刀法上冷锋自信这些佣兵不是他的对手。

    瞬间,冷锋手中的开山刀架在了对方的脖子上,而对方的枪也顶在了冷锋的脑门上,如果两个人多动手,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现场的气氛有些尴尬,冷锋这才看清楚对方的面容。

    准确的说,这是一个女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

    “你可以试一下,看是你的刀快,还是我的枪快!”女人用英语酷酷的说道,倒不是说,虽说汉语是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可那是因为我国的人多,而英语就不一样了,在国外说英语总没错的。

    冷锋呵呵一笑,直接把刀收了起来,这倒不是冷锋自信女人不会杀他,虽然女人说的英语很流利,可话中的口音还是非常重的,不用对方说,冷锋就已经确定了她的身份。

    女人也没想到对方会主动把刀收起来,不过她却没有和冷锋一样把枪收起来。

    “你还是把枪放下吧,如果我想杀你的话,刚才你已经死了,不可能到这里的,虽然你说的话很牛逼,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换个人或许可能是你的枪快,但是我嘛,呵呵,我的刀比较快一点!”冷锋笑道。

    这到不是冷锋吹牛逼,要知道,现在冷锋可已经开始练轩辕诀了,不然也不可能坚持下来一直到追上这些佣兵。

    “你说她就是蓝玉儿”楚玥问。

    “是啊,她就是蓝玉儿,那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说实话,当时虽然她的脸上涂了迷彩,我还是看出来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孩,说真的,当时我有些心动了,你可别多想啊,这时候的心动纯属是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那种心动,不是男女之情啊!”

    “嘻嘻,你讲我听,我肯定想听你说真的啊,再说这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是又怎么样,你们两个已经是路人了,不是嘛!再说,你就那么不相信我啊,我可是很相信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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