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娱是一种病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将先生
韩娱是一种病
作者:将先生
韩娱是一种病,很多人被这种病折磨得不轻,他,本是其中一员。
三十二岁生日那天,这场病给他造成不幸的灾难,却又造就幸运的重生。
于是他说:在这崭新的人生里,我要做一个执掌韩娱的超级病魔!
……
喜欢韩娱?你来对了,本小说可能会解决你的书荒或枯燥了的口味,带你回味经典且有新奇的体验。
不喜韩娱?也来对了,本小说带你多方面深入感受娱乐圈,韩娱是残酷复杂的,不像表面那么光鲜。
无论你喜不喜欢,这本小说就在这里,它早已在我的脑海里萌生,现在我终于鼓足勇气把它写出来。
第1章 她是谁?
你醒醒啊!
你别吓我!
你不能死!
他挣扎着要睁开眼睛的时候,耳畔不断传来急促叫唤的声音,虽然他的脑袋有些迷糊,还是能听出来,那是个女人,一个声音很动听的女人,说的是英文。
随即他又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从而分辨出自己此刻正在一辆救护车上。
而当他好不容易从半昏半醒中挣脱,继而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被送进了一家医院的手术室。
天花板上灿亮的灯光,一下子笼罩在他的全身,很刺眼,悲催的他不得不立刻重新闭上眼睛,接受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的救治。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他才被推出手术室,送进了一间病房。
整个世界一下子安静了!
病房里,他睖睁着双眼,脑海中的思绪千丝万缕,纠缠在一起,他必须得趁着这安静的场合和独处的氛围,把它们稍微理顺一点。,
首先得从名字开始,他知道了,他现在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叫金竟成。
另外就是年纪了,他已经不再是三十二岁,而是变成了二十岁。
尽管他很不相信,但当他之前被送进手术室时,他就已经确定了,他重生了!
他本来是中华国一个三十二岁的大龄男青年,名叫黄成,名字很普通,正如他的出生很贫寒。他没上大学,二十五岁之前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算是个混混,可二十五岁之后,他突然觉悟,人生不该这样落寞潦倒。
凭借过人的智慧和艰苦的奋斗,短短几年,他就取得了一定成就,从一个混混,硬生生打拼成一个有点资产的小老板。
其实,让他觉悟的原因中,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是,他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有足够的钱到韩国好好游玩一番,最好能见一些自己所喜爱的韩国明星,尤其是某些女明星。
是的,他是一个喜欢韩娱的人。
2015年的夏天,他三十二岁生日这天给自己放了假,到韩国展开为期一月的韩国之旅。
然而,生命跟他开了个可笑的玩笑,就在他生日这天,他刚刚抵达首尔的当天晚上,他在一家夜市吃完夜宵,准备回酒店的时候,突然遭遇几个混混的抢劫。
几个混混将他堵进了一条巷子。
他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主动将身上的钱给了对方,没想到对方得寸进尺,看出他是外国人,以为他性子软好欺负,竟想拿他玩乐,让他脱光衣服从他们的胯下钻过。
他顿时忍不住了,骨子里的血性被激发出来,当即跟对方进行了厮打,过程中,被对方中的某个人捅了一刀,这一刀捅在了他的胸口,直接就要了他的性命。
几个混混见势不妙,立刻吓跑了,徒留下他一人,砰然倒在陌生国度的陌生巷子里,极为不甘地闭上了眼睛,消逝了生机。
没想到的是,他竟然重生了。
非但重生了,且重生在了美国,更奇特的是,是十二年前的美国纽约。
2003年的某个夏日。
纽约。
今天晚上,一个女人正心事重重地在一条街旁散步,突然遭遇一群飞车党的拦截,对方来势汹汹,足足有十几个成年壮汉,看起来不像是寻常打劫,而像是有预谋似的。
正当飞车党准备将女人绑走时,年仅二十岁的金竟成意外路过,毫不犹豫展开了救援。
结果,在激烈的打斗过程中,金竟成被对方捅了好几刀,其中一刀命中要害。
金竟成就这样丧生,幸运的是,过程中金竟成给那女人制造了逃脱的机会,让她先跑了。
十分钟后,那女人带着一帮警察赶回现场,飞车党早跑了,徒留下已经死了的金竟成,孤零零一人躺在阴暗的街道旁。
就是在这时候,金竟成突然出现了新的生机。
死了的金竟成又重新活过来,只是,重活的已不是之前的他,而是重生在他体内的黄成。
随即,金竟成被抬上了救护车,那女人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因此才会出现之前的一幕。
金竟成?这个名字我喜欢。
病房里,金竟成不断嘀咕着这个名字,越是重复越喜欢,觉得这名字比他前世的那个黄成要好听很多,也多了一些内涵。
根据脑海里浮现出的讯息,他知道,金是姓氏,竟成源自于中华国的一句古代名句:有志者事竟成。意思是指有志向的人,做事终究会成功,告诉我们人生要自己去拼搏,去奋斗,在风雨中百折不挠勇往直前。
这讯息是那个金竟成留下的,那个金竟成虽然死了,可他的所有记忆和讯息,全都被现在的金竟成给继承了,另外,现在的金竟成,也保留着黄成的所有记忆和讯息。
不过,现在的金竟成,确实算是黄成,因为他的灵魂是黄成。
细想这些,金竟成又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了。
可不可思议的事情偏偏已经发生了。
金竟成抬起头,开始仔细打量眼前的病房,通过窗外泄露的月光和零碎的灯光,他发现这是一个非常豪华的单人病房。
继而他意识到,今夜那个金竟成所救的美国女人,身份一定不简单,至少有些资产,否则不会送他住如此奢侈的病房。
他突然有些好奇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了。
这时,枕头下突然传来一阵铃声,是那个金竟成的手机,那个美国女人很细心,在他做手术时,她就已经特意将手机摆放在病房的枕头下,而且已经获取了号码。
金竟成拿出手机,是个破旧的摩托罗拉。
你好?金竟成接通电话,说的是英文,他前世可不精通英文,所仰仗的是那个金竟成的记忆和讯息。
你好,你醒了吗?我没打扰到你吧?真抱歉,我知道这时候不该打电话来的,可我必须这么做。
跟之前金竟成在救护车上隐约听到的声音一样,显得有些急促,却十分动听。
没事,你今晚嗯,没事吧?金竟成突然觉得有点羞愧,今晚救这女人的明明是那个金竟成,为此连命都葬送了,如今这功劳貌似也要被他给继承了。
我没事,真是太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今晚就是我的灾难日!之前我送你去医院时,你一直昏迷着,后来进了手术室,做完手术,医生又吩咐说你必须得休息,我才不好打扰,没能当面对你道谢。
金竟成淡然说:不用那么麻烦。
不,不是麻烦,是必须的,真的很感谢你。不过不过得等以后有机会了,因为我现在正在飞机场,马上就要飞往洛杉矶,那边有工作等着我去处理。我知道现在我就消失显得很不道德,你一定很不高兴,可我真的有急事。
金竟成嗯了声,内心确实有点小失望,却不是为了别的,而是很想见见这个女人。
不过你放心,你住院的一切费用,我都已经包了,我已经付了一定的押金,如果还不够,到时医院会联系我的经纪人进行支付。
金竟成再次嗯了声,关于这点,他没异议,不会好强的说不必了,那个金竟成还是个穷学生,可支付不起这种高级医院的费用,反过来,这女人肯定是个有钱人,因为她连经纪人都有。
那就这样吧,我忙完这段时间的工作就会联系你,你这个手机号码不要换,免得到时我找不到你。女人叮嘱说。
金竟成回应:好的。
拜拜。谢谢。
拜拜。
电话就这样挂断了。
金竟成突然恍悟到一件事,这女人有些资产,又有经纪人,且要去往拥有好莱坞的洛杉矶,而且听声音就很有艺人天赋,莫非她是个明星?
她究竟是谁?以后我们真的会见面吗?
重新望着窗口的月光,对比着偌大一个病房,耳边传来手机里的嘟嘟神,金竟成觉得有点儿空虚,可能是刚刚重生后还不太适应吧,不过从刚才这个通话来看,貌似他的适应能力还不错,毕竟这才刚开始,未来的路还长着呢。
金竟成不相信自己会那么倒霉,这重生的生命会再次横遭灾难?
如果真是这般,那他可真是太窝囊了。
既然重生了,那就好好生一场吧,将前世里一些难以实现的心愿,都给实现了。
金竟成轻声嘟哝了一句。
目光望向手中的手机,破旧的摩托罗拉,金竟成不禁想到,前世他二十余岁的时候,用的就是这种手机,可到了三十二岁时,这牌子早在他的国度里淘汰了,那时候可真是放眼世界各地,到处都疯长着苹果啊!
是的,淘汰!
他现在就是要淘汰掉前世的自己,开始更新这崭新的人生。
淘汰的是那些糟糕的部分,一些优良的,自然还是得搬过来。
半个月后,金竟成出院了,伤势基本痊愈,只是身上有几个刀疤,医生说了,其他几个刀疤都能在一段时间后消除,唯有胸口的一处,怕是这辈子都难以彻底抹去了。
金竟成记得,前世的他,也就是黄成,就是因为胸口被捅了一刀才丧命。
也算是给自己留下一个念想和警醒吧。
金竟成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一边坐车来到了纽约唐人街。
第2章 唐师父和季老头
金竟成重生了,谁说不是呢?
谁能确切地说明这个世界上一定没有重生?
恰如谁都无法确切地说明历史这家伙究竟是多么善变!
1848年,两男一女乘坐流浪之鹰号帆船到达美国,这是最早移民美国的华人。
到1851年,移入美国的华人已达25万,这些先侨们在矿场农场雪茄厂做着美国白人不肯做的工作。
1880年美国发生经济危机,大批白人失业,华人却有工作,引起白人嫉恨,无端指责华人抢了他们的饭碗。由此,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排华法案,让华人迁移到东海岸,继而在1890年形成了唐人街。
唐人街,位于纽约市曼哈顿南端下城,距离市政府仅一箭之遥,与闻名世界的国际金融中心华尔街只有咫尺之遥,同时毗邻世界表演艺术中心的百老汇。
优越的地理位置,让唐人街在纽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如今是2003年,纽约唐人街已扩展到四十余条街道,人口数十万,成为西半球海外华人的最大居住地和商业区。
住在这里,就像住在中华国大陆一样,中餐为主食,许多街口有中文报摊,开车可以听到中文广播,晚间可以看中文电视。
在一个街口,金竟成从出租车下车,然后步行。
没办法,这条街走动的人影实在太密集,车子很难开进来,纽约的出租车司机,也没几个愿意把车子开到这种地方。
根据脑海里的记忆和讯息,金竟成直接朝着街道尽头的一家武馆走去。
一边走着,他还不忘一边欣赏街上的风景,虽然那个金竟成给他留下了很多这方面的记忆,可就他本人而言,还是第一次亲身体验到这种环境。
真好!满大街大半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华人面孔。
街道两旁的商店,将近三分之一都是餐厅,另外有一些堆积如山的水果药材海鲜等摊位,卖百货的大婶和醒目的中文招牌混杂在一起
这一切,金竟成都是那样熟悉,熟悉之中,油然而生了一种怀念的情怀,另外还有前世作为一个华人的骄傲,尤其是当他看到耸立在街道中间的一个高大的红色牌楼,牌楼上清清楚楚标明着唐人街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心里更是涌动出一股热血。
而今生的现在,他母亲是韩国人,他从小是在韩国长大的,跟那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国度似乎没什么关系了。
那个金竟成是从韩国到美国留学深造的,目前是纽约大学一名高才博士研究生,平日学业很繁重,只是眼下处于暑假期间,他才有了一些空闲时间。不过,他不愿浪费时间,而是利用这些时间,跟唐人街一家武馆的馆主学中华功夫。
馆主姓唐,会一些真功夫。一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跟唐馆主结识,唐馆主观察了一番他的筋骨,得知了他的大概身世后,便主动提出要做他师父,他自然巴不得,当场拜师了。
虽然才学了一年,可他已经学到了一些真功夫,否则那天晚上也不可能面对十几个凶残的飞车党,还能制造出机会让那女人逃脱。
才学了一年就如此,如果让他再多学两年,那么那天晚上他自己岂不是也能逃脱了?如此的话,现在的我或许就不会存在了吧?
那个唐馆主还真是有些真本事,这样的真功夫高手,如今这世道已经不多了,不过在纽约华人街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出没,就不怎么大惊小怪了。
如此想着的金竟成,已经走到了目标中的武馆前。
武馆的名字很普通,就叫唐氏武馆,恰如它的牌匾,只是一块陈旧的油漆木牌,悬挂在一个中华古典式院落外的大门上。
说是院落,其实这院子并不大,如果放在中华国,大致相当于农村里两家农户之家合并的面积,可在这里,已算是比较奢侈了。
虽然金竟成第一次来这里,可一点都不陌生。
院门是半掩着的,站在院门外,金竟成能听到里面有隐隐的打斗声。
轻轻推开院门,金竟成走了进去,随手又轻轻将院门从里面半掩了起来。
院子里,只有几个穿着练功服的人在练武,显得有点奚落,他们听到了金竟成的动静,纷纷转身瞥了金竟成一眼,认清来人后,便懒得理会了。
金竟成则主动朝他们微笑着打过招呼,朝着院子深处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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