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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军火库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清河先生2015

    少年名叫李同,是从山东流浪过来的。由北方到南方,这一路跋山涉水,也不知受了多少苦少年把文奎带到一间废弃的茅草棚,地上的草堆上一个中年妇女,一头蓬乱的头发,身上的衣服打着无数个补丁。这让文奎心里一颤!

    不敢想象,这个世界还有这么穷的女人不要说爱美了,她身上的衣服并没有遮住她的肚皮。瘦弱得只剩下骨架,脸上灰尘很厚,看上去丑陋不堪。

    “娘,这位官老爷来看您来啦!”

    少年对于文奎等一行人的来访,甚是高兴,显得有些喜形于色。

    中年妇女艰难地抬了一下眼皮,首先是看到的却是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李同,然后扫了文奎一眼。

    “同儿,你又和人打架了”

    “娘,这位官老爷把打我的人抓进牢房了。这下子他们再也不能打我了。”




第三七三章 打猎
    这个寒冬,信州府的大街小巷充满了米粥的香味,偶尔还有中草药的药味。

    两种味道对于北方成千上万的流民而言,都是极具诱惑力的。文奎几乎成了一个普度众生的观世音菩萨。

    几个月下来,信州府创造了一个了不起的奇迹:没有一人饿死,也没有一人病死。身强体壮的流民被组织起来,去黑水寨开矿挖煤,渐渐融入了当地社会。

    悠悠岁月,宛如信州河的水缓缓流过,表面上波澜不惊,实际上行色匆匆。

    眨眼间,时间到了至正十八年春季。朱元璋、张士诚和陈友谅几大巨头打得你死我活,为了地盘刀枪相见,文奎偏安一隅,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老百姓也跟着享福。

    刘芸芸和其其格两个老婆虽然性格不同,一个温文尔雅,一个风风火火,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优点:贤惠。

    其其格自从生了孩子,也变得成熟了不少。平时没有事就坐在家里学做针线活,而不是像以前一样,没事就去打猎,把野兽赶得满山跑。

    这天,其其格突然提出想去打猎,文奎也不好拒绝。像她这种性格的女子,天天憋在家里也会憋出病来的。

    自从出了林枫刺杀案以后,文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得很细。李敢就是侍卫队队长,负责元帅府周边五千卫兵精兵的调度。文奎外出,虽然不像皇帝那般讲排场,动辄组成气势恢宏的队伍,数十里范围被赶得鸡犬不宁,但必要的安全措施还是要的。

    李敢听说其其格要打猎,文奎还同意了,自然是急得不争。

    “文帅,这怎么行你要知道,那深山老林里可不安全,叫我们如何做保卫工作?”李敢急得干跺脚,嚷嚷道:“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同意!”

    文奎朝李敢翻了个白眼,怒道:“我陪其其格去打猎,难道还要你批准不成你侍卫队队长,谁给你那么大的权力”

    两个人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最后当然是李敢妥协。想想也是,自从事业做大了,文奎便渐渐失去了自由。平时连上一趟街都受限制。偏偏文奎又是一个爱热闹、爱自由的人。他这一点性格,还和其其格特别情投意合。

    “你们去也行。我要带一百名侍卫担任保卫。要不然,出了事我可负不起这个责。”

    “行,你做你的事,我打我的猎,我们互不侵犯。这样总可以了吧”

    双方妥协,各让一步。就这样,一百侍卫前呼后拥,文奎和其其格在中间,浩浩荡荡地向黑水寨杀去。

    所有人都骑着战马,还佩了手枪和战刀,一个个看上去威风凛凛。

    马蹄的嘚嘚声踩得大地都微微震颤。其其格骑着一匹高大的白马,一身汉族服饰打扮,显得英气逼人。以前她习惯用猎枪,现在她早已习惯用步枪,身上还挂着一褡裢带的子弹。黄澄澄的子弹在阳光下闪着幽光。

    其其格就像是放出囚笼的小鸟,那种兴奋劲难以言表。看她那兴奋得哇哇乱叫的样子,文奎也很开心。

    想当初,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个小地主,一个落魄秀才,他想干嘛就干嘛,现在权高位重,反倒失去了自由。

    连出门打猎都需要那么多人保护!这种日子,还是人的生活吗

    一上了黑水寨,由于侍卫在前面开路,野兽早已被惊吓得四处逃命。等文奎和其其格赶到,哪还有什么猎物

    他们在黑水寨连绵的群山转了一个上午,却是连一只



第三七四章 目标是枪
    那个歹人满脸乌垢,蓬头散发,就像一个疯子!其其格被他控制住,丝毫不得动荡。锋利无比的尖刀直抵她的喉咙,她连大声叫都不可能。

    歹人喊道:“姓文的,把枪扔过来!要不然,我就和她一起死!”

    文奎手里端着狙击步枪,正想着怎么一枪干掉这个疯子。从他的喊话看,他冷静得很,并非疯子!

    “快点把枪扔过来!不然,我的刀可不认人。”歹人把声音控制得非常到位,李敢的人肯定听不见。周围是遮天蔽日的树木。就算开上一枪也算正常。他们不是在打猎吗

    这个时候,文奎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自己明明是带了侍卫的,谁知道会有如此不怕死的疯子

    文奎故意把枪扔到歹人附近的草丛里,歹人并不买帐。还有子弹,他要求把所有的子弹都交出来!

    其其格所带的子弹,再加上文奎身上的子弹,加在一起有好几百发!这么多子弹要是给了懂枪的人,后果不堪设想。

    那歹人的脸颊处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如红蜈蚣似的趴在上面,异常狰狞。那是残忍的象征,也是不怕死的明证。这种人明明是死过一次的,对于死亡,有着比平常人更多的理解。

    当务之急,当然是保证其其格的安全。文奎只好乖乖地把身上的子弹全都扔给了那个刀疤脸。

    文奎冷冷地说道:“你放了她,我保证你不死。”

    刀疤脸阴恻恻地惨笑道:“你觉得你可以和我讲条件吗”

    说罢,他的脚一伸,勾住狙击步枪的柄,倏的一下,狙击步枪到了他的背上挂着。而他的另一只手仍然牢牢地控制住其其格。

    “文奎,你别给我搞小动作!要想从你的手里救回你的女人,你还做不到。”

    刀疤脸似乎猜透了文奎的心思,用力吼道:“双手抱头,转过身去。蹲下!快!”

    奶奶个熊,这一招真狠!文奎打破脑壳也猜想不出,这家伙居然学会了后世警察的招术。为了其其格的安全,他还不得不乖乖地听话。

    这种时候,他多么希望李敢这个神箭手能出现。没办法,文奎只有双手抱头,转过身,蹲下。

    时间拖得越长,对自己越有利。文奎只能这样想了。李敢一旦长时间没有听到枪声,会觉察出一点异常。那样的话,说不定会慢慢摸过来,然后给这家伙射上一箭。

    凭李敢的枪法和箭法,都完全有把握救下其其格。

    时间,需要时间!

    狡猾的刀疤脸也不是吃素的。他不但异常凶残,还异常狡猾。他能叫出文奎的名字,表明他对于文奎也并不陌生。

    奇怪的是,他怎么会藏身于这深山老林又怎么会如此恰到好处地掠劫了其其格

    文奎无奈地按照那人的说法做,嘴里仍然在不停地劝说:“你快点放了她。她是我的女人。我的女人,不是谁都可以惹的。”

    “屁话!你以为你是谁啊。不要把自己当成救世主。这世界没了谁都行!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把这女人的喉咙割断!”

    刀疤脸恐吓着,脚一伸,又把地上的弹夹袋全都勾到自己的背上。文奎真的不敢再说,而且还害怕他从背后杀将过来。

    其其格被挟持,身处外围的李敢是没办法知道的。文奎被制,也没办法反抗。一时间,树林里的气氛显得有些诡异。

    死亡的气息飘荡着。

    文奎的预想没有错。山坳里好久没有传出枪声,让李敢觉得出一点异常。此时,他正带着两个侍从向山坳核心地带摸索过来。

    刀疤脸的耳朵异常灵敏。能听到附近数百米开外任何细微的声音,哪怕是一只虫子的声音都别想逃



第三七五章 骷髅门
    其其格打猎被劫持,其实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此事和李初四有关。

    林枫一死,李初四并不受重视。凭他的胆识和才气,朱冲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渣渣。李初四被打发到属下一支部队当了一名士名,连小队长都混上一个。这种滋味促使李初四干出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逃跑!

    李初四在某个深夜潜入朱冲府中,偷出了那支本应属于自己的步枪,然后逃之夭夭。这一逃,就逃出了数百里地,来到了肖家棚。

    肖家棚是一个以肖姓为主的大村庄,应该有两三千人口。象李初四这样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背着像烧火棍似的武器,看上去有些不伦不类。这天下午,长途跋涉好几百里,又困又饿的李初四看见一户人家大门敞开,却没有人,便潜入进去找到厨房,一个人躲在厨房里囫囵吞枣似的,眨眼间功夫吃了两大碗饭。

    他想这家人看上去家境还不错,应该算是比较家境殷实的人家,便想翻箱倒柜找些银子。银子没找着,被从农田里耕作回来的男主人发现了。男主人姓肖,叫肖贵。

    肖贵操起扁担,一边大喊“抓贼”,一边冲上来和李初四搏斗。李初四把背上的枪取下来猛然一举,厉声喝道:“别过来!过来我就开枪了!”

    肖贵从来没有见识过枪,并不知道这知几尺长的东西究竟有多大杀伤力。他反而以为这个贼人色大局内荏,挥起扁担就向李初四的头上砸来。

    砰!枪响了。

    李初四不敢朝肖贵的重要部位打,而是朝他的腿上开了一枪。肖贵只觉自己右腿一边火辣。鲜血汩汩而流,浑身的力气瞬间被抽走,瘫坐在地上哀嚎。

    枪声惊动了邻居。继而整个肖家棚的人都沸腾起来。随着几声铜锣声响起,村里的强壮劳动力拿起锄头、砍刀、杀猪刀等,纷纷追向逃往后山的李初四。

    李初四虽然也经历了几次风浪,被数百名强壮劳动力追着赶,这还是头一遭。强烈的求生**,让他恨不得能长上翅膀飞走。

    李初四毕竟是个凡人,一个能力比较弱的菜鸟。他被数百人追赶至苍龙山,那些村民也开始呈扇形包围之势,随着包围圈的渐渐缩小,李初四感觉自己两条腿发软,不听话,迈不开步子。满脸都是惊惶之色。他缩在一个小土坑里,浑身发抖,连手里的枪都捏不准,更别说射击了。

    如果被肖家棚的那些村民抓去,等待李初四的会是什么结果就凭他持枪打伤了人,他也能想象得到。

    正在李初四感到绝望无奈之时,他的肩膀被人猛然一拍,回头一个,竟然是一个面戴骷髅面具的人!

    准确地讲,那是一个活人。只不过带着骷髅面具。黑洞洞的眼窝里,两只明亮的眼睛表明他是一个活力。

    “嘘——别怕,且随我来!”

    骷髅人说完转身就走,李初四已经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人,现在有人救他。不管对方是人还是鬼,先躲过一劫再说。

    李初四跟在骷髅人后面,一边走一边不时地回头张望。大约走了两华里路。后面早已没有人追赶者的怒吼。

    “别怕。我布了幻阵。就算你还在原地,他们也找不到你的。”

    骷髅人终于开口说第二句话。一路走来,他一直沉默着,李初四害怕遇见鬼,被鬼附身,带进了地狱。前面却是出现了一个世外桃源。

    一条清澈的小溪,流水潺潺。村庄里满山遍野的桃花盛开,嫣红遍地,令人心旷



第三七六章 善心
    徐放去准备李初四的加入帮会仪式,骷髅门的掌门人祖师爷起来,来到李初四面前,拿起那杆枪,仔细瞧了又瞧,看似简陋的枪械,能打出好几百米

    祖师爷沉声问道:“你说你是用这枪打到肖家棚的人”

    “是啊。不过,我的枪法好差,没有林枫好。可惜他被文奎的人给干掉了。”

    祖师爷冷冷一笑,说道:“你去打一枪给我看看”

    “好的,祖师爷。”

    李初四接过枪,来到院外。开阔的旷野上,并没有什么人。祖师爷指了指一株碗口粗的樟树,说道:“你就打那株树,如何”

    论枪法,李初四属于渣渣。他目测了一下,从脚下到樟树,大约五十步。举枪,瞄准,射击。砰!枪管冒出一阵白烟。

    子弹钻进了树杆,留在树杆里了,并没有打个对穿。

    树杆毕竟比人体坚硬很多。祖师爷走近树一看,树杆出现一个圆形的小洞,不由面露惊骇之色。这个力度,要是打在人身上,不死也会被打穿。

    “这种枪这么厉害”

    “当然!文奎那里有好几千人拥有这种枪。我这把枪是林枫抢来的。他可以在两百步以外击中目标,我没他厉害。”

    .......

    大约半个时辰以后。骷髅门在家弟子全都到齐。四大长老坐两边,祖师爷做中间。李初四被要求沐浴更衣,然后跪在大堂之上。四周有数百弟子观看。男男女女,都戴着骷髅面具。

    其中一个长老点燃一柱香,先拜天地,再拜祖师爷,李初四跟随着长老很机械地拜来拜去,拜完以来,然后进行最后一道仪式。

    长老取出一柄小刀,来到跪在地上的李初四面前,一手按住他的头,另一只手用小刀在李初四从额头至脸颊轻轻划了一刀。手起刀落,鲜血糊了他一脸。随后,长后又用一种药粉撤在他的伤口处,沁凉沁凉。李初四能感觉得到,那一道伤口成半月弧形,伤口有些深,**辣的疼痛和药粉的药效混合在一起,让他渐渐忘记了疼痛。

    什么鬼帮派,竟然以这种自残的方式入门。人人脸上都有一道半月形的弧度伤疤,其实示意着这是一个不怕死的邪教帮派。

    长老戴着骷髅面目,李初四看不出他的面相,但能感受到他的声音很冷:“好了,李初四,恭喜你成为骷髅门的人员。下面进行入教宣誓。”

    “我就是神,神就是我。我无所不能!我愿意誓死效忠帮主,愿意把自己的一切献给骷髅门,献给我的兄弟姐妹......”

    长老说一句,李初四也机械地说一句。这些话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写在一张纸上照读。

    读着,读着,李初四感觉周身被一种神秘的气息成笼罩,恶胆横生,豪气十足!

    正因为有李初四这个“半桶水”的枪手,先知先觉的骷髅门祖师爷对枪支很感兴趣,而劫持其其格的人,正是李初四的大师兄徐放。由于骷髅门的变态帮规,帮中弟子个个都在脸上有一道半月形的刀疤,看上去面目狰狞,这一切文奎又岂能知晓

    春季来临。万象。黑水寨满山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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