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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品兵王混都市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归挡

    吉姆仍然站在原地,他抬起头一动不动的看着躺在台阶上的小矮子。

    良久,吉姆长叹一声,转身在武器架子上拿下来一柄大锤,大锤是十八般武器中的一种,冷兵器中使用锤的非常有名的莫过于唐朝四皇子李元霸,还有岳飞的儿子岳云,使用的都是大锤这种武器。

    擂鼓瓮金锤!

    武器架子上的锤年头也不短了,让人不由的去想,这锤会不会是李元霸和岳云的武器,毕竟小矮子说这个武器库的兵器都是拉尔斯继承童赞的。

    大锤的直径达到了三十公分,可以说非常大了,这么重的锤按理说一般人拿不动的,可在吉姆手中却显得非常轻,一只手就把拎起来了。

    就这样,吉姆从架子上把金锤取了下来,拎着走向小矮子。

    “小锋,你可想好了,这一锤下去,要么成就你一米八的大长腿,要么你下半辈子在轮椅上度过,你真得想好了吗”

    小矮子正是冷锋,点了点头,随即他闭上了眼睛。

    吉姆没怀疑冷锋能不能经受的住骨头碎掉的疼痛,他从来都相信冷锋,只要冷锋说,他就相信,此时此刻,他仍旧相信冷锋。

    “嘭!”

    “啊!”

    “嘭!”

    “啊!”

    一声闷响跟着一声嘶吼,大殿中的声音此起彼伏,片刻,大殿中只剩下闷响,没有了嘶吼,再看冷锋已经晕了过去,而拎着大锤的吉姆仍然没有停手。

    这一看,当真是残忍无比。

    腰部以下,双腿变得血肉模糊,但就是这般,吉姆仍然没有停手,直到完全将两条腿的腿骨完全敲碎,吉姆才扔掉大锤。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地上多出了一个大坑,这是擂鼓瓮金锤砸出的的大坑,仅仅是大锤掉在地上就砸出了个大坑,可想而知刚刚吉姆那一锤一锤砸下去的会骨头那有不碎掉的道理。

    吉姆满含着眼泪,泪珠滑落脸庞落在地上,颤抖的双手抱起冷锋将整个人扔进旁边的水池中。

    骨头是碎掉了,可当吉姆抱起冷锋扔进水池的时候,血肉还连在一起的双腿拖在地上,脱出长长的血迹。

    “扑通!”

    冷锋落入了水池中,吉姆失神的看着水池,良久,他才在水池旁边坐下。

    他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真得可以,凭的仅仅是对朋友,对兄弟的信任,此时此刻,吉姆在心中万分祈祷,期望管用。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刚开始吉姆还为冷锋伤心,可随着时间推移,吉姆再也坐不住,起身不断在水池边踱步。

    等片刻就爬在水池边看,可让人很失望,碧绿色的水池中什么也看不见。

    多少次,吉姆都想要跳进水池把冷锋捞上来,每一次他都忍住了,想到冷锋说的,如果不是尸体或者身体受到极大损伤跳进水池,水池里的水将不再是水,而是硫酸,是硝酸,短时间就会把一个人腐蚀干净。

    水下是什么东西,吉姆很好奇,可好奇心和兄弟说的话,吉姆更相信兄弟说的。

    夜晚下的古堡显得格外阴森,古堡中的刺客早已经被两人给解决干净了,坐在窗户边上等待,月光从窗户洒在房间中。

    或许是因为周围没有工厂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这里是是喜马拉雅山脉,夜晚清晰可见的月亮,古堡也显得格外阴冷。

    就算是白天普通人也不敢在这里待下去,更被说晚上了,能在这样寂静,阴冷的地方呆一晚上,大概或许也只有特种兵,佣兵能做到到了,尤其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屠杀。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就已经到了第二天,和吐蕃类似,这里的昼夜文温差很大,能感受到太阳的温暖,同时也能感受到风中的寒冷。

    一夜未睡,早上八点的时候,非常准时的生物钟,吉姆在大厅中训练起来,这是他和冷锋共同的生物钟。

    两人是兄弟,不,应该说是生死兄弟。

    多少兄弟只是表面兄弟,不经历生死,不经历贫富,哪知道什么是兄弟,什么是表面兄弟。

    在巨大的财富面前,才知道能不能有福同享,在生死存亡面前才知道能不能有难同当,兄弟不仅仅是一句话的事情,它是做出来的,所谓苟富贵,勿相忘,大概说的就是这样。

    和冷锋一样,此时的吉姆就算连续好几天不睡觉也没事情,一夜未睡就是小意思,算不上什么,甚至此时吉姆仍然那么精神。

    日常的训练结束,吉姆到水池边坐下,昨天用的大锤就在手边,看上去好像还准备重复昨天的事情一样。

    约莫九点的时候在,平静的水池突然有了动静,“咕咚,咕咚”的声音不断,水池里不断冒出水泡,刚开始的动静还非常小,渐渐的水池开始分沸腾,宛如到了一百度的开水,除了不冒热气之外,和水开了没什么两样。

    吉姆当即起身,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水面,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水面已久在沸腾,直到两个小时后,沸腾的水面戛然而止,好像从来都是那么平静。

    &




第三百五十章 万分巧合
    想到生命之泉,冷锋不得不怀疑拉尔斯并没有死,而且还活的好好的,毕竟五年前死在他手下的艾尔莎现在都还活的好好的,拉尔斯没死也不奇怪。

    看了一眼身上的毛毯,有些奇怪,飞机上好像没有这样的服务吧!

    可以自己要毛毯,空姐什么时候主动给睡着的顾客盖毛毯了,这情况着实有点让人意外。

    至少坐过这么多次飞机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不过作为一个绅士,还是有必要做点什么的。

    随即,冷锋一招手,对面的空姐就走了过来。

    冷锋以为这是空姐的职业素养,他一招手空姐就看到了,殊不知在广播里通知飞机即将到站的时候,空姐的注意力就全在他身上。

    如果知道,冷锋肯定会多想,这大概也就是冷锋的心态了,他从来不会对别人有任何不同的看法。

    这个世界上的人千千万,能成为敌人的太少,反而很容易成为朋友,何必把别人想的那么坏呢。

    “谢谢你的毛毯。”

    空姐走过来之后,冷锋笑着说,毕竟微笑是最容易让人接受的,无论认不认识,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说的就是这样。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先生,祝您旅途愉快。”

    空姐没多说什么,拿了毛毯之后就离开了,一个聪明的女人永远懂得适可而止,在很多时候选择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等空姐走了之后,冷锋看向了窗外,看着飞机在云层中穿梭,冷锋想起了梦境。

    也许即将见到拉尔斯,即将回到五年前那个地方,才会在有些累的时候睡着回想起五年前的事情,这本身并没有什么,可却让冷锋非常不爽。

    一直以来,冷锋都习惯了运筹帷幄,把一切都掌控在手中,非常讨厌这种意料之外的事情。

    冷锋有想过杨婷婷和林倾城被绑架,事实上在艾尔莎出现的时候,他就想过这个可能,不仅是杨婷婷和林倾城,他的家人,哪一个都有被绑架的可能。

    让冷锋没想到并且厌恶的是光明帖。

    所谓光明帖是刺客联盟的一种请帖,光明帖送给尊贵的客人,当然除了客人之外还要类似于仇人的身份也会送上光明帖,这本身也没什么,关键在于光明帖不是什么人都能送的,只有刺客联盟的盟主,换句话说只有拉尔斯才能送。

    当然,如果拉尔斯死了,继承刺客联盟的新盟主也是可以送的,换句话说,只有刺客联盟的盟主才有资格送出光明帖,这光明帖代表的就是盟主,这个世界上活的最长的人,身份最尊贵的人。

    不要怀疑刺客联盟盟主是否尊贵,试问就是罗斯柴尔德,沙逊家族这些世界顶尖家族都要对刺客联盟客气三分,试问,这盟主尊贵吗

    正因为如此,光明帖让冷锋意识到拉尔斯真得没死,尽管五年前拉尔斯死在他的剑下,但拥有生命之泉的拉尔斯肯定活着。

    这一点毫无疑问,至于说艾尔莎继承了拉尔斯的地位成为新的盟主,不存在的,且不说艾尔莎有没有这个资格,就是艾尔莎的实力都不足以成为刺客联盟的新一代盟主,要知道刺客联盟拥有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暴力刺客。

    艾尔莎显然没有这个本事,既然艾尔莎不可能成为刺客联盟的盟主,那么这光明帖只有拉尔斯亲手发的,毕竟只有艾尔莎有资格继承刺客联盟盟主地位。

    五年前,他杀死拉尔斯,五年里再没有出现光明帖,听都没听说过,五年后,先是艾尔莎出现,然后光明帖出现,一切的一切都好像五年前他做的事情都白做了。

    所以这让冷锋非常不爽,明面上他不惧任何人,但是背地里的毒蛇,冷锋还没有自信到以为永远安全。

    恐惧自然是不存在的,但谁也不敢保证的永远安全,毕竟昆仑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这不存在的,要知道暗地里的敌人永远比明面上的对手可怕的多,华夏古语说:只有千日做贼不防贼!就是如此。

    任燊飞。

    当冷锋收回目光准备一下等会下飞机的时候,毕竟已经过了十五分钟,现在已经能看看到天竺新德里的市区面貌了,一回头看到过道另一侧坐着的有些白发的男人。

    如果说三十五岁到四十八岁之间算中年,五十岁之后是老年的话,那么任燊飞的年龄足以称得上的老年人,可又觉得这个年纪说老年人又显得不太符合,尤其是像任燊飞这样的人。

    如果问十几年前,冷锋最佩服的人是谁。

    那么冷锋的回答是李小龙,李小龙是他的偶像也是全中国人的偶像。

    再问冷锋十年前,他最佩服的人是谁,冷锋的回答就是任燊飞。

    任燊飞,共和国这么多企业家,有钱的非常多,多到让外国人都不得不感叹,可如果单单是有钱的话,冷锋真得找不到佩服他们的理由,唯独任燊飞。

    也许任燊飞不是最有钱的,但他一定是所有企业家中最爱国的,一定是最有思想的,当然这里不是说任燊飞的商业思想,当然,商业思想也是非常厉害的。

    整个集团,任燊飞只拥有1.5的股份,简直不可思议,想一想,这个集团背靠科技技术,占据共和国超过一多半市场的,同时开拓国外市场,如此大的市场,如此大的集团,如果还不明目,想一想这个集团的



第三百五十一章 雷人的空姐
    冷锋没想到会在飞机上遇上任燊飞,同样的,任燊飞也没想到会在飞机上遇到冷锋。

    “真巧啊,想不到在飞机上能和你相遇,这应该是我这一趟出差最大的收获。”

    “哦任总认识我”冷锋满含笑意的问。

    “当然认识了,鼎鼎大名的力天集团总裁,28岁身价百亿,想不认识都难啊!”

    任燊飞也是一脸笑意,事实上,换做其他人也许任燊飞跟本不会打招呼,可得明白任燊飞对冷锋是有好感的。

    “哈,没想到能在飞机上遇到任总,更没想到任总认识我。”

    “咱们能在飞机上相遇的确是很有缘呐,可要说我认出你,并不奇怪啊。”

    “哎,像任总这么忙的人能知道我都是我的幸运了,何况还能认出我,我应该感到荣幸啊。”

    “话可不是这么说的,小老弟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大成就,不简单不简单呐,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是一个兵呢!

    我这个人有一说一,从来不夸大,你是豫西的,但是豫西在内陆,像你的集团开在沿海地区会更好,能节省更大的成本,你却没有,把集团落户在家乡,小老弟,你这个决定很投我的脾气啊。”

    ……

    虽然飞机快到站了,两个人却聊得非常投机,很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一直出了飞机场,两个人都还在聊天,在vip通道的入口,任燊飞转过身,掏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和笔,写了一串手机号,撕下来递给冷锋。

    “小老弟,这是我的手机号的,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聊,争取能合作,我可是很看好你的哦,加油。”

    冷锋二十八岁,任燊飞五十四岁,很多种情况,任燊飞是可以做冷锋父亲的人,此时却像是个大哥一样,在冷锋的肩膀上拍了拍。

    “哎,一定,一定,肯定有和老哥您学习的机会。”

    任燊飞走了,冷锋对任燊飞的称呼也从任总变成了老哥,就像当初孟晨喊冷锋的称呼一样,大概从陌生人到关系很近,称呼上就能看出来。

    停了半晌,直到任燊飞坐车离开,冷锋才朝路边的出租车走去。

    冷锋并不知道,他站在出口发呆的时候,一个人比他还着急,看到冷锋朝路边走去,顿时范萍萍赶紧从工作人员的出口走了出来,快步跟了上去。

    高跟鞋踩在得上发出蹬蹬蹬的声音,机场门口的声音不小,掩盖了这声音,可冷锋的耳朵何其尖,刚开始还听不见,当范萍萍走到距离冷锋二十米的时候,冷锋就已经听见了,不过他并没有在意。

    从机场出来的人,着急小跑的不是没有,可是当高跟鞋走路的声音越来越紧,冷锋就知道这人恐怕是冲他来的。

    当然,冷锋心里还是有一份不相信的,至于觉得是危险,冷锋丝毫不这么觉得。

    冷锋对自己的实力非常自信。

    超级兵王,那是一个国家的战略性兵种,和火箭导弹部队一个层面的。

    可冷锋觉得没危险是没危险,当他把手放在门把手准备开门的时候,同样的有一个手也放在了门把手上。

    本不应该发生这样的事情的,也是因为冷锋没想到,所以真就发生了。

    一时间,两只手就摸在了一起,女人的手搭在男人的手上,这叫什么事啊!

    冷锋一抬头,发现是刚刚在飞机上还毛毯的空姐。

    要说空姐,冷锋可不陌生,可别忘了,冷锋和林倾城认识就是在飞机上,一看这人认识,又想到林倾城之前说的,那还不明白。

    八成他是被套路了。

    不过,尽管猜到了,冷锋却没有表现出来,毕竟两个人不会有交集;冷锋这想,别人可不这么想。

    想想,如果是套路,哪有人半途而废的道理,不见兔子不撒鹰,这是最起码的准则。

    “你做这辆吧,我去坐前边那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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